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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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

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

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1.引言1.1 概述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是对我国森林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查的一项重要成果。

通过对森林资源的面积、分布情况以及保护与利用状况的详细统计和分析,报告为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不仅是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对气候和水循环等生态系统功能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环境问题的加剧,我国的森林资源一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和问题,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对全国各地的森林资源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监测。

通过遥感技术、地面实地调查和数据整合等手段,报告准确统计了我国森林资源的总体情况和分布特点。

在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概况的部分,报告将详细介绍我国森林资源的总体面积和分布情况,并对各个地区的森林资源变化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同时,报告还将重点关注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状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的发布,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报告还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用来介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报告的背景和意义,概述全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正文部分是全文的主体,分为多个章节,主要介绍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概况以及森林资源的面积和分布情况。

其中,第二章"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概况"将详细阐述森林资源清查的背景、目标、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内容;第三章"森林资源面积和分布情况"将分析森林资源的总体面积、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森林分布情况,并探讨相关因素的影响。

结论部分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概括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亮点,重点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甘肃省森林资源质量分析评价

甘肃省森林资源质量分析评价

3 森林资源质量分析评价
3 1 单 位面 积蓄 积 .
全省乔木林 每公 顷蓄积量 9.3 高于全 国 07 m ,
午岭、 山、 关 西秦岭、 康南、 大夏河、 马唧山等 8个天 然林 区, 占全 省总 面积 的 8 1% , .3 布设 固定 样 地
43 个 ; 0 8 第Ⅲ副总体 为非天然林 区, 占全省 总面积 的 8.4 , 8 1% 布设 固定样地 187个。 04
l . 2% 。 04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乔木林 每公 顷株数 69株 , 于全 国平 均数 3 低 96株。其 中, 1 天然乔木林 每公顷 62株 , 6 人工乔木 林每公 顷 54株。天然林单位 面积株数 多于人工 7
林, 与全 国平均数有较大差距。 3 3 单位 面积 生长量 . 乔木林年均每公顷生长量 2 3m , .8 比全 国平均 数 38 m 低 3 .8 .5 8 1%。其中, 天然乔木林 的每公顷
28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以低蓄积量级为主。 .7
3 2 单 位面 积株 数 .
在林地面积中, 有林地 22 5 万 h 其中 , 3 .0 m( 乔
木 林 2 24 万 h 竹 林 O0 万 h ,占 3. 1 m, .9 m ) 2 .3 ; 4 3% 疏林地 1.6 h , 18% ; 7 1 万 占 .0 灌木林地 398 万 h , 66 %( 中国家特别规定 的灌 4 .7 占3 .2 其 木林地 26 2 万 h 2以下简称“ 3 .8 m, 特灌林” ; ) 未成林 地 6 .6 h 占 69 % ; 6 6 万 m , .8 苗圃地 08 .6万 h 占 m, 00 % ; .9 无立木林地 l.9万 h 占 19 % ; 83 m , .2 宜林 地 20O 7 .0万 t 占2.6 u , 82 %。全省森林 ( n 包括有林 地和 特 灌 林 ) 积 4 87 面 6 .8万 h 森 林 覆 盖 率 m,

