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名单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建设创新型国家而设立的国家公费资助留学项目。
该项目以支持国家“985”工程院校为主,重点支持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战略、重大工程及重大专项需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着眼于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2007年1月,厦门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签署合作开展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正式开始在我校实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根据该协议,2007-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资助我校1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选派计划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2009年度实际选派情况确定选派计划(2010年我校第一批可以选拔录取77名),各校按照不超过计划的120%推荐人选,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1:1的比例推荐,即:学校推荐上报多少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相应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人数。
二、留学院校、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留学院校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至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至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点选派领域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 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于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主要用来资助985高校选派的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我校作为“985平台”高校,也被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谈敏校长代表我校于2007年1月8日在北京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张秀琴秘书长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
国家留学基金委以后5年(2007年-2011年)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我校2010年分配总名额为33名。
根据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在计划名额内资助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在读博士研究生(以上学生的培养方式必须是非定向或自筹)到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在国际知名学者的指导下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遵从国家留学基金委“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制定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修定了《上海财经大学落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实施办法》,并根据我校执行该项目的情况,制定了《上海财经大学2011年度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提供了机遇,为我校实现培养国际化、高质量、创新型人才的目标创造了条件。
希望我校广大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到该项目中,发挥资源优势,为研究生创造机会、提供国外高校和导师资源;更希望广大在校研究生抓住机会,积极争取,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主要责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申请表(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点击“国家公派留学”→点击“提交新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留学身份”,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外文))→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北京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
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注明工作/学习语言,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
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我国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旨在选拔优秀的学生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联合培养,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国际视野。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有志于申请该项目的学生提供参考。
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国际上崭露头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校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国家推出了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通过选拔优秀的学生赴国外知名高校进行联合培养,促进国内外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简介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是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国内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该项目通过与国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为我国博士生提供在国际学术前沿开展研究的机会,提高其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1.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采用“1+1+2”或“1+2+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国内高校完成第一年学业后,赴国外高校进行为期1-2年的学习和研究,最后再回到国内高校完成剩余学业。
2.合作高校:项目合作高校包括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及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3.资助政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为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旅费等资助,确保学生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中。
三、申请条件1.学术要求:申请者需为国内高校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语言要求: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的语言测试。
3.成绩要求:申请者在国内高校的博士阶段成绩需达到优良水平。
4.年龄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申请流程1.了解项目:申请者需详细了解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合作高校、研究领域、资助政策等。
2.选择合作高校:申请者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合适的合作高校。
3.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者需准备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研究计划、推荐信等在内的申请材料。
4.提交申请:申请者按照项目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内高校研究生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提供多种留学项目,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项目:1.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外攻读硕士学位。
申请者需通过国内高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年龄不超过35岁,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2. 国家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者需通过国内高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3.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该项目选拔高级研究学者到国外进行为期3-6个月的学术研修。
申请者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国内外著名大学、一流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应职位的学者。
4.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该项目选拔访问学者到国外进行为期6-24个月的学术研修。
申请者需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国内外著名大学、一流研究机构担任讲师(含)以上或相应职位的学者。
5. 国家公派短期访学项目:该项目选拔短期访学者到国外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学术研修。
申请者需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国内外著名大学、一流研究机构担任助理研究员(含)以上或相应职位的学者。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委还提供一些特别项目,如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国家公派艺术类项目、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留学项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年龄、学历、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等方面。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信、成绩单、语言考试成绩单等。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截止时间可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上查询。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07至2011年,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2012年开始,项目进行第二期,国家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名。
我校201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60名,可推荐72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名额不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3.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4.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5.申请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6.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确定候选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确定向基金委申报的候选人;(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汇总候选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基金委;(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间为体现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国家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那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申请、录取的时间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选派人次分布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 年)》,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年)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四条年计划每年选派名研究生出国留学。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面向“工程”和“工程”建设高校选拔,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方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每年将根据各校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第六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个月。
第七条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内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第八条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
