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据提取清单
行政机关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中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机关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行政处罚法的实施,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但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为例,2003年至2006年,临朐法院行政庭共审结涉行政处罚案件18起,其中有10件涉及到证据登记保存问题。
为此,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就行政机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行政执法有所裨益。
一、证据登记保存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从三十七条可以看出,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立案工作进行调查过程中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它在实施时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必须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实施;(2)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3)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4)登记保存的物品是须是与违法行为直接关联的证据;(5)对采取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为获取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行政处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行政执法部门日常执法中使用频率也比较高。
二、在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中存在的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证据登记保存概念及适用要件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在调查取证时不能依法、全面、客观进行。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证据登记保存。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如果行政机关在七日内不能做出处理,则应将登记保存的证据发还给所有人。
对于这一款规定,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认为,处罚法规定的时间太短,七天内不可能作出处理决定,从而超出法定期限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例如在王某诉贸易局行政违法一案中,贸易局在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时,对行政相对人私宰的生猪肉产品进行登记保存后,七日内未作出处理决定,也没将生猪肉产品发还给行政相对人,从而引发行政纠纷。
证据清单证据清单(模板)(1)
证据清单(模板)一、证据概述1. 证据名称:_______2. 证据类型:_______(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3. 证据来源:_______4. 证据形成时间:_______5. 证据涉及当事人:_______二、证据详细内容1. 书证(1)文件名称:_______(2)文件编号:_______(3)文件页数:_______(4)文件内容摘要:_______(5)文件来源:_______2. 物证(1)物品名称:_______(2)物品数量:_______(3)物品特征:_______(4)物品来源:_______(5)物品现状:_______3. 视听资料(1)资料名称:_______(2)资料时长:_______(3)资料内容摘要:_______(4)资料来源:_______4. 电子数据(1)数据名称:_______(3)数据内容摘要:_______(4)数据来源:_______5. 证人证言(1)证人姓名:_______(2)证人身份:_______(3)证言内容摘要:_______(4)证言形成时间:_______三、证据相关性说明1. 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_______2. 证据的证明力:_______3. 证据的合法性:_______四、证据收集与保管情况1. 收集方式:证据收集人员:_______收集日期:_______收集过程描述:_______(简要说明证据是如何被收集的,包括收集时的环境、条件等)2. 保管情况:保管人:_______保管地点:_______保管措施:_______(如:密封、加锁、备份等)保管期间是否有损坏或遗失情况:_______(如有,请详细说明)五、证据使用计划1. 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主要证明事项:_______预期达到的效果:_______2. 证据提交时间:计划提交日期:_______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_______3. 证据展示方式:是否需要当庭展示:_______展示所需的辅助设备或材料:_______六、可能面临的证据异议及应对策略1. 对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异议:异议内容预测:_______异议理由分析:_______2. 应对策略:针对异议的准备工作:_______需要准备的其他辅助证据:_______预计应对效果:_______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 证据的补充与完善:是否有尚未收集到的相关证据:_______补充证据的计划与进度:_______2. 证据的保密性: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_______保密措施及要求:_______3. 其他特殊要求:是否需要专业鉴定或评估:_______鉴定或评估的安排:_______八、证据链的构建与逻辑关系1. 证据之间的联系:如何将这些证据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_______每个证据在证据链中的位置和作用:_______2. 证据的逻辑顺序:证据呈现的顺序安排:_______顺序安排的理由和目的:_______九、证据的合法性审查1. 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_______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_______2. 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要求:_______如有特殊形式的证据,其合法性如何:_______十、证据的充分性评估1. 证据的充分性分析:当前证据是否足以支持主张:_______是否存在证据不足的风险:_______2. 补充证据的必要性:是否需要进一步搜集其他证据以增强证据的充分性:_______补充证据的可能性和时间安排:_______十一、证据的呈现策略1. 证据的呈现方式:如何有效地向法庭展示证据:_______是否采用图表、模型或其他辅助工具来增强证据的说服力:_______2. 证据的口头陈述:如何在法庭上口头陈述证据内容:_______重点强调的证据点和理由:_______十二、预期的法律后果1. 证据对案件结果的影响:预计证据将对判决产生何种影响:_______可能的法律后果分析:_______2. 对方可能的反应:预测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反应:_______对方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_______。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
公民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职业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登记保存。在7日内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请
于年月日前到接受处理。
序号
证据名称
规格
数量
登记保存地点
被取证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及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件号: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烟草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烟草专卖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各类证据的固定和收集,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烟草专卖局及各县区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行政执法证据,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明涉烟违法行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及现场笔录。
