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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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作者:黎艳青张贺勋陈远平吴泽江张炼枢来源:《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7年第24期摘要“互联网+”融合发展概念的提出,使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在追求创新中不断快速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生产变革和生活便利,对社会舆论和国家安全等的影响力也愈来愈大,同时带来一系列行业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上的挑战。

因此,为了互联网业务能有序、健康、创新的成长,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论文将结合《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评估指南》提出的评估模型与实施要点,针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进行探索。

【关键词】互联网+ 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1 背景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任务,安全评估已成为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主动应对、防御和威慑,掌握风险发生规律、动向等的重要手段。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四十二号部令和《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等均明确提出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适用范围、重要定义、企业责任、评估启动实施要点、安全评估报告与整改要求、监督检查说明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相关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已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和研判处置机制等,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2 评估模型2017年《评估指南》最新修订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模型主要从业务系统的“应用”和“平台”两个安全层面展开,通过实践经验对各类业务风险点进行归纳总结,共细分为十一个评估模块。

使安全评估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始终围绕不良信息监测发现、定位处置,追踪溯源等重要监控管理环节开展安全评估。

互联网业务安全评估主要涉及两个评估流程,分别是“业务安全风险评估”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评估”。

3 评估内容3.1 业务应用安全3.1.1 用户“用户”评估模块是由“规模”、“类型”、“相关性”、“身份真实性”、“真实身份鉴别”和“身份信息保护”等6个评估指标组成。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国家规范性文件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国家规范性文件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一)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二)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一)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的;(二)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三)用户规模显著增加,导致信息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表明已有安全措施难以有效防控网络安全风险的;(五)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实施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安全评估,应当对信息服务和新技术新应用的合法性,落实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防控安全风险的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重点评估下列内容:(一)确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信息审核人员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情况;(二)用户真实身份核验以及注册信息留存措施;(三)对用户的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户发布信息记录的留存措施;(四)对用户账号和通讯群组名称、昵称、简介、备注、标识,信息发布、转发、评论和通讯群组等服务功能中违法有害信息的防范处置和有关记录保存措施;(五)个人信息保护以及防范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社会动员功能失控风险的技术措施;(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七)建立为网信部门依法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八)建立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查处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最新)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最新)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互联网新业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新开展其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电信业务,或者通过互联网运用新技术试办未列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新型电信业务。

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其互联网新业务可能引发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原则】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应当遵循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六条【鼓励创新】国家鼓励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互联网技术和业务创新,依法开展互联网新业务,提升互联网行业发展水平。

第七条【行业自律】国家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自律性管理制度,指导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展安全评估,提高安全评估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评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制定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

第九条【评估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

第十条【评估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所开展的互联网新业务进行安全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一)拟将互联网新业务面向社会公众上线的(含合作推广、试点、商用试验);(二)电信管理机构书面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安全评估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0.09.24•【文号】银发[2010]270号•【施行日期】2010.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9月24日银发[2010]270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现将《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网站)的管理,全面推动政府网站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网站是唯一以中国人民银行名义冠名的网站。

人民银行网站是人民银行新闻发布的窗口、政务公开的平台、互动交流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门户网站,是中国政府网()的重要组成网站之一。

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及各司局、党委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网站作用,提高人民银行履职透明度。

第三条人民银行网站采用“主网站+子网站”两层结构的网站群模式。

人民银行主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为人民银行网站首页,综合反映人民银行工作信息;人民银行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包括行领导子网站、英文子网站和各单位子网站,分别反映其工作信息。

各单位是人民银行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的主体。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V1.0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V1.0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确保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各省公司(有限公司和各省公司统称“中国移动”)网络安全前提下,高效、可控地推动网络与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工作,依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YD/T 1728-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YD/T1730-2008)等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和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是指对网络和信息系统等信息资产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脆弱性、威胁、发生概率、安全事件影响等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省公司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公司根据行业监管要求或者自身安全要求,针对中国移动通信网、业务网、各支撑系统以及其它服务类信息系统,如电梯控制系统、门禁系统等发起的各类风险评估。

