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三证合一有关政策权威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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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贯彻落实 “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通知(国质检标函 [2015]538 号)
1. 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 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 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 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 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 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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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 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 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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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 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的通知(国发 [201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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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 号)
1.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 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 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各项工作, 做好实施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 2015 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 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 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3. 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 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 “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 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一、背景和意义1.背景:传统的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三证独立办理,企业需要提交大量材料、跑多个部门,繁琐耗时,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简政放权,我国决定进行“三证合一”。
2.意义:推行“三证合一”能降低企业创办和运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企业信息管理和监管,防范非法经营和欺诈行为。
二、实施主体和适用范围1.实施主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主体。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新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现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的情况。
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流程3.窗口受理阶段:企业提交在线申请后,需要前往工商部门窗口进行资料审核和受理,需提交纸质版的相关文件。
4.综合审核阶段:工商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额等信息。
5.发证阶段: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获得一张新的“三证合一”证照,此后即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四、成效和问题解决1.成效:通过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企业开办时间从过去的20多天缩短到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登记的简易工商登记从原来的分别需要10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分别缩短到3个工作日和1个工作日。
2.问题解决: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遇到个别地区的操作不规范、申报材料不统一等问题,这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以便及时解决。
五、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2.注意事项:企业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要求和流程。
六、延伸发展1.政务服务一体化:在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政府还可以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将更多的相关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企业登记服务。
2.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还可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投资和创业者,促进经济发展。
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
2020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EDUCATION WORD规章制度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_0679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9)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9〕121号)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之前工商发布三证合一内容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
现在已经是2018年2月份,那么对未做三证合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又是什么?
对于企业未做三证合一的,需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正常经营。
三证合一
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
一、按照(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2018年1月1日后,未更换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仍然有效。
但各部门目前均使用统一代码办理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的企业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更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反映出未做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依然有效,但是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企业正
常经营。
【精品推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多久?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多久?小编希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多久?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比较多, 为了更好的管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税务登记证, 国家规定把这三个证合为一个证, 这样更加便利管理而且比较省事省时, 三证合一是有有效期的, 大家可以在证件上计算好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具体有效期限。
一、三证合一1、所谓“三证合一”, 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 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 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015年10月1日起,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二、三证合一办理期限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公告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 全国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届时, 在工商总局申请设立、变更企业将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 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予以收缴。
自2018年1月1日起, 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企业注册局2015年9月28日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可在三证合一证照上看到, 一般有效期20年, 30年, 至不约定期限不等。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四、实施三证合一的意义1、各审批部门不再“单打独斗、各自审批”。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需按《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三证”材料清单》要求, 在便民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登记窗口递交一套申请材料, 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完成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传输, 实现同步联动审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二.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改革。
湖北省决定从2015年9月10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
按照省市同步推进的思路,武汉市同步启动“三证合一”改革。
三.武汉市哪些市场主体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规定,武汉市“三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哪些新亮点?“三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
其亮点体现在“六个一”:1.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对工商、质检、税务部门的申请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整合优化,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
2.一窗受理: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即可,方便企业办照。
3.一个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减少重复性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发照。
4.一照通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一码管终身:营业执照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企业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保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义2019年7月3日,国新办举行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吹风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这项改革对于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玉亭指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后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据刘玉亭介绍,“三证合一”的含义是:将原来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质检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凭营业执照直接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帐户等有关事宜。
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9〕1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税务部门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好“三证合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
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三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做出了详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三证合一”改革的重要意义,顾全大局、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措施、攻坚克难,认真学习贯彻系列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优化各项工作流程,落实岗位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到人,确保“三证合一”改革顺利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5.09.09•【文号】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衔接顺畅高效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统称企业)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应当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应当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即时共享到交换平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税务主管机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或出具清税证明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并更新相关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应当在共享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二、完善业务衔接流程,确保登记规范有序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后去银行办业务有新规定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三证合一”后去银行办业务有新规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发〔2015〕401号),明确了“三证合一”后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等问题。
