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海产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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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2023年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2023年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

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

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

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

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制度

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制度

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食海鲜加工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食海鲜加工、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以食品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合格。

第五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保证产品真实可靠,对产品信息的发布要求真实、准确。

第六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不断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第八条生食海鲜加工管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生食海鲜加工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和职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流程和程序,阐明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第十一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和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和产品的卫生合格。

第十二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加工流程,确保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禁止生食海鲜加工流程中的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源头。

第十四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卫生保健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定期组织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

第十五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卫生状况,禁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第十六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落实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生食海鲜加工工作的要求。

第十七条生食海鲜加工单位应建立卫生防护措施,采取有效的卫生措施,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禁止食品生产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吸烟、吃东西。

水产冷链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水产冷链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水产冷链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水产品从采购到销售各环节的温度控制符合标准,减少损耗,保证产品新鲜度,同时合理控制库存量,避免过剩或缺货的情况发生。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水产品存储与运输的部门及员工。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分配确立专门的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整体的存货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质量检验员、物流协调员等。

三、采购管理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根据市场动态、销售预测和实际库存情况调整采购量。

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四、入库管理所有水产品在入库前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合格产品按照分类妥善存放于指定温度环境的冷藏设施内,记录详细的入库信息。

五、存储管理定期检查冷藏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温度始终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对存储的水产品进行周期性盘点,实时更新库存数据,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状况。

六、出库管理根据订单需求准确拣选相应产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包装和发货工作。

出库时同样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交付给客户的每件产品都符合标准。

七、运输管理合作物流公司必须拥有专业的冷链运输能力,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无缝对接。

通过GS等技术手段监控运输车辆的实时位置与状态,预防可能的风险发生。

八、风险应对与事故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停电、设备故障、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的快速响应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采取行动,最小化损失。

九、培训与提升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强化其对于冷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效率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总结与改进通过收集反馈信息和定期审计,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酒店食品管理制度

酒店食品管理制度

酒店食品管理制度酒店食品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二、内容(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

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

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

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

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

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

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

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

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

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

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

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

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即食水产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即食水产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即食水产品即食水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包装、冷藏(或冷冻)等工艺处理,可以直接食用或只需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水产品。

为了确保即食水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 从业人员应具备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5. 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 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7.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8.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原料采购管理制度1. 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记录,记录应包括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企业应建立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进行查验,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应立即停止采购。

四、生产加工管理制度1. 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企业应建立生产加工记录,记录应包括生产加工的原料、辅料、生产工艺、生产日期等信息。

DB31 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pdf

DB31 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pdf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013—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代替DB31/7-1998《生鱼片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DB31/7-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挥发性盐基氮和组胺限量;——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删除了检验方法;——增加了附录A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加工卫生要求。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年版本发布情况为:——DB31/7-199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腌制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以海产鱼类、甲壳类(虾、蟹等)、头足类(墨鱼、鱿鱼、章鱼等)、贝类等为原料,未经加热熟制或未经充分加热熟制,即可直接食用的动物性海水产品。

3.2中心温度海水产品中心部位的温度。

中心温度可直接测量海水产品中心部位的温度,也可测量两件接触的海水产品之间的温度。

4技术要求4.3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测方法n c m M菌落总数52105106GB4789.2大肠埃希氏菌511040GB4789.38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2103GB4789.10平板计数法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500/25g/GB4789.30沙门氏菌500/25g/GB4789.4副溶血弧菌5120MPN/g102MPN/g GB/T4789.7 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4.4寄生虫不得检出寄生虫,检验方法按SN/T1748执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设臵检验室、配备检验设备设施和检验人员等方面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达到相关要求。

附件:1.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管理.............................................. - 4 - 第三章场所与设施、设备............................................ - 6 - 第四章过程控制................................................... - 13 - 第五章附则..................................................... - 21 - 附件1 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 22 - 附件2 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 24 - 附件3 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 (25)附件4 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26)附件5 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29)附件6 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3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2.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制度 (2)3.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管理制度 (3)4.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5)7.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9)8.专间管理制度 (10)10.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 (14)11.餐饮具清洗保洁管理制度 (16)12.食品留样制度 (17)13.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8)14.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20)15.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21)16.餐饮单位食品召回制度 (22)17.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23)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五、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十、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2.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制度一、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每年体检一次,确保身体健康;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要求水产养殖者应当遵循诚信、公平、合法、安全的经营原则,保证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养殖环境管理(一)水产养殖场所应选择在无污染、水质清澈、排水畅通的地区,符合国家有关养殖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二)水产养殖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殖水域受到污染,保持养殖水域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水产养殖者应合理使用养殖饲料和药物,防止药物残留和滥用。

