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管理要求,加强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控制临时工程成本,建立临时工程方案报批、数量和预算控制等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驻地、施工便道、钢栈桥、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三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原则1. 因地制宜:综合自然环境、地质状况、地形地貌、既有建筑、各类管线等因素,科学规划;2. 永临结合:尽量利用地方既有道路和建(构)筑物,并结合地方政府规划,减少临时用地数量、降低临时费用;3. 有利施工:尽量保证各施工工序互不干扰,并充分考虑水、电路的综合安排。
第四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内容1. 临时工程设置的数量、位置、规模、标准。
2. 总平面布置图。
第五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权限1.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全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审批。
2. 各工区(厂)工程技术部根据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本工区临时工程总体规划,工区长审核,报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章临时工程建设标准第六条主要临时工程技术标准1. 驻地(1) 优先租用既有房屋,也可自建住房。
(2) 自建住房应采用防火保暖的活动板房,搭设最高不超过2层;办公生活区应以绿化和植被为主,减少硬化面积,确需硬化的地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10cm,行车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20cm,混凝土标号不高于C20。
2. 施工便道(1) 便道路面宽度不大于5.5m,每200~300m设置一处会车道,会车道宽不大于7m,长度10~20m。
(2) 便道结构:底基层可为原状土、三七灰土、建筑垃圾、挖方废渣,面层采用原状土、泥结碎石、砂石等,当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混凝土,但应报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除混凝土之外,道面结构层总厚度不大于0.5m。
3. 钢栈桥(1) 结构形式:采用上承式。
(2) 标准跨度选用9m、12m、15m、18m;优先采用单车道,桥面宽不大于4.5m。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XX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工程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包括负责管理的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三、作业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制定临时工程现场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作业技能;3. 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作业设备的完好性,确保作业安全;4. 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 负责处理作业现场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四、现场作业人员职责1. 遵守作业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质量;2. 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3. 严格禁止在无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擅自调动设备或改变作业过程;4. 发现作业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配合处理。
五、作业安全措施1.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排查,明确作业范围和注意事项;2. 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作业通道畅通;3. 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使用;4.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事故处理1. 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撤离安全;2. 及时报警、联系救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4. 对事故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七、制度执行1. 公司负责制定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作业人员;2. 现场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并监督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3.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八、其他事项1. 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
以上为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凡有违反者,依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管理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第三条:临时工程的定义:指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非永久性工程,包括临时设施、支撑结构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临时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工程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临时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临时工程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临时工程的组织和施工,合理安排人员和材料。
第六条:临时工程的结构安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施工方法,保证施工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临时工程的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临时工程的质量。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临时工程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
第十五条:临时工程的道路交通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道路交通管理组织,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第四章临时工程的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的问题。
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保障临时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城乡环境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以下称临时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建筑,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物。
第三条临时建筑管理应当符合合法、安全、必要、绿色和协调的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市容整洁。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工程及其临时建筑实施全过程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临时建筑的日常巡查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综合执法体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执法权。
第五条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建筑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审批,加强审批实施情况监管,并将审批信息及时与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临时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水务、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临时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临时建筑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临时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集中区域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探索临时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和规范管理。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集中建设的临时建筑。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能。
