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分类标准
第七章人身保险
第七章人身保险一、名词1、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为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2、简易人寿保险:3、联合人身保险:把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人视为一个被保险人整体。
其中第一个人死亡,即将保险金给付其他生存的人;如保险期限内无一人死亡,保险金付给所有联合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4、标准体保险:危险程度可依保险公司所订的标准或正常费率来接受的保险,指身体、职业、道德等方面无明显缺陷,可用正常费率承保的被保险人。
5、次标准体保险:因危险程度较高(身体有缺陷或从事危险职业)。
不能按正常费率承保,但可用特别条件来承保的情况下采用的保险形式。
6.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也被称为“生命保险”。
7、死差益(损):由于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所得的利益8、利差益(损)当实际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益9、费差益:公司实际营业费用少于预计营业费用二、思考题1、人身保险分类(一)按能否分红,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二)按保障范围: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按投保方式分:个人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四)按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标准体保险(健康体保险)、次标准体保险(弱体保险)2、团体寿险含义特征:(1)含义:以法人团体为投保人,一张保单承保一法人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的人身风险的人身保险,(2)特征:A、风险选择对象基于团体而不是基于个人B、使用团体保单C、免体检,成本低,。
D、保险计划的灵活性E、采用经验费率,费率低(1)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2)保险金给付的特殊性(3)保险期限的特殊性(4)人身保险按照均衡费率计收保费,具有储蓄性(5)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难以用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衡量。
因此,在法律上,我们一般只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具备保险利益,对于具备多少保险利益则未作规定。
保险的标准
保险的标准
保险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进行分类和描述。
以下是一些常见类型的保险及其一般的标准:
1. 汽车保险:
-车辆信息:车辆类型、年份、制造商、型号等。
-驾驶员信息:年龄、驾龄、驾驶记录等。
-车辆用途:私人使用、商业使用等。
-保险金额:车辆价值、保险限额等。
2. 家庭保险:
-房屋信息:房屋类型、面积、建筑材料等。
-财产信息:家具、电器、珍贵物品等价值估计。
-位置信息:房屋所在地、附近安全情况等。
-保险金额:财产总价值、保险限额等。
3. 健康保险:
-个人信息:年龄、性别、职业等。
-健康状况:过去病史、家族病史等。
-保险范围: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
-保险期限:保险的起止日期。
4. 人寿保险:
-个人信息:年龄、性别、职业等。
-保险金额:受益人将获得的保险金。
-保险期限:保险的起止日期。
这些是常见保险类型的一般标准,但具体的标准可能因保险公司和地区而异。
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条件,所以在购买保险前,建议咨询具体的保险公司或代理人,以了解其标准和要求。
人身保险 分类标准
人身保险分类标准
人身保险通常可以按照保险对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的不同进行分类。
以下是人身保险的一般分类:
1. 按保险对象分类:
- 寿险(Life Insurance):针对被保险人的生命风险和生存风险,包括终身保险和有限期寿险。
-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surance):针对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死亡,通常在意外发生时提供保障。
2. 按保险期限分类:
- 终身保险:保障一生,直到被保险人去世。
- 有限期保险:在特定期限内提供保障,如5年期、10年期等。
3. 按保险责任分类:
- 寿险(Life Insurance):主要是提供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 重疾保险(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针对被保险人罹患特定重大疾病时提供给付的保险。
- 养老保险(Pension Insurance):为被保险人在退休后提供收入或者退休金的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surance):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死亡时提供给付的保险。
- 医疗保险(Health Insurance):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的保险。
这些分类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保险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选择人身保险时,了解不同类型的保险并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非常重要。
保险分类详解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
保险分类详解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保险分类详解: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根据保险的用途和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保险类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三种常见的保险分类: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
一、人寿保险人寿保险,顾名思义,是一种为人的一生提供保障的保险类型。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寿险和年金两种形式。
寿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年金则是指在被保险人退休后,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其支付一定的生活维持费用。
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终身性和传承性的特点。
通过购买人寿保险,个人可以有效地规避因生老病死而导致的经济风险。
此外,人寿保险还可以用于财产传承,为个人的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资金保障。
二、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一种旨在保护个人或机构财产免受损失的保险类型。
财产保险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车险、住宅保险、商业保险等多个子类别。
车险是指为机动车辆提供的保险服务,主要包括交强险、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住宅保险是指为住宅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房屋主险、财产险等。
商业保险则是为商业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旨在保护商业机构的财产、经营活动免受意外损失。
财产保险可以有效地规避因一系列意外事件,如火灾、盗窃、交通事故等,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购买财产保险是保护个人和企业财富的重要方式之一。
