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规划相关规范
交通规划相关规范1、综合交通《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规发〔2011〕301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建城〔2010〕13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建城〔2010〕80号)《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1〕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加强联运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469号)《关于加快铁水联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1〕544号)《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12号)《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 114-2007)《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JTT 19-2001)2、交通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海通航〔2011〕262号)《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B05-2004)《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交人劳发〔2004〕462号)《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新建铁路项目安全评估暂行办法》(铁安监〔2008〕53号)《中国民用航空跑道安全规划》(民航发〔2008〕107号)《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MD-TM-2011-001)《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AP-83-TM-2011-01)3、道路交通工程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流量调查》(GA/T 299-2001)《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 507-2004)《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 T 325-2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2011)《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 11-9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96《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87)《林区公路路线设计规范》(LYJ 113-92)《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TB 10066-2000》《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845 2009)4、铁路(轨道)交通工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2006 J529-2006)《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258号)5、水运交通工程依据《水运工程设计通则》(JTS 141-2011)《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11)《运河通航标准》(JTS 180-2-2011)6、民航交通工程依据《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1-R1)《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AP-129-CA-02)《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08)7、交通场站及物流工程依据《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7〕365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200-2004)《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402-1999)《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99)《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2006)《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铁路货运中心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58号)《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86-92)《物流园区分类与基本要求》(GB/T 21334-2008)《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GB/T 24358-2009)8、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发〔2011〕191号)《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交运发〔2011〕590号)《“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厅函水﹝2011﹞1号)《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至2015年)《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9、其他中国公路学会《交通工程手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通行能力手册》同济大学《交通影响分析指南》199条建筑设计知识1. 公共建筑通常以交通、使用、辅助三种空间组成2. 美国著名建筑师沙利文提出的名言‘形式由功能而来’3. 密斯.凡.德.罗设计的巴塞罗那博览会德国馆采用的是‘自由灵活的空间组合’开创了流动空间的新概念4. 美国纽约赖特设计的古根海姆美术馆的展厅空间布置采用形式是串联式5. 电影放映院不需采光6. 点式住宅可设天井或平面凹凸布置可增加外墙面,有利于每层户数较多时的采光和通风7. 对结构形式有规定性的有大小和容量、物理环境、形状的规定性8. 功能与流线分析是现代建筑设计最常用的手段9. 垂直方向高的建筑需要考虑透视变形的矫正10. 橙色是暖色,而紫色含有蓝色的成分,所以偏冷;青色比黄色冷、红色比黄色暖、蓝色比绿色冷11. 同样大小冷色调较暖色调给人的感觉要大12. 同样距离,暖色较冷色给人以靠近感13. 为保持室内空间稳定感,房间的低处宜采用低明度色彩14. 冷色调给人以幽雅宁静的气氛15. 色相、明度、彩度是色彩的三要素;三元色为红、黄、蓝16. 尺度的概念是建筑物整体或局部给人的视角印象大小和其实际大小的关系17. 美的比例,必然正确的体现材料的力学特征18. 不同文化形成独特的比例形式19. 西方古典建筑高度与开间的比例,愈高大愈狭长,愈低矮愈宽阔20. ‘稳定’所涉及的要素是上与下之间的相对轻重关系的处理21. 人眼观赏规律H 18°~45°局部、细部2H 18°~27°整体3H <18°整体及环境22. 黄金分隔比例为1:1.61823. 通风屋面只能隔离太阳辐射不能保温,适宜于南方24. 总图布置要因地制宜,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紧凑,节约因地;适当处理个体与群体,空间与体形,绿化和小品的关系;合理解决采光、通风、朝向、交通与人流的组织25. 热水系统舒适稳定适用于居住建筑和托幼蒸汽系统加热快,适用于间歇采暖建筑如会堂、剧场26. 渐变具有韵律感27. 要使一座建筑显得富有活力,形式生动,在构图中应采用对比的手法对比的手法有轴线对比、体量对比、方向对比、虚实对比、色彩对比28. 要使柱子看起来显得细一些,可以采用暗色和冷色29. 巴西国会大厅在体型组合中采用了对比与协调的手法30. 展览建筑应使用穿套式的空间组合形式31. 室外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于建筑和建筑群体组合32. 在意大利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的布局中,采用了强调了各种空间之间的对比33. 当坡地坡度较缓时,应采用平行等高线布置34. 建筑的有效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35. 加大开窗面积的方法来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较易办到36. 中国古代木结构大致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和井干式三种37. 建筑构图原理的基本范畴有主从与重点、对比与呼应、均衡与稳定、节奏与韵律和比例与尺度38. 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是多样统一39. 超过8层的建筑中,电梯就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了40. 建筑的模数分为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41. 建筑楼梯梯段的最大坡度不宜超过38°42. 住宅起居室、卧室、厨房应直接采光,窗地比为1/7,其他为1/1243. 住宅套内楼梯梯段的最小净宽两边墙的0.9M,一边临空的0.75M住宅室内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小大0.20M44. 住宅底层严禁布置火灾危险性甲乙类物质的商店,不应布置产生噪声的娱乐场所45. 地下室、贮藏室等房间的最低净高不应低于2.0米46.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米时,宜设休息平台47. 外墙内保温所占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烟道、风道、管道井不计入使用面积阳台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壁柜应计入使用面积48. 旋转楼梯两级的平面角度不大于10度,且每级离内侧扶手中心0.25处的踏步宽度要大于0.22米49.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米50. 楼梯正面门扇开足时宜保持0.6米平台净宽,侧墙门口距踏步不宜小于0.4米,其门扇开足时不应减少梯段的净宽35. 加大开窗面积的方法来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较易办到36. 中国古代木结构大致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和井干式三种37. 建筑构图原理的基本范畴有主从与重点、对比与呼应、均衡与稳定、节奏与韵律和比例与尺度38. 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是多样统一39. 超过8层的建筑中,电梯就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了40. 