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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据规则

第七章 证据规则

• 法院裁判: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排除香蜡、钱纸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 从堂屋经由罗忠琼等三人卧房穿过有缝隙的木板隔窗进入刘祥智、 郑辉清卧室的可能。判定被告方焚烧香蜡钱纸的行为与二受害人 的中毒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对二受害人中毒死亡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但侵权行为具有相到性的一面,刘祥智、郑辉清作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 有释放大量“CO”的可能,进而应当采取开启窗户等防范中毒的 措施。而被告方治丧期间焚烧香蜡钱纸符合当地丧葬习俗,其行 为本身无可责难性,可归责的仅仅是其未采取相应的防范他人中 毒的措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酌定减轻被告方30%的赔偿责任。 为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二款、《最高法院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三款、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方连带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 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95147元。原、被告均服判。
案例:关联性证据规则
• 2013年8月8日,吴某因贩卖6.43克毒品被抓获,后被取保审。 2013年11月15日22时,吴某与吸毒人员赵某电话联系后,驾驶 摩托车在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厂水上世界附近一支路处,以200 元的价格将净重0.22克的疑似冰毒1包和净重0.09克的疑似麻 古1颗贩卖给赵某。交易完成后被侦查机关当场抓获,侦查机 关从吴某身上搜出净重1.99克的疑似冰毒4包、净重共计2.99 克的疑似麻古34颗,从赵某身上查获疑似冰毒1包、疑似麻古1 颗,合计5.29克。侦查机关从赵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 毒品编号为1、2,从吴某处搜查、提取、封存的疑似毒品编号 为1-11,上述两个封存记录均有当事人的签名、捺印。庭审中, 检查机关出示的鉴定委托书和《重庆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物 证检验报告》中送检及鉴定的编号重新编排为1-13,均无当事 人的签名、捺印,亦无见证人的签名。

证据规则解读

证据规则解读

证据规则解读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法庭依据证据来确立案件事实和认定责任,进而作出判决。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我国对证据的获取、保存、提交和审查都有一定的规定。

本文将对我国的证据规则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并运用于实践。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证据是指各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的材料、信息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方式。

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直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监控录像、笔录、书面文件等;间接证据是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推导出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结果等。

在实践中,直接证据常常比间接证据更有说服力。

然而,直接证据并不总是能够完全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因此间接证据在某些情况下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证据的分类对于法庭来说,可以更好地理清证据的证明力和可信度,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决。

二、证据的采信规则证据的采信规则是法庭对证据的审查和评估标准。

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则:1. 客观真实原则:法庭应以事实为依据,只有经过审查确认为客观真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这一原则保证了法庭的公正性和案件的公正裁决。

2. 证据承担举证责任原则: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辩称无罪或提出抗辩事由,但同样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一原则保证了诉讼双方的平等地位和公正性。

3. 证据的充分性原则:法庭在评估证据时,要求证据充分且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如果证据不充分或存在矛盾,法庭有权不予采信或进行进一步审查。

这一原则保证了案件裁决的可靠性和严谨性。

4. 证据的排除原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证据是被排除在证据范围之外的,例如非法获取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获得的证据等。

法庭不得采纳这些证据作为案件的依据,以维护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证据的举证和举证责任的转移在我国的诉讼制度中,原则上由举证方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法证据规则是什么?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5)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3.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证言;(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6)经一方行政相对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行政相对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4.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为:(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汜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行政相对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证言;(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一、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

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能通过对举证要求的规定,实现对取证行为的规范。

事实上,本司法解释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就是对取证行为的要求。

如果取证不符合要求,举证当然就不可能符合要求。

所以我将这一部分归纳为取证规则。

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取证时限规则]即取证时限上的要求。

该规则涉及司法解释中的两个条款。

即第3条:在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60条1项: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因此,被告收集证据,一般应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的行政程序中进行。

该规则不约束原告、第三人。

(二)[证据形式要件规则]所有证据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证据的形式要件是指证据在形式上所应满足的条件。

