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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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一、开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学科前沿、跟踪高新技术等。
(四)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设置时间和学时学分要求(一)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设置。
(二)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一般为34学时,1.5学分。
三、学生选修原则(一)教务处根据主课表的情况,在固定时间内安排全院选修课。
教务处设定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修。
(二)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退、补选。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选课不当,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变动。
(三)如无特殊情况,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以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在二次选课时重新选修。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技能等级证,可顶替一门选修课。
四、课程教学管理(一)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工作一律按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二)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须按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并按成绩管理办法考核学生。
(四)凡未经批准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考核通过,成绩也视为无效。
(五)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校外实训的,返校后继续选修该科目。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一)学院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
(二)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安排补考,下一学期必须重新选修其它科目,补足选修课学分。
六、教材使用选修课程原则上学生没有统一订购教材,教师可根据教材和教辅材料自编讲义,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印刷、发放。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fb0e539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78.png)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是各专业教学计划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公选课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选课是指由学校组织开设、供全校学生选修的课程,其目的是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学校对公选课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公选课课程体系,同时引入优质网络课程资源作为补充,以保证公选课开出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条学生选修学习时间为第2-7学期(五年制2-9学期)。
本科学生(四年制、五年制)在读期间应选修不低于8学分的公选课,专升本学生应选修不低于4学分的公选课。
公选课每20学时计1学分。
第四条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责任心,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学校“XX”在任期内必须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必须开设过1门公共选修课;讲师以上晋升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开设过公选课程的优先晋升或推荐。
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只允许申报开设1门公选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好,开课教师美誉度高,经教务处审批,可允许每学期开设2门公选课。
第五条每学期第14-15周,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
第六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提交的相关教学基本文件及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可以开设的公选课。
第七条开课学期第1周由教务处公布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教学目的、学习要求、使用教材、考核方式、上课时间、地点等,供学生选修参考。
第八条公选课开课时间一般从第4周开始,第2-3周为学生选课时间。
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不开课。
第九条公选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调课。
任课教师因病、因公出差需要停课,须提交申请,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
第十条学生正式选修后,不得中途退选,不得擅自缺课、缺考;选修相同课程不重复核计学分。
学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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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管理,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依据《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开课原则与程序1.公共选修课修读对象为全校师范生,由文史哲类、政法教育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课程组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入库、管理。
2.公共选修课一般为2学分,学程为一学期(32学时)。
课程开设应着重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复合性知识结构,进行多视角分析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开设高质量、精品化的公共选修课;鼓励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类的选修课。
3.对于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教师应填写《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开课。
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
各教学单位于第13~14周将本单位拟新开设课程报至教务处,经审核后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并纳入公共选修课程库。
4.公共选修课的选课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以上方可开课,网络选修课不限人数。
5.对于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评教中排名靠后者、发生教学事故者、授课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教学和考核者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者,教务处有权让其停开课程。
选课流程和管理1.准备阶段:每学期第16~17周进行,教务科编制“选修课选课指南”,向全校学生公布下学期选修课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修课意向性初选。
2.选课阶段:每学期第1周进行开放式选课,学生选课结果进行查看和确认,或者进行重选和改选。
教务科整理选课结果,公布选课人数不足无法开课的课程和选课学生名单,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选课出现差错的学生可进行改选。
绵阳师范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课程指南
![绵阳师范学院校级公共选修课课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e429add3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2.png)
(2) 课堂讨论:对一些较难 的定理及习题的 解法技巧进行课 堂讨论,充分发 挥学生主动 性,积极分析和思考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和看法,给出个人的方法。 这对知识的学习和掌 握有很大的益处。
(3) 课后习题巩固:加强课后习题练习,以巩固所学知识,并启发学生从作业中发觉新 问题,鼓励学生自己解决所遇到的疑难问题,教师可以给与适当的指导。上交作业检查学生 完成情况同时以便教师发现问题及时讲解。
绵阳师范学院校级公共必修课课程指南
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部门):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课程代
课程名称 高等数学(B)
码
英文名称
Advanced Mathemat ic s , Calc u lus
开课情 况
教室要求 多媒体教室
选课学 生条件
授课校区 A 北 校 区 B 西 校 区
( ACD
)
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内容、要点、课时安排:
课程内容
第一章 函数、极限、连续
第二、三章一元函数微分学及其应用
第四五六七章一元函数积分学及其应用
第八章 空间解析几何与向量代数
第九章 多元函数微分学及其应用
第十章 多元函数积分学及其应用
教
第十一章 无穷级数
第十二章 常微分方程
合计
学 具体参见《高等数学 B 教学大纲》
讲课
学业评价方式: (1)平时作业量为:每次课后完成相应教学内容 1/2 的习题,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2)本课程是考试科目,期末成绩评定方法为:考勤 10%+平时成绩(课堂纪律、平时作业、 平时上课表现情况、作业)30%+期末试卷卷面成绩 60%。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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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本科各专业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类通识教育课程。
通过开设公共选修课,可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促进文理渗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智能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为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选修课的开设1.课程开设应涉及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和艺术体育等学科,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兴趣。
