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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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重新确认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的校内津贴分配方案,为鼓舞宽敞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投身教学与科研工作起到了主动的作用。按照方案规定,现对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进行重新确认,重新确认后,所有教师岗位人员均按新的等级发放校内津贴。
一、执行条件
此次教师岗位校内津贴等级确认仍执行“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及《中国医科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医大人字[2006]4号)及“关于2008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申报与审核程序
⒈申请教授岗位二级以上津贴、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讲师岗位一级津贴人员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分级条件”中“享受各级岗位津贴条件”所列条款,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申请表”,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报所在院系部。业绩材料时限界定以正式批准日期或出版日期为准。
教授岗位:
2004年底往常聘任者,提供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2005年1月以后聘任者,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副教授岗位:提供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讲师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或任现职后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取得的业绩材料。
⒉各院系部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审核后,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
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中国医科大学教师岗位津贴等级名单和津贴发放安排。
三、时刻安排
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布置工作和个人预备材料时期;
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各院系部审核时期;
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学校最后确认时期。
四、从现在起至年底之间取得的业绩材料,暂不做认定,等材料出来后,再汇总确认各岗位津贴等级。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中国医科大学教授岗位津贴等级申请表(申请教授岗位二级以上津贴者填写)
姓名:所在学科:受聘职称及时刻:行政职务:申请教授岗位津贴等级:
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及出版教材、著作情形(题目、期刊名、卷期号、他引次数、IF值、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刻及编者情形)
中国医科大学副教授岗位一级津贴申请表
姓名:所在学科:受聘职称及时刻:行政职务:
中国医科大学讲师岗位一级津贴申请表(非学位条件申请者填写)
姓名:所在学科:受聘职称及时刻:行政职务:
中国医科大学教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院系部(盖章):
中国医科大学副教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院系部(盖章):
中国医科大学讲师岗位津贴等级一览表院系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