为统一调查方法,规范技术标准,确保2009年度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

为统一调查方法,规范技术标准,确保2009年度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

为统一调查方法,规范技术标准,确保2009年度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根据《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和《2009年度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总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为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需要所开展的森林资源调查。其成果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规范森林经营单位科学经营森林的重要依据。
调查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结合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和评价森林资源及其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意见;根据需要对湿地、森林更新、森林健康、土地退化等多资源内容进行调查;为搭建数字林业平台,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调查技术标准及主要内容
⑽商品林郁闭度相差0.20以上,公益林相差一个郁闭度级,灌木林相差一个覆盖度级;
(11)立地类型(或林型)不同。
2、小班划分方法
⑴应尽量利用明显的地形、地物等自然界限作为小班界限;
⑵森林资源调查时,应尽量沿用原有的小班界限。对以往划分明显不合理、因经营活动等原因造成界限发生变化的小班,应根据小班划分条件重新划分;
㈣林班区划
林班以自然区划为主,利用自然界限作为林班界限,地形平坦、地物点不明显的地区,也可采用人为区划;林班面积一般100~500公顷,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集中地区的林班面积可适当放大。
国营林业局(场)林班界限原则上与上次调查或资源档案等沿用资料中保持不变,林班界限应当相对固定,一经划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林班编号以林场(保护站)或乡镇为单位进行。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8年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8年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8年⼯作的通知⽂号:办资字[2018]28号颁布⽇期:2018-03-15执⾏⽇期:2018-03-1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青海省(⾃治区)林业厅,内蒙古⼤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作的安排,2018年,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青海5省(⾃治区)和内蒙古⼤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开展新⼀轮森林资源清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度重视,精⼼组织。

森林资源清查是林业重要的基础性⼯作和公益性事业,是国情国⼒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省(含⾃治区、国有林管理局,下同)和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直属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资源清查作为⼀项重要⼯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切实履⾏法定职责,加强领导,精⼼组织,狠抓落实。

要坚持以省级专业队伍为主,统⼀组建清查队伍,确保清查任务的全⾯完成。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各省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和经批复的“操作细则”认真组织技术培训和样地调查⼯作。

各直属院要加⼤指导、检查⼒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增实测样地、地类和起源发⽣变化样地的检查。

省级质量检查要对地类发⽣变化的样地、国家级质量检查要对引起森林⾯积增减变化的样地逐⼀核实、检查并查明原因。

要对省级和国家级检查的样地单独建库备查。

三、以⼈为本,安全⽣产。

森林资源清查⼯作⼗分艰苦。

各单位要坚持以⼈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清查⼈员的⼈⾝、财产安全。

要关⼼清查⼈员⽣活,切实解决好其实际困难。

要按照安全保密⼯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调查成果的保管⼯作,确保调查资料安全。

四、统筹安排,确保进度。

各省要在确保⼯作质量和⼈员、资料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切实保障清查⼯作进度。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8•【字号】嘉政办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8日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方案为切实落实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和《甘肃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源节约计划指标根据《甘肃省202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划》,2021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较上年下降(%)、万元GDP二氧化碳下降(%)三项指标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2021年计划为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上年下降0.2%。

(一)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指标。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重点企业能耗目标管控,分解下达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强化企业节能降耗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节能管控措施。

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年度和进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三是逐月召开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双控”调度分析,了解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节能措施,分析研判节能形势。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我们要明确这次清查的背景。

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了解森林资源现状,为未来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策略,我们迎来了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

目标呢?很简单,就是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森林资源现状,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二、清查范围与内容范围嘛,基本上涵盖了全国所有森林资源。

具体到每个省份、每个地区,都要进行详细的调查。

内容呢,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种类、森林健康状况等。

三、清查方法与步骤1.前期准备:成立清查小组,明确分工,制定清查方案,培训清查人员。

2.现场调查:深入森林,对森林资源进行实地调查。

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用到各种高科技设备,比如无人机、遥感技术等。

3.数据整理与分析:将现场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报告。

4.汇总与上报:将初步报告汇总,形成最终的清查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与预算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合理安排时间。

预计整个清查工作将持续半年时间,分为前期准备、现场调查、数据整理与汇总三个阶段。

预算方面,根据以往经验,我们预计整个清查工作需要投入约500万元。

这笔钱将用于购买设备、培训人员、支付差旅费等。

五、注意事项与保障措施1.注意事项:清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保障措施: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清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还要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

六、预期成果1.掌握我国森林资源现状,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

3.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4.为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注意事项一闪而过,心里默默记下,森林清查不是儿戏,得小心行事。

1.注意事项:数据准确性至关重要。

解决办法:采用双重检查机制,现场调查后,数据录入时要两人核对,确保无误。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8.30•【字号】甘林天函[2012]494号•【施行日期】201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的通知(甘林天函〔2012〕494号)各有关市(州)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省林业厅制定了《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甘肃省林业厅2012年8月30日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及国家、省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省天保工程二期范围(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区”)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

