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理工中专负责人陈进科民办学校打着高铁专业安置工作旗号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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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郑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到新郑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郑州高新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郑州高新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多措并举做好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6月9日下午,该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陈安利、纪检组长应敏锋的带领下来到新郑市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活动中,干警们先后参观了新郑市监狱服刑人员食堂、宿舍、以及生产车间等,聆听了三名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

原南阳市编办主任李某、某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张某以及某地公安局干部高某先后作的悔罪发言讲述了从一名领导干部堕落为罪犯的过程,用他们失去自由的痛苦经历告诫在场的干警,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慎用手中的权力,切莫失足千古恨。

通过三名服刑人员对犯罪根源的剖析和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追悔,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的干警们受到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心灵的震撼。

通过警示教育,大家内心受到了强烈震憾,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珍惜工作,珍惜自由,握好人生航向,常怀自律心、敬畏心和平常心,从小事做起,从生活细节做起,淡薄名利,抵制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珍惜手中的审判权,坚持“三个至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法官良好的形象,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公正、廉洁。

日前,郑州高新区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郑州市警示教育基地----新郑监狱,现场进行警示教育。

这是该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的政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中,从干警思想根源抓起,务求实效的又一举措。

活动过程中,法院干警们参观了服刑人员食堂、宿舍、以及生产车间等,聆听了三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人生忏悔,使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和心灵的震撼,纷纷表示要珍惜手中的审判权,坚持“三个至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法官良好的形象。

河南省人大代表受贿被审:“潜规则”害了我和全家_1.doc

河南省人大代表受贿被审:“潜规则”害了我和全家_1.doc

河南省人大代表受贿被审:“潜规则”害了我和全家-1958年10月,陈伯羽出生在河南省民权县。

下乡当过知青,自学考上中专。

19岁又考上大学,以自身的努力和才干改变着自己的命运。

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郑州铁路局。

1982年,陈伯羽被任命为郑州北站总工程师,兼副站长。

1994年,陈伯羽被调整到北站调度所当主任。

2003年7月,调安康铁路分局任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5年4月,被提拔为郑州铁路局总工程师,一跃成为厅级干部。

两年后,再进一步,被任命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找陈伯羽办事的人越来越多。

起初,他还能保持着低调廉洁的本色。

无数次,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提着烟酒,拿着钱物找到家里,陈伯羽都毫不客气地将他们拒之门外。

他还对家人严格要求,有人来家送礼,不管是谁,一律不准开门。

采访中,李惠对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

2007年,陈伯羽始任高铁总经理,有次,单位有位处长来家找他。

我按以往习惯将该处长挡在门外。

但是,对方苦苦请求,不停地说让我进门吧。

我看他头发都白了,平时也认识,心一软,就开了门。

进屋后,该处长放下一沓钱快速离去。

李惠等丈夫回家,就把这事说了。

陈伯羽大怒,让李惠将钱退回。

当时,天已黑了,刮着风,但为了让丈夫息怒,李惠还是拿起钱走了出去,颇费周折地找到送钱人家中,将钱如数退回。

案件侦查中,检察官还在一个笔记本中发现陈伯羽退回二十几位行贿人钱物的记录。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清廉的干部,却在所谓的友情之下,放松了警惕,放任了贪欲。

;各种卡片:卡断幸福生活看守所里,李惠以泪洗面,悔不当初。

她常常发出这样的感叹: 我不缺吃、不缺穿、不缺钱,啥都不缺。

我为啥要收他们的钱?是我把丈夫给毁了,他那么好的一个人,这一摔,可把我们都摔死了。

虽然李惠的话有些偏激,但在其夫陈伯羽的嬗变过程中,她的确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曾经,李惠也是一个生活俭朴,低调本分的人。

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听到李惠勤俭持家,简省节约的事例。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高招腐败三大“重灾区”引关注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高招腐败三大“重灾区”引关注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高招腐败三大“重灾区”引关注“高校招生成职务犯罪高发区”有媒体披露,网上有举报材料反映蔡荣生利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等机会收受贿赂。

在一些高校老师眼中,招办是高校的“肥缺”。

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953万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几年前,湖南省也爆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

279万受贿金额中,大部分为“点招”所得……“近年来高校招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王洪伟介绍,高招腐败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

