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核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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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灾害事件的概念与背景突发灾害事件是指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广东省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突发紧急情况。

为了提高广东省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并完善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实现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及时、科学、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并保障社会运行秩序的平稳恢复。

2.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数据,采取科学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统一指挥原则:建立统一、垂直指挥体系,明晰指挥关系,确保决策迅速准确、指挥一致有力。

(3)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灾害性质和程度,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4)协同配合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

(5)全民参与原则:加强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全民参与应急管理。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与实施1.组成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预案目录、灾害风险评估、预警与监测、组织指挥、应急资源、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社会组织参与等内容。

2.实施根据突发灾害事件的特点和情况,广东省将通过多种形式实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召开紧急会议、发布预警通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行动、动员社会资源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实施。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1.应急响应根据灾害事件的程度和影响,广东省将依据应急响应级别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预警发布、应急组织动员、人员疏散、交通管控等。

2.处置措施(1)灾情评估与信息发布: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灾害警报和防护指导。

(2)救援与抢险:组织救援队伍和专业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概述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生产活动频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产安全风险。

为了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广东省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确保组织机构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预案编制依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3. 应急组织与职责3.1 领导小组根据预案,设立了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种应急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由省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应急指挥部是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指挥部。

指挥部根据预案的要求,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3.3 各部门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需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以下工作:•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维护、交通疏导和群众安全保障。

•消防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灭和灭火器材的调动,确保火灾不会蔓延。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员工撤离、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新闻媒体: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急信息。

4. 应急响应级别与程序4.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级别越高,应急响应要求越高。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所属地区的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规模,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各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立即行动,组织救援人员、器材和物资,展开救援工作。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同时,常备不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依法管理。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运转。

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实战经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核应急防护知识应急预案

核应急防护知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核应急防护能力,确保在核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核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设施运行、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应急防护。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核应急防护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核事故应急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应急防护组、监测组、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等专项小组,负责具体应急防护工作。

四、应急防护措施1.预警和监测(1)建立健全核事故预警机制,对核设施运行、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测。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响应(1)发生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各级应急防护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防护工作。

(2)应急防护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采取隔离、防护等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扩散。

- 加强监测,实时掌握事故现场放射性物质浓度变化。

- 对受影响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疏散方案。

- 指导受影响群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口罩等。

3.疏散和安置(1)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制定疏散方案,确保群众安全疏散。

(2)对疏散群众进行安置,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4.医疗救护(1)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

(2)对受放射性污染的人员进行洗消,降低辐射剂量。

五、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和评估(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对事故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措施。

2.恢复和重建(1)对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环境治理,消除放射性污染。

(2)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保障措施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防护能力。

2.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核应急防护意识。

4.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和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七、附则1.本预案由核应急防护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核化应急预案

核化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核化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核化事故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核化事故,包括核设施事故、核材料事故、放射性物质事故、化学事故等。

三、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将核化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较大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社会稳定。

(四)一般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影响社会秩序。

四、组织指挥体系(一)成立核化事故应急指挥部1. 总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 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公安、卫生、环保、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1. 指挥长: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

2. 副指挥长:由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五、应急处置措施(一)事故初期1.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 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3. 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人员安全。

4. 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

(二)事故中期1. 开展人员搜救,救治伤员。

2. 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情况。

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4. 组织物资调拨,保障救援工作。

(三)事故后期1.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 进行环境修复,减轻污染。

3. 开展善后处理,恢复社会秩序。

六、应急保障(一)物资保障1. 建立核化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

2.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确保完好。

(二)人力资源保障1. 建立核化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核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核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一、前言核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提高核设施运营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核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核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二、演练目的1. 验证核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提高核设施运营单位对核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3.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

4. 优化核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和资源配置。

三、演练组织1.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演练的具体组织实施。

2. 演练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任,负责演练的全面指挥和协调。

3. 演练专家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演练的技术指导和评估。

四、演练时间与地点1. 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选择在非生产高峰期进行。

2. 地点:核设施现场及附近区域。

五、演练内容1. 事故情景设定:模拟核设施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

2. 应急响应流程:- 事故报告:发现事故后,立即向演练指挥部报告。

- 事故评估:演练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和影响范围。

-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行动。

- 现场处置:采取隔离、封堵、稀释等手段,控制事故扩散。

- 人员疏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 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 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3. 应急资源调配:演练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协调调配应急资源,确保应急响应行动的顺利进行。