天保工程区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森林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森林管护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和奖惩。

第四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森工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业总场(站)等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县(局)级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分解落实森林管护指标及责任,完善森林管护体系,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

第五条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应当坚持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的原则,全面管护现有森林资源,并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在本次森林资源清查中,旨在全面了解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和分布,评估森林的质量和数量,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森林保护和管理计划。

工作内容:1.确定调查区域:本次清查的区域涵盖全国的各地区,需要确定每个省、市、县的调查范围,并制定调查计划。

2.实地调查:根据调查计划,在各地区选择样本点,实地调查该地区森林覆盖面积、树种类型、树龄、森林质量等指标,并对森林病虫害、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调查。

3.数据整理:搜集和整合实地调查的数据,制作调查报告并生成统计数据。

4.数据分析: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森林区域的质量和数量。

5.制定建议: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提出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建议和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调查方案:1. 调查时间:本次调查从2021年4月份开始,到2022年3月份结束。

2. 调查人员:调查人员由各地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及相关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

3. 调查方法: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每个样本点,调查人员将进入实地进行调查并填写相关记录表,进行数据采集,并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整理数据。

4. 调查指标:调查指标包括森林覆盖面积、树种类型、树龄、森林质量、森林病虫害、自然灾害等指标。

工作成果:1. 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撰写本次森林资源清查的调查报告,包括森林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森林的质量和数量等信息。

2. 数据库建设:将搜集和整合的数据建立数据库,并持续更新,以便各地区在森林保护和管理方面能够更好的参考。

3. 建议和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于森林保护和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森林资源。

工作要求:1. 调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调查人员要配备必要的调查工具和现场安全装备,确保安全。

3. 调查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配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3.29•【文号】办资字〔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安排,经研究,确定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肃、新疆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2016年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为全面做好2016年的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承担的主要任务(一)制定完善清查方案,编制操作细则。

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要按照《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的有关要求,抓紧完善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还未上报清查方案的,应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我局资源司和相关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

各省应根据审定后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在总结历次清查经验基础上编制好操作细则,于2015年4月底前报相应区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批复后执行。

(二)以省级专业队伍为主,组建清查队伍。

各省的森林资源清查任务应由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牵头承担。

对于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仍需基层人员参与调查的省,清查队伍也要由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统一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清查任务的全面完成。

西藏自治区要考虑自身特殊性和工作延续性,与国家林业局中南院联合组建清查队伍。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图制作要求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图制作要求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图制作要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所有成果图均按照《林业地图图式》要求,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绘制。

坐标采用北京54坐标系。

一、林相图以乡、林场、保护站为单位编制。

1、比例尺根据调查单位面积大小,比例尺可采用1:5000、1:10000、1:25000、1:50000。

面积过大或过小的调查单位,图幅原则上最大不超出4幅全开,最小不小于对开。

2、基础要素测量控制点:山峰、三角点、高程点;居民地:省会、市(州)、县、乡、行政村、自然村;林业机构:管理局、林业局(总场、保护局)、林场(保护站)、检查站、了望台等;境界:国界、省界、市(州)界、县(市、区)界、林业局(总场、保护局)界、乡(林场)界、村(林班)界、小班界;水系:水库、湖泊、主要河流及其支流、干渠、支渠、斗渠;道路: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其它道路;等高线:根据各单位情况自定。

3、小班注记有林地小班(除划为有林地的林带小班只注记小班号外)注记用分子式。

分子为小班号、面积,分母为龄级、郁闭度。

龄级用罗马数字表示,其他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分子式右侧为森林起源,天然林用字母“T”表示,人工林用“R”表示(按较少的注记,但必须在图例中加以说明);其它地类小班注记小班号和地类符号。

其中,新增加的“无立木林地”地类符号用“γ”注记;对“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林业地图图式》中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注记,没有规定的地类符号用“δ”注记。