这类案件通常是‘两厢情愿’,点对点秘密交易,案件多发但却难以查处。

点招、补录、调专业成“重灾区”调查发现,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

业内人士指出,高校试点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提高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让少数考分不够但某一方面拔尖的专才能进高校深造。

但在具体执行中,有的“点招”异变成为权力和金钱的交易。

东部某院校工作人员坦言:“‘点招’也随行就市,由于今年点招指标下降,一个名额已经由去年二三十万元涨到了100万元。

”一位211高校负责人坦言,对于主管领导来的照顾某考生的“条子”,学校只能通过自主招生的途径将其录取。

一位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透露,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由于招生指标未完成、被录取考生放弃等原因,一些高校会通过补录完成招生计划。

虽然补录也有最低分数限制,但因信息不对称、监管不严,成为权钱交易的重灾区。

调换专业衍生成花钱“买”好专业。

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的众多受贿记录中,大部分皆与考试录取、调整专业有关,其第一笔受贿就来自于帮助一个学生调换专业收取了1万元钱。

调查发现,当前高校自主招生中,教育部门也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可没明确公开到何种程度。

陈春秀案件的法律问题(3篇)

陈春秀案件的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陈春秀案件是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教育公平案件。

陈春秀,女,河南省某县农民,因高考志愿填报失误,被录取到一所非全日制大专院校。

在毕业后,陈春秀发现自己实际上被录取到的是全日制本科院校,但未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随后,陈春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对教育公平、招生录取等问题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 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招生录取规则的不透明陈春秀案件暴露出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不透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规则不明确等问题,导致考生权益受损。

(2)录取规则的合法性陈春秀案件涉及到录取规则的合法性。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违规操作等现象,导致录取结果不公。

2. 学历证书的法律问题(1)学历证书的发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办法》,学历证书是证明受教育者完成规定学业、达到相应学历水平的法定凭证。

陈春秀案件暴露出学历证书发放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考生权益受损。

(2)学历证书的效力学历证书的效力问题也是陈春秀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办法》,学历证书是受教育者享有就业、晋升、待遇等权益的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学历证书的效力存在误解,导致陈春秀等考生在就业、晋升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3. 法律救济途径的法律问题(1)法律救济途径的畅通陈春秀案件反映出法律救济途径不畅的问题。

在案件发生后,陈春秀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过程曲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反映出我国在法律救济途径方面还存在不足。

(2)法律救济效果的保障陈春秀案件还涉及到法律救济效果的问题。

郑州高端就业骗局案例

郑州高端就业骗局案例

郑州高端就业骗局案例郑州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领导小组),由郑州市政府成立、市直12个委局组建,是市政府为解决就业难而设立的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政府部门不得成立或者与他人联合成立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然而,多年来鹊巢鸠占,领导小组一部门负责人和其妻子等人通过“左手倒右手”的方式,利用政府信誉以“内部指标”为诱饵等招工,骗取一些学生巨额现金。

在记者调查上述团伙时,一个藏而不露的省交通物流协会骗学员钱财的事也浮出水面。

目前,省交通物流协会原秘书长被停职,协会被勒令整顿。

记者调查说的是招他们成为正式工,最后被迫干喂猪、种菜、拉粪的活2009年年末,获嘉县和辉县的曹冬冬等十几人向本报反映: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间,以领导小组名义委托的豫北负责人岳绍俊和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朱世俊等人,拿着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等批准成立的领导小组文件和职业介绍许可证等,称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全省招正式合同制职工,给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0~320个内部指标,月工资1500~3000元,加班费另计,条件是需交3万元“指标费”。

曹冬冬等人说,这些人怕学员们不相信,岳绍俊亲自到郑州拿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工表”,然后像政审一样严肃,要当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表,并进行体检等,然后再带他们来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兼郑州市第二技工学校校长朱长军承诺:签正式合同、交纳“三金”。

看着政府机构的文件,他们才放心地把钱交给朱世俊。

反映人岳怡等人说,之后,他们十几个人被带到河南通达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省交通物流协会培训中心,该中心出具了安置费、培训费等收据,之后,他们经过一个月的“岗位培训”后,被安排到三门峡高速公路豫陕界当保通员。