建筑的模数分为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41. 建筑楼梯梯段的最大坡度不宜超过38°42. 住宅起居室、卧室、厨房应直接采光,窗地比为1/7,其他为1/1243. 住宅套内楼梯梯段的最小净宽两边墙的0.9M,一边临空的0.75M住宅室内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小大0.20M44. 住宅底层严禁布置火灾危险性甲乙类物质的商店,不应布置产生噪声的娱乐场所45. 地下室、贮藏室等房间的最低净高不应低于2.0米46.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米时,宜设休息平台47. 外墙内保温所占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烟道、风道、管道井不计入使用面积阳台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壁柜应计入使用面积48. 旋转楼梯两级的平面角度不大于10度,且每级离内侧扶手中心0.25处的踏步宽度要大于0.22米49.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米50. 楼梯正面门扇开足时宜保持0.6米平台净宽,侧墙门口距踏步不宜小于0.4米,其门扇开足时不应减少梯段的净宽35. 加大开窗面积的方法来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较易办到36. 中国古代木结构大致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和井干式三种37. 建筑构图原理的基本范畴有主从与重点、对比与呼应、均衡与稳定、节奏与韵律和比例与尺度38. 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是多样统一39. 超过8层的建筑中,电梯就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了40. 建筑的模数分为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41. 建筑楼梯梯段的最大坡度不宜超过38°42. 住宅起居室、卧室、厨房应直接采光,窗地比为1/7,其他为1/1243. 住宅套内楼梯梯段的最小净宽两边墙的0.9M,一边临空的0.75M住宅室内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小大0.20M44. 住宅底层严禁布置火灾危险性甲乙类物质的商店,不应布置产生噪声的娱乐场所45. 地下室、贮藏室等房间的最低净高不应低于2.0米46.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米时,宜设休息平台47. 外墙内保温所占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烟道、风道、管道井不计入使用面积阳台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壁柜应计入使用面积48. 旋转楼梯两级的平面角度不大于10度,且每级离内侧扶手中心0.25处的踏步宽度要大于0.22米49. 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米50. 楼梯正面门扇开足时宜保持0.6米平台净宽,侧墙门口距踏步不宜小于0.4米,其门扇开足时不应减少梯段的净宽51. 入地下车库的坡道端部宜设挡水反坡和横向通长雨水篦子52. 室内台阶宜150*300;室外台阶宽宜350左右,高宽比不宜大于1:2.553. 住宅公用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54. 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1M(6层及以下一边设栏杆的可为1.0M),净空高度2.2M55. 休息平台宽度应大于梯段宽度,且不应小于1.2M,净空高度2.0M56. 梯扶手高度0.9M,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应为1.05M57. 楼梯垂直杆件净空不应大于0.11M,梯井净空宽大于0.11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58. 门洞共用外门宽1.2M,户门卧室起居室0.9M,厨房0.8M,卫生间及阳台门0.7M,所有门洞高为2.0M59. 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M60. 卧室起居室净高≥2.4M,其局部净高≥2.1M(且其不应大于使用面积的1/3)61. 利用坡顶作起居室卧室的,一半面积净高不应低于2.1M利用坡顶空间时,净高低于1.2M处不计使用面积;1.2--2.1M计一半使用面积;高于2.1M全计使用面积62. 放家具墙面长3M,无直接采光的厅面积不应大于10M263. 厨房面积Ⅰ、Ⅱ≥4M2;Ⅲ、Ⅳ≥5M264. 厨房净宽单面设备不应小于1.5M;双面布置设备间净距不应小于0.9M65. 对于大套住宅,其使用面积必须满足45平方米66. 住宅套型共分四类使用面积分别为34、45、56、68M267. 单人卧室≥6M2;双人卧室≥10M2;兼起居室卧室≥12M2;68. 卫生间面积三件3M2;二件2--2.5M2;一件1.1M269. 厨房、卫生间净高2.2M70. 住宅楼梯窗台距楼地面净高度低于0.9米时,不论窗开启与否,均应有防护措施71. 阳台栏杆净高1.05M;中高层为1.1M(但要<1.2);杆件净距0.1172.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预留排气机械的位置、门下设进风百叶窗或与地面间留出一定缝隙73. 每套应设阳台或平台、应设置晾衣设施、顶层应设雨罩;阳台、雨罩均应作有组织排水;阳台宜做防水;雨罩应做防水74. 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的住宅,西面应采取遮阳措施75. 严寒地区的住宅出入口,各种朝向均应设防寒门斗或保温门76. 住宅建筑中不宜设置的附属公共用房有锅炉房、变压器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商店但有厨房的饮食店可设77. 住宅设计应考虑防触电、防盗、防坠落78. 跃层指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79. 在坡地上建住宅,当建筑物与等高线垂直时,采用跌落方式较为经济80. 住宅建筑工程评估指标体系表中有一级和二级指标81. 7层及以上(16米)住宅必须设电梯82. 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米时,应设电梯83. 医院病房楼,设有空调的多层旅馆,超过5层的公建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设歌舞厅放映厅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02.0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1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和发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2021年9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出台《意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如何管”的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作用。
《意见》明确了坚持“企业为主、标准引领、依法监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原则。
(二)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意见》对企业如何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明确要求。
一是要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增强安全领导力,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三是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明确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四是要强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推进安全生产“作业有标准、操作有程序、防范有措施、过程有记录、结果有考核、改进有保障”;五是要保障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加强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六是要实施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靠;七是要做到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常态化,充分发挥一线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用,堵塞安全漏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14•【文号】交办运函〔2017〕333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交办规划〔2016〕75号)的部署,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危货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危货监管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直接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国防科技及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对于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百姓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加强,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是促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参与方落实责任、提高安全运营水平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系统功能不完善、互联共享不充分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安全监管要求。
加快推进危货监管系统建设,对于补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短板,更好地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管理部门监管效能,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交安监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有关部署,按照《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工作要求,做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统领,深化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高水平建造和精细化管理,打造“安全耐久、经济绿色、传承百年、人民满意”的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安全、高品质服务、高品位文化,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质量强国。