第五条涉及的部门包括:总部及各省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其它网络安全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各级通信网、业务网和各支撑系统维护部门,如网络部门、业务支撑部门、管理信息系统部门、办公设施管理部门等等。

第三章评估工作宏观要求第六条风险评估内容及组织方式1(一)风险评估以识别网络和信息系统等信息资产的价值,发现信息资产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脆弱性、威胁,评估威胁发生概率、安全事件影响,计算安全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技术方案和管理要求。

(二)有限公司和各省公司应重点针对没有具体、可操作安全规范指导或者管理办法要求的安全领域,如电信业务流程层面,进行风险评估;(三)风险评估原则上以自评估为主,如自身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评估标准支撑能力等不足或者时间紧迫、意义重大,可在上报有限公司审批、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应侧重通过白客渗透测试技术,发现深层次安全问题,如缓冲区溢出等编程漏洞、业务流程和通信协议中存在的漏洞等等。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指南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指南

01
02
03
04
漏洞扫描
01
漏洞扫描工具:使用专业的漏洞扫描工具, 如Nessus、OpenVAS等
02
漏洞扫描范围:包括操作系统、网络设备、 应用程序等
03
漏洞扫描频率:定期进行漏洞扫描,确保及 时发现和修复漏洞
04
漏洞扫描报告:生成漏洞扫描报告,提供详 细的漏洞信息、风险等级和建议修复方案
渗透测试
合规性评估
01 法律法规遵循:评估企业是 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 《网络安全法》等
02 安全标准符合:评估企业是 否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如 ISO27001等
03 隐私保护:评估企业是否尊 重并保护用户隐私,如用户 数据收集、使用和处理等
04 安全措施:评估企业是否采 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防火 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风险评估
识别风险: 识别潜在的 安全风险, 包括技术风 险、业务风 险等
分析风险: 对识别出的 风险进行分 析,评估其 发生的可能 性和影响程 度
评估风险: 根据分析结 果,对风险 进行评估, 确定风险等 级和应对策 略
监控风险: 对风险进行 持续监控, 及时调整应 对策略,确 保安全评估 的有效性
护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03
安全评估可以促进行业间的信息
共享,提高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04
安全评估可以推动行业标准的制
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技术安全
01
网络安全: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
02
应用安全: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
03
系统安全: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中间件安全等
演讲人
保障用户权益
01

基于电信运营商的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方法及风险探讨

基于电信运营商的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方法及风险探讨

108Internet Security互联网+安全一、背景随着我国互联网业务的发展,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日益广泛,并以手机终端为载体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从工信部2011年下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来,行业信息安全监管逐步从境内外违法有害信息封堵处置逐步向全面落实企业责任、主动预警防范拓展,要求行业完善企业安全责任制度。

业务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互联网业务的功能、属性、特点、技术实现方式、市场发展情况、用户规模、业务流程和规则、网络数据流转、个人信息采集和共享、处理销毁及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其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危险和影响。

二、评估模型及风险图1 业务安全风险评估模型新技术新业务的评估对象包括基础电信企业及增值电信企业(含三网融合涉及的广电企业)运营的互基于电信运营商的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方法及风险探讨王燕(1985.10-),女,汉族,湖北咸宁,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数据安全评估、信息系统评估等;李德智(1990.05-),男,汉族,河南,本科,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数据安全。

文|王燕 李德智摘要:新技术新业务“井喷式”创新发展、渗透融合引发信息安全新风险新问题,安全评估工作面临更多迫切需求、更加广泛应用场景。

本论文在对电信运营商进行评估实践的基础上,根据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的模型与实施要点,对电信运营商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方法及风险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风险联网业务,业务重点关注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业务。

业务安全风险评估的实施需要使用业务安全风险评估模型,见图1所示。

业务安全风险评估模型从业务应用安全、业务平台安全、业务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四个方面提出了17个评估模块。

