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性耳聋(专业知识值得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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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知识

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知识

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知识引言:职业性噪声聋是一种由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声下引起的听力损害。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愈发突出,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病率也逐年增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不断探索和研究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方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听力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____年相关的职业性噪声聋防治知识。

一、认识职业性噪声聋1. 定义和病因职业性噪声聋是由于长期接触于噪声环境中,导致听力器官受损而引起的聋病。

其主要病因是工作岗位所产生的高强度噪声,如机械设备噪声、施工现场噪声等。

2. 症状和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主要症状是逐渐听力下降,其他常见症状还包括耳鸣、听觉感受减弱、语言理解困难等。

诊断职业性噪声聋主要依靠听力测试和详细的工作史询问。

二、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方法1. 职业卫生管理雇主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场所的噪声进行控制和管理。

包括优化工作环境设计、选择低噪声设备、密封隔音等。

此外,雇主还应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个体防护对于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劳动者,使用个体防护装备是必不可少的。

例如,戴上防噪耳塞或防噪耳罩可以减轻噪声对听力的伤害,尽量阻隔噪声的入耳。

此外,还应注意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以确保听力健康。

3. 健康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康管理系统,定期对从事噪声作业的员工进行听力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性噪声聋的早期症状。

同时,员工也应积极参与健康监测,定期接受听力检查,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4. 职业康复对于已经患有职业性噪声聋的员工,应提供职业康复服务,帮助他们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服务包括康复咨询、听力康复训练、辅助听力器使用等。

5. 引导公众政府和媒体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重视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提高社会对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通过开展公益广告、举办职业卫生知识讲座等活动,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对象分级。 ——对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分级进行修订,只分轻
度、中度、重度噪声聋三级。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 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职业性噪声所致劳动者 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因压力容器、反应 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双耳高频平均听阈:
dB(HL)= [左耳(3000+4000+6000)+右耳(3000+4000+6000)]/6
附录A
单耳语频平均听阈:
dB(HL)= 单耳(500Hz+1000Hz+2000Hz)/3
职业性听力保护纯音电测听检查记录表 体检序号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 年 月(年龄 ) 工种
附录A
A.3 职业性噪声聋的听力评定以纯 音听阈测试结果为依据,纯音听阈 重复性测试结果各频率阈值偏差 ≤10dB,听力损失应符合噪声性听 力损失的特点。
附录A
A.4 鉴于职业性听力损失有暂时性 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 12~48h后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 若筛选测听结果已达观察对象或噪 声聋水平,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 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出重点设施和作业、重点危害因素、重点接 触人群,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减少 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 素、生物因素,在作业场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有: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2007-06-13发布 2007-11-3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2《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Z 49—2002废止。

本标准与GBZ 49—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根据《职业病目录》,将原诊断名称修订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强调了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的剂量—效应关系;――对观察对象的界定进行了修订,并取消了观察对象分级;――对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分级进行了修订,只分轻度、中度、中度噪声聋三级。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康庄、赵培青、高建华、贾莉、谢兰兰、徐希娴、张正华、吴萍、蒋轶文、马谷丰、许恕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

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职业噪声所致劳动者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因压力容器、反应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854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GB/T7341 听力计GB/T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布GB/T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噪声聋

噪声聋

疾病简介噪声聋(noise deafness)长期接触噪声,引起永久性听力损失的一种职业性耳科疾病。

噪声聋的发生是噪声对人体听觉器官长期慢性影响的结果,表现为感音系统的慢性退行性病变。

临床表现工人长期接触强噪声,听力明显下降,离开噪声环境短时间内听力不能恢复,如果在该环境、下再继续下去,就会加速耳蜗由功能性改变发展到器几质性病变,表现为永久性听团位移。

长期在高分贝噪声污染严重的生产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如果离开噪声后,需要数小时甚至更多的小时才能恢复听力,这就是听觉疲劳。