csc博士后申请条件
csc博士后申请条件【原创实用版】目录1.背景介绍2.CSC 博士后申请条件详解3.申请材料的准备4.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5.结语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了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从事科研工作,我国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 CSC 项目),为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资助。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CSC 博士后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二、CSC 博士后申请条件详解1.学术背景: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
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毕业时间可适当放宽。
2.研究方向:申请者的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
3.语言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胜任在海外进行科研工作的语言要求。
4.推荐信:申请者需要提供两封具有针对性的推荐信,推荐信应由熟悉申请者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的专家出具。
5.健康状况: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海外科研工作的要求。
三、申请材料的准备1.申请表:填写 CSC 博士后申请表,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学术成果:提供个人学术成果清单,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推荐信:提供两封具有针对性的推荐信。
5.语言能力证明:如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单。
6.健康证明:提供近期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申请者需登录 CSC 官方网站,注册并填写在线申请表。
2.在线申请表填写完成后,需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寄送至 CSC 指定的受理机构。
3.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需关注 CSC 官方网站的公告和动态,了解申请进度和相关信息。
五、结语CSC 博士后项目为我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通过该平台,申请者可以获得在海外知名高校从事科研工作的机会。
【最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
【最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____年起,国家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留学学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留学目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国家留学基金为公派研究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包含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臵费和零用费等。
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公派研究生按期回国后应在国内连续服务至少两年。
二、主管部门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负责单位有: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驻外使(领)馆等。
职责分别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选拔办法、评审录取、签订协议、交存保证金、派出后异动管理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行前培训、照会和经济担保办理、签证代办、国际机票订购等驻外使(领)馆:派出后管理、发放奖学金生活费等2.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部门为: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合作处。
职责分别为:研究生院:前期宣传通知、组织申报、发放录取材料、派出后管理、回国报到等人事处:确定上报名单、回国后提取保证金审核等国际合作处:拓宽合作渠道、网上申报审核、代签署推荐意见等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困难与建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困难与建议作者:刘莹来源:《新教育时代》2014年第21期摘要: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对我校自2007年开始实施公派研究生项目以来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公派研究生项目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派研究生项目困难与建议研究生教育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的留学项目。
我校自2007年以来实施该项目至今,进展顺利。
然而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以来的所遇到的问题和阻碍,亟须梳理分析,以便更好地推动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运行和发展。
[1]一、项目实施情况1.我校自2007年以来公派研究生项目共派出42人,其中攻读博士研究生14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8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国外院校授予学位8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经获得我校授予学位13人。
在派出国别上,美国成为我校公派留学生数量最多的国家,占比32.5%,其次规模较大的国家分别是日本(占比18.6%)、澳大利亚(占比13.9%)、英国(占比4.3)等。
从专业分布上看,我校公派留学最多的学科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轮机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国际法学。
这充分体现我校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国际化水平。
2.公派留学研究生毕业后的任职去向我校21名已毕业的公派留学研究生留校任教的有9人,占比42.9%,去往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任职的有12人,占比57.1%。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我校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办法并实施。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介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和吸纳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开始面向海外自费留学生,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系以目前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的自费研究生,遴选国家公派研究生,有关详细的信息请查阅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按照当年公布的最新信息申报。
(一)选派类别: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为英国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四)选拔办法采取“个人申请、驻英国使馆教育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申请受理驻英国使馆教育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按《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受理时间:每年略有不同,请随时查询国家留学网,了解相关信息。
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请建立至网站的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须通过邮寄方式向驻英国使馆教育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六)评审及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国内、外申请人的材料将一并交由专家评审。
研究生公费出国条件
研究生公费出国条件导读:本文是关于研究生公费出国条件,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如何申请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解析申请研究生公费留学,申请者可以直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有关表格,仔细阅读有关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其中1份复印件需要学院领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同意推荐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其中填写《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6、地方和行业**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合作项目600人;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4、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5、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6、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的学制为准;7、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8、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国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签署协议商定派出名额。
我校每年分配总名额为100名。
派遣的博士学位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数比例为1: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优先考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3.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4.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5.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2008级硕士)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6.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是硬性规定,超龄者请不要申请,没有任何通过的可能;7.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关于国外一流高校和导师留学基金委现没有明确指定,一流院校和导师由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评审认可。
关于一流院校可以参考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南所提供的院校,也可参见上海交大的世界500强高校排行榜。
主要利用留学基金委和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派出(参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或利用我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或通过研究生指导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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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鹏飞 成帅 王珏华 赵媛 宗鑫 郑朝菊 王娜 朱晓辉 杨珂含 黄田进 赵斌 刘翠连 陈东徽 林玲 刘伦杰 方文兵 邵会 侯典伟 赵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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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超 刘露露 张祎瑾 张强 颜锋 王军 裴松鹏 尹航 邓小侠 罗大为 江鹏 赵蓓 翟晓云 黄华镕 油孝飞 姜海龙 夏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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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维 戢水玲 邹滔 刘梦雅 李昌庭 夏本正 钟林 唐林静 何彬 孔德珅 杨寄 陈磊 杨海伟 龚玲玲 周杨 甘甜 王颖 黄亚兰 薛菲 陈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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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等研究院 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过程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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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 彭俊翔 王雅文 王兆程 侯昌顺 贾丽莎 郑梦瑶 吴若飞 王青 姜继成 常悦 戴岑 张昊 王覃泳 韩冬奇 李奥勇 唐瑜 于海丽 宓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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