符合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条件的临时建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当场作出决定。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在自有土地外临时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搭建、设备安装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建立健全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二、制定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工作流程等,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结构参照以下方式组建: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工作;项目总监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工作;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等。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一、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执行安全规定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一、制定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建立质量检查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二、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和验收制度,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质量达标。
三、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对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进度管理一、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二、建立进度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三、对进度管理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进度延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环境保护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的控制。
二、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三、建立环境监测机制,不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工地临时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工管理办法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推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统统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推行统统法界说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统统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推行统统法界说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推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统统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卖力,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义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
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费用控制,将临时工程纳入七项监管之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设置应永临结合、统筹兼顾,充分进行方案比选论证,严控临时工程建设“超标准、超数量、超清单"。
第三条项目策划时应明确临时工程内容、标准及方案审批等管理要求。
施工前必须编制设计方案和预算书,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遵照“方案编制(包括工程数量、平面图、方案设计)→预算→审批→验收→结算→归档"的程序进行。
严禁“无方案、无预算、无审批”施工。
临时工程实施之前应当签订书面临时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若在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将临时工程施工纳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则应当将临时工程内容、费用等约定清楚,严禁“无合同、先进场”。
第四条铁路项目临时工程分为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和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工程)。
1、大型临时设施包括:⑴铁路岔线、便桥。
⑵铁路便线、便桥.⑶汽车运输便道。
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
⑷运梁便道。
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⑸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
⑹通信干线.指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处、段、队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
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的费用水平内.⑺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⑻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和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轨节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
零工管理办法
临工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临时性用工管理,提高工时利用率,特将临工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1、临时性用工指:掘进工程以为的,由各部室临时性安排经调度室统一协调,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临时性工作。
2、零工内容:2.1由矿方因设计或决策造成工程返工,经矿方相关部门鉴定给予临工结算。
2.2由矿调度室安排的临时工作,经矿领导同意给予临工结算。
2.3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需要用做的临时性的工作,给予临工结算。
2.4区队下放设备、安装,清理水仓以及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2.5掘进过程中,因工作需要而增加的临时性设施。
2.6施工的巷道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变形、冒顶而进行的修复与加固。
2.7因地质条件变化而需要探煤、探放水工作。
2.8对地面设备、材料的转用与装卸。
2.9对主排水仓、水沟的清理,以及排水工作。
二临工委派以及用工验收规定1、矿建工程临时性工程1.1根据生产衔接需要,经调度室主任根据现场情况安排工作及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临工,及时通知区队返工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验收表上签字。
(返工不给于临工)1.2调度室主任不定时到现场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瞒报或只报工不出效益,发现一次,进行双倍处罚,并且不予报工。
2、机电安装工程临时性工程2.1根据机电工程的安装需要,下放电缆、托运电缆管线、吊挂以及回收安装时所遗留的工作,经动力部统一汇总报调度室统一给予区队以临工结算。
3、抢险救灾工程3.1在地面、井下工程发生险情应急预案启动后,参与区队根据调度室指令,派出相应数量的人员参与积极参与抢险工作。
3.2每日出勤数量作为当日临工结算,由调度室负责验收核准。
三临工的审批流程1、必须经调度室安排,现场各方认可(监理、调度、安监、工程技术部、动力部),工程完工后报调度室、工程技术部、监理、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签字。
2、区队不能自行停止迎头工作安排人员干临时工作,如要干必须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给予临工结算。
3、区队当天所发生的临工,在工程完工24小时内必须做签证,过期没有签证者一律不予承认。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时工工程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建原则1. 临时工工程队的组建需经过严格审查和选拔,确保队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2. 队员需具备相关资格和证书,且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指挥。
