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最新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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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第三章食品原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原料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包装管理制度,对食品包装材料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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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宜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暂停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周检查所有记录表格,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
六、负责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堂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做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保证单位午餐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护员工的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加工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涉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度记录、清洗消毒杀菌记录等)、出菜时间、分餐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造册登记记录,实现对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的全程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三、食堂要做好食品原材料、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工作,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及批次检验报告,进货查验的项目要齐全,注明: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方名称、保管人员等。
四、食堂在食材和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加工中,做好生产过程记录及关键点控制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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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职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好胸牌及工作帽。
2、工作服要保持清洁、无明显油污,衣扣不得有脱落。
3、职员上岗时不得赤脚穿鞋。
4、职员头发要保持清洁、卫生、梳理整齐。
5、职员上岗时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
6、职员上岗前要将手洗干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3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餐饮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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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七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从具有卫生许可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加工与制作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五章餐饮具清洗与消毒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餐饮具清洗与消毒制度,保证餐饮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餐饮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餐饮具污染。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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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
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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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1.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4.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5.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规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的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7.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确保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8.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的管理,确保食品检验、检测真实、准确。
9.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
10.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审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具备合法资质。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工艺规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6.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确保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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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
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https://img.taocdn.com/s3/m/cb6b66c8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cf.png)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与人员的职责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食堂、餐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和职责(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监督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岗位调整的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要求,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三章餐饮服务人员和设备设施卫生要求第八条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明;——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休假、出差较长时间后再回到炊事岗位应进行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餐饮工作岗位;——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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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要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证明其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3. 食品原料及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和质量。
4. 食品生产工艺控制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包括对生产设备、操作方法、生产环境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5. 食品质量检测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 食品追溯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食品原料的来源、生产加工过程、销售渠道等进行记录和追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进行快速回溯和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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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
3.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销售管理,建立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3.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自检与自查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组织、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流程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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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管理应贯穿于食品产业链的始终,涵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制度制定、执行、培训、检查等。
3. 设立食品安全专员岗位,负责食品安全具体事务的落实和协调。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格查验,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食品生产加工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储存场所,确保食品分类储存、离地离墙、通风良好、防潮防晒。
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选择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方式,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实行食品销售追溯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
3. 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合作,共享食品安全信息资源。
五、食品安全应急处置1.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职责和流程。
2.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3.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https://img.taocdn.com/s3/m/493e69cb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94.png)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第五条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主体(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品安全风险。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和产品的检验报告,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运输、处理的规范,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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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食品安全检查制度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储存条件、食品销售方式等。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记录。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供应商进行筛选,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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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____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可追溯性和卫生安全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项基本需求,食品安全问题牵动着人们的心,也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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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经验;(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食品原料采购和验收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原料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3. 食品原料验收时,应当查验食品原料的外观、气味、色泽等,确保食品原料符合要求。
(三)食品加工和包装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加工设备和工艺,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2. 食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