每个评估模块归纳列举了业务关键因素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威胁和影响,以此指导评估人员识别业务的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2017年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是指用于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创新性应用(包括功能及应用形式)及相关支撑技术。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是指根据新技术新应用的新闻舆论属性、社会动员能力及由此产生的信息内容安全风险确定评估等级,审查评价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调整增设新技术新应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安全评估服务质量评议和信用、能力公示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六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按照本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安全评估,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评估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及时完成整改。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各种网络攻击手段层出不穷,给个人和组织的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网络的安全,我们需要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网络系统及其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漏洞扫描和评估,识别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并对其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以便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以下是进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步骤:1. 确定评估目标和范围:明确评估的目标和范围,确定需要评估的关键系统和信息。

2. 收集信息: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信息,包括网络拓扑、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安全策略、组织结构等。

3. 识别风险:通过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和威胁,包括网络入侵、恶意软件、数据泄露等。

4. 评估风险: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考虑其概率和影响程度,评估其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制定应对策略: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安全控制、更新安全策略、优化系统配置等。

二、网络安全风险应对措施根据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是保护网络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对措施:1. 修复漏洞:根据漏洞扫描结果,及时修复系统和应用程序中的各类漏洞,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 强化身份认证:采用多因素认证、单点登录等措施,加强对用户身份的验证,防止未授权的访问。

3. 数据加密: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

4. 增强防火墙:配置和管理防火墙,限制外部访问并监控网络流量,及时发现和阻止恶意攻击。

5. 定期备份: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勒索软件加密。

6. 员工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7.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监控,发现和修复安全隐患。

8. 紧急响应计划:制定和演练网络安全紧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各类安全事件和突发情况。

保险互联网业务管理办法

保险互联网业务管理办法

保险互联网业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保险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相对繁琐,效率低下。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保险互联网业务逐渐崛起,并在市场上占据了重要地位。

保险互联网业务的管理办法成为了保险业的重要议题。

二、保险互联网业务的定义保险互联网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保险产品销售、理赔、客户服务等一系列在线服务。

三、保险互联网业务管理的原则1. 依法合规:保险互联网业务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销售活动。

2. 风险可控:保险互联网业务应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3. 信息安全:保险互联网业务必须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加强数据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4. 公平公正:保险互联网业务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强制搭售。

四、保险互联网业务管理的要求1. 资质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互联网业务前,必须先取得相关资质,包括互联网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2. 客户身份验证:保险互联网业务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防止非法操作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购买保险产品。

3. 客户风险评估:保险互联网业务应当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

4. 产品信息披露:保险公司在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清晰明示产品条款和保险责任,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 投保信息核实:保险公司在接受客户投保时,应当核实客户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保单信息的准确性。

6. 理赔服务:保险公司应加强理赔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理赔速度和理赔质量,为客户提供便捷的理赔流程。

7. 数据安全保护: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业务中的安全性。

8. 争议解决机制: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和争议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五、保险监管机构的责任保险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险互联网业务的监管,落实保险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保险互联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

T 互联网+安全Internet Security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黄倩张晓然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摘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互联网技术、新闻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为人们新闻信息获取提供了很大便捷。

但互联网自身 的不安全性也给新闻信息的传播带来了安全风险,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安全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分析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 务安全风险和评估要素,以评估指引表方式对互联网新闻服务开展安全评估,为互联网新闻行业安全评估开展提供参考支撑。

【关键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评估方法引言: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在新闻信息服务 行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应用也不断涌现。

各种各样互联网平台 更便捷的帮助人们获取新闻信息,快速地改变着当今社会的生活方式。

但与此同时,在新闻信息服务中利用互联网技术散播违 法违规信息等安全风险也随之而来,扰乱着互联网新闻信息 的传播秩序。

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对 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可有效减少新 闻信息服务中网络违法犯罪的发生,推动新闻信息服务行业 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即新闻单位采用网站、应用程序、 公众账号、论坛、博客、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以更加便 捷的方式向大众提供新闻类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主要 包含三种,即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指对提供互联网新闻信 息服务的创新性应用(包括功能及应用形式)及相关支撑技 术,对其新闻舆论属性、社会动员能力及由此产生的信息内 容安全风险确定评估等级,审査评价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 技术保障措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包括以下情形, 当满足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开展安全评估:1. 应用新技术、调整增设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 能力的应用功能的;2.新技术、新应用功能在用户规模、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变导致新闻舆论属性或社 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互联网新业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新开展其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电信业务,或者通过互联网运用新技术试办未列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新型电信业务。