三、工作目标1. 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四、工作责任1. 队长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队的工作,制定施工计划和任务分配。
2. 队员需按照任务分配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将被开除。
五、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队员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旷工将受到处罚。
2. 安全生产制度:队员必须穿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工作秩序制度:队员需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整工作任务。
4. 纪律管理制度:队员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酗酒、赌博或与他人发生冲突。
5. 岗位责任制度:队员需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六、奖惩机制1. 优秀队员将获得奖励,包括提升工资、表彰奖励等。
2.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开除。
七、监督检查1. 队长需定期对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2. 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工程队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调整,需经过相关审批。
2. 临时工工程队的工作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违反规定。
以上为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希望各队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大小临工程、零工及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大小临工程、零工及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建设、零工及零星机械合理使用,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提高经济效益,杜绝零星用工、零星机械乱签乱用情况,规避审计风险,结合我项目部承担的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一)、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作业队严格按照计划合同部下发的各劳务队合同技术交底安排施工,杜绝合同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再次发生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
(二)、各部室、作业队使用零工、临时机械时,需提前一天向项目部副经理上报使用计划,项目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零工、临时机械每周统计上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一月一结。
未经项目部副经理批准或未上报,作业队和其他部门使用的零星用工和机械,在月底计价中不予计量,由作业队和各部门使用人员承担该部分费用。
(三)、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确认单上取消领工员签字,领工员负责现场施工及填写零星用工、临时机械使用施工日志。
(四)、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签认单为一日一签,签认单由现场技术主管在施工结束后填写完成,不能出现劳务队代写和过期填写现象,填写内用和时间等必须真实(与现场施工记录相符)。
当日施工结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电话告知作业队队长施工起讫时间、施工地点、人员数量、机械数量和完成数量等,再由作业队队长向项目部副经理汇报当日施工内容和数量等,并要有相关记录。
(五)、零星用工和机械台班签认单在施工结束后,作业队与劳务队相关人员签字必须完成,并在当日完成项目部副经理的签认。
(六)、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签认单签认完成后,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存档汇总,在月底计价时,由工程部将签字齐全的签认单交于计划合同部,同时作业队将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的原始记录报至计划合同部。
二、工程数量确定(一)大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为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以下各种情况对劳务队按工程量单独进行结算,大临工程方案由作业技术主管编制,经作业队负责人签认报项目部工程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部、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现场调研经济对比以最优方案实施。
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管理职责和要求,以合理使用公司大临费用,控制项目成本。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检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2 引用文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3 主要职责3.1工程管理处工程管理处是临时设施管理的主办部门,对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
对临设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
3.2项目部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区域项目部负责临设费用的申请,未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本项目部申请,负责所辖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厂。
3.3 专业公司专业公司负责自备的临时设施按公司规定或所服务的项目部的要求管理,但自备设施的标记必须符合本办法。
4 管理内容4。
1定义4.1.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4。
1.2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食堂、浴池、办公室、各类库房、文娱活动室、加工预制厂、砼搅拌站、储水池以及规定范围内施工道路、水、电、管线、围墙等.4.1.3临设费包括内容:临设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4.1.4临设费不包括内容:a)施工区域内障碍拆除,场地平整,场内外运输主干道,吊装机械行走道路和轨道,临时码头,临时铁路专用线,以及从场外到各施工点50米以外的水、电、汽、通讯线路的敷设、拆除、维修;b) 临时设施运输费;c)锅炉、变压器等设备;d)施工平台的搭设、拆除和摊销费用;e) 现场临时照明设施;f) 食堂炊具用具及生活设施;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2005—05—10批准 2005—06—01实施07.21-1g)生活、办公使用水电费、取暖费;h) 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4.1。
5 临设分类:周转类临设和建筑类临设。
a) 周转类设施:主要指集装箱(如:单体或组合型厢式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宿舍、食堂等),“三气”笼子,临时用电设施(如:电源箱、插座箱、电力电缆)等;b) 建筑类设施:项目部规划、设计、采用活动板房结构或租赁永久性建筑作为生活、生产场所使用的建筑物。
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3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修建临时建设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建设工程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修建,不登记产权,限定短期使用,批准期满须自行拆除的临时施工用房、临时售房部、临时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应严格控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一)位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的;(二)位于城乡规划中明确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的;(三)位于消防(车)通道和扑救场地范围内的;(四)影响防洪、泄洪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项目临时施工用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用房除外)和临时售房部,不得占用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临时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用房不得超占规划道路控制线。
第五条临时建筑(含地下)的总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
临时建筑与用地边界的退让应满足本市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