如果听觉疲劳的劳动者再继续接触噪声,内耳感觉器官便会产生退行性病变,出现再难恢复的听觉疲乏。

这就是劳动者在从事生产活动时,长期接触高分贝噪声污染而引发的职业病噪声聋。

如果非常严重时,噪声聋有可能导致永久性耳聋,劳动者的听力完全消失,终成残疾。

噪声引起听力损失特点,初期表现为高频段30。

Hz至60。

Hz听力下降,耳蜗基底部组织细胞受损变性、坏死,随着病情加重,向语言频段500、1000、2000Hz发展,最终导致耳蜗大部或全部,尤其是当顶部受损时就会出现明显语言听力障碍,称为噪声聋。

疾病病因在爆炸、火器发射所致的急性声损伤时,噪声强度往往超过140dB,甚至可达170~180dB。

在火炮或炸药爆炸的瞬间,因高温、高压气体的迅速膨胀,炮管的震动和喷火,周围空气的压力产生强烈变化,并从爆炸源向四周传播,致形成爆炸压力波,其中能量较大部分最初以超声速(每秒1200~2100m)传播。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冲击波;其余部分即声波(每秒1100米),也就是通常所指的强噪声,冲击波的能量和速度随传播距离增加而逐渐消耗和衰减,所以冲击波于传播一定距离后,逐渐变为具有声速的声波。

冲击波是由超压和负压所组成,其中,超压波起主要作用。

冲击波为导致听器损伤的主要因素,它具有巨大的压力。

当人们在暴露的空间受到原发冲击波的作用时,外耳道的气压突然改变,并于瞬间达到最高值,此时机体来不及通过咽鼓管的调节使鼓膜内外压力平衡而造成明显的压力差。

爆炸性耳聋和噪声性耳聋的区别

爆炸性耳聋和噪声性耳聋的区别

爆炸性耳聋和噪声性耳聋的区别简介耳聋是指听觉功能异常,导致听力受损的疾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爆炸声和噪声,这些声音如果过于强烈或者持续时间过长,就会对听觉系统造成损伤,进而引发爆炸性耳聋和噪声性耳聋。

虽然两者都是由于噪音损伤导致的耳聋,但它们存在一些区别。

下面我们将详细讨论爆炸性耳聋和噪声性耳聋的区别。

爆炸性耳聋爆炸性耳聋是指由爆炸声导致的急性耳聋,通常发生在爆炸事故或者炮击等爆炸声影响的环境中。

爆炸声产生的压力波能够直接破坏耳膜,造成听力功能受损。

具体表现如下:1.突然发生: 爆炸性耳聋的发作非常迅猛,患者往往在爆炸声发生后立即出现中耳疼痛和听力下降的症状。

2.单侧受损: 爆炸性耳聋通常是单侧受损,也就是只有一只耳朵受到影响。

3.听力损害严重: 由于爆炸声的强烈冲击,听力受损通常较为严重,患者可能会完全失去受损侧的听力能力。

4.伴随其他症状: 爆炸性耳聋常常伴随其他症状,如头晕、耳鸣、耳痛等,可能还会引起平衡功能受损。

尽管爆炸性耳聋的发生是由于爆炸声导致的,但在治疗过程中,我们更关注的是对受损的听力功能进行修复,比如使用助听器或人工耳蜗等。

噪声性耳聋噪声性耳聋是由长时间或者频繁接触强烈噪音引起的慢性耳聋。

噪声是一种能够干扰正常听觉功能的声音,长期接触噪音会损伤内耳的听觉结构,导致听力下降。

噪声性耳聋的特点如下:1.逐渐发生: 噪声性耳聋是慢性的,它不像爆炸性耳聋一样是突然发作的,而是由长期接触噪音逐渐积累导致。

2.双侧受损: 噪声性耳聋通常是双侧受损,也就是两只耳朵都可能受到影响。

3.频率特定: 噪声的频率会直接影响受损的听力频率范围,通常高频噪声引起的耳聋更为常见。

4.渐进性: 噪声性耳聋随着噪音接触时间的增加而逐渐恶化,最初可能表现为听力下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严重到影响正常交流和生活。