第二章:证据采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证据采集应当符合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证据的关联性,是指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只收集与案件待证事实有联系的材料,无关联性证据不是证据收集的对象。
第六条:证据的真实性,是指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收集的证据是否真实,应当从以下几点判断:(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通过分析证据形成的基本条件和不同特点,分析其真实性;(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时间、空间、物理、化学等因素都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品、复制件。
原件、原物是原始证据,复制品、复制件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效力大于传来证据;(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当事人是否具有有利害关系,从主观因素上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第七条: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取得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形成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证据取得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和证据运用符合法律规定。
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应当从以下几点判断:(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第八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过程中禁止情形:(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违反正当程序、权利告知程序等;(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于段获取,并给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收集的证据的情形。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如何采集证据[管理资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如何采集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裁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所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心,是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
因此,我们安监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正确、有效地采取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如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行政诉讼,陷入被动局面,一旦败诉,不仅自己没有面子,还直接影响到我们安监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结合工作实践以及与同行的交流,笔者就如何正确、有效地采取采集证据总结如下,供同仁们参考。
一、证据采集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在内容的真实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在采集证据的时候必须明确采集证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严格按照证据采集的合法性原则要求进行。
只有认真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收集证据,才能保证证据的真实可靠与客观公正,才能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
只有履行了法律程序,执法者才能采集到合法的证据。
违反法定程序,即使采集到的证据是真实的也将被证据规则所排除。
(二)客观性原则。
要以案件的实际情况作为考察案件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去了解它,并如实地加以反映,要尊重客观事实,防止先入为主、主观臆断。
可定案证据必须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真实情况。
(三)关联性原则。
又称证据的相关性原则,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
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
我国大陆法学界认为,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关联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
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价值,其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明性。
二、证据采集的要求(一)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能查证属实,具有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事实有关联,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 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是我国立法 上对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所下的定义。他概括了诉 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它的本质属性,是科 学的。上述规定也符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 证据,因为它们都是在诉讼过程中可用以证明案 件真实情况的,其本质是相同的。
2、证据的特性
作为证据,不论行政、民事或刑事证据,均具 有三项基本属性即“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这是 使证据材料成为证据的标准。而证据的合法性中就要求 证据的类别要法定。 ❖ (1)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而非猜 测虚构之物。 ❖ (2)关联性:证据必须与证明对象有客观的联系。
❖ (3)合法性:
(一)书证
❖ 书证的意义: ❖பைடு நூலகம்1.书证在各种行政执法活动中是使用最为
广泛的证据。 ❖ 2.书证是以其在客观载体上记载、表述的
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具有意思 表示明确、具体、形象的特点,使常人 一看便知。
13
(一)书证
❖ 3.书证是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为客观载体, 只要文字、符号和图案等在特定的客观 的载体上生成和保存下来,其表述的特 定思想内容也就固定下来。
❖ 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11条规定,执法主体应保持物证的原物,原 物保存确有困难的,可以制作原物的复制件(但需证明 与原物无误)或者照片、录象等,是种类物时保存其中 的一部分。同时为了质证需要,物证上能签名的则须相 对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则须有其他佐证证。这种措施是 为了证明物证是真实的,获取是合法的,物证是在相对 人的违法行为中产生的。通常单一物证不起证明案件事 实的作用,必须与其他证据综合证明、互为依存条件、 互为证明关系,才能体现物证的证明力。
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清单
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第三条定义1.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核查、惩罚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活动。
2.行政执法管理:指对企业内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组织、监督、考核和评估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行政执法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四条行政执法管理部门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直接隶属于企业管理负责人。
第五条行政执法管理人员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应配置具备相关执法资质和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行政执法管理的日常运行,包含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行政执法协调小组企业成立行政执法协调小组,由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