临时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本市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确不能满足的,应征得相邻建筑所有权人的同意,但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临时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应当考虑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临时建设工程应符合城市风貌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实行属地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建临时建设工程应向临时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
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定。
铁路工程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一、总则1、临时工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精心设计,合理部署,最大限度的为正式工程施工提供便利。
临时工程的设置必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部署,同时应满足环保、水保等要求。
2、临时工程设计的依据主要有:施工调查资料、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的有关要求。
二、临时工程的分类3、临时工程分为大临工程及小临工程。
大临工程主要包括:3。
1 铁路便线、便桥。
3.2铁路岔线.3.3汽车运输干便道、便桥。
3。
4临时成品厂、材料厂、制存梁场、双块式轨枕预制场等.3.5临时通信干线。
3。
6 临时电力干线。
3。
7 临时给水干管路。
小临工程为除大临工程以外的,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他临时工程,如驻地建设、汽车运输支便道、便桥等。
三、方案的编制及审批4、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设计,由各总队(场)在详细进行施工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后上报经理部工程部,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由工程部根据审查意见编写审查会议纪要,并下发至各总队(场)。
各总队(场)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施工方案,并报工程部确认,经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临时工程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实施,不得随意改变。
如确需变更,需书面写明变更原因并重新上报批准.四、临时工程的标准6、汽车运输主干便道及支便道统一采用四级公路标准,主干便道宽度为6。
5m,支便道宽度为4.5m;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15m,凹、凸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100m,竖曲线最小长度20 m,缓和曲线最小长度20 m,最大纵坡9%,最小坡长60m,路床压实度≥94%,行车速度为20km/h;路面采用30cm厚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砾石结构;横向双侧排水,横坡4%;纵向便道全部拉通,并靠近线路.能够利用既有道路的,在原基础上按此标准完善。
6。
1便道修筑尽量避开水塘或软土地段,如必须通过时,须进行基底处理.6.2便道尽量靠近线路,利用永久占地;不足部分征用临时占地补充,但不得影响施工.为保证水流通畅,通过沟渠地段,采用搭设便桥或埋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方法通过。
其他工程管理规则-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临时工程系指未经设计或未编列预算或天灾地变而为完成全部工程需要所发生的工程。
第二条临时工程的材料编入什项材料项目,工资编入什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临时工程的申请,原则均要事先申请,核准后再行施工(如有天灾地变或临时需要即时办理的,可用电话请示后办理,但应即时办理手续)。
第四条临时工程申请时,工地应照申请格式填写清楚。
第五条临时工程由工程管理科审核内容及数量,设计科会签单价,如认为需要时会同有关单位签注意见后呈核。
第六条临时工程申请单呈准后,红联留设计科,白联、青联送工地,验收请款后,青联留会计科,白联由工地留存备查。
第七条临时工程完工后,即由工程管理科通知设计科派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包括工资使用材料数量的核对)注明在工地请款用的实用材料人工记录及验收表内。
第八条清理什工系指工寮迁移、拆除的木工,工寮加强防台风的鹰架工、交屋前的清扫工、环境清洁工及其他需要雇工办理的什工等。
第九条工地配合编制的预算,自行雇用清理什工,但以尽量节省为原则并应于每日的监工日报表上载明清理什工的工作项目及人数。
第十条倘清理工程预算编定后,若事后不中足,当以充分理由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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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奉上级核准后得予追加。
第十一条估验请款时于工资支给计算表上注明每日清理什工的人数及工作内容后,依照估验请款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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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要,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临时设施,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包括施工围墙、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办公用房、宿舍、厨房、厕所、仓库等。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
二、临时设施规划与设计1、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对临时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临时设施应当与永久性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
2、临时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施工生产、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报经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准文件。
3、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施工现场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应当与临时设施同步建设,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临时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1、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标准要求建设临时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临时设施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2、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使用的原则,不得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
确需占用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3、临时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超负荷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电缆线路应当架空敷设,不得在地面上拖动。
临时用电设施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5、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设施应当明显标识出使用方法,确保员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
6、施工现场的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对临时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有序开展,有效树立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的建设质量和速度,影响着主体工程的作业效率和工程安全,同时,临时工程又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效益。
因此,规划、设计、建设好临时工程,可以实现企业和项目“快树形象,早树形象,树好形象”的目标,修建标准应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的需要.第三条临时工程应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特征、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期限,本着“事先预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四条临时工程应按照“设计—多方案比选—审批-施工-验收—评估"程序组织施工.第五条临时工程应按项目永久工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书记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第七条临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临时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预算、施工、验收及评估等环节进行把关,项目经理是临时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第八条临时工程的分类临时工程按其规模大小和使用性质划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小型临时和临时房屋设施两类。