噪声性耳聋的预防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噪音环境中,并带上耳塞或耳罩来保护听力。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病噪声分级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的分级标准通常根据听力损失的程度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轻度、中度和重度是职业性噪声聋的三个等级。

1. 轻度:听力损失在26\~40分贝(dB),患者感到听阈提高,听低声谈
话有困难,但经对方提高嗓音或靠近耳边可听到。

2. 中度:听力损失在41\~55分贝(dB),患者自己说话稍感困难,需稍
加注意才能听清,与对方交谈感到有些困难。

3. 重度:听力损失在56\~70分贝(dB),患者感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很大,外界较大的声音很难听到。

4. 极重度:听力损失≥71分贝(dB),患者感到外界声音很小,仅能听到
很近人的说话声,耳语声或较大的声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就医,以确定是否存在听力损失,并根据医生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此外,为了预防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噪声源、噪声的工程防护、减少暴露时间、个人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等。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2007-06-13发布 2007-11-3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2《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Z 49—2002废止。

本标准与GBZ 49—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根据《职业病目录》,将原诊断名称修订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强调了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的剂量—效应关系;――对观察对象的界定进行了修订,并取消了观察对象分级;――对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分级进行了修订,只分轻度、中度、中度噪声聋三级。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康庄、赵培青、高建华、贾莉、谢兰兰、徐希娴、张正华、吴萍、蒋轶文、马谷丰、许恕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

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职业噪声所致劳动者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因压力容器、反应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854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GB/T7341 听力计GB/T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布GB/T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噪声性耳聋健康宣教PPT课件

噪声性耳聋健康宣教PPT课件
噪声性耳聋健康宣教
演讲人:
目录
1. 什么是噪声性耳聋? 2. 谁容易患上噪声性耳聋? 3. 何时需要就医? 4.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5.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与干预
什么是噪声性耳聋?
什么是噪声性耳聋? 定义
噪声性耳聋是由于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 ,导致听力逐渐下降的疾病。
通常发生在工厂、建筑工地等高噪声工作场所。
选择适合的耳保护器具,提高保护效果。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减少噪声暴露
尽量减少在高噪声环境中的逗留时间。
工作时可定期休息,远离噪声源。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保持生活环境安静
在家中或工作场所,尽量营造安静的环境。
使用隔音材料,降低环境噪声。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与干预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与干预 药物治疗
这些人群需定期进行听力检查。
谁容易患上噪声性耳聋? 年龄因素
老年人由于生理退化,听力下降的风险更高 。
与噪声暴露的年龄也有关系。
谁容易患上噪声性耳聋? 遗传因素
家族有听力障碍史的人群,患病风险增加。
基因可能影响个体对噪声的敏感性。
何时需要就医?
何时需要就医?
症状加重
如发现听力明显下降或耳鸣频繁,应及时就医。
如有必要,医生可能会开一些药物来缓解症状。
药物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与干预 听力辅助设备
对于听力损失严重的患者,可以使用助听器等设 备。
助听器可帮助提高生活质量。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与干预 康复训练
通过听力康复训练,帮助患者适应听力变化。
专业的听力师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谢谢观看
什么是噪声性耳聋? 症状
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耳鸣和听觉疲劳等症状。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GBZ 49—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欧阳学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49—《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代替GBZ 4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0月13日(国卫通〔〕14号)发布,自03月0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 4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观察对象;——将4000 Hz听阈值纳入诊断分级指标中,进行加权计算;——将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列为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巡淼、章敏华、王建新、阮艳君、张巧耘、杨爱初、江志荣、马谷丰、陈嘉斌、袁伟民、谢兰兰、顾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GBZ 49—。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职业接触噪声所致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T 4854.1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 7341.1 电声学测听设备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GB/T 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关系的统计分布GB/T 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3 诊断原则根据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近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

