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完整版)
CPA第七章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 【解析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 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解析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 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 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然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税。
•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
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 5.黑色金属矿原矿。 • 6.有色金属矿原矿。
•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卤水)。固体盐, 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 【注意】
• a.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 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 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 【解析3】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 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
• 【解析4】能否成为资源税的纳税人要受企业开 采地点、组织形式和开采品目限制。
• 【解析5】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 【解析6】自2011-11-1起,开采陆上和海洋的油 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 自营油气田,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依法缴纳资 源税。
•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 煤炭)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 违约金、优质费等),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
• 【提示】与应税矿产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 【新增:特殊情形】
•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 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 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或 其它自用,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 售价征收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需记忆)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需记忆)● 详细描述: 二、应税收入的确定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三、扣除项目的确定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根据转让项目的性质不同,可进行以下划分: (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转让项目的性质扣除项目(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开发成本: 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6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等 【例题·计算题】(2012年节选)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2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
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 (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税率5%)。
(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
(3)该项目发生开发费用6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50万元,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4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另外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月租金为45万元,租期为8个月。
课程资料: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3)
第四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其作用在于:(1)加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的调控;(2)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
一、纳税义务人(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二、征税范围(掌握)(一)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
【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不仅仅限于土地交易;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两个关键特征。
(二)具体情况的判定(掌握)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
下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投资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7)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8)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6)房地产评估增值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1)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被投资企业(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5)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6)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7)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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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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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资源税的概念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应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与应税销售额为课税对象而征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主要特点
进口不纳出口不退 主要针对初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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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 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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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开发费用
1、能够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 贷款证明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 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 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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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 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1994年1月1日起开征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特征:
1)征税面较广 2)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3)按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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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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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增值额占
扣除项目比例
1
50%以下
2
50%-100%
3 100%-200%
4
200%以上
税率
30% 40% 50% 60%
速算扣除系数
0 5% 1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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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详细描述: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例题:1.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正确答案:A,B,C,D解析: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可以是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个体户在内。
2.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
A.收购未税矿产品的联合企业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集体炼铁厂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D.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正确答案:A,B,C,D解析: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
3.以下关于资源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A.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开采和进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B.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C.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适用该矿产品产地的税额标准计征资源税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正确答案:B,D解析:资源税的纳税人仅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不涉及进口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A选项错误。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C选项错误。
4.下列关于资源税扣缴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71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课件
教学要求 把握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原理和法规,掌握其税额 的计算、缴纳方法。
重点 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土地增值税课税对象范围的 界定、计税依据的确定和税额的计算。
难点 土地增值税税款的预征与清算 。
内容体系(上):资源税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四节 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三、税率 P206
从价定率、从量定额
“级差调节”原则——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 资源等级、地理位置等