2.结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等文化课程。
3.根据专业特点,反映本专业最新研究成果和在本领域尚未解决的问题、正在探索的课题等。
4.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和艺术体育四类。
在课程设置中,公共选修课约占4%,每位学生必须修满6学分。
5.学生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一般不能开课。
二、公共选修课的申报1.各系部应挖掘潜力、踊跃开设面向全校的公共选修课。
各系部每学期至少申报6门,直属教学单位每年申报1-2门。
2.各系部在申报公共选修课时,要按照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原则,充分考虑课程的教学条件和课程的适应性,统筹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并按要求填写《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同时上报该课程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
3.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上学期已开设并受学生欢迎的课程可重复申报。
4.教务处审核各系部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程,经汇总、筛选后向学生公布。
三、公共选修课的选课1.每位学生必须在第二学期至第六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中选择课程修读,并必须修满6学分。
其中文科专业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2学分、理科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2学分,师范专业学生至少选修师范教育类课程2学分,艺术体育类课程(除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外)至少选修2学分,具体要求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说明。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a522b36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d1.png)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范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单位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负责组织管理。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2.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
特殊情况,也可以1学分18学时。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1-2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2-3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5.各院系(部)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其它本科专业学生选修。
6.各院系(部)应为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生选课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
本科学生原则上第六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专科学生原则上第四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
公共选修课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2.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两门)。
3.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5.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
6.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一门课程最多选修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开课及选课程序1.每学期放假前6周开始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
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从网上下载《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标样附后),经院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将《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放假前5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校教学实际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及任课教师,并从网上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
杭州师范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a46847cf7ec4afe04a1dfb6.png)
杭州师范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为加强选修课的教学和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根据学校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学分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公共选修课即人才培养方案里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要包括“特色限选课程(基础素质类课程)”和“任选课(综合素质类课程)”两大类,专业选修课不同专业有不同的设置方式,修习类型主要有模块课、限选课和任选课(选修课)三种形式。
在课程设置上,公共限选课由基础素质类和教育类2个系列课程组成;“任选课(综合素质类课程)”由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体类和创新创业类5个系列课程组成,绝大部分专业要求在校期间必须修满10个学分;“特色限选课程”一般要求修满4个学分;专业选修课各专业差异较大,学生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修;阿里巴巴商学院的专业“基础素质类课程”需要修满14个学分,因各专业之间存在差异,所有类别课程的具体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开课条件1.主讲教师须由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其以上的专任教师担任。
2.开设课程应具备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和使用教材或讲义。
3.教师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4.在每学期第3周教学任务下达后,任课教师须及时将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选修要求、教师简介、使用教材等相关信息提供给所在学院,公共选修课经学院汇总整理后报教务处,以备编写《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指南》,专业选修课若有调整,请填写《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并到教研科办理相应的手续,于第10周报教务处。
三、选课办法1.学生选课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学校印发的《学生选课指南》,在班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
2.每学期第14周左右安排全校学生进行网上选课(教务处网址:),教务处负责组织,学院配合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选课。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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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知识面和就业渠道,实现因材施教,学院决定开设选修课,选修课(任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其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公共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的课程,是高职高专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的原则和要求1.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更好的改善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并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适应性。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2.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必须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时代特征;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课程内容要有知识性、应用性和实用性。
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识”性质课程。
3.公共选修课的类别大致可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经济类、法律类、艺术类和综合类。
4.公共选修课应具有系统的教学内容,课程开设和教师配备稳定,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由一系列高水平讲座构成的系列讲座也可以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和设置。
5.每门公共选修课的学时数一般控制在30学时左右,并在一个学期内开完。
6.新设公共选修课由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要包括课程开设论证、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等内容,并确定相应的教材,无教材的要指定2-3种参考书。
新设公共选修课程申请报告提交学院课程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经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负责组织开设。
(二)课程开设的程序和管理1.要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积极面对全院开设公共选修课。
6-曲阜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建设管理办法
![6-曲阜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建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20d8a0176c66137ef061909.png)