行政执法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内部行政执法工作,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点事项和问题。
第三章行政执法程序和措施第七条行政执法程序企业行政执法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接到行政执法任务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证件和执法工具,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2. 行政执法应当依法进行取证,手记和保管相关证据料子。
3. 行政执法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明确违法事实、惩罚依据和惩罚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4. 行政执法当事人有权提出书面叙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核查并及时作出回复。
第八条行政执法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并对现场进行勘验、拍照、录音等调查取证活动。
2. 询问讯问: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询问相关当事人的情况、看法和解释,并记录相关问答内容。
公安机关行政治安案件执法单位出具清单类法律文书模板
公安机关行政治安案件执法单位出具清单类法律文书模板目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登记清单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行政治安处罚、强制措施审批表受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扣押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担保人保证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收缴/追缴物品清单XX公(XX)缴字[20XX]第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物品持有人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式两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证据登记清单(此处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附卷。
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抽样取证证据清单(此处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抽样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此处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附卷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单位XX治安派出所告知人被告知人:XX,女,19XX年08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XXXX县XX镇XX村三组48号,农民。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告知内容:(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经公安机关查明,你于20XX年2月8日15时13分许,在XXXX 五楼C区17号摊位乘摊主不备,盗窃衣服时被失主当场抓获。
你的行为构成盗窃。
上述事实有人证物证及你本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
证据目录清单精选全文
10
给法律服务所的复函
告知原告不付余款的理由,以及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造成较大损失
5
情况反映
证明被告就质量问题告知原告,请求原告及时派人处理,避免造成损失
6
函二份
被告要求原告就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7
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
劳动部门下达指令,因原告欠农民工工资,要求我方停止支付工程款
8
宜都市工商局的答复
经工商部门调查,原告施工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因漏水导致被告较大的经济损失
9
物价局鉴定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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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目录清单
证据目录
证据名称
证明内容
1
合同书
证明原、被告的合同关系
2
补充协议
证明原合同最后完工期限为2010年5月10日
3
协议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证明原告未按合同完工期限完成,直到2010年8月3日还在为门窗安装订新合同
4
钟宜钢构应整个的几点问题
该证据有原告现场管理人员的签字,证明原告施工的工程存在7个方面的质量问题,其中有三处问题表现为漏水
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第一个问题:“孤证不能定案”原则一、涵义:孤证不能定案是指一个案件全部事实只有一个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每一项事实只有一个证据也不能认定。
二、主要证据与间接证据我国的证据分类中,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例如:超限运输检查中的检测单,能够直接证明车辆超限的主要违法事实。
不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例如:通过客车的检票记录,推断出站外上下客,再推断不按线路行驶等,严格来讲是不能成立的。
三、应用我们要认定案件事实,仅仅靠一份间接证据是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
因此,对于间接证据而言,都应该严格遵守“孤证不能定案”规则。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既然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否就可以凭借一份直接证据定案呢?对于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来说是可以的,但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行政执法中,没有证据或者主要证据不足,行政执法机关就不能定案,否则,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就必然败诉。
从市政府近年来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看,案卷中证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案卷仅有当事人的陈述,缺少相应物证;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没有相关的复核材料;现场勘查笔录内容不全;物品扣押清单没有当事人签字;重要的票据等书证,没有分辩其真伪和是否有效的认证材料;证据来源不清;假冒伪劣产品的进货渠道和销货渠道不清,无具体材料证明;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有的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等等。
透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出,执法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对执法证据重视不够,证据的收集不全面、不客观、不规范,有的对收集的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所办案件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法定标准,往往导致执法效果不佳,甚至事与愿违,引起败诉还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不仅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而且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证据的概念及其作用1、概念及特征。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它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相关性)。
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相关性)是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也是区别证据与非证据的分水岭。
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事实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只要有行为的发生,就必然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和影像。
