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2016年嗨学网真题解析班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第五节
2016年华旭冲刺押题阶段民诉-戴鹏
进行辩论 辩论形式 口头或书面;
辩论内容 实体或者程序;
难点:处分原则 VS.约束性辩论原则 4、关于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除法定情形外,均应当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体现了辩论原则;
B、张三因借款事实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00万,法院认定借款事实后判决李四归还借款
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回避的方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申请后,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应当暂停本案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 申请的效力
施的除外;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回避的决定 2、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救济
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停止工作;
适用情形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7)有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代理人、律师,违
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不正当行为的;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
的审判。 但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
的义务
财物的给付;
行为的给付
积极的作为; 消极的不作为;
变更之诉 要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
2、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 5000,李四主张一月前给过张三一块玉石,要求用玉石货款
折抵借款,李四的主张构成反驳而不是反诉;
B、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C、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在二审中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
【指南针司考】民法张翔攻略精炼版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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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民事权利
一、背景知识
1、以民法分则的立法体系为标准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
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物权
民事权利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债权(合同债权、侵权债权、无因管理债权、不当得利债权)
第六编 家事法........................................................................................................................................165
第一章 婚姻法................................................................................................................................165
第三编 债与合同法..................................................................................................................................61
第一章 债法总论............................................................................................................................. 61
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 15 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
众合真题解析民诉法
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答案】【考点】【详解】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法院共分为四级,每一级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具体分为:(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管辖除法律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这实际是将大多数民事案件划归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院或最高院管辖的,因此B项不正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项错,错在可以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这一选项的判断曾在2005年卷三第36题出现过,考生应不会陌生。
(4)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D项错误。
【点评】本题系统考查了级别管辖的相关问题,对四级法院的管辖权划分均有涉及。
其中B项考查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中最容易混淆的“重大涉外”问题,CD项考查了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管辖范围上的区别,这突出了司法考试对易混淆知识点的考查,但都属于传统考试重点。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最新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民诉(根据戴鹏讲义)民事诉讼二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尖系+法定程序审理程序二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民事司法程序二审理程序功L行程序非讼程序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霜别程序(认定无、限民,宣告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二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小额)+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程序'适用一审、二审的再审程序),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讼和其他尖系民诉具有公权性,强制性,严格程序。
民事诉讼法律尖系、民事诉讼行为存在于法院和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
民事法律尖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矢系。
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矢系主体工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矢系的主体,但不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的理论: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矢系。
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
诉一一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1)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
一一二审、再审:有限审查(2)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基本原则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 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他人可能是特定的案外人,也可能是非特定的案外人,”合法权益”既包括物权,也包 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
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 诉 讼、 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依法追 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究刑事责任;”法律文书”,泛指所有可以作为法院制作的判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除 决、裁定和调解书外,还包括刑事判决裁决,公证债权书,支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 付令。
2020年天平者法考强化班民诉-戴鹏讲义121页
精品讲义民事诉讼法(第四册)天平者法考名师精心编写,具有命题经验的专家委员会审定,针对法考大纲的要求严格评估,突出重点,紧扣大纲,直击考点,深入浅出的阐述法学理论和法考命题的关系。
喝# 2020年法考 .......................I係统强化<LX民诉法讲义戴鹏◎编著II法考学子备考七大误区II1.全程课件听完,就能过法考。
听课件只是法考第一步,并不代表已经掌握了知识点,要给自己预留出足够的消化吸收时间。
2.迷信考前的各种预测题。
考前拼命收集各种预测题,然后疯狂做题。
过法考,还是通过踏踏实实的复习才是正道。
3.将各种考试经验“拿来主义”。
别人的经验可能误导你,不一定适合你,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并不一样。
4.真题很重要,但已经陷入真题误区之中。
真题是非常好的参考材料,但从真题中更应该学习的是命题思路和答题方法,而不是一遍一遍的刷真题,记答案。
5.努力就能过法考,坚持就能过法考。
努力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方向不对努力白费, 学习在“道上”之后,努力才有意义。
6.前期复习几乎不做题。
光看不动笔,等于学了三分之一。
复习与做题必需有效结合才有价值。
大约七成以上的考生在七月份钱很少做题,导致学习效率很低。
7.知识点重复的遍数不够。
知识点复习遍数不够,导致印象不深,做题时一看会做, 一做就错。
• 1 •II 目 录II第一节基本原则 (5)第二节基本制度............................................................. 7 第一节主管 . (10)第二节管辖概述 (11)第三节级别管辖 (11)第四节地域管辖 (12)第五节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16)第六节裁定管辖 (17)第七节管辖权异议 .......................................................... 19 第一讲L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讲I ___________ 诉的基本理论[第三讲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四讲主管与管辖 ► 10第五讲 当事人 ► 20 第六讲 共同诉讼 ► 23 第七讲 第三人 ► 26 第八讲 诉讼代理人 ► 30 第九讲 证据 ► 322020年法考||系统强化•民诉法讲义凶鹏• 2 •第一节证明对象 (39)第二节证明责任 (41)第三节证据保全 (45)第四节证明程序 (45)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一节保全 (48)第二节先予执行 (50)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普通程序 第一节概述 (80)第二节再审的启动 (80)第三节再审的审理程序 ......................................................83 第十, 证明 ► 39 ► 48时二讲 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 52 第+三讲 期间与送达 ► 53 53 54 第十四讲调解 ► 57 ► 60 第十六讲 简易程序 ► 68 第十七讲 公益诉讼程序 ► 72 第十八讲 第三人撤销之诉 ► 74 第十九诺 二审程序 ► 76 第二十■审判监督程序 ► 80• 3 •非讼程序之——公示催告程序第一节执行的有关制度 第二节执行措施第一节仲裁裁决的撤销 (112)第二节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113)第二十一讲 特别程序 ► 87 第二♦二,k __________________ 非讼程序之——督促程序► 91 第二十四讲 执行程序 ► 94 94102 第二十五讲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104 第二十六讲 仲裁概述 ► 106 第二十七讲 仲裁协议 ► 107 第二十八讲 仲裁程序 ► 109 第二十九讲 司法与仲裁 ► 112II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IILz」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戴鹏讲义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考点精讲讲义编讲:戴鹏老师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
