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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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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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治人物事迹
1. 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任总统,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国家,
鞠躬尽瘁,带领美国稳定发展。
2. 约翰·洛克:法国启蒙思想家,提出了法治的基本原则,主
张社会合约和平权利保护。
3. 雅克·德·拉昂:法国法学家,对民法学有深远影响,提出法
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4.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德国物理学家,坚持法治原则,反对
暴政,捍卫人权和言论自由。
5. 纳尔逊·曼德拉:南非反种族隔离运动领袖,坚守非暴力原则,努力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6. 赵丹铮:中国刑事法学家,为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马丁·路德·金:美国民权领袖,倡导非暴力抗议,争取民权,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努力。
8. 安·弗兰克:德国犹太裔法学家,提出法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现代法学产生重大影响。
9. 杨显惠:中国法律工作者,致力于法治进步,为中国民主法治事业付出艰辛努力。
10. 瓦茨拉夫·哈维尔:捷克斯洛伐克政治家,为捷克斯洛伐克
转型期的法治进程作出了杰出贡献。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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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王轶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新闻'>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3年11月-2004年3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1993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12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2012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2011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2011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2010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0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10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北京高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 A 组最受学生欢迎奖2009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特等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2009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2007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2006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2005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2005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2002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物权变动论》)2001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200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998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 1998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等代表性著作:2009《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001《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1997《合同法新论 ?分则》(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等主要论文:2013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 2013 “论民法诸项基本原则及其关系”期2012 “合同当事人利益的类型化分析” (合著,第一作者),载《公民与法》2012年第10期2012 “论合同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2011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 2011 “从‘照着讲’到’接着讲’”,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 2010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载《社会科学战线》 2010年第9期 2010 “合同效力认定的若干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2010 “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2010 “强行性规范及其法律适用”,载《南都学坛》2010年第1期2009 “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2008 “论国家利益”(合著,第一作者),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2007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6期2007 “物权法的任意性规范及其适用”,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5期2007 “论倡导性规范”,载《清华法学》2007年第1期2006 “论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范”,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2006 “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2006 “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2006 “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期2005 “物权变动中交易安全保护策略的立法选择”(合著,第一作者),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2005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规定立法化研究”,《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2005 “民法典的规范配置”,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2004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2004 “合同法的规范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载《合同法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1 期2003 “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3年第2卷2002 “物权法的规范设计”,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2002 “论一物数卖”,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2001 “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3期2000 “试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合著,第一作者),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3期1999 “论买卖合同中债务履行不能风险的分配”,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1997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合著,第二作者),载《现代法学》,1997年第5期1997 “所有权保留制度研究”,载《民商法论从》1997年第6卷1996 “期待权初探”,载《法律科学》1996年第4期1995 “代为清偿制度论纲”,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2期等主要立法活动:2008-2010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工作2008-2009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工作2001年至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02 —200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1996 —2000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1993 —1995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2010《民法规范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8《民法学方法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2006《民法规范论:类型及其配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2000《规范分析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2000《物权变动立法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已结项2009年11月-12月受聘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大陆民法总则2008年1月-2月受聘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讲授中国民法与民事诉讼法2002年9月-11月受聘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2001年8月-2005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8月被评定为副教授1999年8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F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王利明
![王利明](https://img.taocdn.com/s3/m/48a49b176edb6f1aff001f9e.png)