4、小班着色有林地小班着色按树种组、龄组依照《林业地图图式》中所规定的色标分别层次着色;灌木林地、疏林地和未成林地小班必须着色。

其具体规定为:灌木林地着淡绿色,疏林地着淡棕色,未成林地着淡黄色;其它林地小班着色根据各单位地类类别和特点,由调查单位灵活掌握;非林地小班不着色。

5、整饰图名:××林业局(县、保护局)××林场(乡、保护站)林相图图廓:外图廓和内图廓。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范围与内容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范围与内容
㈢其它单位的调查可由具有丙级或丙级以上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㈣外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我省森林资源 规划设计调查任务时,必须报请省林业主管部 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成果不予承认。
第六节 调查情况汇报
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和省直 各单位于每年11月底将开展森林资源 规划设计调查的情况进行汇总,报省 林业主管部门。
第一节 地类
一、分类系统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土地类型分为林 地和非林地两大类,详见表2-1 。
表2-1 土地分类系统表
二、技术标准
㈠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 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辅助生产林地八类。 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0.067公顷、郁闭度0.20以上 (含0.20)、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竹林 。 郁闭度虽未达到0.20以上,但生长稳定、分布均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划为有林地: 人工造林到成林年限 (见表2-2) 时,保存率达到80 %(年均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地区为65%)以上; 飞播造林到成林年限 (见表2-2) 时,成效调查有苗( 林)面积占宜播面积21%以上且单位宜播面积的苗木株 数在1050株/公顷以上; 采用大苗栽植(胸径大于起测径级5厘米)、造林密度 750株/公顷以上,次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的造林地 。
第五节 调查承担单位资质
㈠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 划设计证书的单位承担完成。对非持证单位完 成的调查成果,森林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承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㈡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面积10万公顷以上或 者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基地1万公顷以上的 单位,应由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 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甘肃森林管理条例

甘肃森林管理条例

甘肃森林管理条例甘肃森林管理条例(1999年9月25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及其他改变森林生态环境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颁发林权证。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林地地籍、林木权属等森林资源档案;(三)负责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抚育采伐限额,对森林资源消长实施动态监测;(四)负责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林种,制定和实施采种育苗、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规划,并进行监督和管理;(五)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管理;(六)对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森林生态效益实行资产化管理;(七)负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止乱砍滥伐和乱捕滥猎;(八)负责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工作;(九)负责组织林业科学研究和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投入,依法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具体办法由政府规定。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制定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林地面积不得减少,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林业的科研和教育,加快林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与应用。

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维护生态安全的保障,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

在实现绿色增长中具有首要地位,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

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

为优化林地结构布局、落实林地用途管制、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实现林地科学管理,遵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全国土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的方针政策,编制《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通过对全省林地资源现状、存在问题、林地保护管理措施及林地利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明确了我省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从林地总量、林地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作出了总体安排,为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切实保障我省林业中长期发展空间,实现2020年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了基础。

第一章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自然和经济社会概况一、自然概况甘肃省位于西北地区中心地带,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汇处,东接陕西,南邻四川,西连青海、新疆,北靠内蒙、宁夏并与蒙古国接壤。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甘林资函[2012]307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甘林资函[2012]307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甘林资函〔2012〕307号)庆阳、陇南市林业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的通知》(林资发〔2011〕2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模式和技术,省林业厅决定在庆阳市合水林业总场、陇南市康南林业总场和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开展试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多年来,我省森林资源虽然保持了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经营水平低下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水平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甘肃、打造全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经营管理,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近年来,为推动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先后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各地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doc