2、调解:由第三人(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财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予以裁断的行为。
4、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的属性凡是在中国参加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1、当事人3、诉的理由,是指原告起诉并提出诉讼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二、诉的分类诉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分为三类:1、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进一步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与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的诉。
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消灭或者变更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
三、反诉1、概念: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独立反请求。
2、构成:(1)主体:由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
(2)本反诉之间有牵连关系。
(3)时间:司法解释规定,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前提出。
二审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4)管辖: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
(5)程序:本、反诉应当适用同一程序审理。
真题示例(2009年卷三36题)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
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第三讲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平等。
戴鹏考点串讲100题(2天)
民事诉讼法考点串讲100题更为完善的表格及解读请参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戴鹏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网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人戴鹏。
1、关于民事诉讼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民诉法是基本法;B、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民诉法是部门法;C、从内容上看,民诉法是程序法;D、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国的民事诉讼法;2、甲的邻居乙习惯将垃圾袋堆放在自家门口,甲认为会招来苍蝇并影响自家通行,多次找乙协商未果,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并责令乙清除垃圾,以保障自家通行和环境卫生,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和乙之间的相邻关系;B、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甲要求法院保障自家通行和环境卫生的请求C、本案是形成之诉;D、本案是给付之诉;3、关于诉的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三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与妻子李四的婚姻关系无效,系确认之诉;B、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系确认之诉,且为消极的确认之诉;C、甲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系形成之诉;D、甲公司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损害损害甲公司名誉的行为是形成之诉;4、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B、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C、反诉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D、反诉应当是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在二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要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相同;B、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享有一些虽然不相同,但是相对应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C、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D、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体现;6、关于诚实信用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贯穿整个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B、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仅约束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样也约束法院;C、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其驳回起诉,并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8新东方民事诉讼法总论重点专题
民事诉讼法总论重点专题郑其斌一、基本理论(概念)1、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
乙不听。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
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卷三41题,单选)A 确认之诉B 形成之诉C 给付之诉D 变更之诉2、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2004年卷三36题,单选)A 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B 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C 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D 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3、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
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
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2002年卷三28题,单选)A 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B 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C 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 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4、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41题,单选)A 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 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 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 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5、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002年卷三30题,单选)A 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 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 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D 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答案】1、C 2、A 3、C 4、B 5、D二、民事争议的主管与管辖(一)主管1、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
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2006年卷三80题,多选)A 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B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C 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D 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2、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
中法网基础串讲民诉讲义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及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主体平等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民事诉讼是诉讼行为与诉讼法律关系的综合。
诉讼行为是发生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行为。
诉讼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注意:对人的效力侧重于法律适用:实体法与诉讼法适用的区别、诉讼法与仲裁法适用的区别二、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的关系1.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2.三大诉讼法的关系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权利的同等性与权利的对应性注意与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的适用二、辩论原则内容: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其中,实体问题包括实体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