六、演练步骤1. 准备阶段:- 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内容、步骤、时间、地点等。

- 组织参演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演人员熟悉演练方案和操作流程。

- 准备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器材等。

2. 实施阶段:- 演练开始,按照演练方案进行。

- 演练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

- 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

3. 总结评估阶段:- 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对参演人员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核电应急预案启动案例

核电应急预案启动案例

摘要:2023年某月某日,我国广东省大亚湾核电站附近地区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地震发生后,大亚湾核电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应急组织紧密协作,成功应对地震引发的潜在风险,保障了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事件背景2023年某月某日,我国广东省大亚湾核电站附近地区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地震波及范围较广,对周边地区造成一定影响。

大亚湾核电站作为我国首个百万千瓦级核电站,地震发生后,核电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应对地震带来的潜在风险。

二、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地震发生后,大亚湾核电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组织紧密协作,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地方政府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人员疏散根据应急预案,大亚湾核电站迅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同时,加强对周边居民区的安全宣传,提醒居民做好防震避险工作。

3. 现场应急响应地震发生后,大亚湾核电站现场应急指挥部迅速成立,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对核电站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 应急监测大亚湾核电站启动应急监测系统,对核电站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包括辐射水平、气象参数等,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 信息发布大亚湾核电站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恐慌。

三、应急效果1. 人员安全在地震应急响应过程中,大亚湾核电站成功疏散了核电站员工和周边居民,确保了人员安全。

2. 设备安全大亚湾核电站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

3. 环境安全通过应急监测,大亚湾核电站及时掌握周边环境变化,确保环境安全。

4. 社会影响大亚湾核电站的快速应急响应,有效降低了地震对核电站的影响,避免了社会恐慌。

四、总结大亚湾核电站地震应急响应案例表明,完善的应急预案和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对于应对突发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应急响应,大亚湾核电站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今后类似事故的应对提供了有力保障。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1. 引言核能是一种高效而清洁的能源,然而,由于核能事故的潜在风险,我们必须做好对应急情况的应对准备。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对核事故的有效响应和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2. 政策背景核应急预案是基于国家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的。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拥有多个核能发电站和核研究机构。

核能在广东省的发展非常重要,但也意味着需要做好应对潜在核事故的准备工作。

3. 预案目标广东省核应急预案的目标是: - 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最小化核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 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4. 预案内容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4.1 组织体系核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牵头成立,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挥和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核企业和相关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

4.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应急情况的紧急程度,核应急预案划分为四个应急响应级别: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

不同级别的事故对应不同的应急措施和行动。

4.3 应急处置措施核应急预案中包括了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如: - 快速开展核事故现场评估和监测; - 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和提供急需物资; - 实施核辐射防护措施,包括紧急疏散和防护设施建设等; - 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应急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4.4 持续改进和培训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

同时,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5. 预案执行广东省各级政府、核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核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构、设施和物资保障体系,做好应急预案的执行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地区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6. 结论广东省核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核能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核事故,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在核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核事故对人员、环境和财产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设施运行、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核事故,包括核泄漏、放射性物质释放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核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核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1)指挥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核设施运营单位、环保、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2. 应急响应小组应急响应小组负责核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包括:(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救援。

(2)监测与评估组:负责事故现场辐射监测、环境影响评估和事故原因分析。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护和现场消毒。

(4)交通与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物资保障和人员疏散。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1)核设施运营单位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2)应急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

(2)应急响应小组按照应急响应等级,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救援。

(2)监测与评估组负责事故现场辐射监测、环境影响评估和事故原因分析。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护和现场消毒。

(4)交通与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物资保障和人员疏散。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

4. 应急恢复(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应急恢复措施。

(2)应急响应小组按照应急恢复措施,开展恢复工作。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小组和相关部门人员应具备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核生化应急预案

核生化应急预案

核生化应急预案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局势下,核生化威胁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挑战。

