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五章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修正案)第五章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021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范本编号BY-HT-2021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文档简介:合同书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合同是保障当事人双方利益的重要凭证,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0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实施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时,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并通过协商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公示或告知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应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九条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202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6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XXXX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次实施条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要条款。
除必要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等其他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五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第六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和程序。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解除理由,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条针对特定行业和工种的特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建筑业、劳务派遣等行业的劳动合同实施应遵守国家相关部门的特殊规定。
第十一条对于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应当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
劳动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不执行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者有权获取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第六条劳动者有权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劳动者的合法职业自由。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报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先行垫付或以其他方式拖延支付。
第四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五章 劳动合同法..
•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 1、主体具Βιβλιοθήκη 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 一方是用人单位。 • 2、内容具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 性。 • 3、客体主要为劳动行为,劳动合同的目 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 • 4、具有诺成性、有偿性、双务性、附合 性等特性。 • 5、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及劳动部门颁布的规章; • 就业协议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 政策文件。
• 2、适用主体不同 •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 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 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 的依据。 •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 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 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 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 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 据。
如何保护求职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
• 某同学咨询:我参加一个招聘会,有一单位 拟录用我,但要求先试用三个月后再签订合 同(试用是否合格只有简单的口头约定)。 学法律的我问他们:“将试用期不包括在合 同期限中是违法的”,对方说他们都是这样 做的,同意就留下,否则就走人。我舍不得 这份工作,但如果答应又担心太大风险,我 该怎么办?
• 12月30日,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 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谭 氏官府菜”的允许情况下,未办理任何 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 《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 害了“谭氏官府菜”的利益,裁决吴林 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250万元。 • 2005年1月10日,吴林对劳动仲裁委的仲 裁不服,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 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并不再办理离职 交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做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有哪些特别规定-(带目录)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有哪些特别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特别规定目录1. 引言2.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特别规定2.1. 劳动合同期限的调整2.2.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2.3. 女性员工的特殊保护2.4. 非全日制工作的规定2.5.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3. 附件3.1. 附件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特别规定摘要3.2. 附件二:加班工资计算方法详细说明3.3. 附件三:女性员工特殊保护措施一览表1. 引言本合同文档旨在为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的特别规定提供一个详细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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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阅读本合同文档,以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的特别规定。
2.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特别规定2.1. 劳动合同期限的调整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调整如下: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的,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的,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和期限。
2.2.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规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平时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的150%计算;周末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的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的300%计算。
2.3. 女性员工的特殊保护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对女性员工进行了特殊保护,包括:孕期保护:不得解除孕期员工的劳动合同;产假保护:女性员工享有至少14周的产假;育儿假保护:女性员工享有至少6个月的育儿假。
2.4. 非全日制工作的规定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对非全日制工作进行了规定,如下:非全日制工作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非全日制工作的工资按照小时工资计算;非全日制工作享有与全日制工作相同的劳动权益。
2.5.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了保护,包括: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12.28•【文号】主席令第73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3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3篇篇1我理解您的需求,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文件,并非由个人或企业自行拟定。
因此,我不能直接为您“输出”一部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但我可以提供一个基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容概览,并结合一些具体的条款解释和应用示例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劳动者在应聘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及住址;(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合同期限;(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3年劳动合同法规章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规章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的活动。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双方在平等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订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取签订书面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报酬、劳动内容、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劳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电子方式。
第五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职工平等的待遇。
第六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劳动合同,且每次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不超过三个月的;(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置,并向未够职业安置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同等岗位工作的方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或者变相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一)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人单位同意的;(二)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试用期满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六)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革,经过重组或者分立等原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劳动标准合同法(完整版)
2023劳动合同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在劳动关系中作为劳动者的自然人和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等劳动关系的法律事项。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劳动者合理有序地依法参与劳动。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履行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法强调实现平等就业和平等支付同工同酬,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劳动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是确保劳动合同内容确定的重要方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主要内容: 1. 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3.工资、工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的约定;5. 劳动合同期间及其终止时的奖励与处罚;6.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执行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并负责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加班和休假的具体事项,但是劳动者的法定休假权不得侵犯。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向劳动者提供明细工资条。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或休假工资,并依法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绩效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但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可以因原因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 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除; 4.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不再续聘。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公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条劳动合同适用于国有、集体、私营和其他形式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以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基础,确保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书。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1.劳动合同的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单位的工作内容;3.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4.劳动者的工时、休假和社会保险;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前签订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并向劳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无固定期限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请求;3.不可抗力;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1.合同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3.劳动者自愿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4.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