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提供的证明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单位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应区分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未纳入“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组织),分别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持新版营业执照(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内使用的“一照三号”、“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持电子营业执照的,已配备电子营业执照识别机具的银行应予以办理,并留存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
改革过渡期内,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银行仍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及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任一证照过期的,银行应要求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再行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2.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应要求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仍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1。
“三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 企业办税更便利
“三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办税更便利2015年10月1日起,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再迈出重要一步,全国统一实施企业登记注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意味着企业注册登记无需再由工商、质检、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只需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随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推开,企业办税将更加便利。
”这一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并推动破解税源管理难题。
改革后新设立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和营业执照号将统一打印在工商营业执照上,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整个登记过程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印发的《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了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此外,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也将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实现数据互换、档案互认。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系统和信息库。
如何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推动改革落实的关键一步。
“三证合一”初期的管理平台只打通了工商注册数据,与其他几个部门尚未完全对接。
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税务、质监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还需要进行二次录入部门专业系统。
以企业设立登记业务为例,税务人员要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手工录入1张主表5张附表,需耗时30分钟左右,成为办税服务提速增效的制约因素。
为此,国税局引入二维码技术将“三证合一”中的登记信息自动生成二维码,并作为“三证合一”的延伸、配套系统,有效解决了手工录入信息耗时、易出错等问题,复杂的多表格手工录入被取代,由原来耗时30分钟缩减到2-3分钟。
什么是三证合一是哪三证怎样办理三证合一
以前,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分别跑手续,你想要创业开公司办企业,要抱着大摞复印材料,几个部门七八趟地往返奔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动辄十几天到数月的漫长等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也就是将原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本证件,合并成“一张执照、三个代码”。
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与以前的不同,这张营业执照上除了有注册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还多了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全国各地略有区别,现以上海市松江区三证合一办理流程为例,详情请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2.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核准意见,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全国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全面推行,这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表面看是证件数量的减少,而实则是监管理念创新、行政权力下放、公共资源整合共同发力的结果。
从10月1日开始,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不再发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部门均已做好准备。
据介绍,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但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简化手续助力“双创”过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程序复杂,耗时耗力。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准确地说,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一证三号”改革大大节省了市场主体的注册时间。
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
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改革后,江苏宿迁市城建开发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时间由220个工作日压缩至58个工作日,由过去至少往返30个部门,精简至只需跑上一趟、连走4个窗口。
“推行‘三证合一’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是否可以办理
个体⼯商营业执照三证合⼀是否可以办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们⽣活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们想要⾃⼰进⾏营业,⾃给⾃⾜,那么对于个⼈或公司来说,想要营业就必须进⾏营业登记,必须办理好相应的营业执照,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关于个体⼯商营业执照三证合⼀是否可以办理,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答案是否定的。
所谓“三证合⼀”,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证,提⾼市场准⼊效率;“⼀照⼀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步,通过“⼀⼝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个部门核发加载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的推⾏,极⼤的⽅便了纳税⼈的登记注册,三证合⼀是将⼯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证,企业能够更好的办理登记。
那么,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呢?个体户如何办理三证合⼀,个体户不能办理三证合⼀。
按现在的规定,“三证合⼀”适⽤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公司制和⾮公司制的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体⼯商户暂时没有考虑进去主要有两个原因:⼀个是个体⼯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再⼀个,个体⼯商户有的是以⾃⼰的姓名注册的,有的还起了⼀个企业的名字,虽然有名称,但实质上仍然是个体⼯商户。
由于这两个原因,暂时没有把个体⼯商户作为“三证合⼀”的范围。
中国⼈民银⾏、⼯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三证合⼀”登记制度改⾰有关⽀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强调了“个体⼯商户办理银⾏账户业务时,银⾏应要求提供个体⼯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据此,个体户去银⾏开户也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却被打了折扣,不少银⾏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给个体⼯商乃⾄不少企业都增添了不少困扰。
今年将进⼀步推⾏商事制度改⾰,计划对个体⼯商户的登记实⾏“两证合⼀”,即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以⽅便个体⼯商户的登记注册。
“三证合一”后-工商和税务的注销有点区别!
去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
无独有偶,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批复同意浙江省等多地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改革。
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
那么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ﻫﻫ首先,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
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
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
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这在清税申报表和原先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相近的格式上就能看出一二。
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
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及另外8种情况;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大白菜提醒:关键看最后一段!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明确“三证合一”后,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将共享22项企业登记数据,同时明确,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提供清税证明。
三证合一
2015年8月
第一节
方案背景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 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国务院先后下发《国 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 见》(国办发[2015]50号,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 一”登记制度改革,湖北省的改革工作将在9月全 面启动。
一、登记系统改造 1、对新设立的主体 根据统一代码生成规则和总局分配给各省级(自治区、 直辖市)局的主体标识码段,生成全新的统一代码。 2、对已设立且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主体 对已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组织机构代码 证的,沿用已有组织机构代码作为9位主体标识码换发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3、对已设立但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主体 已设立主体,但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采用全新 的主体标识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登记系统改造
3、调整执照。按照新版营业执照样式调整执照,将 “注册号”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打印出 “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4、增加信息推送功能。企业设立、变更、注销之后 应将企业最新信息实时推送至各省税务部门、及时发布 或推送至质检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5、按照新的提交材料和申请文书进行调整。
二、信息共享 1、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核准之 后,有关信息按要求共享给税务、质检等相关部门。 2、共享信息分 基本共享指标和税务共享指标两类。 3.数据交换在省级层面进行交换,与税务实时与其他 部门及时交换。
“三证合一”信息协同交换平台应用架构
满足其他部门的人工交换需 要
公司三证合一是哪三证
公司三证合一是哪三证?三证合一的三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和普通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1、三证合一即指营业执照的,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