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其互联网新业务可能引发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原则】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应当遵循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六条【鼓励创新】国家鼓励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互联网技术和业务创新,依法开展互联网新业务,提升互联网行业发展水平。

第七条【行业自律】国家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自律性管理制度,指导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展安全评估,提高安全评估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评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制定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

第九条【评估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防护、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

第十条【评估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所开展的互联网新业务进行安全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一)拟将互联网新业务面向社会公众上线的(含合作推广、试点、商用试验);(二)电信管理机构书面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安全评估的。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办法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办法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办法背景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信息安全风险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许多组织已经开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办法,以确保其信息安全。

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辨识是指确定组织所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的过程。

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之前,组织应该首先制定一份安全策略,以便明确其保护目标和关键资产。

然后,组织应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确定该组织的资产和系统•识别威胁并进行分类•评估可能的风险在这一过程中,组织还应该充分考虑其特定业务环境和安全需求,以便制定出最优化的安全方案。

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是指评估和量化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的过程。

安全风险评估需要评估各种风险和影响,包括:•资产损失•业务中断•信誉损失•合规违规•罚款和诉讼安全风险评估应该被视为一个持续的过程,以确保它的结果一直处于最新和准确的状态。

安全风险分级安全风险分级是指将安全风险分为不同等级的过程。

通过对不同风险进行分级,组织可以更好地了解哪些风险是最紧迫和最重要的,以及应该采取哪些行动来减轻这些风险。

通常情况下,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高风险:可能达到严重影响组织的程度•中风险:可能对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低风险:可能对组织产生较小的影响在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时,组织应该充分考虑不同风险的潜在威胁和影响程度。

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风险管控是指对风险采取措施以最小化或消除这些风险的过程。

安全风险管控应该基于风险分级和风险评估结果,以确保组织的安全措施可以有效地缓解各种风险。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修补缺陷•实施加密技术•强制访问控制•开展安全审计•开展培训和教育组织应该根据其具体业务情况、安全风险分级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管控策略和措施。

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组织各个层面和方面的工作。

要实施一个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系统,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步骤和建议:•制定安全策略和风险管理计划•为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选定负责人,并制定工作制度•确认并注册资产,制定保护措施•确认并评估风险,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控制效果评估•开展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意识结论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安全风险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

互联网双新业务安全评估

互联网双新业务安全评估

互联网双新业务安全评估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提高工作效率成为了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

无论是在职场上还是个人生活中,高效率都能带来更多的成就和幸福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呢?本文将从时间管理、目标设定、健康生活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时间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

合理规划时间,合理分配工作任务,都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成小步骤,逐步完成,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

同时,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的连续工作,可以让我们在工作时更加专注,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目标设定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成具体的任务,不断调整和优化目标,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对目标进行监督和检查,也有助于我们保持高效率地工作状态。

除此之外,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充足的睡眠、均衡的饮食和适量的运动,都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好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从而更加专注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合理利用科技工具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如使用时间管理软件、团队协作工具、信息整理工具等,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提高工作效率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的过程。

通过合理的时间管理、明确的目标设定、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技工具的合理利用,我们可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更多的成就和幸福感。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在工作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让生活更加充实和美好。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V1.0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V1.0

中国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确保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及各省公司(有限公司和各省公司统称“中国移动”)网络安全前提下,高效、可控地推动网络与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工作,依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YD/T 1728-2008)、《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YD/T1730-2008)等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和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是指对网络和信息系统等信息资产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脆弱性、威胁、发生概率、安全事件影响等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省公司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公司根据行业监管要求或者自身安全要求,针对中国移动通信网、业务网、各支撑系统以及其它服务类信息系统,如电梯控制系统、门禁系统等发起的各类风险评估。

第五条涉及的部门包括:总部及各省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其它网络安全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各级通信网、业务网和各支撑系统维护部门,如网络部门、业务支撑部门、管理信息系统部门、办公设施管理部门等等。