第三章劳动保障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劳动者因工作产生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负责赔偿,并提供必要的工伤医疗救治。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020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0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较多,此处为概要版,详细内容需参考国家正式版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第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六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对于聘用制公务员的管理适用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及其特别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劳动合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用工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法的实施时间以及相关细则的制定等事项由国家另行规定。
本法的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部分内容概要。
实际全文内容更为详细,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等。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7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7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以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基础。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岗位信息,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第八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变更事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
第五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内的劳动争议。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所称的劳动者,是指依法自愿为用人单位从事劳动,以取得报酬为目的,而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然人。
第四条劳动合同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接受劳动者劳动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个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五条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非就业因素的限制。
第六条国家保障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有下列条件:1.劳动合同各方是自愿的;2.遵循平等原则;3.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7.劳动纠纷处理方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程序:1.协商解除;2.提前通知解除;3.解除合同的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参加工作;2.遵守工作纪律;3.完成工作任务;4.相互协作,维护劳动合同;5.接受培训和提高专业技能。
第四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应当明确列明。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安全、卫生的权利。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六章劳动争议的处理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劳动协议等形式,自主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报酬的合理增长、劳动时间和休假的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保障等权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证劳动者能够平等参与和公正享受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努力创造和谐、安全、健康、公平的劳动和就业环境。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制定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下列事项:1.劳动合同的类型、期限、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2.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劳动条件;3.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实施的安全保障和职业健康措施;4.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双方违约责任;5.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订立,劳动者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有关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的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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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习: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 )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 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 1-3题。 • 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 规定的有: •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 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 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 的任何人披露
• (三)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 (四)派遣用工的工作岗位和试用期问题
• 张某是一名高职毕业生,2008年底,他和A劳务公 司签订了合同,成为一名车床技术工,被公司委 派到B公司工作。可前些日子,因为操作方面的原 因,张某的手指被机器划伤,需要住院治疗,A劳 务公司和用工单位B公司之间相互推诿,双方都认 为对方应付事故的主要责任。 • 问:1、张某与A劳务公司、B公司之间是什么法律 关系 • 2、谁应对张某的工伤负责,为什么?
• 案例: 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私 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小 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 折。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 支付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 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受 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认为 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苏阿姨送到 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于 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
三、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 岗位的限制:Βιβλιοθήκη 66条规定;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
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最新答复意见,劳务派遣期不得超 半年、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须为可替代性岗位。劳务 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 本企业正式员工。 • 但在《实施条例》中,上述答复未得到立法认可
(三)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 1、平等待遇权 • 2、团结权 3、获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实施条例》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的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 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执行。
适用范围
• 非全日制不适用。 • 《实施条例》第30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 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 (一)派遣单位 • 派遣单位的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得自己派遣 。 • 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 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 动报酬。
(四)法律责任
• 第92条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 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 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 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实施条例》规定了用工单位人连带责任 • 共同雇主的理论。
•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与特点
二. 劳务派遣中的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一重劳动关系 2、派遣方与派遣员工之间---劳动关系 3、派遣方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合同关系 4、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特殊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协议 派遣机构(公司) 支付派遣费用等 工资等 劳动合同关系 用工企业
第一节 劳务派遣
•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与兴起 •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 立劳动合同,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其报酬由用人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劳务派遣单 位支付的一种用工方式. • 劳务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接受单位”只用人 不招人”,”人力资源外包”. • 劳务派遣最早产生于美国.我国在90年代后,劳务派 遣成热门行业,集中三领域:建筑工程领域;外企中 层以下职位;企业为解决岗员工再就业开发劳务派 遣.后一些行业规定一定要用派遣方式,如保安.
• 解析: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苏 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是为家政公司 履行义务。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 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承担。 但是《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了新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 ,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 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 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苏阿姨的医疗费既可以 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付 的义务。
提供劳动 指挥命令关系
劳务派遣劳动者
一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上岗合同
• (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 • 1、滥设派遣机构 •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 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 2、同工不同酬 •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 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3、社会保险权益经常遭到侵害 •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 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 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 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用工单位
• 第62条规定.(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 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 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 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 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 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