三、健康保险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健康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分类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和重疾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产品。
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可以在发生意外或生病需要医疗服务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重疾保险则是为被保险人在罹患某些特定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提供一笔保险金,以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
健康保险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地缓解因疾病治疗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购买健康保险是确保健康和财务安全的重要步骤。
继续教育课程人寿保险基础知识34页
3、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可分为定额年金和变 额年金。变额年金是针对定额年金在通货膨胀下保障水 平降低的缺点而设计的。
(二)年金保险
4、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 金。即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行按期给付 年金的年金保险。延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经过一 定时期或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后保险人才开始给付年 金的年金保险。 5、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可分为终身年 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定期生存年金是一种 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
1)投保团体必须是合格的团体,有其特定的业务活动, 独立核算。
2)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 职人员。由于新老职工的自然更替,使得大多数团体的员 工平均年龄趋于稳定,从而也保证了死亡率、疾病率等的 稳定。
3)对投保人数的限制。团体人寿保险对团体投保人数 的规定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绝对数,现在对人数的要求 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少于10人的团体也可承保,但通常 需要这些人数较少的团体对其中的被保险人提供某些可以承 保的证明。二是参保比例,若保费是双方承担的,则全部合 格职工中要有不低于75%)的人参加。 4)保额的限制。具体做法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工资水平、 职位、服务年限等标准,分别制定每类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这种做法是依据统一的标准制定每个人的保险金额,雇主或 雇员均无权自己增减保险金额,其目的主要在于消除逆选择 的行为。
(一)普通型人寿保险
2、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期满或达 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 供教育金等。
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 死亡或者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 险。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 保费组成。
按保险责任分,人身保险产品有哪些种类
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 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 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由于两全保险同时包含身故给付和生存给付,在其 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
两全保险的身故保障功能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类似,生存保险金可以用于 教育、养老等支出。
(4)什么是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 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大多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实际操作 中年金保险还有每季度给付、每月给付等多种形式。
(2)什么是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 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论 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由于保险期间较长,终身寿险带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 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 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 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能超过 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3)什么是失能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 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 的保险。
人身保险都有哪些分类
人身保险都有哪些分类前面学习了人生保险的概念,下面我们来看看人生保险的分类都有哪些。
人们需求的多样性及变动性,决定了人身保险险种的多样性。
对于众多的人身保险险种,如何进行科学的归类,世界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
实际上人身保险险种的归类,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要求,从各个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法.目前主要有下列几种分类方法:分类方法(一))按是否分红分类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
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
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
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
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
分类方法(二)按保险期间分类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
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年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
分类方法(三)按承保方式分类按照承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保监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
人寿保险的分类是什么?
人寿保险的分类是什么?人寿保险的分类是什么1、定期人寿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
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
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
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
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