(二)基本原则。
——优质安全,服务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助力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
——目标导向,注重质效。
坚持目标导向,破解制约工程建设安全耐久的关键问题,实现工程质量更加可靠耐久、工程维护更加便捷高效,促进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
海运强国建设进展和政策建议——访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
海运强国建设进展和政策建议——访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张涛【期刊名称】《中国水运(上半月)》【年(卷),期】2016(037)012【总页数】3页(P12-14)【作者】张涛【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海运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撑和平台。
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海运强国”战略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截至目前,《意见》出台已历两年,其实施效果和进展情况如何?记者11 月23日采访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贾大山副院长,对海运强国建设的最新进展进行了探询。
贾大山表示,两年来,海运强国建设进展迅速,我国海运业在数量和规模上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在海运船队结构、企业战略重组、海运服务业、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提升,海运业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为九个方面。
贾大山向记者表示:“国民海洋意识增强,对海运认识不断提高。
”自2005年开始,中国政府每年在7月11日举办航海日活动,通过征文绘画比赛、帆船邀请赛、港口开放日等群众活动,海上搜救技能大赛、青少年航海科普知识竞赛等竞赛类活动宣传海运知识,码头、港口博物馆等也向群众开放,航海精神正以多种形式深入传播。
海上搜救大戏《碧海雄心》即将登陆央视,这是我国第一部“海上救援”题材的灾难片。
大型纪录片《中国港口》7月18日开始在央视4套首播。
中国航海运动和个人航海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中国杯帆船赛已举办10届。
航海家翟墨、郭川等勇于挑战帆船单人不间断环球航海,体现了一种挑战自我、顽强拼搏、坚韧不拔的精神,丰富了我国的航海文化。
海运业在社会公众面前的“曝光率”持续提升,加深了国民对海洋的认识和了解。
“海运船队结构调整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贾大山介绍。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政策,2014-2015年,累计订造新船160艘左右,约1100万总吨,拉动船舶工业产值约580亿元。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公共科目+道路运输安全)章节题库(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道路运输安全)
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公共科目+道路运输安全)章节题库【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第一章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第一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本特点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运输方式中,属于道路运输的是()。
A.水路运输B.汽车运输C.火车运输D.轨道运输【答案】B【解析】道路运输是在道路上使用汽车或其他运输车辆将旅客或货物按照一定的方向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A项属于海洋运输;CD两项属于铁路运输。
2.道路运输的特点不包括()。
A.机动灵活、适应性强B.可实现直达运输C.运量大,综合成本较低D.原始投资少,技术要求低【答案】C【解析】道路运输特点包括: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可以随时、随地、随量地参与运输。
②可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运输,这是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
③道路运输是一种全民皆可利用的运输方式,因此,具有公用开放性。
④原始投资少,技术要求低。
⑤单车运量较小,运输成本较高。
⑥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平均运距是最短的,运行持续性较差。
⑦由于运输环境比较复杂,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安全性较低,环境污染较大。
3.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使用汽车或其他运输车辆将旅客或货物按照一定的方向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下列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道路运输行业风险低B.危险品运输车辆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C.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环境复杂D.大型客车是导致运输事故的主要车型【答案】B【解析】道路运输安全特点包括:①道路运输行业风险高;②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是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③大型货车是导致运输事故的主要车型;④“两客一危”车辆是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运输事故的主要车辆;⑤开放动态的工作环境增加了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难度。
4.道路运输安全体系由法规制度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等方面构成。
下列说法中不属于安全责任体系的是()。
A.安全应急演练B.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C.安全生产问责追责D.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答案】A【解析】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15〕20号),道路运输安全体系由法规制度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国际化战略体系六个方面内容构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2.25•【文号】交办人教〔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人教〔202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实施,交通运输部决定,将交通运输部推进交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交通运输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部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印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部综合规划司承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研究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问题,建立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实施工作机制,制定阶段性目标;3.研究制定落实《建设纲要》《规划纲要》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4.统筹《规划纲要》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组织区域规划编制;5.统筹地方、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6.研究制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跟踪指导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工作;7.统筹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和交通运输部党组、部务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李小鹏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副组长:冯正霖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福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戴东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振芳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清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陆东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爱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成员:汪洋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公路局局长姜明宝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李天碧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水运局局长严贺祥国家铁路局总工程师殷时军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工程师韩钧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展计划司司长曾军山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迎九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改部主任温少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