针对噪声暴露与听力损失之间 的关系,研究方法和手段不断 丰富和完善。
研究成果
职业性噪声聋的发病机制逐渐明确,包括噪声暴露对毛细胞、耳蜗神经元等听力结 构的影响。
针对职业性噪声聋的预防措施和干预手段不断涌现,如采用防噪耳塞、加强工人的 听力保护意识等。
针对职业性噪声聋的治疗方法也在不断探索中,如药物治疗、听力辅助器具等。
针对高噪声岗位,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规 程,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减少噪声暴露。
国际相关标准与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ILO)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ILO制定的关于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为各国制定相关标准提供了参考。
欧盟职业卫生与安全指令
欧盟发布的关于职业卫生与安全的综合性指令,其中包含了噪声暴露的限制和预防措施。
改善工作环境
优化工作场所布局
01
合理安排工作场所布局,减少噪声传播和干扰。
加强通风和换气
02
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减少因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而引起
的身体不适。
提供休息和放松场所
03
在工作场所附近设置休息和放松的场所,让员工在工作间隙有
机会放松身心。
04
职业性噪声聋治疗与康 复
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
激素治疗
针对噪声聋的药物治疗主要是针对听力损 伤的病理生理机制,包括改善微循环、营 养神经、细胞赋活及激素类等药物。
激素类药物如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内耳 的炎症和水肿,缓解听力损伤。
神经营养药物
其他药物
如维生素B1、B6、B12等,可以营养神经 ,促进听神经修复。
如血管扩张剂、抗氧化剂等,可以改善内 耳微循环,缓解听力损伤。
针灸治疗
针灸治疗可以刺激穴位,调节神 经功能,缓解听力损伤。

职业病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病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病噪声聋诊断标准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诊断标准:
1. 职业暴露史:患者必须有明确的职业暴露史,即长期或频繁接触噪声环境。

2. 听力损失:听力损失的程度和范围是诊断噪声聋的重要依据。

听力损失通常在噪声暴露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渐发展,早期可能表现为高频听力损失,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会影响到语言频率的听力。

3. 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是诊断噪声聋的主要手段。

常用的听力测试包括纯音测听、言语测听等。

4. 排除其他原因:在诊断噪声聋时,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听力损失的原因,如耳部疾病、药物性耳聋、老年性耳聋等。

5. 职业病鉴定:如果患者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且其听力损失与职业暴露有关,那么可以诊断为职业病噪声聋。

需要注意的是,噪声聋的诊断需要由专业的医生进行,患者不能自行判断和诊断。

同时,预防噪声聋也非常重要,应尽量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噪声暴露,并定期进行听力检查。

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详解

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详解

目录•1拼音•2前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5 3 诊断原则•6 4 诊断分级•7 5 处理原则•8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9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1拼音GBZ 49—2014 zhí yè xìng zào shēng lóng de zhěn duànICS 13.100C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Diagnosis of o 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代替GBZ 49—2007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 4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观察对象;——将4000 Hz听阈值纳入诊断分级指标中,进行加权计算;——将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列为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巡淼、章敏华、王建新、阮艳君、张巧耘、杨爱初、江志荣、马谷丰、陈嘉斌、袁伟民、谢兰兰、顾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GBZ 49—2007。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职业接触噪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讲义噪音性耳聋