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doc

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送审稿)甘肃省林草局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送审稿)甘肃省林草局二〇一九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第二条森林督查和更新内容3第三条更新时点4第二章技术标准与要求5第四条技术依据及有关文件5第五条地类划分5第六条地类变化原因7第七条林地管理属性更新要求9第八条数据库结构10第九条其他要求11第三章准备工作14第十条资料收集与处理14第十一条遥感判读图斑内业核实16第四章森林督查17第十二条森林督查范围17第十三条森林督查内容17第十四条森林督查方法18第五章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25第十五条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方法25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生成31第六章统计汇总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七条年度更新成果33第十八条统计汇总要求34第十九条成果统计35第七章成果要求37第二十条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报告37第二十一条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数据库38第二十二条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统计表40第八章质量检查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十三条组织方式42第二十四条检查内容42第二十五条检查数量44第二十六条检查方法45第二十七条质量评定45附件一林地变更调查统计表47附件表1-1各类林地面积变化统计表47附件表1-3商品林地面积变化统计表49附件表1-4林地与非林地动态转移统计表50附件表1-5林地变化原因分析统计表51附件表1-6林地保护等级变化分析统计表52附件表1-7森林类别化原因分析统计表54附件表1-8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地类面积变化统计表56附件二森林督查数据库属性结构表58附件表2-1遥感判读区划图斑数据库结构58附件表2-2森林督查数据库属性结构表59附件三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属性因子及相关结构表63附件表3-1森林资源数据库属性结构表63附件表3-2森林资源数据库属性填写要求71附件表3-3遥感判读区划图斑数据库结构表77附件表3-4林地变化图斑现地核实调查记录表78附件表3-5变化数据库属性字段结构表79附件四甘肃省林地变更调查“林业经营管理”工程数据库结构 81附件五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属性因子代码82附件表5-1地形因子代码表82附件表5-2森林(林地)类别代码表82附件表5-3公益林区划落界相关代码表82附件表5-4优势树种(组)代码90附件表5-5甘肃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沙漠公园代码表92附件表5-6湿地因子代码表94附件表5-7与国土地类衔接情况代码94附件表5-8相关因子数量化等级值表100附件表5-9坡向对比表100附件表5-10坡度级及代码表101附件表5-11交通区位划分标准表101附件表5-12甘肃省林地功能分区(甘肃省林业发展区划分区)表102附件表5-13甘肃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功能分区表104附件六检查验收记录及报告105附件表6-1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检查情况记录表 105附件表6-2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检查表106附件表6-3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县级自检表107附件表6-4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市级检查表108附件文6-5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成果省级检查验收报告109附件七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报告编写细纲110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操作细则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9〕30号)要求,为推进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与评价,统一技术方法,明确成果要求,确保成果质量,依据《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LY/T 2893-2017)、《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技术规定》和《甘肃省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甘肃省林业病虫害发生原因及无公害防治策略

甘肃省林业病虫害发生原因及无公害防治策略

甘肃省林业病虫害发生原因及无公害防治策略石丽春(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麻沿林场,甘肃徽县742303)[摘要]林业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所需的木材需求,而且可以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环境。

病虫害是影响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林区一旦发生病虫害,严重时会导致大量林木枯萎、死亡,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国家实施大量的人工林防护工程,对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人工防护林面积扩大,病虫害对林木影响越来越大。

对此,分析林木病虫害发生的原因,并采取无公害防治措施,不仅可以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护林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而且可以提高林木产品的质量。

[关键词]林业;病虫害;无公害防治[中图分类号]S7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909(2021)01-107-2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木可以起到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净化环境的作用,而且是获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基础。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东部连接山西,西部连接新疆,南接四川、青藏,北通宁夏、内蒙古,地形狭长,地势复杂,多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和戈壁等,四周被群山环绕,为山地高原地貌。

甘肃省境内面积广,林业病虫害的种类比较多,由于地势环境复杂,增加了病虫害防治难度。

而且传统的病虫害防治方法是喷洒化学农药,过量使用化学农药不仅增加了林木的抗药性,降低了防治效果,而且影响了林产品的价值。

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不仅可以用少量农药达到治理病虫害的目的,降低林业经营管理成本,而且可以提高林产品的质量。