证据形式应该说是审查判断证据可采信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被采用,除内容因素外,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证据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证据形式是在取证过程中形成的。

加强对证据形式要件的理解认识,不仅可以规范取证行为,也有利于提高质证和认证水平。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民、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思想内容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它物品。

具有稳定性强,易于保存,不受载体限制特点。

应调取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应当注明出处并经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报表、图纸、帐册、科技文献应有说明材料;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10条)。

[物证]物证指以其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实体物和痕迹。

应调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该物证的照片;种类物调取其中的一部分(11条)。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上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

▲我国最佳证据规则具体是什么最佳证据规则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

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当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

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最高法院《解释》第53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

那么何为原本或原件呢?所谓文书或记录的“原本”,就是指文书或记录本身,或任何其复制品,其主张者或提出者,主张以复制品与文书或记录本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相片原本包括了相片底片或任何由底片衍生的复制品。

如果是储存于电脑或类似的设备中的资料之中,任何以可视形式或准确显示该资料本身的产品形式,即为原本。

证据规则有哪些

证据规则有哪些

证据规则有哪些我国的证据规则如下:审判机关取证原则、较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证据规则是什么法律常识: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使用的规制,也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其中的相关性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而证据规则也是有特别规定的,即证据规则的核心内容是规范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适格性”的规则。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二、2023《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目前我国没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法律规定,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定可以参考《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执行。

以下是《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内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当事人举证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5证据规则

5证据规则

• (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或者手段取得的证据,包 括以刑讯逼供的手段取得的口供和非法搜查和扣 押取得的实物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 (八)自白任意性规则
• 专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也称为非任意自白 排除规则,按该 规则的要求,提取被告人的供述 必须遵循自愿性规则。凡是违反被告人自由意志 而获得的供述都当排除。在此规则下,要求以无 罪推定原则为基础,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 默权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因此口供要取 得作为指控证据的资格,必须建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 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 以刑罚。” •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补强证据的目的在于 担保口供的客观性,因此其补强程度只要达到最 低限度的要求,保证被告人口供的真实性即可。
第四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
• • • 在立法形式上,法典与司法解释并存。 在规则性质上,多种类型的证据规则并存。 证据规则的内容过于粗疏,缺少严格而审慎 的规定。

交叉询问时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 要内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 程序提出言词证据。即诉讼的任何一方提出证人 到庭作证的,都需要由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 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 一回答。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询问的机会是均 等的。
• (二)最佳证据规则 • 最佳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是现代英美法 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 则。其基本精神是:“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 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 的原始证据。”只有在原件被证明已灭失时才能 提供副件。
• 质证是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就 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询问、质疑 的诉讼活动。 • 认证,是指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尤其在庭审过程中,就控辩双方举证、 质证所涉及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加以审查、判断,以确认其证据能力 和证据效力的诉讼活动。

2022年第5章3 证据规则

2022年第5章3 证据规则
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 据应当予以排除。” “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非法证据排除:陈瑞华 原告被告颠倒的制度 设计
传闻证据规则 1、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证据排除法则,又称反
传闻规则(rule against hearsay).传闻证据 是指在法庭之外所作的证明某一主张真实性等 陈述,理论上这种陈述可以是口头陈述、书面 陈述,甚至是含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司法实践,传闻证据的两种形式:(1)证人在 审判期日外就其亲身感受到案件事实所作的书 面陈述以及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笔录;(2) 证人在审判日期就他人亲身感受到案件事实向 法庭所作的转述。(与教材第195页比较) 本质属于人的陈述,属于言词证据
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应依法在诉讼中排除所 获证据的证据规则,亦称证据禁止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的比较
其一,对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特别是对 非法获取的口供应当排除。
自白任意性法则
其二,对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实物证据, 适用利益权衡原则。
美国实行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违法口 供或证言,再由此获得物证——毒树之 果。
5.3 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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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的概念和种类

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
中,规范证据的收集、证
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
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大多来源于英美法系的当
事人主义诉讼,如美国
《联邦证据规则》