王利明求助编辑王利明,男,一九六〇年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文名:王利明国籍:中国出生日期:1960年2月职业:法学家毕业院校:湖北财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目录编辑本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1995年获中国法学会“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5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1995年主编教材《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1995年主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1995年《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996年获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1996年论文《关于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获“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二等奖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一书,获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一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2年,《违约责任论》一书,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2003年,《民法》一书,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2003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3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2003年,《物权法研究》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2004年,《民法总则研究》获国家图书奖2005年,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6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2007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评“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称号2007年,《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2008年,获评“2007年度中国法治人物”称号2008年,荣获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2008年,《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王利明著作等奖代表性项目参与合同法等多部法律起草工作。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https://img.taocdn.com/s3/m/5169c3d633d4b14e852468e0.png)
中国著名法学家大全2——《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安徽大学陈盛清北京大学陈瑞华陈兴良储槐植龚韧刃姜明安康树华刘家兴刘凯湘蒲坚饶戈平芮沐汪建成王国枢魏振瀛肖蔚云杨紫烜尹田张守文沈宗灵朱苏力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徐学鹿北京联合大学刘隆亨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武树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龙卫球重庆大学陈忠林大连海事大学司玉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达明沈四宝复旦大学张乃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张光博国防大学顾德欣国家法官学院怀效锋周道鸾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海南大学谭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景汉朝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姜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吕忠梅湖北行政学院方世荣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必新湖南师范大学李双元华东政法学院顾功耘何勤华苏惠渔华南理工大学葛洪义吉林大学何鹏霍存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文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孙谦军事科学院丛文胜南京大学范健邵建东南京师范大学李浩宁夏大学吴家麟清华大学崔建远马俊驹王晨光王亚新张明楷张卫平许章润全国人大信春鹰全国政协罗豪才山东大学谢晖上海大学倪正茂上海交通大学郑成良叶必丰童之伟上海社会科学院顾肖荣浦增元上海市委宣传部郝铁川深圳大学董立坤首都师范大学邱远猷四川大学龙宗智左卫民苏州大学杨海坤武汉大学韩德培黄进李龙梁西马克昌曾令良周叶中西安政治学院李昂西北政法学院陈明华杨永华西南政法大学常怡付子堂顾培东李昌麒龙宗智田平安徐静村俞荣根种明钊厦门大学陈安烟台大学郭明瑞浙江工商大学谭世贵中共中央党校石泰峰卓泽渊中国法学会郭道晖周国均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高铭暄关怀韩大元胡锦光江伟刘春田刘文华龙翼飞吕世伦史际春孙国华汤维建王利明王作富许崇德杨大文杨立新余劲松朱景文王作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崔敏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云生高恒韩延龙李步云李林梁慧星刘海年刘瀚刘楠来刘作翔莫纪宏欧阳涛孙宪忠王叔文吴建璠杨一凡张庆福郑成思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曹子丹陈光中陈桂明樊崇义何秉松江平梁华仁罗大华马怀德曲新久阮齐林舒国滢宋英辉王名扬王卫国巫昌祯吴焕宁夏吟兰徐杰严端杨荣馨杨振山张晋藩张树义赵旭东周忠海朱维究朱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覃有土吴汉东中南大学漆多俊中央财经大学陈华彬中央军委法制局图们张建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智辉。
中国现代法学著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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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界中的名家
公丕祥(江苏高院院长)、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吉林高院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姜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孙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忠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久镛(联合国国际法院前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图们(原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少将)、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铁川(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
王人博(西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宪法学
王立民(华师大、华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史学
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经济法学
吕世伦(人大) 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石泰峰(北大) 舒国滢(法大) 孙国华(人大) 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 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 谢 晖(西法大、山东大学) 徐显明(吉大、武大) 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 张文显(吉大) 朱景文(人大) 卓泽渊(西政)
5、民商法学:
崔建远(吉大) 范 健(南京大学) 顾功耘(北大) 关 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 郭明瑞(北大、人大) 江 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 梁慧星(西政、社科院) 刘春田(人大) 刘凯湘(西政、北大) 龙翼飞(吉大、人大) 马俊驹(法大) 沈四宝(北大) 石少侠(吉大)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 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保树(法大) 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 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王卫国(西政、法大) 魏振瀛(北大) 巫昌祯(人大)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 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 夏吟兰(女,法大) 徐学鹿(人大) 杨大文(人大) 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 杨振山(法大) 尹 田(西政) 赵旭东(西政、法大) 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 郑成思(法大)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https://img.taocdn.com/s3/m/15bbf3a6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ea.png)
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各个领域,为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关键的作用。
在这个领域中,有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通过他们的研究和贡献,为法学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
本文将介绍十位杰出的青年法学家,他们在法学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并为未来的法学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
一、王亚东王亚东是中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被誉为“中国金融法之父”。
他在金融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国金融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借鉴经验。
二、琳达·弗雷德里克森琳达·弗雷德里克森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和基本人权。
她对人权保护和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人权守护者”。
三、陈鲁豫陈鲁豫是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律评论家,主要研究领域是民商法。
她的研究成果深入浅出,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推动法律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约翰·海金斯约翰·海金斯是英国法学界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和刑事司法。
他的研究成果引发了对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的重新思考,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塞雷娜·沃廉姆塞雷娜·沃廉姆是澳大利亚法学界的杰出学者,她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国际人权法和环境法。
她在国际人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对于国际法实践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六、乔治·弗里曼乔治·弗里曼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媒体法和新闻自由。
他对新闻自由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保护公民的媒体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七、韦斯特利·霍普金斯韦斯特利·霍普金斯是加拿大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司法制度和法律教育。
他的研究成果对于加拿大司法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八、安东尼·刘易斯安东尼·刘易斯是美国法学界的杰出学者,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创新法。