每天干12个小时,还被强迫干喂猪、种菜、拉粪等活。

前3个月每月仅支付100元的工资,且一直不签订正式合同,为了有个“正果”,他们能忍就忍,直到2008年4月份,保通大队长李某拦车罚款时被逃费车辆撞死,发现他们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并没有劳务关系,才意识到受骗了。

“河南高考答题卡罗生门事件”,水落石出

“河南高考答题卡罗生门事件”,水落石出

孩 子 在重 点高 中就 学 ,学 习严 谨 , 称 ,已委 托公 安部 门对其 女 儿 的
致全省 招 生考 试战 线 同 +高 考335 笔 迹 进 行鉴 定 。 分 ,答题 卡字迹 明显 为第二 人所
的一 封 信 高 考事 关广 大考 生切 身利
最公 平的 人 才选拔 方式 。从 试 卷 不 妨 问 问 这 几 位 家 长 :
上 阵 ,也要 让孩 子有 不畏 前 方的
内容 、运 输 过 程 、解 封 发 放 、试 卷
孩 子 的 话 你 们 认 真 思 考 过 勇 气 ,同 时 ,平 时 的 家庭 教 育 中 ,
收 回扫描 ,甚至 到 最后 的 处理 ,每 吗 ?在你 们 眼 中 ,为什 么对 国家制 应 该培 养 孩子 养成 正确 的 价值 观
察委实名举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全程严格监督 ,宣传 、公安 、工信 、 传 、公安 、工信 、保密等部 门齐抓
主任朱玉山等个别人严重滥用职 保密等部门齐抓共管 ,教育、招生 共管 .教育招生部门精心组织 ,在
权 、组织考试作弊,偷梁换柱调包 部 门精 心 组 织 ,在 考 试 、评 卷 、录 考试 、评 卷 、录 取等 各个 环 节 严格
特别 关注
J编 辑 部 哥
“河 南 高 考 答题 卡 罗生 门事 件’’ n
水 落石 出
轰动 一 时的 河 南 高考 答题 卡 公 众 的质 疑 ,纪检部 门便 可 拿 出 毁 着我们 的 制 度 这 么急 功 近利
调 包事件 落 下 了帷 幕 ,这 一新 闻 十 足 的 证 据 和 把 握 。 让 类 似 于 这 的思 想 又怎 么能培 养 出实现我 们
从 被报 道 开 始 ,便 让所 有 考 生 家 样 事件 的谎 言不 堪一 击 ,

空挂学籍骗取补助金案例(3篇)

空挂学籍骗取补助金案例(3篇)

第1篇正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各类教育补助金政策也应运而生,旨在帮助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然而,在这片充满关爱与希望的沃土上,却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疾首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挂学籍的手段,骗取国家补助金。

本文将带您走进一个真实的案例,揭示这场道德与法律的较量。

一、案件背景小王,一个出生在贫困山区的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我国一所知名大学。

然而,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让他和家人陷入了困境。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王决定申请国家助学金。

在申请过程中,小王了解到学校有一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空挂学籍”政策,即学生在学校注册但未入学,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于是,小王心生一计,决定利用这项政策骗取国家补助金。

二、作案过程1. 小王在得知“空挂学籍”政策后,与几位同样家庭困难的同学密谋,决定共同作案。

2. 他们分别联系了家乡的亲戚,让他们帮忙在学校注册,但并不入学。

3. 在注册过程中,他们伪造了虚假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确实需要国家助学金。

4.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开始陆续领取国家助学金,并将部分补助金用于自己的生活开销。

三、案件发现1. 学校在发放助学金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引起了怀疑。

2. 经过调查,学校发现这些学生并未入学,而是“空挂学籍”,骗取了国家助学金。

3. 学校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介入调查。

四、案件审理1. 警方经过调查取证,掌握了小王等人的犯罪事实。

2. 在法庭上,小王等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3. 法院依法判处小王等人有期徒刑,并追回骗取的国家助学金。

五、案件反思1. 这起案件暴露出我国教育补助金政策的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管。

2. 学校在发放助学金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的审核,确保补助金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切勿以身试法。

高 校 腐 败 案 件 警 示 录

高 校 腐 败 案 件 警 示 录

高校腐败案件警示录高校腐败案件警示录——象牙塔染上“腐败病毒”前言高等院校在人们心目中原本应该是一片圣洁之地,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责的教育工作者也应该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楷模。