证据规则种类主要有:直
接言词、非法证据排除规
则、补强证据规则、意见
证据规则、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收集违反法
最高检规则第65条:“刑讯逼供是指使 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 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 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 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 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1.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也就是说,如果所提出的证据对案件中
的某个实质性争议问题具有证明性,那它就具有相关性。

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包括两种证据资料,一是证人在审判日以外对案件事实所作的
陈述,二是证人在审判日以他人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所作的转述。

3.最佳证据规则:即认为原始文字材料(包括录音、录相、摄影材料等)作为证据其效力
优于它的复制品,因而是最佳的。

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

证据使用规则

证据使用规则

证据使用规则
1. 证据得保证真实性吧!比如说警察查案,要是拿个假证据出来,那不是乱套了嘛!不能弄虚作假,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呀!
2. 证据的关联性很重要啊!就好像拼图的一块,得能和整个案件拼上才行呀!比如一个人有作案时间,但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定罪吗?肯定不行啊!
3. 证据还得具有合法性呢!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去获取呀。

就像不能偷偷摸摸去别人家里找证据,那可是违法的!你想想看,这样的证据能算数吗?
4. 证据可得妥善保管呀!不能弄丢或者弄坏。

好比珍贵的宝物,得小心翼翼呵护。

要是证据没了,那还怎么证明事情呢?
5. 证据的来源必须可靠呀!可不能随随便便什么都当证据。

就好像吃东西得挑干净可靠的,不然吃坏肚子咋办。

要是不可靠的证据也能行,那不是瞎搞嘛!
6. 证据使用的时候得恰当啊!不能滥用证据。

就好像一把刀,用在合适的地方能发挥作用,用错地方可就糟糕了呀!所以一定要恰当运用证据来证明事实。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证据使用规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各个方面都要严格遵守,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

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

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

The most beautiful love in the world is the bravery in giving for a person, even if it is wounded so decently, there is no regrets and no complaint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证据规则有哪些?哪些算是证据证据规则有哪些?也就是说有哪些东西属于证据。

关于证据就是说能够证明某个事实,例如谁杀人了,用的刀,这把刀就是证物,因为刀上面肯定有行凶者的指纹和一些生物信息,能够从技术手段得到相关的结果。

证据的种类在我国是分为三种的,一种是行政诉讼证据和民事诉讼证据,另外一种是刑事诉讼证据,今天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知识。

证据规则有哪些?也就是说有哪些东西属于证据。

关于证据就是说能够证明某个事实,例如谁杀人了,用的刀,这把刀就是证物,因为刀上面肯定有行凶者的指纹和一些生物信息,能够从技术手段得到相关的结果。

证据的种类在我国是分为三种的,一种是行政诉讼证据和民事诉讼证据,另外一种是刑事诉讼证据,今天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知识。

一、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行政机关应当 对鉴定机构和 鉴定人的行为 进行监督,确 保其遵守法律 法规和职业道
德规范。
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的法律责 任
行政相对人的法 律责任
鉴定人和专家的 法律责任
其他相关人员的 法律责任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确认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确保证据能够支持待证事实
认定证据的证明力: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估和认定
审查内容与标准
合法性审查:确认证据收集 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
真实性审查:确认证据来源 可靠,内容真实无虚假
关联性审查:确认证据与待 证事实具有关联性,能支持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鉴定机构和鉴 定人应当对鉴 定意见负责, 保证鉴定意见 的真实性、科 学性、准确性。
如果鉴定意见 存在重大缺陷、 错误或者鉴定 程序违法,鉴 定机构和鉴定 人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 对鉴定机构和 鉴定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确 保其具备相应 的专业能力和
信誉。
证据效力与证明力的关系:证据效力与证明力相互关联,证据效力是证明力的前提,证明力是证 据效力的体现。
证据排除与采信
排除非法证据: 确保证据收集 的合法性和公
正性
采信标准:真 实性、完整性
和关联性
审查程序:严 格依照法律程
序进行审查
采信依据:依 据法律法规和 相关证据规则
进行采信
证据的质证与认证
质证与认证的关系:质证是认证的基础和前提,认证是质证的延续和结果,二者相互联 系、相互依存。
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收集、保存、使用行政执法证据,并对其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证据规则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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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引言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审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证据规则是指在法律体系中被用来确定、收集和使用证据的一系列规则。