适用于审判程序。
注意: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对象是法院审理与裁判的对象,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事实与证据是法院裁判的依据,对于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
三、处分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与审判权相结合成为贯穿民事诉讼各程序制度的中心线。
内容:当事人可以处分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对民事权利的处分一般通过处分诉讼权利来实现。
处分原则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注意: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第二节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合议庭的组成因程序的不同而不同。
注意一审合议庭中的审判员与陪审员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注意:1、参审制不同于陪审制2、陪审员参加争议案件的合议庭二、回避制度1 、回避的情形:2、回避的决定权:民事诉讼法第47条三、公开审判注意: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
2、不公开审理与不公开质证的区别四、两审终审制度掌握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三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一、法院主管的概念与范围注意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性程序。
戴鹏考点串讲100题答案见尾页
戴鹏考点串讲100题答案见尾页戴鹏考点串讲100题答案见尾页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戴鹏民事诉讼法考点串讲100题更为完善的表格及解读请参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授课精要》(戴鹏编著,中国政法⼤学出版社出版);⽹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戴鹏。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关于民事诉讼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民诉法是基本法;B、从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民诉法是部门法;C、从)A、张三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与妻⼦李四的婚姻关系⽆效,系确认之诉;B、甲公司起诉要求⼄公司履⾏合同,⼄公司主张合同⽆效,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系确认之诉,且为消极的确认之诉;C、甲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系形成之诉;D、甲公司起诉请求⼄公司停⽌损害损害甲公司名誉的⾏为是形成之诉;4、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履⾏合同,⼄公司主张合同⽆效,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B、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C、反诉的诉讼请求是独⽴的,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撤销;D、反诉应当是⼀审⾸次开庭前提出,在⼆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起诉。
1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考点串讲100题⽹络答疑:新浪微博@法律⼈戴鹏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要求当事⼈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相同;B、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享有⼀些虽然不相同,但是相对应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C、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权⼲涉当事⼈诉讼权利的⾏使;D、当事⼈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体现;6、关于诚实信⽤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诚实信⽤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贯穿整个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B、诚实信⽤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仅约束当事⼈、其他诉讼参与⼈,同样也约束法院;C、当事⼈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式侵害他⼈合法权益的,⼈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其驳回起诉,并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被执⾏⼈与他⼈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式逃避履⾏法律⽂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民法院应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民诉-戴鹏学习笔记
民诉(根据戴鹏讲义)民事诉讼=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关系+法定程序审理程序=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民事司法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非讼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认定无、限民,宣告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传统+小额)+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程序,适用一审、二审的再审程序),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行为存在于法院和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主体必然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工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的理论:1 •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
诉一一当事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1)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
一一二审、再审:有限审查(2)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
基本原则整个审判程序过程中;一审,二审,在审都可以权在 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 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和经过特别 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2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请求范围; 调解协议内容可 以超出诉讼请求的。
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即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
所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都受约束, 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法院。
112条:当事人之间 恶意串通,企图通过 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 罚款、拘留;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干货【讲解】华旭考前冲刺班民诉-戴鹏(2016)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戴鹏一、诉的基本理论1、乙租住甲的房屋,拒不支付租金,甲起诉乙,要求确认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并要求乙支付租金6000元,在诉讼中,甲放弃对租金的请求,但是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与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C、变更之前,甲提起的是确认之诉;D、变更之后,甲提起的是形成之诉;2、关于诉的分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申请法院确认妻子李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确认之诉;B、甲代儿子小甲起诉前妻子乙要求将小甲的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到每月2000元,是给付之诉;C、甲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乙称其与甲之间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是确认之诉;D、甲起诉前妻乙要求将婚生子小甲判归自己抚养,是给付之诉;3、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根据电脑买卖合同起诉乙公司,要求其支付货款,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提出的电脑质量不合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B、张三起诉李四,在诉讼中,李四提出反诉,张三自知理亏,开庭时拒不到庭,法院对本诉按撤诉处理,反诉对张三缺席判决;C、为了保障本诉的进行,反诉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解满前提出;D、本、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同一性,即当事人在本、反诉中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考点提示:反诉二、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4、某大三女生孙某到大兴超市购物,超市保安怀疑其盗窃超市内货物,遂将其带至保安室,由两名女保安对其进行搜身。
该事件传遍了孙某所在学校,孙某以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当地经济水平较高,遂判决由大兴超市赔偿孙某精神抚慰金4万元,关于本案所涉及到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处分原则;B、本案中,原告和被告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C、在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有一些虽然不同,但是相对应的权利,这是民事诉讼对等原则的体现;D、在诉讼过程中,保安作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接受双方当事人询问是辩论权的体现;考点提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5、关于合议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B、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一般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C、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D、再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16年中律民诉-戴鹏应试版笔记.