矿产品 原油、天然气
煤炭(包括原煤、洗选煤)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 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固定税额
具体标准
6%
(2014-12-01起)
2%~10%
(2014-12-01起)
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6)衰竭期煤矿减征30%, (7)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
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上情形的,只能选择一项执行,不能叠加 适用。
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的规定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
(二)从量定额征收
(一)从价定率征收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具体规定同增、消 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外汇结算 当日或当月1日、1年内不得变更
(二)从量定额征收
销售数量 不能提供准确数量的 应税产品的产量、折算比换算的数量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计税依据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计税依据● 详细描述: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违约金、优质费等),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与应税矿产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基本规定: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4.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
5.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6.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题:1.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产天然气用于福利,以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B.纳税人对外销售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C.纳税人以自产原盐加工精盐后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D.纳税人自产自用铁矿石加工精矿石后销售,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正确答案:B,D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天然气用于福利,视同销售,应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选项C,纳税人以自产原盐加工精盐后销售,以移送数量为计税依据。
2.关于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计征资源税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自产的液体盐数量计征资源税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D.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正确答案:A,C,D解析: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计征资源税,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开采原油过程屮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C选项正确;自2007年1月1日起,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D选项正确。
(税法教学课件)第7章资源类税法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
VS
征税范围
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矿产,金 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矿产品和盐。
资源补偿费的费率和计费依据
费率
根据资源的种类、开采条件、地理位置等因 素确定,一般为销售收入的1%-4%。
计费依据
以应税资源的销售收入为计费依据,也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土地的使 用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包括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区域内的土地。具体范围由当地 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税率
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一般根据土地用途 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来制定,不同用途 、不同地区的土地税率不同。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的面积 ,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地区等级来 确定每平方米的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地方 政府一般会制定相应的减免政策,如 对某些特定用途的土地、困难企业和 低收入家庭等给予一定的减免。
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经济活动或社会 发展,地方政府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 策,如对某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 业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担。
效率原则
资源类税法应尽可能减少税收 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保持经济 效率。
环保原则
资源类税法应有利于环境保护 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环境 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应适当加 大税收力度。
税收中立原则
资源类税法不应影响市场对资 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避免对
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一)税目1. 原油,:2. 天然气,3. 煤炭,4.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 黑色金属矿原矿,6. 有色金属矿原矿。
(区别精矿)7. 盐(1)固体盐,(2)液体盐,关于税率:题目会告知例1:某油田2014年3月销售原油20 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10 000万元、增值税额1700万元,适用资源税率为8%。
计算该油田3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应纳资源税税额=10 000×8%=800(万元)选矿比=精矿数量/原矿数量例2:某铜矿山2014男3月销售铜矿石原矿30 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 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单位税额。
计算该矿山3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1)外销铜矿石原矿的应纳税额=30 000×l.2=36 000(元)(2)因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石的原矿数量,按选矿比计算的应纳税额=4 000÷20%×1.2=24 000(元)(3)合计应纳税额=36 000+24 000=60 000(元)土地增值税(重点在于确定扣除项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扣除项目的确定:(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2. 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登记、过户手续费)。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描述: 注意问题: (1)以初级矿产品作为课税数量。
(2)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应税矿产品也要交增值税,按价格交;资源税(只对初级矿产品),大部分矿产品按数量交。
两税区别:①征税范围不同; ②环节不同; ③和价格的关系不同; ④计税方法不同。
例题:1.2013年10月,某煤矿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240万吨;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48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选煤综合回收率30%。
原煤资源税税率5元/吨。
2013年10月该煤矿应纳资源税()万元。
A.1700B.]850C.2000D.2150正确答案:A 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计税方法计算公式适用范围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原油、天然气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该煤矿应纳资源税=(240+30+30%)X5=l700(万元)。
2.某油田2013年1月生产原油50万吨,其中20万吨用于销售,单价5000元/吨,收购联合企业同品种的已税原油3万吨,收购价3500元/吨。
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为()万元。
(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5%)A.750B.5000C.5525D.5750正确答案:B解析: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资源税。
该油田公司应纳资源税=5000X20X5%=5000(万元)。
3.某钨矿企业2012年10月共开采钨矿石原矿80000吨,直接对外销售钨矿石原矿4000.0吨,以部分钨矿石原矿人选精矿9000吨,选矿比为40%。
钨矿石选用税额每吨0.6元。
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为()元。
A.20580B.26250C.29400D.37500正确答案:B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0X0.6+9000+40%X0.6)X(1—30%)=26250(元)4.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一生产单位在外省。
2015注会《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和液体盐(卤水)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 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 税目征收资源税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考题•单选题】2012年2月,某采选矿联合企业
到异地收购未税镍矿石。在计算代扣代缴资源税时,
该矿石适用的税率是( )。 A.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 B.镍矿石收购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C.镍矿石原产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D.该联合企业适用的镍矿石单位税额 【正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3.76×(5%+3%+2%)=
10.38(万元) (6)计算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正确答案】应缴纳的资源税=[2700+3.51/( 1+17%)]×10%=270.3(万元)
其他:从量定额(相关税率考试会给)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矿山资源等级表》中
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 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
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知识点:资源税税目、税率 具体内容: (一)税目:7大类 1、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新)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 课税范围 税率 增值额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 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94.1.1开征)
非房地产 开发企业