讲义噪音性耳聋
2 纯音测试听阈(PTA): 在职业噪声聋诊断标准 中规定必须以PTA测试结果为依据,进行3次以 上PTA,要求结果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3 声导抗检查
4 听性脑干反应
5 40HE听觉相关电位
6 耳生发射
7 听觉稳态诱发电位
精品课件
28
纯音听阈测试
(Pufe tone audionelry)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249-2007)规 定: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必须以纯音听阈测 试检测结果为依据,宜反复进行3次以上的 PTA,两次间隔3天以上,结果有良好的重 复性。(复查时间应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 一周)
精品课件
11
噪声频谱(毛细胞损伤原因)
➢ 4-6kHZ 正位于底回~ 第二回,声音在此处 基底膜位移最大,负 荷较大,且此处管腔 狭窄
➢ 在3.4KHz,因为外耳 道共振频率的作用, 声音增益11~12dB
精品课件
12
噪声频谱(毛细胞损害原因)
➢ 正常毛细胞通过有氧和无氧代谢提供能量,蜗底血液有氧代 谢充分,含氧量高,主要为有氧代谢,而蜗顶则主要为无氧 代谢。
1
精品课件
43
诊断
检查 ➢ 听力检查必须由合格的测试人员,用合格
的仪器,在合格的测试环境中按标准方法 进行,隔音室的环境大多以≤30dB(A),受 试者应在脱离噪音环境48h后进行 测试
精品课件
44
诊断
检查 ➢ 外耳道及鼓膜正常,纯音测听:听力曲线
为下降型,为双侧感音神经性聋,在36KHz处出现“V”形切迹。声导抗鼓室曲 线正常,耳声发射听力损失>40dBHL时, 诱发性耳声发射消失。并参考40HZ听觉 相关电位﹑ABR
➢方法:同ABR,声刺激为短音(tone),从低 频到高频,引出的波形类似正弦曲线

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与治疗(2篇)

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与治疗(2篇)

2024年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与治疗到哪里诊断职业性噪声聋国家规定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

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不能提供职业史证明的,可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劳动关系证明应当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及用人单位自认的材料为依据。

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凭证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可以作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依据:能够证明劳动用工关系的资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支付花名册)、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身份的资料,如“身份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证件;能够证明用工招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3人以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噪声聋诊断标准

噪声聋诊断标准

A.14.3 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根据GB 7582进行年龄修正。
A.14.4 怀疑中耳疾患时可进行声导抗检 查。
附录A
A.14.5 对纯音听力测试不配合的患者,或对纯 音听力检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怀疑时,应进行客观 听力检查,如听觉脑干诱发电位测试、40赫兹听 觉诱发电位测试、声阻抗声反射阈测试、耳声发 射测试等检查,以排除伪聋和夸大性听力损失的 可能
听阈≥40dB(HL) 。 2.5 诊断分级
以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 平均听阈作为分级标准。
轻度聋 26dB~40dB(HL) 中度聋 41dB~55dB(HL) 重度聋 ≥56dB(HL)
3 处理原则 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 外。 轻度、中度及重度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语频平均听力损失≥56dB(HL)者应配戴助听器。 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作 业1年,高频段3000、4000、6000任一频率,任一耳听 阈达到65dB(HL))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附录A
A.3 鉴于职业性听力损失有暂时性阈移, 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12-48h后作为 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若筛选测听结果已达 观察对象或噪声聋水平,应进行复查,复查 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查时若受检者在听力计最大 声输出值仍无反应,以最大声输出值计算。
A.5 纯音听力检查结果应按GB 7582进行年 龄性别修正。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王建新 邮编:100020 TEL :65024573 E-mail:wangjianxin1955@
1 诊断原则 根据确切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或无自觉的听力
损失或耳鸣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 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排除其 它原因所致听觉损害 。

职业性噪声耳聋基本知识

职业性噪声耳聋基本知识

生命的红线–听不见的钢琴一、噪声引起的法定职业病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为:《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职业性爆震聋,诊断标准为:《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GBZ/T 238-2011)二、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影响是一个从生理移行至病理的过程,造成病理性听力损伤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和接触时间。