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人寿保险是什么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时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
被保险人生命遭受保险事故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初期人寿保险旨在确保因难以预料的死亡而可能带来的经济负担,随后人寿保险引入储蓄部分,因此对于保险到期后仍存活者,保险公司还支付商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将人们的生命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
人寿保险靠不靠谱人寿保险是可靠的,常见的人寿保险有寿险、年金险和两全险等等,这些保险产品都是需要银保监会审批才能上市销售,且还有相关保险法的加持保护,大家大可放心。
人寿保险产品分类
人寿保险产品分类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保障和财务保障。
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条款和保障范围,人寿保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产品。
它提供一定的保障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或30年,保障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寿险主要用于提供家庭或企业短期财务保障,如偿还房贷、支持子女教育等。
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需要期限较短保障的人群。
二、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长期保险产品。
它提供终身保障,即被保险人无论在何时去世,保额都会给付给受益人。
终身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提供长期的保障,适合需要终身保障的人群。
三、储蓄寿险储蓄寿险是一种结合了保险和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
它既提供保障,同时也能积累投保人的储蓄金额。
储蓄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为投保人提供一定的储蓄额度,满足保障和储蓄双重需求。
四、分红寿险分红寿险是一种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向投保人返还保费或者提供额外红利的保险产品。
分红寿险的保费较高,但是它可以为投保人提供额外的回报,适合追求保险保障和投资回报的人群。
五、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保额。
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应对高额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六、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保额。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应对突发意外事件带来的经济困难。
七、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退休后生活保障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保障,当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在退休后维持生活水平,享受晚年。
总结起来,人寿保险产品可以根据保障期限、保费、保障范围和附加条款等因素进行分类。
人寿保险的分类与特点
人寿保险的分类与特点人寿保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形式,其目的是为投保人提供身故、意外伤残或生存至特定年龄时的保障。
人寿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分类,每种分类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对人寿保险的分类及其特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按照保险责任的对象分类1. 个人寿险:个人寿险是指针对个人投保人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个人寿险保障的是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利益,主要包括寿险(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与其他保险相比,个人寿险的保费较低,保障范围更为广泛。
2. 团体寿险:团体寿险是指以团单位(如企业、团体组织等)为保险人的寿险。
团体寿险的保障对象是团单位内的所有成员,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或组织的整体风险,包括员工离职、意外伤残、退休等。
团体寿险通常由单位购买,可以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按照保费支付方式分类1. 分红型寿险:分红型寿险是指在保险公司经营良好时,按照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返还保费的一种寿险形式。
分红型寿险的特点是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投保人可以选择以现金、红利或购买再投保等方式来获取分红。
2. 非分红型寿险:非分红型寿险是指保险公司不向投保人返还保费的寿险形式。
非分红型寿险的保费较低,主要用于提供身故保险金或退还已交保费。
非分红型寿险适合那些希望以较低费用获取基本保障的投保人。
三、按照保险期限分类1. 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一种无固定保险期限的寿险,保障期限可以是一辈子。
终身寿险的特点是保障时间长,投保人一旦投保,保障期限就不受限制,无论在何时身故都能获得保险金。
2. 有限期寿险:有限期寿险是指保险合同有固定的保障期限,一般为较短的一段时间。
有限期寿险的特点是保费较低,对于那些只希望在特定时期内获得保障的投保人来说,是一种经济实惠的选择。
总结起来,人寿保险根据保险责任的对象、保费支付方式和保险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寿险和团体寿险、分红型寿险和非分红型寿险、终身寿险和有限期寿险等多种分类。
人寿保险
➢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1:29:3001:29:3001:29Tuesday, October 20, 2020
➢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0.2020.10.2001:29:3001:29:30October 20, 2020
➢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20日上午1时29分 20.10.2020.10.20
取部分的差额
20
§5.3.2 简易人寿保险
➢ 所谓简易人寿保险通常是指以劳工或工薪 阶层为对象办理的月缴、半月缴或州缴, 无体检的低额保险,通常由保险人按时收 取保费。一般采取等待期或消减期制度, 即被保险人加入保险后,必须经过一定时 间之后保单才能生效。如果被保险人在一 定期间内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或 者减少给付金额。
3
§5.1.2 人寿保险的特征
➢ 危险特殊,经营稳定:危险与年龄相关, 比较稳定
➢ 以长期性业务为主
➢ 采用“均衡保费”法; ➢ 多数生存保险是被保险人用于养老之用
➢ 具储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 ➢ 保费确定方式特殊
4
§5.1.3 人寿保险的种类
➢ 按保险性质分:
➢ 普通人寿保险 ➢ 特种人寿保险
➢ 又称非传统型寿险、投资型保险、投资连 结保险、投资理财保险等,在美国又包括 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等, 在英国又称为指数连接保单(Unit-link policy), 加拿大称为权益连结保单(equity-link policy)。
➢ 产生于20C七八十年代,一方面与其他金融 产品竞争,另一方面转移部分风险
26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条款(续)
➢ 有关保险证持有人的条款
➢ 投保资格及个别保险生效日 ➢ 团体人寿保险给付的受益人 ➢ 受益人顺位条款 ➢ 保险给付变通条款 ➢ 死亡给付的转让 ➢ 给付选择权 ➢ 员工保险的终止 ➢ 雇佣关系的终止 ➢ 换约权利
寿险产品的概念和分类
寿险产品的概念和分类