所以,证据最本质的特征必然是证据的客观性。
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证据的客观性应该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证据的内容必须具有客观性,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虽然这种反映可能会有错误和偏差,但是它必须以客观事物为基础。
纯粹的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猜测,以及梦幻中的情节等,都不能作为证据。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制 作 文字记
书送达文书 室
队
罚决定
完成 录
书送达
之前
12
执行
行 政 处 罚 罚 部 门 办 公 适时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行 政 处 缴纳罚款时限、地点
制 作 文字记
款通知书
室
队
罚决定
完成 录
书送达
之前
13
结案
结案报告
部 门 办 公 立 案 后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行 政 处 案件执行情况、申请结案审批 制 作 文字记
先 行 登 记 保 违法现场 适时 存通知单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开始记 录时间
发现违 法人员 涉嫌违 反相关 法律时 现场检 查开始
现场检 查开始
询问笔 录开始
确实需 对相关 物品进 行先行 登记保
记录过程
结束
记录
时间
案件来源、当事人、案发地、 立 案
存
6
登 记 保 存 物 违法现场 现 行 等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做 出 对 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处罚
文字记
品处理通知
级保存 队
登 记 保 决定
录
单
通知单
存物品
下发后
的处理
七日内
决定后
7
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 适时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开 始 检 相关各项指标
检 测 文字记
队
测是
完成 录
8
审核
案 件 集 体 讨 部 门 办 公 适时
当事人 求听证的权利。
10
决定
行 政 处 罚 决 部 门 办 公 适时
行政执法人员如何进行现场抽样取证
⾏政执法⼈员如何进⾏现场抽样取证2019-10-21⼀、概念抽样取证是指办案⼈员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证据或者提取物证,依据科学的⽅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定量的物品作为证据的管理活动。
⼆、抽样取证的⼀般要求1、办案⼈员应两⼈以上,并出⽰⾏政执法证件;2、应有当事⼈在场。
当事⼈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员、管理⼈员、销售⼈员在场;3、抽样的⽅法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
应遵循⼀定的科学⽅法或者随机抽取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封样⽅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
样品的代表数量应该准确、具体,所代表的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
封样要科学、严谨。
4、当场制作笔录。
抽样笔录应当场制作,并由当事⼈、在场⼈、办案⼈签章。
实施现场检查的,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抽样取证的程序1、抽样的启动。
在接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或者⽇常检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可以抽样取证,否则,不得随意进⾏。
2、抽样的实施。
抽样的⽅法、步骤、数量、⼯具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国标”中对抽样有具体规定的,须符合该规定),样品通常不少于⼀式两份。
3、封样。
抽取的样品应使⽤专⽤封签当场封样,并有承检单位抽样⼈员、⼯商执法⼈员、被检测⼈签字盖章。
4、备份。
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由承检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处保管。
5、送检。
可由承检单位办理,也可由⼯商执法⼈员、被检测⼈共同送检。
6、告知。
组织实施检测的⼯商⾏政管理机关,应当⾃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作⽇内通知被检测⼈。
7、异议。
被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起15⽇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商⾏政管理机关提出书⾯复检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8、复检。
组织实施检测的⼯商⾏政管理机关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及时通知承检单位和复检申请⼈。
行政执法注意事项
工作方式方法问题
• 1、举止要得体大方,仪容整洁 • 2、个别举报、投诉者情绪激动、语言偏激时,接处的队员要调节好 • • • • • •
自己的情绪并引导和控制好对方的情绪,想方法使对方冷静下来。如 对方难以控制情绪,以致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应引领对方到接待室 或办公室再做解释工作。 3、有接待室的,一般应带领来访人到接待室面谈;如没有设接待室 的,则应带领来访人到相对安静的办公室面谈。 4、重视回复。主要指处理完毕或尚在处理案件的回复。对尚在处理 的案件,中途要主动通报情况,向投诉者耐心解释,并在语气中显出 信心,使其欣慰。通报或回复前,要向经办队员了解清楚举报、投诉 处理的详细情况。 5、熟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范围,对不属于本局处理的可指引举报、 投诉者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尽可能掌握有关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号码。如受理有争议的或已向多部门反映的举报、投诉,应先受理再 内部协调转交有关部门,然后告知举报、投诉人。 6、轻易不将有关材料交投诉人、轻易不收当事人材料原件、原物 7、防止当事人录音、录像 8、不推不拖,不能及时处理或无法处理的,告知投诉人走司法救济
66轻易不将有关材料交投诉人轻易不收当事人材料原件原物轻易不将有关材料交投诉人轻易不收当事人材料原件原物77防止当事人录音录像防止当事人录音录像88不推不拖不能及时处理或无法处理的告知投诉人走司法救济不推不拖不能及时处理或无法处理的告知投诉人走司法救济行政执法证据行政执法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来源投诉人举报人提供投诉人举报人提供当事人提供当事人提供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取得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取得执法人员询问有关证人取得执法人员询问有关证人取得执法人员扣押取得执法人员扣押取得行政执法证据行政执法证据证据保存证据保存投诉人举报人口头陈述的应做好记录投诉人举报人口头陈述的应做好记录投诉举报人或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材料尽可能要求投诉举报人或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材料尽可能要求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由其提供单位的还应盖章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由其提供单位的还应盖章并注明提交人并注明提交人询问证人或当事人时注意问题询问证人或当事人时注意问题主动调查时收集的合同发票等应注明出处并由主动调查时收集的合同发票等应注明出处并由提供人签字提供人签字现场调查应尽可能录像拍照照片应注明拍摄现场调查应尽可能录像拍照照片应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时间地点拍摄人现场调查取得的样品应与当事人一并封存取回现场调查取得的样品应与当事人一并封存取回出具收取物品清单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出具收取物品清单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如条件允许尽可能由现场见证人一并签字如条件允许尽可能由现场见证人一并签字执法程序问题执法程序问题亮明身份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出示证件了解清楚被调查的部门负责人了解清楚被调查的部门负责人做好调查笔录取得充分证据材料做好调查笔录取得充分证据材料要求当事人提供自己的文书送达地址要求当事人提供自己的文书送达地址作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作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申辩重大事项召开听证会重大事项召开听证会处理决定的送达处理决定一定加盖公章告知处理决定的送达处理决定一定加盖公章告知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文书送法问题文书送法问题有权接受文书的人有权接受文书的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