然而,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据统计,发生在高校及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同时也为高教工作者敲响了长鸣的警钟!纪委、监察室将发生在高校的部分典型案例整理展示,以此作为“警示”。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对腐败行为时刻保持警惕,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共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索贿案2004年8月初,一名广西的考生家长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是一位自称是北航赴广西招生联络员的人,却要求这位考生家长必须先交10万元,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

该家长拒绝了这一要求后,第二天就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退档。

无奈,这位家长只能被迫口头同意对方的要求,表示愿意交出10万元。

经查,向考生家长索取高额费用的庞宏冰、刘天平和高峰三人均系北航教职员工。

其中庞宏冰原是北航计算机系副教授,现为北航天宏电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刘天平是北航天宏公司的一名员工,高峰是北航汽车工程系教授。

据庞宏冰本人交代和广西公安机关查实,在今年的招生中,庞宏冰等人总共收取考生额外费用55万元。

8月16日,在央视播出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北航校长李未就招生丑闻公开表示道歉。

四川省部分高校教材采购中职务犯罪案件2004年2月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根据9个书商交代和检举的线索,从调查高校教材购销问题入手,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

成都市有关区检察院、绵阳市检察院相继侦破了发生在辖区部分高校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

截止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时,总计涉及10所高校和2所中专的51起案件,共42人(含书商行贿案9件9人)。

郑州理工中专专业学校暂扣学生助学金_理由是防学生恋爱

郑州理工中专专业学校暂扣学生助学金_理由是防学生恋爱

郑州理工中专专业学校暂扣学生助学金理由是防学生恋爱郑州理工中专学生的助学金,被校方以“防止学生乱花钱”等理由缓发。

去年,国家设立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每月发放150元,每年发放10个月)。

在我省,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郑州理工中专)成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校之一。

但在昨日,该校有学生投诉说,他们学校半年里只发放了两个月的助学金。

投诉学生称,有老师给出的暂扣助学金的理由是:“害怕学生谈恋爱,防止男生用助学金为女生买东西。

”【学生投诉】助学金拖着不发“国家发放给我们的助学金,学校一直拖着不发,咋办啊?”昨日,郑州理工中专有学生投诉说,国家每月给他们发放150元,但他们入学半年了,学校却只发给他们两个月的助学金300元,剩下的一直拖着不发。

他们向老师和学校领导反映,也一直没人解决。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大学南路的郑州理工中专,见到了刘华(化名)和她的同学。

刘华说,她是去年9月份到学校就读的,之前学校在招生宣传中曾说过会有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

可是,从入学到现在,半年只发放了两个月的助学金,剩下的直到现在还不见踪影。

刘华的同学小谢说,他们去年12月发了银行卡,专门用于助学金的发放。

春节放假前,不少同学都没钱了,有人去找学校,学校发了150元,第二个月发放了150元,就没了消息。

“不光我们这一级,全校同学都是这种情况。

”刘华说,他们学校有千名左右的学生,都有类似情况。

他们去问老师,老师让找领导。

找到校长后,校长又让他们找财务科长,但找了几次也没问出结果。

【联系学校】?一直没给出答复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郑州理工中专,一位工作人员称,他对助学金的情况不了解,相关领导不在,等领导回来再给记者解释。

直到下午6点,对方也没给记者回复。

记者发现,在该学校的网站上,2007年6月22日的一篇文章指出,郑州理工中专是“第一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校之一”。

陕西南郑高考师生集体舞弊 有关责任人被查处

陕西南郑高考师生集体舞弊 有关责任人被查处

陕西南郑高考师生集体舞弊有关责任人被查处新华社西安6月26日电今年高考期间,陕西省南郑中学考点发生一起有组织利用手机发送答案的师生集体舞弊案,涉案师生67人。

26日,南郑县做出决定,对参与组织舞弊的两名教师王琥、岳汉斌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考不力的15名监考教师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名涉案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这起集体舞弊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长陈阖、副局长周汉成、招生办副主任余程荣、南郑中学校长张文保,分别给予停职、撤职处理。