长期接触较强烈的噪声引起听觉器官损伤的变化一般是从暂时性听阈位移逐渐发展为永久性听阈位移。

(一)暂时性听阈位移。

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暂时性的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1听觉适应:短时间暴露在强烈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敏感性下降,脱离接触后对外界的声音有“小”或“远”的感觉,听力检查听阈可提高10~15dB,离开噪声环境1min之内可以恢复,这种现象称为听觉适应。

2听觉疲劳:较长时间持续暴露于强噪声环境或多次接受脉冲噪声,引起听力明显下降,离开噪声环境后,听阈提高超过15~30dB,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十小时听力才能恢复,称为听觉疲劳。

一般在十几小时内可以完全恢复的属于生理性听觉疲劳。

随着接触噪声的时间继续延长,可使听觉疲劳逐渐加重,最终听力不能恢复而变为永久性听阈位移。

听觉适应和听觉疲劳均属于可逆性听力损伤,可以被视为生理性保护效应。

(二)永久性听阈位移。

永久性听阈位移指噪声或其他有害因素导致的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

出现这种情况是听觉器官具有器质性的变化。

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可分为听力损失、噪声性耳聋以及爆震性声损伤。

1高频听力损失:主要表现在高频(3000Hz、4000Hz、6000Hz)任一频段出现永久性听阈位移大于40dB,但无语言听力障碍,又称高频听力损失。

高频听力损失(特别是在3000~6000Hz)可作为噪声性耳聋的早期指标,是健康监护的重点管理对象。

2噪声性耳聋(法定职业病):当高频听力损失扩展至语言频率三频段(500Hz、1000Hz、2000Hz),造成平均听阈位移大于25dB,伴有主观听力障碍感,称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的鉴别与诊断

噪声性耳聋的鉴别与诊断

职业性噪声聋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关于诊断原则及诊断分级的修订 :
• 诊断标准分级
原标准名称为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而诊断分级中最后一 档(5.4)却出现噪声聋。这一级别的出现,一是从文字上易让人产 生只有听力损失达到71~90dB才是职业病的错误理解;二是为冒诊 和误诊(错误诊断)提供了依据。由于,职业性听力损伤是一个渐 进性的听力损失过程,其听力损失的程度不会超过中度以上(不包 括急性声损伤),否则同时还存在其他致聋因素或夸大性听力损失 的可能。
参考国外的评定分级
标准简洁更利于操作
5.3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频下降型,根 据较好耳语频(500HZ、1000Hz、2000Hz)平均听阈做出 诊断分级。
(多次纯音测听结果各频率听阈值偏差≤10 dB(HL), 多次复查)。
职业性噪声聋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本次修订还增加了下列内容:
• 原诊断标准中的诊断原则过于笼统,如“明确的职业噪 声接触史”概念模糊,未体现剂量--效应关系,容易导 致冒诊和误诊(国内放射性疾病的诊断一直以接触计量 为重要诊断依据)。因此,要求诊断职业性噪声聋时, 要充分考虑噪声接触时间、强度以及噪声作业工龄,因 此在正确使用说明中进行了强调。
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职业病:职业病分类为10大类、115种:
(1)尘肺病
(13种)
(2)放射性因素职业病(11种)
(3)职业中毒 (56种)
(4)物理因素职业病 (5种)
(5)生物因素职业病 (3种)
(6)职业性皮肤病 (8种)
(7)职业性眼病 (3种)

