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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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煤业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2013年12月20日
万安煤业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明
我矿经鉴定为瓦斯矿井,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工作量大。为切实保证放炮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
3、地点20m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严禁装药爆破。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声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6、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7、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有淋水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往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
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1、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2、炮眼封泥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炮泥,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和非发爆器起爆。
13、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②.炮眼深度大于0.6m时,炮眼用炮泥封满。
14、装药前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
护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③.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矸石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在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⑥.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检查岩尘情况,如认为有危险未经清扫或洒水处理。
⑦.规定湿式打眼的地点打干眼。
⑧.发现炮眼缩小、塌陷或有裂缝、炮眼内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⑨.无合格的炮泥,发现瞎跑未处理。
⑩.有五大自然灾害其中之一预兆时;
11.工作面存在其它安全隐患未处理好时;
15、爆破前,要将管线、电缆、风筒、皮带等设备用旧皮带或厚度不小于50mm木版掩盖好,以防放炮打坏,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1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拉绳,拉绳的高度在
1.1~.3m,并挂上警戒示牌,警戒牌规格不小于250×200×
10mm,白底红字上写“放炮警戒”字样,字迹要标准醒目。爆破员必须在警戒地点以外起爆,爆破结束10分钟吹解除爆破哨后方可有班组长安排撤岗
17、掘进巷道警戒地点距迎头不小于300m,且放炮地点必须设在避难硐室内。
1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铜芯导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线接头。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安全网路闭锁发爆器。发爆器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