而普通营业执照就即还没三证合一时,它不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这两证,即是分开办理的,旧版营业执照办理手续烦锁。
2、而三证合一之后的办理手续省时、省力、省钱;简化审查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限,这即是最大的区别。
3、目前是正在实行三证合一,新设立的公司要求统一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已经设立的公司没有强制要求现在就去申领换发营业执照,在制证系统完善后会广泛推行三证合一;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三证合一在2014年年底开始试行,2015年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公司要三证合一,需要什么资料?规范材料如下: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联络员信息;3.财务负责人信息;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统计证正、副本;5.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尚未办理的声明书。
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三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三证合一是哪三证的详细介绍,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政策
三证合一政策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2021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21〕20号文在“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各地纷纷响应。
2021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21〕85号提出“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阐述了税总关于“三证合一”的工作思路。
2021年7月1日,湖北省枝江市在安福寺镇率先试点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并发放了全国第一份加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7月24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在枝江市全面推开[2] 。
2021年12月1日起,深圳在全国率先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
[3] 将原来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分别由商事登记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的模式,改为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四个部门之间信息互认、档案共享,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实现四证同发、企业一次领取四证的高效办证目标。
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36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启动了“三证合一”工作,其中28个省市出台了“三证合一”的相关方案,其业务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保留现有证照仅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的“三证合办”模式;二是对现有证照进行整合的“一证三号”模式。
1.三证多证合办模式“三证合办”模式亦称并联审批模式,采取该模式的有上海、内蒙古和哈尔滨等19个省市。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种证照合并为一个证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义?1.简化繁琐的企业登记手续,减少企业行政成本。
2.降低企业办理各类行政手续的门槛和成本,推进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改革。
3.促进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数据互通,实现了信息共享。
4.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企业复制”现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适用对象?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新注册的所有企业和机构。
而对于已经颁发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依法应当颁发“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哪些信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中包含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营业范围等内容,其中主要包括:1.公司名称和住所。
2.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3.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
4.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分类。
5.成立时间和营业期限等。
6.其他需要注明的企业基本信息。
五、如何办理“三证合一”登记?首先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
可以在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办理。
其次是登记税务登记证。
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要先进行税务登记注册。
具体步骤是: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各种资料,经过审批后领取税务登记证。
最后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册。
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向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注册申请,审批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布。
在此基础上,2016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营业执照管理条例》的通知》出台。
七、“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改革未来发展趋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为企业减轻了行政负担,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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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
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二是一表申请。
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三是一照一码。
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四是一网互联。
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是一照通用。
“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6、为什么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新注册企业需要到工商、国税、地税和质监等部门分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办三个证(照)法规依据不同、提交文件材料也不尽相同。
企业需要多次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需要重复性审核,提交材料过多、手续繁琐不仅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而且办理时间较长,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
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减少环节,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均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具体是:(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2)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内资非法人企业。
(6)外商投资公司及其公司。
(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原来企业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需要到三个部门提交材料,多次填表,费时费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即可,大大节省企业时间,减轻企业准备材料成本等负担。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制度能够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提高效能,有效地推进注册便利化。
10、“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有何不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11、“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推行“三证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
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推动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12、“三证合一”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与以往相比,“三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
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13、“三证合一”后,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对企业发放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晚于2020年底。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
同时,在过渡期内,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时,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过渡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14、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和更新?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采集。
企业成立后,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15、“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办理注销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仍按原程序办理。
16、“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营业执照适用哪些领域、业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的,企业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
根据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在各地各领域互认互通,确保改革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1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有证照遗失的,如何处理?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原有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有何区别?对于改革实施后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工商部门在其办理注册登记时发放加载了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统一代码由各级工商部门窗口实时生成、自动赋码。
对于在改革实施前已设立的市场主体,需要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区别情况分别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归档。
19、什么是联络员?在设立登记、联络员变动时时,如何操作?联络员是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事项的具体经办人。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填写联络员信息表。
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20、什么是清税证明?答:清税证明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证明。
21、“三证合一”改革,涉及部门多、行业广,政府各相关部门如何确保改革得以顺利实施?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要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三个“同步”和三个“衔接”。
三个“同步”:一是职能部门同步实施。
这项改革涉及工商、质检、税务、发改等部门,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申请条件和规范要求,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二是相关行业同步落实。
按照国务院要求,实现“三证合一”后,相应的新营业执照在审批管理、信贷金融、检验检测等领域必须互认互通,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
三是地方政府同步推进。
按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
三个“衔接”:一是要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
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紧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和业务系统,做好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内部管理业务的有序衔接。
二是要做好原有证照与新营业执照的过渡衔接。
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的换发工作,变更换证不能收费。
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
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来需要使用这两个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新营业执照办理。
三是要做好原有试点与全面推开的转换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