曲师大校字…2014‟69号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经研究,现将《曲阜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2014年6月4日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设的供全校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公选课资源,满足学生拓展学习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选课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与修读要求(一)我校公选课分类公选课是我校通识教育平台中的课程模块之一,该课程模块的设置目的是拓展学生知识面,实现学科交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校的公选课分为传统文化类、社会科学类、理工技术类、艺体外语类四个课程群。
(二)公选课修读要求我校本科生(师范生除外)至少选修6个学分的公选课方能毕业。
各专业学生必须选修至少2学分传统文化类课程,理工科学生还需选修社会科学、艺体外语类课程至少各2学分,文科学生需选修理工技术、艺体外语类课程至少各2学分,艺体专业的学生需选修社会科学、理工技术类课程至少各2学分。
二、公选课的开设与管理(一)公选课开课申请制度我校教师均可申请开设公选课,申请者须按《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校字[2003]111号)备课,编制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档。
教务处每学期第13~15周组织下学期公选课申报与选课工作,申请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任选课程”中填报申请的公选课信息,打印后经教师所在单位批准,提交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列入学校公选课目录,学生选课人数达到最低班额要求的即可开课。
(二)公选课二级管理体制在学校教务处对公选课管理的同时,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开设的公选课,纳入到各自的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范围中。
各单位教学分委员会与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公选课听课计划,适时监控其教学质量。
(三)严格公选课考核制度严格进行公选课期中、期末考核,并将学生平时到课情况与课堂表现纳入期末考核中,平时与期中成绩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应不低于50%。
泉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泉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f0949528e9951e79b89279b.png)
泉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教务〔2014〕15号)为了培养“厚基础、重能力、强素质”人才,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学校规定每个学生必须修习一定学分的全校性跨学科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校选课)。
校选课于每学期开设,供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自行选修。
为规范校选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课条件(一)开课教师原则上应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或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一门)本科课程;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有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
(三)有相应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
二、开课要求(一)具备开课条件的专任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开设校选课。
课程开设应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发展为目的。
课程不宜过于专业化,课程选修对象限定范围不能过于狭小。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校选课不超过2门。
(二)开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不断提高校选课的教学质量。
学校对校选课实行质量监控和评估管理。
(三)学校从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对校选课实行“短课时改革”,即每门校选课以16-18学时、1个学分纳入教学计划。
确需增加教学时数、学分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
(一)教师申报:申请开设校选课的教师要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报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审核。
(二)二级学院(教学部)初审:专业主任、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管领导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三)教务处审批: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开课条件等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拟开设的校选课课程,在“泉州师范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上向全校学生公布。
(四)确定教材:校选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确定,教务处协助订购。
每位选课学生必须备有相应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
四、选课要求(一)学生应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的前提下,根据本人的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合理地选报校选课。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e8f8c46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85.png)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证学分制顺利实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分类学院选修课分为任选课、限选课。
任选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务处组织开设、供全院各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提供学生选择学习的若干专业小方向课程或专业拓展的几组课程。
二、选修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项技能培养,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一技之长。
2.课程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科学性,根据专业特点,能反映本专业最新成果、最新工艺,具有符合高职要求的知识和技术含量。
3.可开设符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的人文课程。
三、任选课的开课L任选课的分类为了实现专业交叉与文理渗透,便于文科专业与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选修,学院任选课分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类共五大类。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8节课,共计2个学分。
2.任选课的修读学期各专业在第2~5学期选读,且必须在规定的学习期内修满规定的学分。
3.任选课的开课条件(1)任选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
(2)每门任选课都要制定课程标准。
新增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院任选课申请表》,同时提供教师简介、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经系部审核同意、教务处核准后,方可供学生选修。
(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学期内开设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选修课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低的教师,取消开课资格。
(4)未经申报的选修课、或虽申报未被批准的选修课、或选课人数低于30人(艺术类课程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选修课,不得开课。
任选课的教学班人数一般以70人为宜。
4.任选课的开课时间任选课的开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四9-10节(个别需用室外教学场地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周一至周三7-8节),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全院性的任选课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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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教学,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校内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所有课程选课采用统一时间安排,网上选课的方式。
第二条课程开设应着重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复合性知识结构,进行多视角分析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校内公选课要求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和稳定的开课教师队伍,一般为2学分,32学时,不得跨学期开课。
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开设高质量、精品化的校内公选课;鼓励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类的校内公选课。
第四条校内公选课的选课人数要求不低于30人,对于连续两年选课人数不足的校内公选课,则需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申报,否则不予开设。
第五条网络公选课要求是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分按照课程学时认定,每16学时为1学分,不足16学时不认定学分。
网络公选课不限定选课人数。
第二章开课程序
第六条拟开设校内公选课的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七条校内公选课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者,任课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否则,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
第八条网络公选课开设由教务处根据网络课程平台资源情况和校内公选课开设情况综合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