1甘肃省林业病虫害发生原因甘肃省地势复杂,造就了甘肃省多样的气候特征。

河西走廊海拔低,地势平坦、光热资源丰富,是甘肃省的主要商品粮基地。

河西走廊以北地区,靠近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多风沙走石、山岩裸露、多荒漠。

甘肃省森林面积较少,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普查结果显示,甘肃省林地面积只有1046.35万hm2,林区主要分布在白龙江、小陇山、祁连山、关山和西秦岭等地,多样的地形环境增加了病虫害防治难度。

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摘 要 :论 述 了甘 肃 省 森 林 资 源 连 续 清 查 体 系 的 建 立 及 逐 步 完 善 的过 程 , 析 了每 次 复查 的技 术 特 点 及 分 存 在 的 问题 , 出 了进 一 步完 善 和 优 化森 林 资 源连 续 清 查 体 系的 意见 。 提 关键 词 :森 林 资 源 连 续 清查 ;体 系 ;建 立 ;完 善
维普资讯
第 2 卷第 3 7 期
20 0 2年 9月
J u n o n u Foe ty S in ea dTe h oo y o r  ̄ fGR s rsr ce c n c n lg
甘肃林业科技
Vo . 1 27 NO. 3 Sp20 e.02
文 章 编 号 :1 0 — 9 0 2 0 ) 30 3 —4 0 60 6 ( 0 2 0 —0 30
甘 肃 省 森 林 资 源 连 续 清 查 体 系 的建 立 与 完 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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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 省林 业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甘 肃 兰 州 7 0 2 ) 甘 3 0 0
布设 固 定样 地 67 3个 。 9
2 1 2 技 术 特 点 ..
或 全 部 林 木 固定 。
护 区、 山丹军 马四场等 为建 立体 系的范围 , 包括 白龙 江 、 河 、 陇山 、 连 山、 午岭 、 南 、 山 、 夏 洮 小 祁 子 康 关 大 河 、 秦岭 、 唧 山 1 西 马 0个 林 区 , 面 积 为 5 3 3万 总 3. h 、 m2 占全 省 总 面 积 的 1 . %。 18 根据 天然林 区的森林 资 源特点及 其分 布 , 分 划 为两个副总体 , 固定样地 系统 布设 在 国家新 编 1 将 : 1 万 地形图交叉点上 。第 1副总体包 括 白龙 江 、 0 洮 河林 区 , 面积 17 6 h , 总 6 . 万 m2按纵坐标 3k 横 坐 m、 标 2k 点 间距 布设一个 样地 , 布设 284个 ; m 共 1 其 它林 区为第 Ⅱ副总体 , 总面积 3 5 7万 h , 6. m2按纵横 坐标 3k 布 设 一 个 样 地 , 布设 399个 。全 省 共 m 共 7

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

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

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要求,甘肃省定于2016年进行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依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及其相关要求,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概况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以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1979年按照原林业部的要求,在全省十大天然林区分两个副总体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

其中:第Ⅰ副总体包括白龙江、洮河林区,总面积16760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2817个,样地间距2×3千米;第Ⅱ副总体包括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关山、西秦岭、康南、大夏河、马啣山等林区,总面积36569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4038个,样地间距3×3千米。

白水江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四五”清查成果,其余地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75年的清查成果。

1988年,对第Ⅰ、Ⅱ两个副总体进行了第一次复查。

“三北”地区69个县(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87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其余地区(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五五”清查成果数据。

1991年,在对天然林区两个副总体进行第二次复查的基础上,又在非天然林区建立了第Ⅲ副总体,范围为第I、Ⅱ副总体以外地区(除去连片大面积的沙漠、戈壁和草原187779平方千米),总面积为208626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6455个,样地间距4×8千米。

第Ⅰ、Ⅱ、Ⅲ副总体以外的零星资源数据通过遥感判读或统计获得。

至此,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包括三个副总体,覆盖面积261955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58.2%,共布设固定样地133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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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要求,甘肃省定于2016年进行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依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及其相关要求,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概况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以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1979年按照原林业部的要求,在全省十大天然林区分两个副总体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

