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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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疑惑解答

问题一:通过网上交易中“信用”栏目下的“担保品划转”栏目,将股票A从普通账户转入信用账户,但是没有成功,是怎么回事?

答: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个原因:

(1)“信用账户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

每笔划转担保品,需要在信用账户内扣除20元划转费用。因此,划转担保品之前,信用账户必须有足够的可用资金。如无可用资金,需要先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转入一定数额的资金。

(2)“股票A不是担保证券”:

只有担保证券可以划转到信用账户,非担保证券(包括:ST股票、部分亏损股票等)无法转入到信用账户内。

(3)进行“担保品划转”的委托操作后,客户又在普通账户进行“卖出”股票A的委托操作,且“卖出”股票A全部成交或部分成交:

将担保品从普通账户划转至信用账户属于非交易过户,当日清算后才能确认“划转”是够成功。如果进行担保品划转后又进行卖出的交易委托操作,如全部成交或部分成交,原“担保品划转”的委托失效。

问题二:在网上交易中“股票”目录下,进行“买入”股票B(非标的证券)的操作,账户内有可用资金,为什么系统提示“可用资金不足”呢?

答: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当时信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只能用来买入标的证券,而不能买入非标的证券造成的,信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是否能够买入非标的证券,取决于账户内的“标的证券市值”与“融资负债”之间的大小比较,如下:

(1)如果“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账户内全部可用资金的可以用来买入非标的证券;

(2)如果“标的证券市值”小于“融资负债”,账户内可用资金大于“融资负债”减去“标的证券市值”的部分,可以用来买入非标的证券;如账户内“融资负债”大于“标的证券市值”,则可买非标的证券的资金为零,此时,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只能用来买入标的证券,或者用来偿还融资负债。

(3)网上交易系统中,可用资金分为“可买担保品资金”和“可买标的证券资金”,可以根据查询结果确定可以买入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问题三:信用账户内还有授信额度可以使用,为什么不能进行融资买入的操作?

答:融资买入除了受到授信额度的限制外,还要看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不能融资买入,很可能是由于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为零或负。导致可用保证金不足的原因有:担保证券价格大幅下跌、证券交易所或我公司调低担保证券折算率。如果您再转入担保资金、或者了结部分融资融券合约,都会增加信用账户内的可用保证金。

问题四:我的账户中显示保证金可用余额为正,但为什么不能继续做融资融券了呢?

答:可能是您账户内的授信额度已经使用完。

问题五:我的维持担保比例很高,证明我的账户非常安全,为什么不能继续融资或融券了呢?

答:维持担保比例是衡量账户安全性的重要风险控制指标,但是决定您可以融资融券的因素还包括授信额度和保证金可用余额。

问题六: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为400%,为什么账户的可用资金不能转账取出?

答:信用账户内的资金是否能够取出,除了受维持担保比例300%的限制外,还要求“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与问题二类似,可能是由于账户内的“标的证券市值”小于“融资负债”,导致账户内的可用资金全部为可买标的证券资金,而可买担保品资金为零,因此可取资金也为零。

问题七:融券卖出为什么总是不能成交并被自动撤销了?

答:为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例如,A股票目前的成交价是9元,那么投资者融券卖出申报价格最低要达到9元,如果您的融券卖出指令总是显示“无效委托”,很可能是因为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时的价格不符合规定,

您可以重新提交指令。

问题八:信用账户内的标的证券要配股了,能使用融资买入配股吗?

答:在现行业务规则下,还不能使用融资买入申报配股,只能使用自有资金买入申报配股。

问题九:通过“卖券还款”的委托操作来偿还融资负债,若没有选择“指定合约还款”的选项,且卖券还款成交,则了结合约的顺序是怎样的?

答:按照目前我公司的规定,如果您没有选择“指定合约还款”模式,卖券还款成交后,将按照“系统自动顺序还款”,即根据合约到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笔了结,且按照“先偿还本金、再偿还利息”的顺序来了结每笔合约,这样的安排对可以帮您节省利息支出。

问题十:为什么证券公司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高于交易所规定的50%?

答: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50%的标准。证券公司在可以该范围内自行确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所以证券公司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可以高于50%。

问题十一、融券卖出所得的资金是否可以用来买其他的证券?

答:证券交易所规定,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除了用于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所以,您在买券还券时首先使用的就是这部分资金,但是这部分资金不能用于买其他证券,也不能提取。

问题十二:信用账户里面的现金或证券是否可以转出?

答:可以转出,这里需要分为两种情况来说明:情况一,您的信用账户中如果没有负债,那么账户中现金和证券可以自由转出;情况二,您的信用账户中如果有融资负债或者融券负债,那么就要关注账户中维持担保比例的情况。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并且符合“标的证券市值”大于“融资负债”%条件时,您可以提取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及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问题十三:证券公司通知我追加保证金,我该怎么办?

答:当您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会告知您,在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前通过转入现金、证券,或者偿还部分融资融券负债的方式使得维持担保比例恢复到150%以上的水平,否则就会被执行强制平仓。因此,您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的要求去做,及时追加保证金。

问题十四:为什么证券公司突然了结了我的所有融资融券合约?

答:《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规定,当客户信用账户内的资金、证券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时,证券公司可以了结该客户的融资融券合约,收回全部融资融券债权。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会及时通知您。

问题十五:为什么我的交易流水里会有一些我没有提交的委托指令?

答:您在融券卖出时,可能由于行情的原因产生“零股”,即成交的股数不是100股的倍数;而在买券还券时,由于证券交易所规定买入委托必须是“整手委托”,即委托股数必须是100股的倍数。因此,买券还券成交后很可能会产生余股,即您多还了一些股票。这时,我公司会将多还的股票通过余券返还指令还给您,您在交易委托流水例会看到我公司提交的指令,请您不要将这些指令撤单。

问题十六:我的授信额度不够了怎么办?

答:如果您增加了证券投资的资产,或者进一步提供了您的个人资产证明材料,或者您在市场获利比较多,您可以向我公司申请调整授信额度。

问题十七:我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为什么证券公司通知我了结融资融券合约?

答:融资融券业务采用大合同、小合约的模式。《融资融券合同》为书面格式合同,由您和我公司签署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两年。融资融券合约为电子格式合同,由您发出的融资融券交易委托指令成交后产生,合约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且不得超过《融资融券合同》的期限。因此,尽管您的合同没有到期,但是由于融资融券即将到达六个月,所以我公司会提示您关注自己的融资融券合约即将到期。

问题十八:我是否可以在融资融券合同期内选择终止合同?

答:可以,但是在终止合同前您应当偿还所有的融资融券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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