成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主任吴春耕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魏东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卢尚艇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副司长李良生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司长徐亚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彭思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庞松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李扬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柯林春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国平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曹德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雷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陈胜营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院长石宝林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劲泉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费维军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院)所(院)长郑少南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书记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2.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建议,承担起草拟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及会议纪要;3.研究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4.研究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实施的工作机制;5.组织起草并推进落实《建设纲要》《规划纲要》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6.提出《建设纲要》《规划纲要》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及阶段性目标;7.提出《规划纲要》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调整的意见,承担与相关规划衔接等工作;8.承担组织推动地方、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评审、方案批复、跟踪督导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9.承担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多规衔接、政策协同的综合协调工作;10.提出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跟踪分析、调整完善等工作;11.组织开展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推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工作;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交政法发[2013]308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3]308号)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以破解制约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三基三化”建设为着力点,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2.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
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过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决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破解发展难题,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
--服务为先。
把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监督制约。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交通运输部门的各项行政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做到行政权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履行,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责任依法承担。
--夯实基础。
完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改善基层法治环境,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1.11•【文号】交安监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夯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安全发展根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体系,有效满足交通强国建设需要,有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总体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安全问题,实现安全发展为了人民、安全生产依靠人民、安全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制度、科技和文化创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信用等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严肃追责。
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职、严肃追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三基。
切实聚焦行业安全生产短板和突出问题,以本质安全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交政研发〔2020〕96号
吉林交通科技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JILIN COMMUNICATIONS2020 年第 4 期令交通信息系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交政研发〔2020〕9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 署,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 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 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 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 制度体系,完善跨领域、网络化、全流程的交通运输 现代治理模式,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运 输治理格局,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 体目标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在交通运输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 2025年,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形 成,行业现代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有力支 撑交通强国建设,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民生 改善的作用更加突出;到2035年,行业各方面制度 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基本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基本建成交通强国需要;到新 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行业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 现,有力支撑全面建成交通强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 化强国建设需要。
二、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治体系(一)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1.25•【文号】交法发〔2020〕109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交法发〔2020〕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为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保障和促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35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架构科学、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跨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各领域“龙头法”和重点配套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基本完成,覆盖交通运输各领域的法规体系主骨架基本建立;不同运输方式的法律制度有效衔接,支撑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保障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各方面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支撑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交通运输各项法律制度更加巩固、更加完备,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支撑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在立法中切实得到贯彻实施。