转让新建房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①营业税;②印花税;③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 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 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 ,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 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实物收入: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如钢材 、水泥、等建材,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其他收入: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 产价值的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1.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 交纳的有关费用。
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
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2. 纳税地点---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 市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 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资源税征收管理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资源税征收管理● 详细描述: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的当天。
【链接】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二、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个地点:开采地、生产地、收购地。
具体情况: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资源税总结例题:1.下列关于资源税纳地点的说正确有()。
A.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B.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核算地纳税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向开采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正确答案:A,C解析:选项AB: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选项C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ppt
(三)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 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 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 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提示】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键是要确定从 价计征的销售额和从量计征的课税数量,只有准确的 掌握了其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应纳税额才可能计算 正确。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 增值税法
第一节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现行资源税的基本规范 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公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资源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资源税按照“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就资源 赋税情况、开采条件、资源等级、地理位置等客观条 件的差异规定了幅度税率,为每一个课税矿区规定了 适用税率。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额 为计税依据。
上述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 税额。
(二)从量征收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 量为计税依据。 1.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 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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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2013年教材中合并包含了《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资源税的平均分值为2分,土地增值税平均分值为8分。
均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将上一年教材的第七章和第八章合并成为一章;2.增加资源税基本原理的内容;3.增加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的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作用:(1)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2005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例题2·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二、税目、税率(一)税目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则: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照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A.人造原油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C.洗煤、选煤D.液体盐【答案】D【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09年原制度)A.进口的天然气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答案】BD(二)税率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
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三、扣缴义务人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第二节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计算资源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3.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综合回收率=加工产品产出量÷耗用原煤数量原煤课税数量=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综合回收率(%)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例题1·单选题】某铅锌矿2008年销售铅锌矿原矿80000吨,另外移送入选精矿30000吨,选矿比为30%,当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元/吨,该矿当年应缴纳资源税()。
(2009年原制度)A.16万元B.25.2万元C.22万元D.36万元【答案】D【解析】(80000+30000/30%)×2=360000(元)=36(万元)。
【例题2】某铜矿企业2013年5月开采铜矿原矿50000吨,对外直接销售30000吨,部分原矿入选的精矿5000吨,选矿比1:2.2,铜矿税额每吨1.3元。
计算该企业应纳资源税为多少?【答案】这里用的是非百分比形式的选矿比,体现1吨精矿由多少吨原矿选出。
应纳资源税=(30000+5000×2.2)×1.3=41000×1.3=53300(元)。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题·单选题】某产盐企业,2011年5月份以外购液体盐3000吨加工成固体盐600吨,以自产液体盐5000吨加工成固体盐1000吨,当月销售固体盐1500吨,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
已知液体盐每吨单位税额5元、固体盐每吨单位税额40元,该产盐企业5月份应缴纳资源税( )。
(2011年)A.20000元B.35000元C.45000元D.60000元【答案】C【解析】应缴纳资源税=1500×40-3000×5=45000(元)。
6.凡同时开采多种资源产品的要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划分不同资源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矿山开采企业开采锌矿石和锰矿石。
2012年7月开采锌矿石400万吨、锰矿石15万吨。
本月移送锰矿入选锰精矿40万吨并全部销售,选矿比为20%;销售锌锰矿石原矿300万吨,锌矿石和锰矿石销售时未分别核算。
该矿山2012年7月应缴纳资源税是多少万元。
(该矿山资源税单位税额:锌矿10元/吨,锰矿2元/吨)【解析】应纳资源税=300×10+40÷20%×2=3400(万元)。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二)从量定额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提示】1.在税额计算过程中还要注意有无减征、免征规定。
2.资源税具有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的特点,只在开采后出厂销售或移送自用环节纳税。
3.要关注资源税与增值税、所得税的关系。
第三节资源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一、减税、免税项目P174-175【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1年)A.对出口的应税产品免征资源税B.对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D.开采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有重大损失的可由省级政府减征资源税【答案】BCD【例题2·计算题】某油田原油价格每吨6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天然气每立方米2元。
2012年12月,该企业生产原油25万吨,当月销售20万吨,加热、修井用2万吨,将3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开采天然气7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6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原油、天然气的税率均为5%,该油田2012年12月应纳资源税多少万元。
【答案】油田2012年12月应纳资源税=(20+3)×6000×5%+600×2×5%=6900+60=6960(万元)。
二、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了解,能力等级1)(一)纳税人销售自产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例题·计算题】2013年5月某盐场发生下列业务:生产液体盐58万吨,当月销售43万吨;以外购的液体盐10万吨用于生产固体盐7万吨,全部对外销售;以自产的液体盐5万吨加工生产固体盐3.6万吨,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合同规定,货款分3个月等额收回,本月实际收到1/4的货款。
该盐场资源税适用税额:自产液体盐3元/吨,固体盐25元/吨,外购液体盐5元/吨。
2013年5月该企业应纳资源税是多少万元。
【答案及解析】该企业应纳资源税=43×3+(7×25-5×10)+3.6×25×1/3=284(万元)。
四、纳税期限五、纳税地点【归纳】一般规定:开采地、收购地。
【例题1·单选题】甲县某独立矿山2009年7月份开采铜矿石原矿3万吨,当月还到乙县收购未税铜矿石原矿5万吨并运回甲县,上述矿石的80%已在当月销售。
假定甲县铜矿石原矿单位税额每吨5元,则该独立矿山7月份应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为( )。
(2009年)A.12万元B.15万元C.32万元D.40万元【答案】A【解析】应纳税额=3×80%×5=12(万元)。
【例题2·单选题】2012年初,某省甲铜矿兼并了邻省乙铜矿,并将其作为下属非独立核算生产单位。
11月,甲铜矿共计销售精矿10万吨,其中60%为乙铜矿移送,选矿比为20%,已知铜矿原矿单位税额10元/吨。
甲铜矿当月在本省应缴纳资源税()。
A.40万元B.100万元C.200万元D.500万元【答案】C【解析】甲铜矿当月在本省应纳的资源税=10×(1-60%)÷20%×10=200(万元)。
【例题3·计算题】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一生产单位在外省。
2012年该企业开采原煤340万吨(其中含省外生产单位开采的60万吨),当年销售原煤300万吨(其中含省外生产单位开采的50万吨)。
已知原煤每吨单位税额4元,2012年该企业在本省缴纳的资源税为多少万元。
【答案及解析】2012年该企业在本省缴纳的资源税=(300-50)×4=1000(万元)。
【资源税小结】资源税法的主要考点包括: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的确定;税额计算;税收优惠;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这点与城建税的规则一样。
复习时要注意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