证据规则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根据可靠、可信的证据进行审理,以维护正义和公平。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证据规则,包括证据的定义、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收集和使用等内容。

证据的定义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或证伪某事实的材料、文件、记录或其他可供法庭或裁决机构使用的信息。

证据可以是口头陈述、书面文件、物证、电子证据等形式。

证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客观性:证据必须是能够被观察、测量和重复的事实或信息,而不是主观意见或猜测。

2.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是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据。

3.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事实或争点直接相关,能够提供对案件有力的支持或证明。

证据的分类根据其形式和性质,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直接证明某个事实的证据,例如亲眼目击事件的证人陈述或录像等。

2.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通过推理、推断或相关证据来间接证明某个事实的证据,例如通过证人的陈述和物证来推断某人的罪行。

3.物证:物证是指案件中用来证明事实的物品、文物等,例如枪支、毒品、血迹等。

4.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指通过电子设备或技术获得的证据,例如电脑硬盘上的文件、手机通话记录等。

5.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目击事件或了解案件相关事实的人作出的陈述,其证词在法庭上具有重要意义。

6.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专家根据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某些事实进行鉴定、分析的意见,例如法医的尸检报告、技术专家的鉴定意见等。

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收集是指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相关方通过各种方式搜集证据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证据类型和调查需要,证据的收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询问与调查:警察、调查人员或律师通过询问涉案人员、目击者或其他相关人员来获取证人证言等口头证据。

2.搜查:搜查是指对嫌疑人、现场或其他地方进行搜查,以找到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物证。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三个主要的证据规则
1. 直接证据规则:该规则指出,当证据直接支持某个主张时,该主张可以被接受为真实或可靠。

例如,如果一个目击者提供了关于一个事件的直接证词,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直接证据,可以支持事实的存在。

2. 间接证据规则:该规则指出,当证据间接支持某个主张时,该主张可以被接受为真实或可靠。

例如,如果有多个目击者提供相互独立的证词,这些证词互相支持一个事件的发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间接证据。

3. 证据的可靠性规则:该规则指出,证据的可靠性是判断它是否可以被接受为真实或可靠的关键要素。

可靠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评估,例如证人的信誉度、证据的来源、证据是否经过验证等等。