坚持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8.03•【文号】交规划发〔2020〕75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0〕75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
(二)基本原则。
——服务人民,提升效能。
坚持规划建设与运营服务并重,提升服务品质和整体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筹并进,集约共享。
发挥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作用,巩固传统基础设施强基固本作用,统筹传统与新型、存量与增量、供给与需求,注重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增强发展动能。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支持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扩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跨界融合,协调联动。
加强行业协同、部省联动、区域协调,提高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发展合力,发挥交通基础设施规模优势,助力先进技术装备发展。
——积极稳妥,远近结合。
科学定位、稳妥推进,准确把握建设时序和建设重点。
注重远近结合,近期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远期跟踪新技术发展,适度超前布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0.27•【文号】交办运〔2016〕140号•【施行日期】2016.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综合运输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部署,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交通运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产业。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总体看,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仍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运输服务网络、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能力比较薄弱,成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中的短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典型引领,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发展思路,改善发展环境,补齐发展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
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一、适用范围: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拆除、加固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隧道。
二、评估方式1、总体风险评估:静态评估。
2、专项评估:所有桥梁、隧道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开展专项评估。
属动态评估。
三、总体评估方法:风险指标体系法。
1、总体风险等级分低度、中度、高度和极高度风险;2、总体风险在高度及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应纳入专项风险评估范围。
四、专项风险评估1、范围:总体评估在高度风险及以上桥隧工程中的高风险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高度风险以下或未经总体风险评估的桥隧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步骤:危险源普查、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
3、危险源识别步骤:1)工程资料收集;2)施工作业程序分解;3)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类型;4)危险源查找,形成清单。
4、风险评估:1)确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此处需确分类办法)。
2)一般危险源采用lec法(具体量化指标可以自行确定,但应简单易行);3)重大危险源采用风险矩阵法和指标体系法。
以严重程度和可能性指标形成的矩阵法确定风险等级,分低度、中度、高度和极高度;对重大危险源建立事故可能性评估指标。
五、风险控制:1)风险接受准则(这里细则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一般危险源有施工单位设计风险等级,风险控制章节中的风险等级只是对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的分类,却出现低度可忽略不需要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和检测的类别,和现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项目有冲突);2)风险控制措施分为应采纳或宜采纳两种类型;3)一般危险源控制措施由施工单位按常规制定(可否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4)重大危险源控制应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施工检测。
六、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的层次:1)从本质安全的角度考虑;2)安全隔离或防护;3)警告或标示;4)教育培训。
七、一般危险源控制:应根据有关标准、安全管理要求来制定,所引发的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火药爆炸、火灾等事故应从现场管理、安全防护、安全警示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制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市场决定作用。
立足于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依法推进。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推动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推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坚持注重实效。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推动交通运输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在改革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加强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
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广泛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切实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稳中求进。
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4)深化交通大部门制改革。
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
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
铁路、民航、邮政的其他改革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具体研究部署。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机制。
制定出台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立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协调机制。
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交通运输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决定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本通知旨在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安全工作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地交通部门需要注重交通安全的因素。
合理规划道路、航道和铁路线路,确保交通运输路线的安全性。
加强对交通枢纽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交通指挥调度系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并配备专业的运输安全人员。
此外,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运输工具的检查与维修,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二、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对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对违规操作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罚,确保企业经营合规。
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重点运输领域的监管力度,如危化品运输、旅游客运等,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定,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信息平台,实现对交通运输全程的数据监控与分析。