噪声性耳聋科普讲座PPT课件

噪声性耳聋科普讲座PPT课件
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会对耳 蜗中的听觉细胞造成损伤,导 致听力下降。
噪声对听力的影响
噪声还可能引起听力变异、听力疲劳和 听觉过敏等问题。
如何保护听力
如何保护听力
避免长时间暴露于高噪声环境 中,尤其是超过80分贝的噪声 。
使用耳塞或耳罩来阻隔噪声, 特别是在噪声环境中工作或参 加娱乐活动时。
如何保护听力
定期接受听力检查,以及注意早期噪声 性耳聋的症状。
噪声性耳聋的 治疗和辅助设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和辅助设备
目前没有治愈噪声性耳聋的方 法,但可以通过助听器等辅助 设备来改善听力。
助听器可以放大声音,帮助噪 声性耳聋患者更好地听到周围 的声音。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和辅助设备
对于严重的噪声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 手术可能是一个选择。
如何预防噪声 性耳聋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注意环境噪声,尽量选择安静 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使用耳塞或耳罩来阻隔噪声。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教育他人有关噪声性耳聋的危害和预防 措施。
结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结语
噪声性耳聋是一种可预防的听 力损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 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通过了解噪声性耳聋的相关知 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的听力健康。
噪声性耳聋科 普讲座PPT课

目录 导言 什么是噪声性耳聋 噪声对听力的影响 如何保护听力 噪声性耳聋的治疗和辅助设备 如何预防噪声性耳聋 结语
导言
导言
耳聋:一种严重的听力损失症 状,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
噪声性耳聋:一种常见的耳聋 类型,由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 境中引起。
导言
目标:本讲座旨在普及噪声性耳聋的相 关知识,提高用户的防护意识。

噪音聋诊断标准

噪音聋诊断标准

噪音聋诊断标准噪音聋是一种由于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音环境而导致的聋病。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噪音聋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预防噪音聋,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诊断标准。

本文将对噪音聋诊断标准进行全面介绍,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和发展前景。

第一章: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经常暴露于各种各样的噪音环境中,如交通工具、工业设备、社交场所等。

长期暴露于高强度噪音环境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导致噪音聋。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疗这一疾病,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标准用于诊断和评估患者。

第二章:国际上常用的噪音聋诊断标准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噪音聋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美国劳工部(OSHA)标准、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测量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和噪音暴露历史,来评估噪音聋的程度和发展趋势。

然而,这些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无法考虑个体差异、缺乏对早期聋病的敏感性等。

第三章:噪音聋诊断技术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噪音聋诊断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目前,一些新兴的诊断技术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被应用于噪音聋的早期诊断和预防中。

这些新技术能够更加精确地评估听力损失程度,并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第四章:噪音聋诊断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虽然现有的噪音聋诊断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评估患者听力损失程度和疾病发展趋势,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这些标准无法准确评估个体差异、无法识别早期聋病、无法考虑聋病对个体生活质量的影响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有的诊断标准。

第五章:未来发展方向和展望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疗噪音聋,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噪音聋诊断标准。

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早期聋病的诊断和预防;二是开发更加精确、敏感的听力评估技术;三是加强对个体差异的考虑,提供个体化治疗方案;四是结合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噪音聋诊断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GB16152-1996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hearing loss自 1996-9-1 起执行职业性噪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引用标准GB4854 校准纯音听力计用的标准零级GB7341 听力计GB7582 声学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GB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3 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动态观察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听力损失,即可诊断。

4 诊断及分级标准4.1 正常:按附录A的A1章在N1、N2区即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

4.2 观察对象:按附录A的A1章听力损失分Ⅰ~Ⅴ级。

a.Ⅰ级:N1+Ab.Ⅱ级:N1+B或D+Ac.Ⅲ级:N1+C或D+Bd.Ⅳ级:D+Ce.Ⅴ级:E+B或E+C4.3 任一耳听力损失达Ⅴ级者,按附录A的A2章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及噪声聋。

4.4 如不具备条件,凡高频(3000,4000,6000Hz)任一频率听力下降≥30dB,可按附录A的A2章直接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及噪声聋。

a.轻度听力损伤 26~40dBb.中度听力损伤 41~55dBc.重度听力损伤 56~70dBd.噪声聋 71~90dB5 治疗原则5.1 观察对象、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加强个人听力防护。

其他症状者可进行对症治疗。

5.2 对重度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配戴助听器。

6 劳动能力鉴定6.1 对观察对象和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调离噪声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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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性耳聋(专业知识值得参考借鉴)
一概述噪声性耳聋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