6月4日至5日,南郑中学高三体育班班主任王琥、教师岳汉斌在进行考前动员时,部分学生请求高考时给予“帮助”,并愿出资酬谢。

王、岳二人表示同意。

王琥提出:根据考生家庭经济状况,酬谢最多不超过300元,并要求学生在考试期间将手机带进考场,以便他们在得到答案后,立即以短信息传给考生。

此后,有52名考生共交给岳汉斌现金12000元,并在岳汉斌处登记了各自的手机号码。

6月7日上午,全国高考语文开考,南郑中学第74考场、第79考场考生相互抄袭、传递答案,监考老师却视而不见。

下午数学开考时,王琥看到余斌、顾帆等3位监考教师一起看数学选择题答案,走过去将答案迅速输入自己手机。

随后,王琥、岳汉斌分别向1考生发送了答案。

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开考后约一小时,后勤组人员孙樊从78考场本校监考教师李轲处取到部分考试答案后揉成纸团,扔给警戒线内的王琥。

王琥拣起纸团后,立即前往事先与南郑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庹山青约定好的地点。

约20分钟后,庹山青收到儿子庹康从考场里发送的选择题部分答案。

庹山青将两份答案对比后说:“以庹康的答案为准”。

顾帆随即将答案用手机发给了3名考生。

王琥也将庹山青提供的选择题答案抄在纸条上,同岳汉斌一起用短信息发送给5个考场39名考生。

在场的顾帆、余斌也将答案用手机分别发给各自“帮忙”对象。

81考场监考教师陈建军默记下前排考生选择题答案,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发给其外甥。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郑州400多名高校学生被安排冒充农民工迎接领导视察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郑州400多名高校学生被安排冒充农民工迎接领导视察

河南教育热点新闻:郑州400多名高校学生被安排冒充农民工迎接领导视察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冒充农民工迎接视察竟成高校“社会实践”项目,400多名高校学生参加郑州某公司以“社会实践”为名的活动引发争议。

中原工学院近百名大三学生19号在参加学校社团组织的社会实践时,被带到一处工地,每人分发了一顶安全帽冒充农民工,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迎接公司领导的视察。

据了解,当时现场的学生有400多名,来自多所高校。

事后,不少学生质疑,他们是不是被学校社团给“卖”了?记者联系上了中原工学院一位社团负责人。

社团负责人:比较大型的房地产公司,本来想过去参观一下,也算是一个社会实践吧。

本来想着是个公益嘛,是好心的事儿,然后就出来坏的结果。

那么,“社会实践”为何演变成“迎接领导”?学校监管部门对此事是否知情?对此,中原工学院宣传部门回应称:
宣传部门:我现在不好说,肯定是不太清楚。

团委正在调查,调查出来我们也很快跟大家公布。

河南教师资格网/。

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终审被判3年半

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终审被判3年半

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终审被判3年半7月18日,备受关注的“假北大博士”刘-志刚诈骗高校案二审有果,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人刘-志刚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志刚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损失5370元。

今年31岁的刘-志刚,是河南省许昌县人。

2004年11月14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参加国家人事部在北京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举办的“全国第六届高级人才洽谈会”,只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刘-志刚来到该洽谈会,以刘*豪之名向郑州航院谎称自己是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将于2005年7月毕业,并提交了他编造的工作经验、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英语水平等个人简历。

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他毕业前即可上班。

2004年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该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给他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向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并未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

2005年2月2日,刘-志刚再次向该学院要求上述待遇时,被该学院保卫处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追回赃款4万余元及分配给刘-志刚的住房一套,现已发还被骗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志刚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损失537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志刚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刘-志刚认为,4万元安家费的性质是借款,所得6000元工资是劳动报酬,其主观上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应系民事欺诈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刘-志刚虚构自己系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的身份,骗取郑州航院按照博士生待遇给其4万余元的安家费及工资,其向被骗单位出具的是“收条”而非“借条”,后上诉人又继续向被骗单位提出高额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要求,足以证明刘-志刚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之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王金龙与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同纠纷一案 (1)

王金龙与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合同纠纷一案 (1)

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陈进科法院判决书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原告王金龙,男,1969年10月2日生。

委托代理人胡建勋,河南豫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住所地,郑州市大学南路18号。

负责人陈进科,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李华金,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金龙与被告郑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郑州理工学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1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金龙及其委托代理人胡建勋、被告郑州理工学校的委托代理人李华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8年8月份,原告在大河报看到被告刊登的食堂招租公告,就与被告协商。