采用监控摄像头、智能传感器等设备,对交通运输路段进行实时监测,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加强交通事故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与原因,为交通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交通部门应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片、公益广告、安全知识讲座等,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与技能,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和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事业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合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事业。
加强与公安、质监等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关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实施意见》颁布
送审 稿 已报送 闻 务院 。 法规 体系提 出保 障措 施 : (一) l 『 J 【 1 强 组 织 领 导。 各 级 交 通 运 输 部 ¨要 高 度 重 视 综 合 交 通 运 输法 规 体 系 的 构 建 r作 ,婪 从 提 高
治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 保 障 综 合文
通运 输 体 系建 设 的高 度 ,深 刎 认 识
继 续 教 育 机 制 ,1 断 提 升 法 上 r 卜 人 员的 思 想 政 治 索 喷 、业 季 }l 作 能 力^ 羽 J 々业 识 水 准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组 t f H 人 保 障。 ( 五 ) 落 实 经 费 保 障 。 对 列
5 门建 没的 干 ¨ 保 障。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条 例
( 待
Hale Waihona Puke 制 定 ) 主 要 规 范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运 营 秩序 、 当 事 人权 , l - : f J 义 挣、 城 市 公 共 文通 发 胰 , 厂 阳等 h ‘ 的 题 , 具体 也括 城 i i 公 共 文 通 的 规 划 j 建 波、 运 营 服 务规 范 、运 营 安 个 管 理 等 内 夼。 目 《 意 城 市 公共 交通 条 例 》 的 对 完 善 综 介 交 通 运 输
含 《 道 路 运 输 法 、 《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和 《 城 巾公共 文通 条例 。 道 路运 输 法 ) ) ( 待制 定 ) 卞
规 范 维 t 通路运输 『 场 秩 序 、保
入 综 合 交通 运 输 法 规 体 系 的 、 法 项
r j ,鄙 和 符有 火 力 f f I f 加 久 资 金 保 障 力度 , 落 实 相 应 ] 作 经 赀 ;地 方 文通运 输. 卜管 部 门参 照 综 合 r 父通 运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1.16•【文号】交规划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交规划发〔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客观评估交通强国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尺”和“指挥棒”作用,科学引导各地区、各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我们研究制定了《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
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确保质量,科学有序做好指标体系的完善和指标测算指南的制定工作。
部综合规划司要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指标制定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省域指标制定工作,部科学研究院会同部规划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院等相关科研单位做好指标测算指南研究及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各行业、各单位要协同配合,高质量推进指标体系的建设、管理及评估等工作。
有关成果及时报部。
交通运输部2022年1月16日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客观评估交通强国建设进程和开展国际对标,科学引导各地区、各行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充分发挥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尺”和“指挥棒”作用,制定本指标体系。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交通运输实现“三个转变”,打造“四个一流”,坚持典型引领、可比可取,构建以国家综合指标为统领,行业指标、省域指标为基础的交通强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发挥引导作用,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开路先锋。
交通部发布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交通部发布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化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中,而交通运输行业也不例外。
近日,交通部发布了一份关于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该行业信息化建设,并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指导意见,阐述其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促进产业智能化、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化已经成为交通运输行业提高运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的关键要素。
通过信息化,可以实现交通运输全程可追溯、数据实时共享、管理智能决策等目标,从而提高运输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转型升级。
其次,交通部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几个关键的内容。
首先是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强调加快建设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提升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处理能力。
其次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指导意见鼓励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优化交通管理、安全监控、路况预测等方面的工作。
再次是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创新。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共享和开放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内外的合作和创新。
最后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的保护和隐私的保密工作,保障交通运输信息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并不仅仅是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要求,也对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了指导。
指导意见提出了政府的责任和角色,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为了有效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还呼吁加强监督和评价机制。
指导意见鼓励建立健全的信息化评估和验收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信息化过程中的风险和挑战的预警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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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交安监发〔201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平安交通”总目标。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交通”的客观要求,是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提高安全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交通运输系统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构建科学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底线,以建设“平安交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坚持依法治理、明责履责。
完善法规制度,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
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加强形势研判,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科学谋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局,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17年“平安交通”五年建设阶段,初步建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国际化战略”六个体系。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责任更加明晰落实,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全面适应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
三、重点工作(一)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法规。