其中:第Ⅰ副总体包括白龙江、洮河林区,总面积16760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2817个,样地间距2×3千米;第Ⅱ副总体包括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关山、西秦岭、康南、大夏河、马啣山等林区,总面积36569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4038个,样地间距3×3千米。

白水江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四五”清查成果,其余地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75年的清查成果。

1988年,对第Ⅰ、Ⅱ两个副总体进行了第一次复查。

“三北”地区69个县(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87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其余地区(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五五”清查成果数据。

1991年,在对天然林区两个副总体进行第二次复查的基础上,又在非天然林区建立了第Ⅲ副总体,范围为第I、Ⅱ副总体以外地区(除去连片大面积的沙漠、戈壁和草原187779平方千米),总面积为208626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6455个,样地间距4×8千米。

第Ⅰ、Ⅱ、Ⅲ副总体以外的零星资源数据通过遥感判读或统计获得。

至此,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包括三个副总体,覆盖面积261955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58.2%,共布设固定样地13310个。

1996年,对第Ⅰ、Ⅱ副总体进行了第三次复查,对第Ⅲ副总体进行了第一次复查。

调查方法和内容与前期基本相同。

2001年,进行了第四次复查。

以全省为一个总体,分三个副总体。

即保持第Ⅰ、Ⅱ副总体范围和样地间距、样地数量不变,扩大第Ⅲ副总体的覆盖范围,将原体系外187779平方千米并入第Ⅲ副总体,仍按原样地间距4×8千米布设样地,第三副总体面积扩大为396405平方千米,在原13310个样地全部保留的基础上,另新设样地4392个,全省固定样地总数为17702个。

为保证各地类面积的调查精度和成图的需要,利用TM卫星影像布设遥感判读样地142373个,其中:第Ⅰ副总体样地间距1×1千米,样地16975个;第Ⅱ副总体样地间距1×1千米,样地37347个;第Ⅲ副总体样地间距2×2千米,样地88051个。

至此,真正实现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全省覆盖。

2006年,进行了第五次复查。

除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部分调查内容以外,调查方法与前期基本相同。

2011年,进行了第六次复查。

将调查人员到达十分困难的无树木非林地固定样地的4586个样地确定为遥感判读样地。

增加植被调查、平均样木调查、社会调查和访问调查等内容。

调查总体划分及样地布设与第五次复查保持一致。

2016年,进行第九次清查(甘肃第七次复查)。

二、清查目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一种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建立、巩固和完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是一项重要和长期的林业基本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其成果是反映全省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和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反映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客观评价全省林业生态建设阶段性成果,制定和调整全省林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三、清查依据(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国家林业局办资字[2014]42号)(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办资字[2009]63号)(三)《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四)《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四、抽样精度以全省为一个总体,将各副总体进行联合估测,计算总体抽样精度。

总体抽样精度要求如下(可靠性95%):(一)森林面积抽样精度90%以上;(二)人工林面积抽样精度90%以上;(三)活立木蓄积量抽样精度90%以上;(四)总生长量精度85%以上;(五)活立木净增量,应做出增减方向性判断。

五、复位率(一)固定样地复位率98%以上;(二)固定样木复位率95%以上。

六、技术要点本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楚体系与前期保持一致。

地面固定样地数量、形状、面积不变,只对调查项目、内容进行个别调整、完善和补充。

(一)调查内容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

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利用与覆盖:包括土地类型(地类)、植被类型的面积和分布;2、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森林按起源、权属、龄组、林种、树种的面积和蓄积,生长量、消耗量及其动态变化;3、生态状况:包括森林健康状况与生态功能,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林地土壤侵蚀。

(二)固定样地调查固定样地调查分为现地调查和遥感判读两种调查方法。

上期现地实测调查的固定样地本期必须全部实现现地复位调查。

上期采用遥感判读调查的4586个固定样地,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和最新遥感影像,对地类变为林地的样地采用现地调查方法进行调查,其它样地继续采用遥感判读调查。

现地调查的固定样地根据前期样地位置和复位记录描述(或已经采集的GPS坐标),采用GPS导航、引点定位和向导带路等多种方法找到固定样地,并采集样地西南角的GPS坐标值。