第三章评估工作宏观要求第六条风险评估内容及组织方式1(一)风险评估以识别网络和信息系统等信息资产的价值,发现信息资产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脆弱性、威胁,评估威胁发生概率、安全事件影响,计算安全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技术方案和管理要求。

(二)有限公司和各省公司应重点针对没有具体、可操作安全规范指导或者管理办法要求的安全领域,如电信业务流程层面,进行风险评估;(三)风险评估原则上以自评估为主,如自身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评估标准支撑能力等不足或者时间紧迫、意义重大,可在上报有限公司审批、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应侧重通过白客渗透测试技术,发现深层次安全问题,如缓冲区溢出等编程漏洞、业务流程和通信协议中存在的漏洞等等。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文本目录1范围 (1)2术语、走义与缩略语 (2)3概述 (3)4安全评估工作要求 (3)5安全评估总体思路 (6)6业务安全风险评估 (7)7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评估 (13)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都**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灯m … 枠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得工作要求、组织流程、评估内容与方法进行了描述与规范,本制度涉及得互联网不包括专用网,仅指公众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L本制度适用于在通信行业中组织开展得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

2术语、定义与缩略语2、1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走义适用于本文件。

2、1、1信息安全security信息安全就是指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得公共信息内容应该满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1、2信息安全事件security incident由于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自身得特性与功能,或被恶意使用,导致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被利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等,对信息安全危害情况。

2、1、3信息安全风险security risk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被利用导致安全事件得发生及其对经济正常运行、社会稳走、国家安全造成得影响2、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P Internel Protocol 互联网协议3概述***********得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以下简称”安全评估〃)就是指运用科学得方法与手段,系统地识别与分析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可能引发得信息安全风险。

评估信息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得危害程度,评估我司配套得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就是否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得水平,提出有针对性得预防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得管理对策与安全措施,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得信息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得目标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得管理,帮助我司提早防范潜在安全风险,提早部署安全保障措施,促进互联网创新健康发展。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精品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精品

XXXX公司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目录1.基本信息2.目的2.1.促进互联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管理;2.2.明确新技术新业务上线的信息安全评估流程,监督和推动各业务部门开展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工作。

2.3.有效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适用范围网络部、大数据分公司、信息技术部、市场部、政企分公司、销售运营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地市(州)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4.职责与分工4.1.省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1)归口管理并指导开展贵州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相关工作;2)监督责任单位按评估计划和要求开展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工作,并开展定期抽检;3)对责任单位完成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批,汇总向上级单位报备。

4)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主任统筹管理贵州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相关工作。

4.2.网络部、大数据分公司、信息技术部、市场部、政企分公司、销售运营部、地市(州)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1)遵照省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的指导,结合本单位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实际制定实施规范,根据本单位实施规范,组织开展本单位所运营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评估工作;2)各单位按要求制定评估计划,输出评估清单,按计划完成评估及报备;3)由运营部门牵头组建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成员应包含业务管理、系统开发、系统运维、部门安全员等各角色人员,其他业务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组建评估小组,参与评估全流程工作;4)各单位做好评估资源的需求申请工作,在评估过程中积极配合评估工作组进行评估,包括提供相关材料等,确保真实有效;5)完成评估后评估小组需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包括风险研判矩阵、评估报告、整改报告等,由责任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公文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6)新增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需在上线前开展评估,重点存量业务需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启动条件评审,符合条件的需建立评估计•划,按时完成评估工作。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

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文本目录1 范围 (1)2术语、定义与缩略语 (2)3概述 (3)4安全评估工作要求 (3)5安全评估总体思路 (6)6业务安全风险评估 (7)7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评估 (13)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得工作要求、组织流程、评估内容与方法进行了描述与规范,本制度涉及得互联网不包括专用网,仅指公众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

本制度适用于在通信行业中组织开展得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

2术语、定义与缩略语2、1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1信息安全security信息安全就是指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得公共信息内容应该满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1、2信息安全事件security incident由于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自身得特性与功能,或被恶意使用,导致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被利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等,对信息安全危害情况。

2、1、3信息安全风险security risk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被利用导致安全事件得发生及其对经济正常运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得影响2、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P Internel Protocol 互联网协议3概述我司************得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以下简称“安全评估”)就是指运用科学得方法与手段,系统地识别与分析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可能引发得信息安全风险。