无论是来自自然的灾害,还是人为的恶意行为,核生化事故都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破坏和危害。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威胁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一套科学、全面、有效的核生化应急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一、核生化威胁的类型和来源核威胁主要包括核武器的爆炸、核设施的事故以及放射性物质的泄漏等。

核武器的爆炸威力巨大,能瞬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毁坏。

核设施如核电站在遭遇自然灾害、人为操作失误或恐怖袭击时,可能发生核泄漏事故,释放出放射性物质,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产生长期影响。

生化威胁则包括生物武器、化学武器的使用,以及传染病的爆发和有毒化学物质的泄漏。

生物武器如病毒、细菌等可以通过空气、水源等途径传播,引发大规模的传染病疫情。

化学武器如毒气、毒剂等能迅速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此外,工业生产中的有毒化学物质在运输、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也会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威胁。

这些核生化威胁的来源多种多样,可能来自国家之间的冲突、恐怖组织的活动,也可能是由于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所引发。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核生化应急预案的首要目标是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应对核生化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受到辐射、感染或中毒的危害。

其次,要保护公共环境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防止核生化物质对土壤、水源、空气等环境要素造成污染,保护交通、通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核生化设施的监管、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等手段,尽量预防核生化事故的发生。

2、快速反应:一旦发生核生化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3、科学处置:依据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对核生化事故进行准确评估,采取合理的处置方法,避免盲目行动造成更大的损失。

4、协同合作: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核生化事故。

核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核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核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核能是一种强大而复杂的能源形式,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尽管核事故的发生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其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

为了有效应对核事故,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核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本文将介绍核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应急措施以及在现实情景中的应用。

核事故应急预案是指针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核事故制定的行动计划。

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减少核辐射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损害,并尽可能地恢复社会经济秩序。

以下是核事故应急预案的几个基本要素:1. 预警和监测系统:核事故发生时,预警和监测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到辐射水平的变化,并向相关部门发送警报。

这些系统可以通过各种传感器和监测设备,例如气象站、辐射监测站和核事故监测车辆来实现。

2. 紧急疏散计划:核事故应急预案中必须包含详细的疏散计划,包括疏散路线、避难所的设立以及疏散时所需的交通和通信措施。

除了人员的疏散,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计划来疏散动物,并保护农作物和水源。

3. 辐射监测和环境保护:在核事故发生后,持续的辐射监测至关重要。

这可以通过设置监测站点,收集空气、土壤、水和食物等样本,并将其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来实现。

根据监测结果,可以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策略,例如清洗受污染的土地、净化受污染的水源等。

4. 医疗救援和紧急治疗:核事故暴露的人员需要紧急的医疗救助和辐射治疗。

核事故应急预案需要规定医疗机构的角色和职责,并制定应急医疗队伍的组织和行动计划。

此外,还需要建立紧急治疗和辐射监测设施,并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和设备。

在核事故应急预案中,还有一些针对特定场景和类型核事故的应急措施会被提及。

例如,对于不同规模的事故,可能会有不同的应急级别和相应的行动建议。

在处理核事故期间,可能还需要协调救援队伍、政府部门、媒体和其他组织的合作。

为了有效执行应急措施,还需要定期进行演习、培训和技术交流。

在现实情景中,核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变得尤为重要。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14篇)广东省安全生产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一)打击重点1.道路运输(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1.共性隐患和缺陷(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6年6月—1—目录1前言 (4)2主要引用文件 (4)3适用范围 (5)4评审流程 (5)4.1评审准备 (6)4.2自查或初审 (7)4.3专家评审会 (7)4.4复核 (9)5评审要点 (9)5.1预案编制整体是否符合要求 (9)5.2项目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10)5.3环境风险单元的识别是否准确 (10)5.4现有环境应急能力的差距分析与整改计划 (10)5.5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 (11)5.6预防与预警机制是否合理 (11)5.7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可行 (12)5.8后期处置是否可行 (13)5.9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13)5.10附件材料是否齐备 (14)附件1:环境应急预案评审会议程序 (15)—2—附件2:应急预案评审表 (16)附件3:评审意见表 (19)附件4:环境应急预案材料装订要求 (22)—3—1前言为指导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评审工作,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2主要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32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环发〔2010〕10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4—《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2012年)《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5〕99号)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