样地定位后,首先要利用保存的标志对周界进行复位,并按固定标志设置要求,修复和补设有关标志,样地位置和样地周界原则必须与前期保持一致。

样地复位后,按照固定样地调查要求进行调查。

(三)本次清查调整和细化的内容1、取消土地沙化、荒漠化和湿地类型调查,增加林地自然环境状况的调查。

2、林地划分为8个二级地类(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迹地和宜林地)、13个三级地类。

调整各林地地类划分技术标准。

(1)二级地类中去除“有林地”。

调整“乔木林地”和“竹林地”为二级地类。

把原乔木林中“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归类到灌木林地。

(2)把原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更名为“特殊灌木林地”,其它灌木林地更名为“一般灌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细分为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灌木林地(1311)、乔木分布线以上灌木林地(1312)、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灌木林地(1313)、干热(干旱)河谷地区灌木林地(1314),及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灌木经济林(1315)。

(3)取消“未成林地”二级地类和“未成林封育地”三级地类,调整“未成林造林地”为二级地类。

把待补植的造林地(包括未到成林年限待补植的人工造林地块;达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标准,经补植可成林的造林地),归入到未成林造林地。

(4)取消“无立木林地”二级地类,把原“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新增的“其它迹地”(灌木林经采伐、平茬、割灌等经营活动或者火灾发生后,覆盖度达不到30%的林地)归并为“迹地”,作为二级地类。

(5)把原“无立木林地”中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的其它无立木林地,以及原林业辅助生产用地归入到宜林地。

把宜林地划分为“造林失败地”、“规划造林地”、“其它宜林地”。

3、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按《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地方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为重点和一般,划分标准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林种划分的对象由原来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更改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

4、根据新的林地地类划分对原地类变化原因进行相应调整。

5、林木权属划分为国有、集体和个体。

其中,集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体包括农户自营、农户联营、合资、合作、合股等。

不再调查“工程类别”,增加调查“抚育措施类型”。

6、采伐管理类型划分为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林木(包括林业部门管理林木和非林业部门管理林木)和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林木。

7、系统抽取998个固定样地,开展树种调查和植被调查等专项生态状况调查。

8、在甘肃省张掖市开展林带对森林覆盖率影响研究,对主地类为非乔木林地和非灌木林地,而跨有乔木林带或灌木林带的固定样地,除按跨角林进行调查外,并详细记载其他调查因子(具体调查内容另定)。

七、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和规定(一)GPS用于帮助寻找样地和辅助定位,在使用GPS导航寻找样地的过程中,距离样地800~500m时开始采集工作航迹,并长期保存。

(二)采用大苗造林或大树移栽,造林满一年后,生长稳定且郁闭度达到0.20以上的造林地按乔木林对待。

(三)植被调查在全国按20km*20km间隔系统抽取的约998个固定样地上,通过设置样方调查下木、灌木和草本主要种类、平均高度和覆盖度。

样方布设在样地西南角向西2m处,大小为4m×4m。

样方的四角应进行固定,样方所代表的植被类型原则上应与样地一致。

如果不一致,则按西北角(向北2m)、东北角(向东2m)、东南角(向南2m)的顺序设置植被调查样方。

在样方内调查以下因子:1、下木(胸径<5cm、高度≥2m的幼树)的树种名称、高度、胸径,按树种调查记载。

2、灌木(含高度<2m的幼树)的主要种名称、株数、平均高、平均地径、盖度,按主要灌木种记载。

3、草本的主要种名称、平均高、盖度,按主要草本种记载。

对样方内的珍稀物种和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物种应调查记载到“样地情况说明”。

八、保障措施(一)开展集中培训由省清查办统一对各市(州)、山丹马场及厅直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分片进行全员技术培训。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经过严格的理论考试和现地操作考核,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二)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一类清查的技术责任单位,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技术力量,向每个调查单位派驻的技术指导人员不少于2名,采取跟班作业的指导方式,深入调查工组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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