第五条养殖过程管理(一)水产养殖者应按照养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确保养殖产品的生长和发育。

(二)水产养殖者应定期对养殖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水产养殖者应建立养殖记录,记录养殖过程中的饲料使用、药物使用、水质检测等情况,以备查验。

第六条产品包装和标识(一)水产养殖者应对养殖产品进行合理包装,防止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受到污染。

(二)水产养殖者应在养殖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情况。

第七条销售管理(一)水产养殖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合法经营。

(二)水产养殖者应对养殖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水产养殖者应建立销售记录,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购买单位等信息,以备查验。

第八条监督管理(一)各级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水产养殖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各级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产养殖产品进行抽检,确保水产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各级水产养殖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对水产养殖产品的投诉和举报。

第九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制度的,由各级水产养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处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食海产品卫生管理制度

生食海产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生食海产品的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生食海产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

三、卫生要求1. 采购要求(1)生食海产品应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产品来源可靠。

(2)采购时,应检查产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变质、污染的生食海产品。

2. 储存要求(1)生食海产品应按照种类、规格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温度应控制在0-4℃之间,确保产品新鲜度。

(3)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定期检查储存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工要求(1)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2)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3)加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工具、容器。

(4)加工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与熟食、半成品交叉污染。

4. 销售要求(1)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消毒。

(2)销售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3)销售过程中,严禁将生食海产品与熟食、半成品交叉摆放。

(4)销售产品应明码标价,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 售后服务要求(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咨询服务等。

(2)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卫生管理措施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对生食海产品的进货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 定期对储存、加工、销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定期对加工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5.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生食海产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五、监督检查1. 本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食海产品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生食海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

生食海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

生食海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一、总则1.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推进海产品良好养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面实行海洋渔业禁捕禁捞、渔业资源保护、全面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的,从事生食海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二、监管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及海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范围、职责和责任,制定海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海产品安全可溯源。

2. 企业应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系统,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原则,强化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流程,建立良好的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3. 应安排专人负责海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重大风险事故应及时处理,将风险防控纳入日常运维管理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三、生产经营管理1. 企业应在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保证经营流程的完整性,合规经营,实行质量跟踪管理。

2. 企业应根据食品安全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3.企业应对经营流程中有关记录物证、质量安全档案等进行保管,质量安全档案应保存有效期或保存期限,实施定期审查、定期检验。

四、检测与防控1. 企业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检测机构,定期对原材料及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企业应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并更新产品质量档案。

3. 企业应定期监测海水污染指标及企业内外部环境质量,对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五、信息发布1.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海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发布重要风险提示信息,促进消费者的正确认识和安全使用。

2. 企业应建立信息发布系统,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等有关信息进行发布。

水产品工作制度

水产品工作制度

水产品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水产品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二、水产品生产环节1. 养殖水域的选择与保护(1)选择养殖水域时,应充分考虑水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质状况等因素,确保养殖水域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2)加强对养殖水域的保护,严格执行水域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水体污染,保持水域生态平衡。

2. 养殖品种与技术(1)选择养殖品种时,应根据市场需求、水域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水产品。

(2)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效益,降低养殖成本。

3. 饲料与药物的使用(1)饲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饲料的质量安全。

(2)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定,防止药物残留,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 养殖生产记录与追溯(1)建立健全养殖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数据,为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依据。

(2)加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产品召回效率,确保消费者权益。

三、水产品加工环节1. 原料采购与检验(1)采购的水产品原料应来源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2)对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2. 加工过程与卫生管理(1)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产品加工质量。

(2)加强车间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 产品质量检验与不合格产品处理(1)对加工后的水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2)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水产品销售环节1. 销售渠道与市场开拓(1)建立健全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2)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 价格与质量监管(1)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价格垄断和恶性竞争。

水生动物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生动物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生动物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生动物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水生动物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水生动物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生动物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水生动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水生动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运输、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水生动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第八条水生动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检测,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水生动物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水生动物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溯源、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水生动物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产品新鲜、卫生、合格。