寿险产品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一定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寿险产品按照保障特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定期寿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事故,由保险人-次性给付死亡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2.终身寿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在任何时间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者被保险人生存到105岁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3.分红寿险:又称利益分配保险,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投保人所购险种的经营出现盈利时,保险所有人享有红利的分配权。
4.变额寿险:变额寿险通常被称为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寿保险产品。
5.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
以上是寿险产品的概念和分类,不同的寿险产品在保障期限、保费、保额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制定:审核:批准:。
人寿保险1
人寿保险第一部分传统寿险产品一、定期寿险(一)、含义: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是一种以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二)、种类:1、按保险金额分类:①定额定期寿险:②递减定期寿险:抵押贷款保障保险、家庭收入保险③递增定期寿险:●按约定金额或比例递增●按生活费用指数递增2、按保险(三)、特有条款1、可续保条款:①含义:在定期寿险期限届满时可以选择续保,续保时无须提供保证期,续保保费逐期递增,但并非针对个体,且事先确定费率上限②续保限制:对续保通常由年龄限制,续保保险金额和期限等于或少于原有保单③评价:可续保选择相当于一个“买入期权”,含有可续保条款的保单保费略高于同类不可续保的保单,高出部分相当于期权费2、可转换条款:①含义:将定期寿险转换为带有现金价值的其它人寿保险,转换时无须提供可保证明②转换限制:对续保通常由年龄限制,续保保险金额和期限等于或少于原有保单③评价:可转换选择相当于一个“买入期权”,含有可转换条款的保单保费略高于同类不可续保的保单,高出部分相当于期权费(四)特点1、保费相对低廉2、逆选择风险高3、价格可比性较强二、终生寿险(一)、含义:提供终身保险保障,通常以均衡(水平)费率而非自然费率形式缴纳保费,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既提供保险保障,又包含储蓄成分(二)、分类按缴费方式:1、连续缴费终身寿险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3、趸缴终身寿险(三)、现金价值累积(四)、特点1、保险期限时终身2、采取水平费率3、含有储蓄成分三、两全寿险(一)、含义: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死亡,或生存至保单期满,保险人都要支付保险金(二)、特点:1、承保责任全面2、两全保险的费率最高3、两全保险的保费中,既有保障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因素占相当的比重四、其它寿险(一)、联合寿险(二)、最后生存寿险适合:遗产税现金需要,以及第二位被保险人死亡后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没有经济来源子女或受供养人提供经济来源(三)、子女教育保险主要目的:积蓄于保障子女的教育与费用五、寿险产品定价(一)、定价三要素:死亡率利率费用率纯保费以死亡率和利率为基础附加保费以费用率为基础(二)、寿险保费计算简例第二部分寿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合同构成规定人寿保险单和作为附件的投保单等构成保险双方完整合同保险单、投保单、批注/特殊申明、现金价值表、标准条款二、犹豫期条款犹豫期:投保人可以撤消保险合同全额收回已交保费的约定期限(通常为10个工作日)三、告知条款1、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中国人寿保险分类
中国人寿保险分类
1. 寿险(Life Insurance):寿险是最常见的保险类型,主要提供被保险人的寿命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去世,寿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一定的保险金。
2. 健康险(Health Insurance):健康险是为了应对意外医疗费用或疾病治疗费用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它可以提供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方面的保障。
3. 意外险(Accident Insurance):意外险主要是在不幸意外事件发生时提供保险赔偿。
意外险通常包含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住院津贴、意外身故保险金等。
4. 重疾险(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重疾险主要针对被保险人被诊断出某种特定疾病时提供保险赔偿。
常见的重疾险包括恶性肿瘤险、心脏病险、脑中风险等。
5. 年金险(Annuity Insurance):年金险是一种退休金计划,被保险人在退休后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保险公司获得养老金。
这些只是中国人寿保险的一些主要分类,实际上还有其他各种类型的保险产品。
人寿保险赔偿项目表
人寿保险赔偿项目表人寿保险理赔分成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标准如下1、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2、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4、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5、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7、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9、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分类
中国人寿保险分类中国人寿保险是中国最大的寿险保险公司之一,成立于1949年。
它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下面将对中国人寿保险的分类进行详细介绍。
1.寿险保险分类:-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保障时期为被保险人一生。
这种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一笔保险金额,可以用来支付债务、支付家庭开支、照顾子女教育和为家人提供生活保障。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一种为特定保险期限内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
定期寿险通常保费较低,适合年轻人购买。
-债权寿险:债权寿险是一种旨在保障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保险。
当债务人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将赔偿债权人一定金额,以偿还债务。
-员工寿险:员工寿险是一种由公司购买为员工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覆盖员工在工作期间的风险,例如工伤、意外身故等。
2.健康保险分类:-重疾保险:重疾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罹患某种严重疾病时,保险公司将给予一笔金额,以帮助他们支付医疗费用或生活开支。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门诊费用等,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家庭保险:家庭保险是一种为整个家庭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包括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意外保险、重疾保险等,确保家庭成员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