十大中青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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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选一次)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曹建明(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范健(南京大学教授)胡建淼(杭州大学教授)黄进(武汉大学教授)夏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沈木珠(女,深圳大学副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顾培东(四川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第二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令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桂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已故)信春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卓泽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三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教授)孙笑侠(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蔡定剑(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教授)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景汉朝(河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教授)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周叶中(武汉大学教授)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许章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虹(外交学院教授)邱兴隆(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卢建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谭世贵(海南大学教授)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8年)曹明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贾宇(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姚建宗(吉林大学教授)孙长永(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杨松(辽宁大学教授)汪习根(武汉大学教授)第六届十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0年)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永平(武汉大学教授)应飞虎(深圳大学教授)王振民(清华大学教授)王锡锌(北京大学教授)周佑勇(东南大学教授)熊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秀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7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名单
![7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名单](https://img.taocdn.com/s3/m/8228e957be1e650e52ea9947.png)
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名单(共95名,按姓名拼音排序)别涛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曹明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单飞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子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丁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杜群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封丽霞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冯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彦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傅鼎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东方法学》主编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其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葛洪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郭禾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郭玉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立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建武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蒋惠岭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晓明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雨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梁根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来梵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主编,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志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培新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爱民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秦前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锋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巡视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晓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亦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王福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明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吴家清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谢鹏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熊跃敏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泽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应飞虎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晋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乃根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张永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钢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芒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广新《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室主任、研究员。
全国历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资料
![全国历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a003d60190c69ec3d5bb75c7.png)
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重定向自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跳转到:导航, 搜索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是由中国法学会评选的。
1995年名为“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1999年第二届改称“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002年评选出第三届。
2005年评选出第四届。
2004年的评选通知名为《中国法学会关于评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的通知》。
但中国法学会网站上称“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o王利明o公丕祥o赵秉志o曹建明o范健o胡建淼o黄进o夏勇o沈木珠o顾培东∙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o陈兴良o曾令良o韩大元o陈桂明o信春鹰o孙宪忠o何勤华o卓泽渊o江必新o崔建远∙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o张明楷o吕忠梅o张新宝o孙笑侠o张守文o袁曙宏o蔡定剑o景汉朝o吴大华o赵旭东∙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5年)o谭世贵o周叶中o马怀德o邱兴隆o许章润o左卫民o陈瑞华o莫纪宏o薛虹o卢建平∙o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8年)∙o曹明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o孔祥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高级法官o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o贾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o蒋新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o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o姚建宗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o孙长永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o杨松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o汪习根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c038a954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10.png)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法学会•【公布日期】2009.07.30•【文号】•【施行日期】2009.07.