2008年8月2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食堂承包协议,期限为1年。

协议签订后,被告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收取30000元保证金。

原告为开办食堂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设备和原材料,该食堂于2008年9月6日开业,被告直到9月24日,才向原告提供动力电源,蒸箱才开始使用,给原告造成损失。

9月29日,被告学校总务处李主任突然通知原告,要和原告解除合同,要求原告务必于2008年10月2日之前把所有灶具、餐具及其他东西拉走,否则后果自负。

被告只退还原告保证金30000元后,对原告的其他损失拒绝赔偿,现原告的设备、米、面、粮油、调料、干菜还有蔬菜等还放在食堂里,蔬菜都已腐烂。

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单方解除合同,使原告的预期目的落空,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现要求1、被告赔偿设备粮油等投资损失15512.70元,利润损失64469.63元,交通费损失500元,共计80482.33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提供了以下证据([ ]内为被告的质证意见):证据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食堂承包协议书一份,证明协议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应受法律保护。

[被告郑州理工学校对协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其认为按协议第八条约定,被告已将保证金退还给原告,协议已终止,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

4万元造假证,想骗30亿地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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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 的人 拿着 伪 造 的 中铁二 十 五局 二十五局的资质证明等证件拿给 后 ,他们通过熟人认识 了一个名 的证 件 ,对 成都 地 铁二 号 线一 期 他看了 , 为了保险起见 , 他决定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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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队。
人介绍 , 今年 2 月底 , 有人找他帮
尽管找到了经济支持 ,但是
据警方介绍 ,就在几个人等
保金交到招标方 ,就可以参与第
资金 ,于是想到了一个名 口李莉 二轮的竞标 了。 L {
萍 的新 疆 人 。李 莉 萍 对这个 工 程 然 而 , 在交 保 证 金前 夕 , 就 这
人 民北路 派 出所 的刑 侦 民警 也相 当感 兴趣 ,当即 约定 ,由李 伙人被警方捕获 。
忙 活 动地 铁 招标 事 宜 ,他将 这个 这伙人没有工程资质证明,没有 待竞标的同时,已经为了拿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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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对粟购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口 文 /张 文 娟
事 出有 因— — 采购 人 不 满 中

“两头骗”

“两头骗”

龙源期刊网
“两头骗”
作者:
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9年第26期
据《中国之声》报道,河南省理工学校在招生时,对外宣称可以给学生分配工作,由于这一承诺无法兑现,导致不少学生中途流失。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学校仍用这些学生注册的学籍信息,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定额拨款。

先靠虚假宣传骗学生,再靠假学籍骗补助——这種“两头骗”的学校如今被曝光,相关部门有必要顺藤摸瓜,查出其中的猫腻,别让发展职业教育的“好经”被这些乱作为者念歪了。

郑州中专报名诈骗案例

郑州中专报名诈骗案例

郑州中专报名诈骗案例近日,河南省xxxx市学生家长xx向xx反映,孩子xx在“xxxxxxxxxxx学院”读了半年,才发现自己学籍一片空白,再一打听,所读学校根本没有招生资格!对此,xxxxxxxxxxx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xx学院已经停了,去年我们也一再发信息、登报纸说不要听信谣言。

”对xx父子俩来说,这半年可谓“先喜后忧”。

孩子初中毕业未能考上高中,却幸运进入了一所五年制大专就读,且是就业前景被看好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

然而,高兴劲尚没缓过来,即察觉原来上了一所“假大专”:难怪孩子入学半年迟迟不能取得学籍,皆因所谓的“xx学院”早在去年即已被其院本部发文撤销。

从表象上看,这事,院本部蛮有理由卸责,按其工作人员的说法,他们早在去年8月就发文撤销了这所学校,且又是登报,又是发信息,似乎做到了“以正视听”。

更何况,院本部一再提示考生,“一定按照通知书和学院红头文件规定到校本部报到注册。

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凡没有学生头像的通知书一律为虚假通知书……”。

如此看来,xx此番“误入歧途”,正如院方所言,属父子俩“听信谣言”,非怪他人,而只能怨自身“糊涂蛋”了。

乍一听,这话似在理。

在选择报考“xx学院”时,父子俩既没在教育部门查询其注册信息,也没到招办核实其有无招生资格,便轻易抛出“绣球”;其一:当接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后,并未通过当地招生办验证其真实性,即草率前往报到。