广东核应急预案

广东核应急预案

广东核应急预案引言核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能源形式,当核能出现意外状况时,所带来的影响无法预计,因此,在核能开发和使用过程中,有必要建立起恰当的防范措施以及应急准备措施,以最大限度地矫正或减轻核能事故和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因此,广东省已制定出全省核应急预案。

预案背景广东省地处我国南方沿海地区,拥有发达的经济和重要的行政地位,核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核能领域,广东省已经制定了一份完整的核应急预案。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处理和响应核能意外事故和污染事件。

预案制定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建立于2018年,历时数月。

该预案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应急响应机制预案中明确划分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应对能力和危害程度来判定需要启动的应急响应模式。

应急资源保障预案中充分考虑了广东省的资源禀赋情况,对应急资源的整合和调配作出了具体建议。

预防措施预案除了考虑核能事故发生之后的应对处理措施,还充分考虑了防止核能事故的措施实施,例如加强领域的监管、进行不断的风险评估、加强紧急撤离和环境保护等。

应急演练预案制定完成后,要求相关机构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一方面检验预案是否完备可行,另一方面提升相关机构应对核能事故的实战能力。

预案应用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制定出来后,得到广大省内机构的重视和积极应用。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内,广东省曾多次发生核能领域意外事件,但同时也展示出了应急机构灵活应对和处置能力的卓越表现。

结论对于核能作为一种高度危险的能源形式来说,建立应急预防措施特别重要,此预案师广东省政府加强应急响应措施和应急响应级别的指示标准。

在核能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中,应该将应急响应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纳入全面安全体系之内,提高核能领域安全意识和危险意识,才能使广东省核能事故发生的概率更低,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更小。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蔓延。

成员由单位内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人员组成,确保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行动,及时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灭火行动,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现场与上级部门、各组之间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联络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情况。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通信联络,保障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疏散引导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疏散引导,负责指定区域的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及时获救。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安全抢救工作,制定抢救方案。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安全抢救,实施抢救措施。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障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现场警戒工作,协调警力部署。

(2)组员:协助组长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的任何人应立即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使用紧急电话报警,同时大声呼喊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2)报警时应说明以下内容:a. 报警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b. 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c. 是否有人员被困或受伤;d. 报警人是否已采取初期灭火措施。

2、接警(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a. 确认火警信息,了解火情具体情况;b. 启动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各组人员到位;c. 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初期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抢救等工作;d. 向单位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火警情况,并保持联系。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广东省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工商业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发生可能对广东省的社会秩序、经济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些突发事件,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广东省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指挥1. 领导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配备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指挥层级为了保证应急指挥工作的及时性和协调性,广东省设立了中央指挥部、省指挥部和市级指挥部,实现指挥系统立体化和分级化。

3. 信息通讯网络建立健全省级与市级之间、市级与县级之间的信息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准确汇总,为各级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消息和数据支持。

三、应急资源与措施1. 专业力量广东省将动员公安、消防、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提供各类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

2. 物资保障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物资储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水源、药品、通信设备等,确保广大群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运行的正常。

3. 预警与发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处置指导,并指导各级媒体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全方位报道与宣传。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级别根据事件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

一级事件为最严重的突发事件,二级事件为次重,三级事件为较轻。

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从预警、应急响应、紧急响应等级别,以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3. 分工与协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与资源支持。

核生化应急预案

核生化应急预案

核生化应急预案核生化事件是一种极其危险和复杂的情况,可能对人类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类突发事件,制定科学、全面、可行的核生化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与范围(一)目标核生化应急预案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要迅速控制和消除核生化污染,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二)范围应急预案应涵盖可能发生核生化事件的各种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事故、化学工厂泄漏、生物实验室感染、恐怖袭击等。

此外,还应包括对周边环境、生态系统以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分工(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军队、公安、消防、医疗等多方面人员组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各部门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监测核生化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2、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隔离,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3、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消除火灾等次生灾害。

