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77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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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李文、赵丹和邱声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李文、赵丹作为普通合伙人,邱声作为有限合伙人。现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邱声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
B、如果张良想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只需经李文、赵丹同意即可
C、邱声向他人转让出资份额,李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邱声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李文同意,但是李文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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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答案】:D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中并未明确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时是需要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还是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但是《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而《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2.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问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6题,单选)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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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董事会)。
选项A、B:《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108条第3款规定:“本法第45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此,A错误。B正确。
选项C: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董
3.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于2012年8月10日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万元的支票一张。当该支票的持票人于2012年8月30日向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支票付款人某银行2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要求银行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如果甲公司的银行存款只有18万元,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D、银行可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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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6章>第5节>支票
【答案】:B
【解析】:
①《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故A选项属于对人的抗辩,正确,不当选;B选项中甲公司与丙公司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故B选项错误,当选。
②《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③《票据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因此,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有权拒绝付款。故C选
4.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资不仅不能取得投资回报而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马某等7人承担
B、由甲公司承担,所有董事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马某等7人和林某承担
D、全体参加会议的董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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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B
【解析】:
考查董事会决议后的责任承担。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11条、第112条。本题中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程序均合法。投资损失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风险,董事不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
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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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章>第11节>上市公司
【答案】:A
【解析】:
①A.B选项,《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三款规定:“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因此,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A选项正确,当选;任职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而对法律专业人士没
6.“李老汉私房菜”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关于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30题,单选)
A、如李甲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表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则该企业是以家庭成员为全体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
B、如李甲一直让其子李乙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则应认定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企业的出资
C、如李甲决定解散企业,则在解散后5年内,李甲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D、如李甲死后该企业由其子李乙与其女李丙共同继承,则该企业必须分立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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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3章>第4节>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