其二:更关键的一点是,自身不具相应学历,更没通过省招生办录取程序,仅凭三五个电话,便欲读上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年制大专,世上哪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然而,据此便让xx父子俩独自“背锅”,既不公道,更不地道。

诚然,撤销“xx学院”,有报纸及“红头文件”为证,但时至今日,“xx 学院”的招牌并未摘下,其实际招生更是从未停止,可谓“撤而不销”。

加上当初xx父亲咨询电话接通的是院本部,而正是院方告知的招生老师,将其引到了“xx学院”注册缴费。

刘志刚判的有点冤

刘志刚判的有点冤

近日,有位叫刘志刚的自考本科生,为谋得一份好工作,制造虚假简历,冒充北大博士生,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谋的一份高职。

但是,不幸的是,刘志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结果,东窗事发后,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决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370元。

看了这份判决,首先觉得刘志刚这小子这么做,够损的,大家看了,都觉得气不过,应该负法律责任。

但是,一细想,这小子也不过是为了谋职,而弄虚作假,用诈骗的罪名来追究刑责,却是太过分了。

但是法院给他个诈骗罪,给他个三年半的徒刑,本律师却容忍不得,得好好说说。

什么是诈骗罪呢?我们国家刑法典没有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司法机关适用本罪名均是按照法理来解释的。

刑法学通常将诈骗罪解释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或者隐瞒事实,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虚构或者隐瞒事实,并且这种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行为直接使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自愿”把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主观上则必须具有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的非法目的。

从行为人的角度来看,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向对方支付对价。

从以上条件来看,应当说,刘志刚同学虽然客观上欺骗了用人单位,但是尚不能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

具体来说,刘志刚的主观愿望是获得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可以为他带来较高的收入,但刘志刚并非以获取高收入为直接目的,并且刘志刚得到了这份工作,还是要付出其劳动这一“对价”的,虽然他的真正学历无法和收入相对应。

而刑法中的诈骗罪用刑事责任来追究和打击的是用欺骗的手段不劳而获的行为,是直接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行为。

但是,刘志刚弄虚作假,骗取职位的行为尚不符合这一条件。

由此来看,其辩护律师提出的刘志刚的行为不具备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辩护理由应予采纳,刘志刚的诈骗罪罪名不能成立。

法院以诈骗的罪名判出其三年半徒刑在法律适用上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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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中专负责人陈进科民办学校打着高铁专业安置工作旗号诈骗
2013-06-28 中华网财经
近几年以来,郑州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培训学校打着上高铁地铁专业毕业全部安排到高铁地铁工作,甚至有的直接就是打着毕业全部到高铁地铁当乘务员的谎言,欺骗学生家长,敛取不法之财。

郑州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高等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为了招到学生,编造美丽的谎言,承诺毕业安排到高铁地铁上工作,每个学校每年敛取不法之财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数千名学生上当受骗,目前郑州疯狂诈骗学校不下30家,下面简单列举几家,请教育主管部门严厉查处,
1、郑州轻工业学校(民办中专),没有自己的校园,租赁郑州牧专老校区,他们内部又分为4个团队,欺骗招生疯狂诈骗。

2、打着“河南科技技工学校与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强强联合的旗号(经查询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郑州市教育局,均没有这所学校的信息,估计没有办学资质),租赁郑州牧专、郑州科技中专校区,学校负责人张宏宇,闫玉清,招生负责人刘娜。

3、河南省外贸学校院内2班非法办学,其中一班负责人刘菲,一班负责人叶锦。

4、河南省商务学校(北环)院内一班,负责人姓付,打着郑州黄河铁路中专的旗号。

4、郑州理工中专负责人陈进科。

5、郑州财贸专修学院、郑州电子科技学校(工人南路)。

6、河南经济技术学校里面一班非法办学。

7、郑州铁路中专(民办学校)。

8、郑州工业技术专修学校(民办培训学校),原在中原西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向南100米,现在搬迁到郑州绿博圆附近,这些学校疯狂诈骗学生家长钱财,均是打着高铁地铁的旗号。

马上高招中招进入到正式招生程序,为了不使数千上万的家长学生上当受骗,请教育主管和人社部门严厉查处,让学生家长不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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