第十二条水生动物食品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第四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水产公司海鲜池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海鲜池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海鲜池管理制度海鲜池的水质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基础。

确保水质清洁、富含氧气是维持海鲜活力的首要条件。

制度应规定每日对水质进行至少两次检测,并记录水温、H值、氨氮含量等关键指标。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同时,定期更换部分水体,以保持水质的新鲜和适宜性。

在海鲜的选购与投放方面,制度应明确采购渠道必须合法合规,海鲜来源可追溯,保证其新鲜度和质量安全。

投放前,应对海鲜进行严格检查,剔除病弱个体,避免交叉感染。

根据不同海鲜的生活习性,合理分配池内空间,避免拥挤造成损伤或应激反应。

日常饲养管理是海鲜池管理的核心。

制度中应包含对饲料种类、投喂数量、投喂时间的明确规定,确保海鲜营养均衡,生长健康。

同时,监控海鲜的活动状态和摄食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现象。

对于死亡个体,要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影响其他海鲜的健康。

清洁卫生工作同样不可忽视。

制度要求定期对海鲜池进行彻底清洁,包括池壁、滤水系统等关键部位。

清洁过程中要注意不使用对海鲜有害的化学物质。

同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防止污染源入侵。

员工培训与责任划分也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操作人员都应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海鲜生物学知识和日常管理技能。

制度中应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形成一套高效的工作流程。

应急处理机制不容忽视。

制度中应包含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停电、设备故障、海鲜大量死亡等情况的快速响应措施。

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迅速采取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一个科学严谨的海鲜池管理制度是水产公司运营成功的关键。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海鲜的生存环境和品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海鲜产品,同时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

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由餐饮服务单位授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正式从业人员。

二、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上述六类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如无条件,可以配备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含2个)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动后,应当在10天内将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向《餐饮服务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22•【文号】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设置检验室、配备检验设备设施和检验人员等方面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于2012年8月31日之前达到相关要求。

附件:1.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生食水产品相关要求

生食水产品相关要求

生食水产品的微生物要求和加工要求
一、卫生标准
1、地方标准:
(1)北京市DB11/519-2008 生食水产品卫生要求
(2)上海市DB31/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
2、GB10136-2015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
3、日本厚生省公布的卫生指标
综上所述:生食水产品微生物要求如下
菌落总数﹤1*104CFU/g,大肠菌群阴性。

致病菌不得检出。

致病性寄生虫不得检出.
二、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控制(水、温度和寄生虫控制)
综上所述:空间温度21℃、水温4.5℃;寄生虫灭杀温度时间:(1)-20℃以下连续冷冻24小时;(2)-35℃以下连续冷冻15小时。

建议生食加工空间温度15℃以下。

饮用水余氯国家标准是多少
消毒剂名称: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接触时间:与水接触至少30min出厂
出厂水中限值:4
出厂水中余量:≥0.3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0.05。

海鲜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海鲜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海鲜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鲜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海鲜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海鲜食品生产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海鲜食品生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海鲜食品。

第六条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仓储条件,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海鲜食品生产过程安全。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的海鲜食品。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的海鲜食品及时进行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和计划,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海鲜大排档日常管理制度

海鲜大排档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鲜大排档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海鲜大排档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顾客至上、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第四条食品采购1.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采购。

2. 采购的食材必须新鲜、合格,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

3. 采购人员需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食材质量。

第五条食品加工1. 厨师必须具备相关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烹饪工艺流程。

2. 食品加工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 厨师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调味品。

第六条食品储存1. 食品储存场所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变质。

2. 食品储存分类存放,生食、熟食、半成品分开存放。

3. 食品储存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销售人员必须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确保食品质量。

2. 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食品口味和分量。

3. 食品销售价格需明码标价,不得欺诈消费者。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八条员工培训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员工需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服务态度1. 员工需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顾客。

2. 员工需主动了解顾客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3. 员工不得对顾客进行歧视、侮辱。

第十条服务流程1. 员工需按照服务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服务效率。

2. 员工需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一条场所卫生1. 大排档内部要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墙面、设备定期消毒。

2. 垃圾分类处理,不得乱扔垃圾。

3. 员工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在场所内吸烟、吐痰。

第十二条厨房卫生1. 厨房内部要保持清洁卫生,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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