这些规则在法律、科学、哲学等领域都有应用。

然而,具体的证据规则可以因不同领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而有所差异。

证据规则2022全文

证据规则2022全文

2022最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一、2022最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
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第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诉讼提供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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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意见证据规则
• 意见证据是指证人根据其感知的事实作出的推 断性证言。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 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不得陈述对该事 实的意见或者结论。
• 如果证人陈述有关事实的意见、信念或据此进 行的推论,为证明所信事实或推论事实为真的, 一般不具有可采性。
• 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情况:
• 交叉询问时当事人主义辩论式诉讼程序的主 要内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必须按照这种 程序提出言词证据。即诉讼的任何一方提出证人 到庭作证的,都需要由提出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当 庭对证人就待证事实进行连续的提问,由证人逐 一回答。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询问的机会是均 等的。
• (二)最佳证据规则
• 最佳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是现代英美法 系国家中关于文字材料可采性的一项重要证据规 则。其基本精神是:“以文件内容而不是以文件 本身作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提出文件内容 的原始证据。”只有在原件被证明已灭失时才能 提供副件。
• 四、证据能力规则和证明行为规则 • 五、等等
第三节 外国证据制度评介
• (一)交叉询问规则
• 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国家在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 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提出的证 人进行“主询问”(主询问规则:1.仅限于与案件 关联的事实 2.当事人不得以反询问或其他方式质疑 或攻击自己的证人 3.一般不得诱导性询问),然后 由对方进行可诱导性的“交叉询问”,其目的在于 揭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交叉询问规则要求证 人必须出庭作证并应进行宣誓。
① 尝和闻的问题,如“闻起来像火药” ② 车辆的速度,如“他开得非常快,大概有70码” ③ 声音、笔记的辨认,如“是他的声音” ④ 证人自己的意图,如“我正打算过马路”
⑤ 另一个人的情感或状态,如“他醉醺醺的,应 该是喝了好多酒”,“他看上去很紧张”
⑥ 等等
• (四)相关性规则 • 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有关联性的事实材料
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切没有关联性的证据均不 不具有可采性。
• 英美证据法对一些证据的关联性进行了限定,以防 止此类证据被不适当的使用。如《美国联邦证据法》 对下述证据的关联性作了规定:
① 品格证据。
② 类似行为。
③ 特定的诉讼行为。如曾作有罪答辩,后来又撤回。
④ 特定的事实行为。如表示或允诺支付因伤害而产 生的费用的事实。
• 证据的保全,指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 将所发现的证明案件事实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种证据 用一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并予以妥善 保管的措施。
• 质证是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就 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询问、质疑 的诉讼活动。
• 认证,是指法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尤其在庭审过程中,就控辩双方举证、 质证所涉及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加以审查、判断,以确认其证据能力 和证据效力的诉讼活动。
1. 专家证人例外规则:专业人士可发表意见,其 实类似与我们的鉴定意见。刑诉法修正案192条,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 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 出意见。
2. 普通证人作证的例外事项:对于普通证人,如 果明显不是以其亲身体验的事实为基础做出的, 应予排除。但是如果该意见是以其亲身体验的 事实为基础做出的,则在判例法上形成了很多 例外。这些例外中,大多数属于几乎不可能以 其他方式表达的“速记性”证言。包括:
范。原因:自由心证
3、证据规则规范司法证明过程
证据规则
约束 证据能力
规范 司法 证明过程
较少限制 证明力
第二节 证据规则的分类
一、英美法系证据规则和大陆法系证据规则
• 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实行不同的诉 讼制度和诉讼模式
•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职业法官裁判制度,即 基于职权主义原则,法官对程序的进行和证据 的调查起主导作用,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的 大小由法官依自身人格、能力、知识及经验作 出评价。
⑤ 被害人的品格。
• (五)传闻证据规则
• 该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证据规则。传闻证 据规则(the Hearsay Rule)又称传闻证据排除规 则(the Rule Against Hearsay),是指在审判中 一般不能采纳传闻证据,已经在法庭上提出的, 不得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依据。美国《联邦证据 规则》第802条规定:“传闻证据,除本法或联 邦最高法院依法定授权制定的其它规则或国会立 法另有规定外,不予采纳”。按照该规则规定, 所有证人在庭审或者庭审准备期日外所作的陈述 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 英美法系国家-----奉行当事人主义,实行陪审 团制度,为了防止当事人和陪审团成员因缺乏 法律常识而提出或采纳有碍于查明案件真相的 事实和材料,排除那些经验上弊大于利的证据, 保障实现诉讼公正,法律设置了完备而细密的 证据规则,对证据能力给以规范。
• 二、通用的证据规则和个别适用的证据规 则
• 三、成文法证据规则、判例法证据规则、 习惯法证据规则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53条规定:“收集、
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
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制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
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
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
像。……”

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
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
• 特征:
• 强制规范性 • 明确指导性 • 明显程序性
二、证据规则的体系
确保口头证言真实性的规则是整个证 据规则体系的核心。原因:
第一,实物证据的脆弱性。 第二,口头证据的可信性。
1、全部证据规则的重心在于约束证据
能力:即关于口供、证言、材料、物 品在诉讼程序上的准入问题。
2、证据规则很少对证明力问题进行规
证据规则
主 讲:姚 剑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第一节 证据规则概述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 是关于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
质证、认证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准则。 它是确认证据的范围、证据的使用、 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证据的收集: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 审判人员和辩护律师以及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依法通过侦查或调查,发现和 提取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诉 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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