第九条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定义及主要内容大型临时设施工程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必须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
大临主要包括:运输便道、便桥、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拼装场、制(存)梁场、搅拌站、通信干线、集中发电站、变电站、临时电力干线、给水干管路等。
第十条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和临时房屋的主要内容1。
由干线到工地或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地区给、配水管路等设施。
2.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的水井、水塔、水池、临时排水管路等设施;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站场建筑设备等;临时信号、临时通信、临时供电等工程。
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管理办法1. 引言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是指在工地施工或工程完工后的清理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类工作。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临时工程及清理什工的管理办法。
2. 临时工程管理2.1 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在进行临时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是否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次,应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计划,并明确工期、工程量及所需人力、物力资源等。
2.2 施工期间的管理在临时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执行,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临时工程管理应考虑以下要点:- 建立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参与临时工程的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遵守工程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危险工艺或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避免临时工程延期导致的额外安全风险。
2.3 施工完工后的管理临时工程施工完工后,需要进行工地清理和临时设施拆除。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制定清理工作计划和拆除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 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危险品等,确保现场环境整洁;- 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如安全围挡、脚手架等;- 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编制工程完工报告,并备案。
3. 清理什工管理3.1 清理什工的定义清理什工是指在工地施工完工后,对工地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修复和恢复工作。
包括清理建筑垃圾、表面污染物、以及恢复工地周边的道路、绿化带等。
3.2 清理什工的内容清理什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清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如混凝土碎块、砖瓦等;- 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表面污染物,如泥浆、涂料等;- 恢复工地周边的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确保外部环境整洁美观;- 清洗、保养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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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方案的审核、审批
第十条小临设施技术方案和施工预算经项目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审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会审;施工预算经公司审定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大临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预算经项目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审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后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审核、批准。
第五章 过程控制、验收和使用维护
第十二条临时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完成方案会审、预算编制、审批以及劳务队伍的择优选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工作不到位不得施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的管理,包括“小临设施”和“大临工程及设施”。
第三条“小临设施”包括用于项目管理需要搭建的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区、辅助生产区以及仓库、临时围墙、场地硬化等临时设施。
第四条“大临工程及设施”包括施工所用的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便道、栈桥、材料场、混凝土(填料)搅拌站、支架体系、挂篮、缆索吊、围堰、变电站、给水干管路、电力线路、顶推临时结构等临时性建(构)筑物工程及设施。
xxxX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第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xxxX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14〕322号)结合xxxX高速公路项目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临时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 方案编制
第八条技术方案制定标准和依据
临时工程应在充分调查、比选优化的基础上,本着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宜规模生产、集中预制、最大限度提高施工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方案设计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业主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参数,确定合理的临时工程规模。大临工程方案的制定必须满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五条临时工程的管理要遵照“临时工程等同于正式工程管理”的原则,按照“领导负责、系统管控、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限额预算、合同管控、成本核算、保障使用”七个环节的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程管理实行“项目部、工区”二级管理模式。项目部负责临时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工区负责本项目临时工程的方案策划、施工组织和过程管理。
第九条方案编制
1. 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项目工程、机械、物资、安质、工经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共同研究临时工程的建设方案,做好方案的经济比选。并由工程部门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
2. 技术方案应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方法、投入的资源,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数量表。
3. 项目部工经部门应根据技术方案编制施工预算和临时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预算,预算中的工费和机械单价不得超过集团公司限价,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定。
第十四条大临工程劳务队伍按《xxxX集团XXXX有限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临,明确零用机械和零用工的使用数量,并按合同严格控制。
第十六条大临设施使用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安质、物资机械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工程验收。特殊大临设施的验收按照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现行有关的法令、法规执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