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合同编号:XX市场租字[201 ] 号
XX市场
商铺租赁合同
年月日
201X年X月印制
XX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XX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XX区XXX路:_XX-XX581099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就XX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场地租赁事宜,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租赁用途
第1条位置:乙方承租XX市场楼区号商铺及楼区号商铺(本合同统称场地,场地号为自编号)
第2条面积:该场地的建筑面积总计为平方米(含墙、柱、走廊等分摊面积)。第3条用途:乙方承租场地依照甲方划行归市要求,仅限于作经营之用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跨行超类经营。
第二章租期、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4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5条租金及费用:租赁期,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如下:
5. 1 租赁费:
第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该期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该期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该期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5. 2 支付方式:(二选一)
5.2.1 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合计三期所有租赁费,计人民币
元。
5.2.2 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赁费用,计人民币元。
乙方须于上一个租赁期期限届满二个月前向甲方缴纳下一个租赁期应缴之全部款项,
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另行处置。
5. 3 物业管理服务费、空调费、水电费等
5.3.1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根据商铺建筑面积按3元/ m2·月标准收取,该费用本着服务商
家、规市场的原则按实分摊收取。签订合同之日,承租人需一次性向出租人预交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元,第二年起每年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于计算相应承租年60日前一次性向出租人支付。
5.3.2 空调费:承租人以商铺建筑面积按下列公式分摊空调费,并根据出租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向出
租人支付费用:
空调费=(商铺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XXXXXX m2)×相应计费周期空调费总额
5.3.3租赁商铺电费:由承租人按1.3元/度标准先充值后使用,实际支付电费时间及标准按租赁
地电力部门规定为准。如果电力部门上调电价,乙方则须按新的标准缴纳。
5.3.4公用水电费的分摊:市场公用照明用电、客梯、货梯用电、公用水,其费用按商铺租面积分
摊,按月收取。
5.3.5市场广告推广费:市场暂免乙方第一年的市场广告推广费,第二年起按商铺租赁面积分摊,
按甲方指定时间缴纳。
第6条履约保证金(简称履约金)
6.1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金人民币元。
6.2 合同履约金用于担保乙方的经营承诺及遵守相关约定,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
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及相关费用,当合同履约金不足时,乙方应在五日补齐。
6.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予返还合同履约金:
6.3.1 租赁期,乙方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的;营业期间违反相关市场管理规定
6.3.2 乙方出现本合同第2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6.4 合同期满后,若承租人按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如果承租人不再继续租赁上述商铺经营的,出租人将合同履约金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
第三章场地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7条乙方进场经营应与甲方签订《XX市场商户经营管理守则》,该《守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市场方统一管理期间制定的新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条乙方退租或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自行装修后嵌装在建筑物结构的设备、附属设施。
第9条乙方承租期间,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化学危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发出超标噪声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场地防火、防盗及卫生工作,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须与甲方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0条甲方享有对大市场统一管理的权利,享有针对市场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的权利,依约按时足额收缴甲方应收租费的权利。
第11条甲方享有对大市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大市场的外墙、楼顶、场公共场地(包括墙面、柱面)、公共设施等经营权属甲方所有。
第12条甲方有权调整及优化大市场的经营定位及平面布局,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大市场场地的用途、数量或面积,变更大市场名称,以及有权合理使用大市场共用空间而无须通知乙方。
对此,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第13条甲方须定期进行大市场结构和共用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承担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护费用;
如因大市场维护或改造或重新规划经营业态须乙方临时搬迁或调整场地的,乙方必须配合。第14条甲方应尽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有权选择物业公司为市场服务,为乙方提供安全和清洁的经营环境。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遵守市场的安全经营以及卫生等管理规定,保持铺(店)外环境卫生,文明诚信经商。班前班后检查和锁好各自门窗,管好物品,下班后铺(店)严禁存放现金,做到人走电停,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在顾客来本铺(店)购物时,乙方应提醒其看管好钱物,发生违法犯罪时,有警示、制止、报案、作证等义务。乙方在市场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14.1 寻衅滋事,聚众打架斗殴;
14.2 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商品;
14.3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辱骂顾客;
14.4 搞封建迷信及违法活动等;
14.5 赤膊迎客和顾客、商户之间吵骂等不文明行为;
14.6 乱泼污水、乱抛垃圾,随地大小便,在门窗、立柱、墙壁乱贴乱画;在营业厅私自配备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