民诉复习计划一,第一遍熟悉讲义中的各个知识点,形成一个体系。
二、看过讲义,做真题,主要目的是体会各个知识点的如何在司法考试中出现的,不明白或者不会的题,此时可以翻阅讲义,看着此知识点,进行做题。
三、在前面的基础之上,看自己不会的知识点,强化记忆。
四、有了以上的基础,民诉基本掌握差不多了,但不能长时间搁置,以后隔几天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翻阅,以免忘记。
1,反诉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独立的反请求。
考点:本反诉的牵连关系、反诉提出的时间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反诉,法院的做法。
2,处分原则本考点考查方式:通过案例形式考查考生对处分原则涵义的理解,判断处分原则在案例中的具体表现。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分为两大类:(一)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主要表现为:原告起诉时可以依法自主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在诉讼中,原告可全部放弃其诉讼请求,被告可部分或全部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达成或拒绝达成调解协议;在判决未执行完毕之前,双方当事人可就实体问题自行和解。
(二)对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诉讼发生后,当事人可依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行使起诉权。
只有在当事人起诉的情况下,诉讼程序才能开始。
(2)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决定是否对法律赋予的权利决定是否行使,这些权利包括:原告的申请撤回起诉权、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权、请求调解权、辩论权、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申请执行权等。
当事人的处分权不是绝对的。
我国法律在赋予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也要求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否则,法院将代表国家实行干预,即通过司法审判确认当事人某种不当的处分行为无效。
3,辩论原则本考点的考查方式:判断当事人在民事程序中可以行使辩论权的正确阶段,以及具体表现。
【VIP专享】戴鹏民诉表格大串讲
民事纠纷 和解 调解
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
诉讼
性质 效力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与效力
标准 法律地位 调整的社会关系
内容 对人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对事效力
一、诉的要素
诉的主体 诉讼标的 诉的理由
关键概念的厘清
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物
诉讼请求
2012 民事诉讼法串讲讲义 第一讲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所涉及到得利益而发生争议 争议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协商、达成协议而消灭争议 争议方当事人在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而消灭争议 争议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 特点: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性质 基本法 部门法 程序法 适用于一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任何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 2008 年 4 月 1 日。 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案件 (1)平等主体之间因因财产、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2)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案件 因经济、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 序审理的,如劳动合同纠纷;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编著:戴鹏
二、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
概念
2012 民事诉讼法串讲讲义
请求确认其与被告间是否存在 积极的确认之诉 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
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
近年高考政治大一轮复习专题六法律救济第48课时民事诉讼及胜诉砝码讲义新人教版选修5(2021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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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课时民事诉讼及胜诉砝码[学考领航]框题学习目标考向指南诉讼的基本程序识记(a):起诉与受理识记(a):开庭审理理解(b):管辖1。
高频考点:管辖,起诉与受理,诉讼证据及其种类,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2。
常考题型:选择题、综合题3.命题预测:以现实生活中涉及管辖的案例为选材,用选择题的方式考查管辖的知识;以典型案例为选材,用选择题或综合题的方式考查举证原则的知识用证据说话识记(a):诉讼证据及其种类理解(b):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识记·排查]考点1 起诉与受理1.起诉的含义与地位: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登记: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考点2 开庭审理1.基本程序(1)开庭准备:书记员要在开庭前查明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3)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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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
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
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2015/三/95)
A.A县法院
B.B县法院
C.C县法院
D.D县法院
【答案】AC
考点回顾:协议管辖
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2015/三/96)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答案】AC
考点回顾:合同纠纷的证明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主张积极事实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而主张消极事实一方当事人不承担证明责任。
1.主张合同成立、生效一方对合同订立、生效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履行义务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2015/三/97)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答案】D
考点回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对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
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
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
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重点考点一:第三人撤销权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