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等,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二病因噪声超过85~90dB强度时,即对耳蜗造成损害,与下列因素有关:
1.噪声强度
噪声性耳聋的发病频率随噪声强度的增加而增加。

2.噪声频谱特性
在强度相同的条件下,高频噪声对听力损害比低频重,窄频带噪声或纯音对听力的损害比宽频带噪声大。

3.噪声类型
脉冲噪声比稳态噪声危害大。

4.接触时间和方式
持续接触比间歇接触损伤大;接触噪声期限越长,听力损伤越重;距离噪声源越近,听力越易受损。

5.个体易感性
年高体弱者、曾经患过感音性神经性耳聋者,易受噪声损伤。

有人认为,鼓膜穿孔听骨链中断者,噪声损害相对较轻。

三临床表现主要症状为进行性听力减退及耳鸣。

早期听力损失在4,000Hz处,因此,对普通说话声无明显影响,仅在听力计检查中发现。

以后听力损害逐渐向高低频发展,最终普遍下降。

此时感到听力障碍,严重者可全聋。

耳鸣与耳聋可同时发生,亦可单独发生,常为高音性耳鸣。

开始接触噪声时,听觉稍呈迟钝,若离开噪声,数分钟后听力恢复,此种现象称为听觉适应。

若在持久,强烈噪声作用下,听觉明显迟钝,经数小时后听力才恢复,称为听觉疲劳。

若进一步接受噪声刺激,则导致听力损伤,不易自行恢复。

四检查耳鼻咽喉部位的一般检查多无异常。

纯音电测听为感应性聋。

五诊断有明确的噪声暴露史,即在超过85dB(A)以上的环境下长期超时工作的历史。

主诉双侧耳鸣与进行性耳聋而无其他致病因素。

对怀疑噪声性聋者做听力测定,必须用经计量部门按国际标
准化组织ISO-389,ISO/DIS-7566规定的听力计标准气骨导零极校准的听力计。

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应按损害较轻耳定级。

因噪声多先损害高频,故近来各国均有将3000或4000Hz之听阈列入计算平均听力丧失数的倾向。

六鉴别诊断与药物性耳聋、先天性耳聋、感染性耳聋、老年性聋以及突发性耳聋鉴别。

七并发症拖延日久将造成不可逆的神经病理损害,可以终身失聪。

八治疗该病仍无真正有效的疗法,早期仅有4000Hz听力下降者,休息数日或数周,应用维生素及血管扩张药物,有望听力恢复。

若病期已久,螺旋器及螺旋神经节细胞已变性,则治疗亦难奏效。

影响日常生活者可配用助听器。

九预防1.控制噪声来源。

2.减少噪音接触时间。

3.耳部隔音,戴用耳塞、耳罩、隔音帽等防声器材。

一般在80dB噪声环境长期工作即应配用简便耳塞,90dB以上时必须使用防护工具。

简便者可用棉花塞紧外耳道口,再涂抹凡士林,其隔音值可达30dB。

4.卫生监护,就业前应检查听力,患有感音神经性耳聋和噪声敏感者,应避免在强噪声环境工作。

5.争取早期治疗。

寄语:“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身体健康是人最基本的,也是很难达到的目标。

今天,你能开口说话,能用眼睛、耳朵、鼻子去感知身边的一切事物,能正常地用双腿行走,无病无痛……这些看起来是很轻而易举的,但是你是否想过这些却是极度重要且来之不易的,如果某一天你失去了,怎么办?看到街上那些失明失聪、断手少腿的残疾人,你是否在想:幸好我没有像他们那样,你错了,生命充满意外,谁能保证你明天不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呢?那你又是否因此更加懂得珍惜健康呢?那就请不要透支自己的身体健康,赶快行动起来,锻炼身体,让身心健康吧!要清楚意识到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是稍纵即逝的,明确健康是我们做任何事情的本钱,要懂得珍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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