5、军队:在必要时提供支援,协助处理核生化危机。

三、监测与预警系统(一)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广泛的核生化监测网络,包括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车和空中监测设备等。

对重点区域和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核生化物质的泄漏和扩散情况。

(二)预警机制根据监测数据和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预警级别和发布机制。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告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应急响应措施(一)人员疏散与安置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污染范围,制定详细的人员疏散计划。

明确疏散路线、疏散方式和安置地点,确保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危险区域。

(二)防护措施为应急救援人员和公众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用品,如防护服、防毒面具、口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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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核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应对发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核电厂事故及辐射污染事故(以下简称核应急),迅速、妥善、高效地控制和减少危害,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电厂事故以及辐射污染事故的处置工作。

1.4 处置原则遵循国家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2 组织机构2.1 省核应急组织2.1.1 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核管委)为我省核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成员单位包括28 个单位。

2.1.2 省核管委办公室省核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核管办,设在省环保局),是省核管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省核管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1.3 相关省核应急工作小组省核管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关省核应急工作小组。

省核应急工作小组包括核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监测小组、通信小组、医疗救护与辐射防护小组、公安小组、去污洗消小组、公众宣传与信息小组、隐蔽与撤离安置小组、交通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供电保障小组、气象小组等。

各工作小组可按职能垂直指挥下级对应工作部门的核应急力量。

2.2 各地级以上市核应急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应的核应急机构,平时属当地政府领导,核应急响应时受省核管委的统一指挥3 应急响应等级及处置措施3.1 核电厂事故应急响应等级与响应行动3.1.1 应急状态与响应等级的区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核电厂事故应急状态分为四个级别: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场外应急。

3.1.1.1 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事件的状态,但估计有时间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更严重事故状态的出现。

预期不会出现需要采取任何场外响应行动(如进行辐射监测)的放射性物质释放。

3.1.1.2 厂房应急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辐射后果或可能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厂房内部或核电厂局部区域。

3.1.1.3 场区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除在场区边界附近外,预期场外其它区域的照射水平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

3.1.1.4 场外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预期场区边界外的照射水平可能超过采取应急防护措施的通用干预水平3.1.2 应急状态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电厂的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三个应急状态由核电厂的营运单位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并及时报告省核管委。

场外应急状态由核电厂的营运单位向省核管委提出建议,省核管委决定是否要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如决定进入场外应急状态,要立即报请国家核应急委批准,经国家核应急委批准后,省核管委宣布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并通知核电厂的应急组织。

在特殊情况下,省核管委可以按《国家核应急预案》的规定先决定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同时报告国家核应急委。

根据核电厂应急状态的分级,考虑到实际的应急工作的需要,对应于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场外应急应急状态,将全省的应急响应分为W级响应、川级响应、u 级响应、I级响应。

3.1.3 应急响应行动3.1.3.1 省核管委的应急响应行动(1)W级响应。

了解情况,掌握信息。

(2)川级响应。

省核管委副主任兼省核管办主任批准全省应急组织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并授权省核管办常务副主任签发命令;向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事故情况和全省响应情况。

(3)n级响应省核管委副主任兼省核管办主任立即向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批准全省进入U级响应;立即到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工作。

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核管委主任,并根据省核管委主任的授权签发U级响应命令。

(4)1级响应。

省核管委副主任兼省核管办主任立即向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报告事故情况并建议全省应急组织进入I级响应;命令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做好I级响应准备;向国家核应急委报告事故情况;将核电厂的建议交专家组讨论。

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立即向省核管委主任报告事故和响应情况,建议立即批准进入I 级响应;命令启动现场指挥所。

省核管委主任立即签发请示文件,请求国家核应急委批准启动I级响应,在批准后宣布进入I级响应;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先决定进入I级响应,并立即向国家核应急委报告;迅速到达省核应急指挥中心主持工作(省核应急指挥部正式成立);向省委书记、省长报告核电厂事故和响应情况;组织和指挥场外应急防护行动;可指派省核管委常务副主任率部分指挥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指挥部工作;及时发布必要的应急信息,引导舆论导向。