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结合行业和各地需求,对现行交通运输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2017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法和政府职能转变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需要配套建立完善的法规。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加快建立健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突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按照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名单、责任追究、“一岗双责”、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激励、诚信管理、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监督检查、巡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围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运输工具和装备设施、生产作业、养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2017年底前,重点推进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港口危化品罐区作业等领域标准规范的制定。
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按照相关要求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不实用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应急预案。
认真梳理交通运输应急工作职责和应急需求,加快应有未有的应急预案编制,构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交通运输企业应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全面构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6.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法定权力、义务和政府部门赋予的职责,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级责任链条完善,监督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7.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应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履职行为,并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尽职免责机制。
2017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机制,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8.严格安全生产问责追责。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017年底前,基本建立安全生产问责追责机制。
(三)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9.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季节性特点,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剖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安全生产规律,举一反三,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超前预警预防。
2017年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机制,编制分析报告。
10.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交通运输企业应依法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依法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分类分级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实现督查检查、挂牌督办及责任追究的闭合管理。
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企业主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1.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落实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部署,重点强化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危化品罐区、在建和运营桥梁隧道等的风险源辨识、评估和管控,注重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构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中介服务、专家咨询的协调推进机制。
2017年底前,完善相关制度,规模以上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港口危化品罐区企业以及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役特大桥及长隧道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12.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明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并采取安全生产巡视、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巡视督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存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2017年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落实年度巡视和监督检查计划。
13. 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职工、公众、社团、工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完善举报、受理、处置、信息公开等办法。
加强与媒体合作,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非法违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单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件等。
2017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
14. 加强安全应急演练。
突出公路航道保通保畅、水上搜救溢油、灾害险情、事故救援处置等重点,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夯实基本功,提高安全意识、实操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017年底前,针对各类应急预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岗位练兵。
(四)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5.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平安交通”和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我要安全”的氛围。
16. 强化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岗位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企业应对所属从业人员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轮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4学时。
17.提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所属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管理知识轮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4学时。
18. 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部署,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2017年底前,基本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五)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9.加强安全管理力量配备。
交通运输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完善部、省、市、县四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应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有通航水域或农村公路通营运车辆的乡镇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0.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和工作经费。
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督管理、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单独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巡视和检查、事故原因调查、企业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
实现每年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到位,专款专用。
21.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装备器材配备,为专门从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监督检测设备、事故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个人防护设备等。
加强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装备和基地建设。
22.强化安全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设施研发,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中的应用。
2017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管理、在线教育培训等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