(四)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制度1.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对销售和服务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五)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制度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2.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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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公开透明、社会共治;(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经营管理第十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营食品。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销售、退换货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食品检验检测第十三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检验检测资格,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四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第十五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报告制度,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六章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dc24f068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de.png)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制定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2.3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3.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沟通。
3.2 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3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控制4.1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并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控制制度。
4.2 企业应加强原辅料采购、验收、储存、运输、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4.3 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4 企业应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五、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与公开5.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2 企业应按照规定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培训与宣传教育6.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6.2 企业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
二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2de1e1f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57.png)
二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道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二道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七条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八条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第三章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包装、标识的管理,确保食品包装标识清晰、准确、完整。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385287a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9e.png)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
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干净、地面光亮、炊具摆放条理化。
库房整齐清洁,分类存放,防鼠防潮。
二、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
食堂的碗筷等餐具一律不外借,出售食品使用夹子,严禁就餐人员进入操作间打饭和动手拿食物。
三、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
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给孩子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严把安全关。
四、炊管人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每年对炊管人员进行1-2次体检。
上班一律着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正点开饭,服务热情,根据季节变化变换品种花样,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不搞特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贮存餐用具的保洁柜应贴上明显的标记。
2、经过清洗消毒贮存在保洁柜内的餐具,如果2天以上没有使用,需要使用时必须从新洗净消毒。
3、餐具保洁柜在不存取物品时,一定要关紧柜门,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保持洁净。
4、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三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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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和身安全,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成立以本店负责人李申亮为组长,李申亮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李申亮负责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全面工作,李申亮负责食品进货查验、质量自检、食品台帐工作,李申亮负责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健康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健康管理制度
本店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和身安全,进一步加
强对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店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需要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本店由工商部门许可的预包装食品或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粮、肉、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糖果、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指经营者应向供货方索取其生产经营资格、食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和票据,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所购进的食品进行检查验收。
五、初次交易索证索票。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时,应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指商品有注册商标的),保存复印件,并依其有效期定期核对。
同时,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商品供货档案。
对有“总经销”、“总代理”、“质量承保”等标志的,应持有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六、日常交易中的索证索票。
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报告、检疫证明、合格证及其他证明食品质量的证明文件,以及发票或供货单、提货单等销售凭证,并保存复印件或原件。
七、进货检查验收。
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购进的食
品进行查验,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有效期、执行标准、标识、包装的封口是否完整等,严把进货质量关。
不合格食品要安排专人负责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无证、无票、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来源的食品和有嫌疑的食品必须退回。
有条件的经营者应对其食品质量进行再次抽样检验。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市场、批发市场及其他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检测设施,对进入其经营场所销售的食品质量,自行检测。
二、酒店、餐饮店等饮食业经营者,应当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条件,对进、贮、销的食品安全进行自行检测。
三、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豆制品、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四、经自行检测确定为有毒有害、已受污染、过期变质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食品合格证、冒牌劣质等问题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五、自行检测的食品,应当详细登记,确定为问题食品的,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督,防止再次进入流通领域。
五、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诚实信用的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本店(商场、超市、市场)的信誉,本店(商场、超市、市场)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二、坚持亮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抵制假冒伪劣。
四、保证质量,不制假售假。
五、公平竞争,不虚假宣传。
六、诚实信用,不欺诈消费者。
七、买卖公平,主动出具销货凭证,不强买强卖。
八、明码标价,计量准确。
九、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童叟无欺。
十、商品摆放整齐,店容店貌美观整洁。
承诺人(印):李申亮
----工商所监督电话:79223619
六、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
二、不合格食品是指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毒有害、污染、过期、变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合格证、冒牌食品。
三、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清理登记,填写《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登记表》,如实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
四、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追查来源和方向,及时公告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五、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可以退回供货方,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接受跟踪监督管理。
六、退出市场的食品重新入市销售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并查验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保存备查。
七、食品经营者对自检或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为不合格
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及被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或者媒体通报为不合格或不安全的食品,必须及时下架(柜),并采取退货、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对下架(柜)的食品应在其包装显著位置标明“不合格、过期、变质”或“退货”等字样。
对下架(柜)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专门台帐进行登记,其登记内容应包括品名、批次、下架(柜)原因、处理方式、最终去向、相关责任人员等内容。
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少记、漏记、错记、不记,并由专人负责,不得遗失,以备查验。
二、记录食品台帐的食品范围:粮、肉、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糖果、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食品购销台帐是指经营者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登记进货和销货台帐。
四、进货台帐的基本内容包括:供货单位(个体工商户)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批号、商标、进货数量、进货时间、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
等。
五、销货台帐的基本内容包括:购货单位(个体工商户)名称、商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或批号、销售数量、销售时间、联系电话等。
经营者可在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内容。
六、对于已经建立了计算机购销管理系统的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经营者,其进货、销货台帐的登记项目齐备的,不再单独建立进货、销货台帐,项目不齐备的,应补充完善登记项目的内容。
对于还没有建立计算机购销管理系统的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经营者,应建立进货、销货台帐;对因文化水平低、建帐确有困难的食品批发个体工商户,应将进货、销货凭证粘贴在登记簿上,以此作为登记进货、销货的台帐。
八、食品安全教育制度
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大食品定期检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本店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店各项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卫生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