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多年以来,我国地方各级法学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组织和引领我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努力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认真落实中政委5号和18号文件要求,在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地方各级法学会及其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中国法学会研究决定对地方法学会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授予北京市法学会等20个单位“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秀海等50名同志“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为繁荣、发展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各级法学会及其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紧密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精神,为进一步开创我国法学研究和各级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2009年7月30日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名单(共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河北省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吉林省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安徽省法学会山东省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甘肃省法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哈尔滨市法学会厦门市法学会地市级法学会太原市法学会无锡市法学会眉山市法学会全国地方法学会先进个人名单(共50名)王秀海北京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绍东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甦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晓瑾(女)山西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段永章阳泉市法学会会长东戈锡林郭勒盟法学会会长于宝君赤峰敖汉旗法学会会长张彪辽宁省法学会副巡视员王晓宇(女)沈阳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广志鞍山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于瀚平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孙中锋长春市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庆友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和祥鸡西市法学会会长徐庆镇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季翠华(女)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布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潘红旗杭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梁云长丰县法学会副会长阳明六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宋跃岚(女)福建省法学会副秘书长骆灿堂泉州市法学会会长叶青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泽沅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力军济南市法学会会长杨文杰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郭丛斌洛阳市法学会会长崔新芳漯河市法学会会长段建景(女)湖北省法学会调研员田英(女)武汉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明福株洲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殿平常德市法学会秘书长汪洋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珍(女)肇庆市法学会秘书长蓝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副秘书长李燕兵海南省法学会秘书长王娅(女)重庆市法学会调研员鄢秀芳(女)四川省法学会学术部副调研员周新政达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赖梁盟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段雪林(女)云南省法学会主任科员谷明国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艾妮(女)陕西省法学会综合(联络)部主任孙晓勇兰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方学辉酒泉市法学会秘书长王惠荣(女)青海省法学会秘书长王爱民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秘书长姚舒燕(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业务处副处长安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秘书处副处长。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https://img.taocdn.com/s3/m/9e6981c480eb6294dd886c96.png)
法学-中国十大法学家流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有史以来中国法学最繁荣发达的时期。
近年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法学界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法学做了许多回顾和总结。
这些回顾和总结总体说来是比较全面的,但对“法学家的派别问题”还缺少必要的讨论。
为了更全面地把握过去,面向未来,本文从气质和风格上对法学家进行了流派划分,有所褒扬,也有所批评,更有所企盼。
由于资料和水平等等的限制,本文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真诚希望被评论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北京的主要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等,几乎成了红派法学家们的私人刊物,来稿必发。
他们都是特别能写作的人,加之有足够的阵地,因此,他们便成了“制造论文的机器”。
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
一般以专业性的学术问题为主,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至少不率先涉及重大原则问题的探讨。
故既能在学术上走红,又能获得政治上的宽容。
王利明的代表作有《国家所有权研究》,《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等等。
赵秉志的代表作有《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等等。
陈兴良的代表作有《共同犯罪论》,《正当防卫论》,《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刑法哲学》,等等。
武树臣的代表作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思想史概论》,等等。
黄进的代表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区际冲突法研究》,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各届十大青年法学家
![各届十大青年法学家](https://img.taocdn.com/s3/m/b7e8efff76a20029bd642d92.png)
第一届王利明:1960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与社会哲学中国分会副主席。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230余篇。
范健:1957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150余篇。
胡建淼:1957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出版专著、教材74部,发表论文80余篇。
黄进:1958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第四届成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https://img.taocdn.com/s3/m/d9588c3cfad6195f312ba6ca.png)
附件一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根据中国法学会2010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机构(一)由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法学重点院校所等分别组成初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由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代表及有关单位的学者专家组成终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设立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第一阶段:初评评选初评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初评确定1至2名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在8月31日前将推荐意见报送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下列材料:1、推荐人选的报名表;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3、推荐人选的代表作学术独著1部、学术论文5篇。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组织审核,确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和有关信息将在有关媒体和中国法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和问题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汇报公布审核结果。
“西政现象”
![“西政现象”](https://img.taocdn.com/s3/m/cd2820faaef8941ea76e0534.png)
“西政现象”西南政法大学荣获中国法学界最高荣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的校友―-“西政现象”之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中国法学界的最高荣誉,当选者都是中国法学的泰山北斗,西南政法以13名校友的绝对优势占据首座。
获选名单如下:邱兴隆、孙宪忠、卓泽渊、江必新、张新宝、景汉朝、吴大华、赵旭东、谭世贵、许章润、左卫民、夏勇、顾培东。
刚刚结束的2007年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西南政法又有曹明德,孙长永两位校友获此殊荣!总共50人,其中西政15人,占据平均比例为30%。
西南政法大学出身的法学界泰斗校友――“西政现象”之二:清华大学法学院许章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江山先生,硕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管学院于安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法律双雄”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韦之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马贵翔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桂明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王人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怀效锋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朱福惠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齐树洁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邱兴隆教授,博导,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刑法学泰斗高铭暄之爱徒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肖永平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智辉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林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敏远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绍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泽宪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梁慧星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左卫民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四川大学法学院伍柳村教授,刑法学泰斗,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学院慕亚平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长霍宪丹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夏宗素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海南大学谭兵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广州大学法学系舒扬教授,广州大学校长贵州民族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共中央党校卓泽渊政治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经济法学泰斗,教授,博导;曾为江泽民等国家领导讲授法制课; 