评估信息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得危害程度,评估我司配套得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就是否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得水平,提出有针对性得预防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得管理对策与安全措施,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得信息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得目标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技术、业务、应用得管理,帮助我司提早防范潜在安全风险,提早部署安全保障措施,促进互联网创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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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维护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行业健康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形成了《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xx年7月9日前反馈意见。

下面是xxx范文小编提供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治理方法,欢迎阅读。

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治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维护络信息安全,促进互联行业健康进展,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加强络信息爱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信息服务治理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定义】本方法所称互联新业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经过互联新开展其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电信业务,或者经过互联运用新技术试办未列入《电信业务分类名目》的新型电信业务。

本方法所称安全评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其互联新业务可能引发的络信息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原则】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应当遵循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治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治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治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治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治理局统称电信治理机构。

第六条【鼓舞创新】国家鼓舞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互联技术和业务创新,依法开展互联新业务,提升互联行业进展水平。

第七条【行业自律】国家鼓舞互联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自律性治理制度,指导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展安全评估,提高安全评估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评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制定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

第九条【评估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电信治理机构有关规定和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标准,从用户个人信息爱护、络安全防护、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相关治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

第十条【评估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所开展的互联新业务进行安全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一)拟将互联新业务面向社会公众上线的(含合作推广、试点、商用试验);
(二)电信治理机构书面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安全评估的。

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安全评估的,应当在互联新业务面向社会公众上线前完成评估。

第十一条【评估方式】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能够采取自行评估的方式,也能够托付专业机构实施评估。

第十二条【风险操纵】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发觉存在重大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互联新业务面向社会公众上线后45日内,向准予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试办新型电信业务备案的电信治理机构告知评估事情。

第十四条【报告材料】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本方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向电信治理机构告知评估事情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评估报告,包括业务事情、技术实现方式、安全评估内容和结论、安全治理措施等;
(二)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电信治理机构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纠正措施】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材料别齐全的,电信治理机构应当指导电信业务经营者补正。

电信治理机构发觉评估报告别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应当要求电信业经营者限期改正或者重新评估,并在30日内提交评估材料。

第十六条【应急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新业务的,应当按照电信治理机构的要求,建立互联新业务重大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内部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新业务的,应当建立并实施企业内部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治理制度和保障制度。

第十八条【职员培训】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互联新业务的,应当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电信治理机构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治理制度、开展安全评估、防范络信息安全风险等事情实施监督检查。

电信治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能够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相关资料,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咨询,进入其经营场所检查、调查、取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二十条【监测】电信治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互联新业务进行监测。

在监测中发觉互联新业务存在重大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应当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限期改正。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进行改正。

第二十一条【约谈改正】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治理机构能够约谈其要紧负责人:
(一)未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及时开展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的;
(二)未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向电信治理机构告知评估事情,情节严峻的;
(三)企业内部安全评估治理制度和保障制度别健全或者未实施,情节严峻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电信治理机构认为可能妨碍络信息安全的其他情形。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和电信治理机构在约谈中提出的要求进行改正。

第二十二条【行业通报】电信治理机构应当建立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事情通报制度,定期发布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事情。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电信治理机构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事情,别得影响电信业务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或者服务活动,别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密要求】电信治理机构、实施安全评估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别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别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二十五条【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觉电信业务经营者有违反本方法的行为的,有权向电信治理机构举报。

电信治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罚则一】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方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电信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拒别改正的,能够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记入电信业务经营别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七条【罚则二】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方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的,由电信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能够处
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记入电信业务经营别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罚则三】电信治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的监督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赋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参照执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的互联新业务,在技术实现方式、业务功能或者用户规模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重大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参照本方法进行安全评估。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其开展的互联新业务是否存在前款规定的情形进行自查,保留自查记录;发觉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45日内完成评估。

第三十条【新业务期限】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新业务开展时刻达到三年的,纳入络与信息安全日常监督治理,能够别再按照本方法进行互联新业务安全评估。

第三十一条【施行事宜】本方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6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印发互联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治理方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保〔20xx〕117号)并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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