3.1.3.2 省核应急各工作小组响应行动(1)W级响应。

各组联络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2)川级响应全省核应急各工作小组及当地应急组织启动相应响应程序;省核应急监测、通信、公众宣传与信息、去污洗消等核应急工作小组的部分人员向现场出发,核应急各工作小组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做好投入响应的准备工作。

(3)n级响应。

省核应急监测小组在下风向进行巡测,实行海上监测和控制;省核应急去污洗消小组就位特勤消防大队的人员检测去污室,对核电厂撤出人员进行检测去污;省核应急医疗救护与辐射防护小组向烟羽应急计划区发放碘片及其他应急药品,并在特勤消防大队设应急人员辐射剂量监测和碘片发放点;省核应急交通保障小组设一类交通控制点,控制和疏导应急通道,特许通行证启用,组织对核电厂撤出人员的运输等支援。

省核管办发布应急信息,接受公众咨询和收集公众反映及舆论;全面对事故后果进行预测评估,组织专家咨询组人员到位。

(4)1级响应。

省核应急工作小组迅速启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和程序全面投入应急工作,实施命令所要求的各种应急响应,确保核电厂及周围公众、环境的安全。

3.2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等级与响应行动辐射事故主要包括:核技术和放射源应用、放射性物质运输、铀矿冶及放射性伴生矿发生的辐射污染以及放射性物质散落或丢失在环境中的事故。

3.2.1 辐射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3.2.1.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I类、u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上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质大面积释放、泄露事故;铀矿冶及放射性伴生矿“三废” (即废水、废料、废渣)处理设施失控,造成放射性物质大量向环境释放,直接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和当地群众生命健康。

3.2.1.2 重大辐射事故I类、U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质泄漏或局部污染;铀矿冶及放射性伴生矿“三废”处理设施失控,放射性物质污染到三类以下水体或可能威胁饮用水安全和当地群众生命健康。

3.2.1.3 较大辐射事故川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放射性物质少量泄漏和小范围污染;铀矿冶及放射性伴生矿“三废”处理设施部分失控,放射性物质释放可能对当地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3.2.1.4 一般辐射事故W类、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2.2 应急响应行动3.2.2.1 省核管办应急响应行动省核管办值班人员接获辐射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

办公室负责同志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初步判断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对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1)迅速报告省核管委、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国家有关部门;(2)迅速通知事故发生地政府核应急组织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3)迅速将事故情况通报省公安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4)迅速组织辐射监测、医学救护、后果评估等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控制、救援和调查。

3.2.2.2 省核管委响应行动视情况启动省应急指挥中心;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3.2.3 核应急各工作小组响应行动省核应急监测小组:根据省核管委指令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辐射污染监测及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控制与事故的初步定性定级工作。

省核应急医疗救护与辐射防护小组:根据省核管委指令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治工作。

省核应急公安小组:对丢失、被盗放射源开展立案侦查;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核管委指令、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封锁和交通管制省核应急去污洗消小组:根据省核管委指令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对地区、道路、建筑物、人员、车辆等受放射性污染程度进行测量和污染去污洗消;开展放射性污染物的处理,控制放射性的进一步扩散。

其他核应急工作小组根据省核管委指令采取相应行动。

4 应急终止和恢复工作4.1 核电厂事故应急终止和恢复工作4.1.1 应急终止的条件应急状态的终止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事故(事件)已得到控制,现场已经或即可恢复到安全状态。

(2)放射性物质释放已经停止或者已经控制到低于可接受的水平。

(3)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污染,保证公众安全,事故可能引起的长期照射的后果降至最低水平。

4.1.2 应急终止的程序应急状态的终止在省核管委的统一协调下进行,执行下列基本程序:(1)应急待命状态的终止: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管办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2)厂房应急状态的终止: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管办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3)场区应急状态的终止: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将终止应急状态的报告报省核管办和国家核应急办后,由营运单位应急总指挥宣布。

(4)场外应急状态的终止: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的状态,将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核管办,省核管办报请省核管委审定后上报国家核应急委,经批准后,由省核管委组织发布。

4.1.3 恢复正常秩序工作核电厂事故后的恢复正常秩序工作由省核管委组织核应急各工作小组、地方政府和当地应急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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