3.养老保险分类:-养老年金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退休收入的保险。
被保险人在退休后可以获得一定的退休金,以支持他们的生活开销。
-健康养老保险:健康养老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等,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4.财产保险分类:-汽车保险:汽车保险是一种为汽车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
这种保险通常包括车辆损失、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为车主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第二章 人寿保险分类(人身保险-南开大学,李秀芳)
2004年 人身保险 14
二、特种人寿保险
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划分:
----定额年金 ----变额年金 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划分: ----即期年金 ----延期年金
2004年
人身保险
15
二、特种人寿保险
按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划分:
----终身年金 ----最低保证年金
(5)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来源 ----保单通常都规定一个最低的现金价值 累积利率 ----提供一种滚动式的利率,保险单的最低 利率将不低于外界某一移动平均利率 ----保单贷款
2004年
人身保险
30
第二节 新型寿险产品
三、变额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保费缴纳灵活的万能 寿险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后而形成的新的 险种。
2004年
人身保险
22
第二节 新型寿险产品
一、变额寿险 是一种保额随其保费分离帐户的投资收益变化而变化的终身寿险 ----最早于1976年在美国寿险市场上出现 ----能有效抵消通货膨胀给寿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保费减去费用及死亡给付分摊额后,存入一个单独的投资帐户: 货币 市场基金; 普通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 其他形式的基金 ----通常保险金额与投资收益直接相连 ----最低限额,不管投资收益如何,保额不能低于某限额 第一部分是保单约定的最低死亡给付额,是固定的 第二部分是可变的死亡给付部分 ----保单现金价值也与投资收益相关,但并无最低值承诺 ----规则的均衡保费,若没有缴纳保费,保单就会失效 ----复效条款进行复效 ----贷款权利 ----风险较大
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
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2016保险代理人考试重点:人寿保险的种类(1)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普通型人寿保险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两全保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储蓄性极强;二是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
(2)年金保险。
按照不同的标准,年金保险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照交费方式分类,年金保险分为趸交年金和期交年金。
按照被保险人数分类,年金保险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年金保险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
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年金保险分为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
(3)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
它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应一般低工资收入人群需要的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其主要原因包括:免体检造成死亡率偏高;业务琐碎使附加管理费增加;失效率较高,使保险成本提高。
(4)团体人寿保险。
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
团体应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
团体人寿保险的特征:风险选择的对象是团体而不是个人,使用团体保险单,成本低,保险计划灵活,采用经验费率的方法。
(5)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①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
分红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第44讲,第三节人寿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人寿保险的分类(有调整)大纲要求:传统型人寿保险的含义和主要形式,创新型人寿保险的含义和主要形式。
重点:各种寿险的含义知识点一、传统型人寿保险(考点)(一)定期寿险1.定期寿险的基本概念定期寿险又称为定期死亡保险,它提供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如1年、5年、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的某个年龄为止,一般保险人很少出售短于1年期的定期寿险保单。
被保险人在特定期间内死亡时,由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特定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除长期险种外,定期寿险通常没有现金价值,为非储蓄性产品。
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业务中产生最早、也最简单的一个险种,保费低于养老寿险与终身寿险,经常成为长期性寿险的替代品。
由于定期寿险是廉价的保险,所以适合于两类人购买:一类是那些家庭收入低而急需较高保险金额的人,另一类是那些在短期内承担一项危险工作的人。
2.定期寿险的特点(1)可续保性(2)可转换性:可转换的定期寿险保单包含一个转换条款,允许保单持有人将定期寿险转为终身寿险,无须提供额外可保性证明。
(3)重新投保:很多定期寿险保单中包含重新投保特性。
利用重新投保的方法,可使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的费率更有竞争力。
(p186—187)(二)终身寿险1.终身寿险的概念终身寿险又称为终身死亡保险,它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止。
只要保险合同效力维持,不论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保险人向其本人支付保险金。
投保人投保终身寿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家属得到一笔收入。
终身寿险的保费高于定期寿险,低于养老保险。
是最昂贵的定期寿险,最便宜的两全保险。
且具有现金价值。
依缴纳保险费的方式,终身寿险分为三种形式:①普通终身寿险;②限期缴费终身寿险;③趸缴终身寿险。
2.终身寿险的特性:(1)储蓄性(2)两全性(三)两全保险1.两全保险概念: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寿保险的分类标准
人一生面临的问题是多种多样而又各不相同的。
而寿险对各位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如寿险对于储蓄的帮助,寿险可以保护财产,寿险可以帮你建立安定的人生,可以帮你赢得创业的时间,体现生命尊严和价值,保护企业,作为良好的投资。
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
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划分,寿险可以分为优选类寿险和非优选类寿险,根据投保人是否吸烟等因素进行界定,2011年国内寿险市场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精心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