西南政法大学常怡教授,诉讼法学泰斗,博导西南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孙长永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湘潭大学法学院顾培东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副部级以上高官校友――“西政现象”之一:周强湖南省省长,省委副书记,原团中央第一书记(1998-2006)李连宁全国人大副秘书长牛平国家安全部副部长张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青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司司长夏勇国家保密局局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宫晓冰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司长何超明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检察长, 大检察官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大法官姜兴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大法官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大法官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大法官苏泽林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大法官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大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胡克惠,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检察官朱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大检察官胡泽君,女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原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学军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检察官梁国聚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广东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张建田中央军委法制局大校军衔张鸣起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陈际瓦广西自治区常委,组织部长江必新最高院副院长,大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杨唤宁黑龙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陈文清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纪委书记康为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马儒佩重庆市委常委,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张轩,女, 重庆市市委副书记,中央候补委员秦信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大检察官李少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李春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检察官和占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任省政协副主席柯汉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检察官张林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珐官刘思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检察官“西政现象”之四:10月21日,举世瞩目的十七大隆重闭幕。
王振民:法治是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振民:法治是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https://img.taocdn.com/s3/m/3e166bcd0c22590102029d20.png)
王振民:法治是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01-23编者按:本文系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振民教授在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的演讲。
一、如何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经济学家研究发现,一国经济的发展尤其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定要有相应的法治来保障,从国际经验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是在无法无天情况下取得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的。
一国经济的腾飞、现代化的实现,一定伴随着法治的昌明和不断完善。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奋斗,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终于超过日本,这是在近百年前中国经济被日本等国纷纷超越后在百年后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二的位置(美国大约15.5万亿美元,中国6.5万亿美元),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得到极大提升,这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国人为之欢呼雀跃,如痴如醉。
但另一方面,无论是国人或者外国朋友又对中国法治抱怨多多,尤其是对执法和司法有很多意见,似乎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与法治无关,是在法治不好、不健全的情况下取得的。
如何看待这种“特殊”的中国现象?首先还是要肯定中国法治过去30年取得的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打造了一整套基本可行的法律基础设施。
中国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是有目共睹的:1979年以前在相当长时期中国只有两部法律:宪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治天下。
现在仅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就有230多部,30多年增加了100多倍。
中国法院和检察院是在1978年以后从基本上是零的状态逐渐恢复起来的,现在全国有法官和检察官约40多万;1979年中国只有200多个律师,现在则有近20万律师,增加了近1000倍,中国目前广义法律人(lawyer)则有60多万人之多。
法学院也从几个扩大到600多个,法律专业学生从几千扩大到数十万。
没有这些立法的完善、执法和司法的恢复发展、法律服务的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繁荣,中国是不可能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2011年)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2011年)](https://img.taocdn.com/s3/m/f79a74679b6648d7c1c74648.png)
历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王利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公丕祥:时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秉志: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曹建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建淼: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黄进: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夏勇,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现为国家保密局局长;沈木珠(女):深圳大学教授;顾培东:时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陈兴良: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令良:时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陈桂明: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信春鹰(女):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何勤华:时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卓泽渊:时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江必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建远: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为院长)、教授;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大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清华法学院历史沿革
![清华法学院历史沿革](https://img.taocdn.com/s3/m/a82c84c0195f312b3169a542.png)
清华法学院历史沿革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是中国清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于1911年办起来的一所“留美预备学校”,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华学校,并于1925年开办大学部,1928年改为国立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在1909-1929年清华早期派出的历届1000多名各类放洋生中,有150多名学习法政,他们就读于哥伦比亚、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哈佛等名校,回国后在中国近现代法律和外交事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例如著名法学家钱端升、燕树棠、王化成、萧公权、浦薛凤、知名法官梅汝璈、知名检察官向哲浚、行政干才张福运、吴国桢、优秀外交官唐悦良、杨光泩等都是这个时期毕业于清华或通过清华考试出国留学的。
法政教育在清华有很长的历史。
早在留美预备部时期,校内就颇具法政氛围,设置有如政治学、国际法、比较政制、公民学、劳动法等课程,“偏公法”、“国际化”是当时法政课程的特点。
当时的学生们热衷于各种演讲辩论比赛和法政社团活动,关于时事法政之激烈演讲辩论开当时国内高校风气之先;他们以学生会和学生法庭为自治和推行司法理念的试验场,以《清华周刊》为平台发表对时政之看法;在“五四”、“三一八”等爱国运动中,清华人的身影亦颇为活跃。
二从1925-1952年,清华开展了系统的法政教育。
1925年清华学校增设大学部后,次年便成立政治学系,并开始在政治学系开设比较系统的法律课程。
清华改为大学后,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正式设立法学院,院长为陈岱孙先生。
当时采取大法学之理念,法学院下设政治、经济二系,法律学系因学校经费不充裕等原因暂缓设立。
当时政治学系开设的法政课程有法学原理、国际公法、宪法、行政法、民法通论、刑法通论、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政治学概论、行政学原理、近代政治制度、市制度、市行政、国际关系、近代中国外交史、西洋政治思想史、议会制度、独裁政治、中国政府、地方政治、近代政治思潮、当代西洋政治思潮、中国政治思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