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网签合同而解约可拒付中介费吗
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
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解除合同,中介
费是否退还
在现实⽣活中很多房屋是通过中介公司销售的,通过房屋中介销售房屋的,就需要与中介签订服务合同,房屋出售后要⽀付⼀定服务费,那么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解除合同,中介费要不要退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解除合同的,期间服务费⽤不退还。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报告订⽴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条【中介⼈报告义务】中介⼈应当就有关订⽴合同的事项向委托⼈如实报告。
中介⼈故意隐瞒与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利益的,不得请求⽀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三条【中介⼈报酬请求权】中介⼈促成合同成⽴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付报酬。
对中介⼈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提供订⽴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的,由该合同的当事⼈平均负担中介⼈的报酬。
中介⼈促成合同成⽴的,中介活动的费⽤,由中介⼈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解除合同,中介费要不要退还”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解除合同的,期间服务费⽤不退还。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已付定金但尚未签购房合同 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
已付定金但尚未签购房合同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王小姐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和房屋出售人丁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签订后,王小姐支付了两万元的定金。
但此后王小姐觉得这套房屋房龄比较老,可能办理银行贷款时,不能贷足七成,向银行咨询后,问小姐获悉,这套房屋建于1988年,有不少银行是不给与贷款的,只有两家小银行同意发放贷款,但只同意办理房屋售价的三成贷款。
获悉情况后,王小姐对购买这套住房心生退意,她和出售人丁先生协商要求解除合同,丁先生的妻子正好也不想售房,两人一拍即合。
丁先生退还了王小姐两万元定金后,双方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中介却不高兴了,我带你们看房几次,还为双方讨价还价协商了两次,办理了签约该做的工作,可一分报酬都还没拿到。
中介公司拿着居间协议要求王小姐付款。
并且中介公司表示王小姐当初买房时承诺支付上下架的中介费各一个点,也就是合计房价的2%,现在如果协商的话,同意王小姐付1%的中介费,但如果10天里面王小姐没有将中介费付进来的,起诉到法院后就不会给与这么优惠的条件。
王小姐认为中介只是带自己看看房,签了个合同。
期间讨价还价都是自己和出售人丁先生夫妻在讨论,如果要说给付一些劳务费,不是不可以,但支付个1000元应该也够了。
毕竟自己没有买成房子,如果能购房成功的,这两个点的中介费自己还是愿意支付的。
因和中介发生了争议,王小姐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有关法律问题。
律师认为要判都中介公司是否有资格收取中介费,要看中介公司是否促成了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成立就是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协议一经签订,中介公司就有权收取相应的酬劳,无需等到房屋过后后在收取。
房屋局间合同的收费依据是只要促成购房二回头签订,无需促成房屋过户,很多中介公司都在房屋过户后才收取中介费,但不代表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没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公司就不能收取中介费,实际上只要房屋买卖合同一签订,中介公司的中介费付款就应当可以履行。
现在王小姐支付给丁先生的是定金,双方签订了局间合同和定金合同,并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要给.doc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要给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
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一、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要给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
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根据《》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
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为条件。
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
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居间协议法律规定房产中介公司介入二手双方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终止中介费还要不要付?
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终止中介费还要不要付?近日,11月百城房价数据出炉,苏州房价涨幅居首。
而因房价频频上涨,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纠纷不断。
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杨某与案外人韦某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自行终止了合同,那么此前促成合同达成的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要不要给呢?2014年年底,韦某、杨某与昆山某房屋买卖中介公司共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杨某以58万元的价格购买韦某所有的昆山市张浦镇江南春堤玫瑰苑某号楼房屋。
但是,房屋中介公司通知杨某前去办理时,杨某表示不愿意购买该房产,且与韦某协商解除了合同。
房屋中介公司要求杨某支付中介服务费,并与之多次协商未果。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房屋中介公司请求判令杨某支付中介服务费116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某陈述,在合同签订两个月左右,原、被告与案外人韦某三方协商一致买卖合同解除,被告放弃定金2万元,并在合同第一页的右上角注明“同意作废”,韦某和被告在旁边签字确认,但均未签署日期。
被告杨某认为,三方已经协商好解除合同,不需要付中介费了,但无证据提供。
原告房屋中介公司对此不认可,诉称当时向被告要中介费,被告不给。
另查明,系争房屋已由韦某于2015年6月卖给了案外人林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法院审理认为,居间合同成立并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考虑到被告与案外人韦某间的买卖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原告亦未完成协助被告与案外人双方办理系争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协助被告办理贷款手续等义务,法院酌情确定被告应当支付的居间报酬为5800元。
法官提醒:本案中,被告杨某与案外人韦某经原告房屋中介公司居间介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作为居间方已完成了其促成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义务,被告杨某应当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现被告杨某与案外人韦某协商解除合同,一则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的解除是原告的原因造成,二则根据被告杨某向案外人韦某赔偿2万元的事实,从侧面说明了可能并非是案外人的原因才导致合同解除。
买卖双方解除合同拒交中介费 中介起诉索要3万
买卖双方解除合同拒交中介费中介起诉索要3万
张女士经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欲购买王某的一套房屋,并签署了相关合同。
因买卖双方最终解除合同,张女士拒绝支付居间服务费,被中介公司起诉。
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房地产中介公司诉称,今年4月14日,张女士与王某在公司的居间服务下,就位于顺义区一套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等。
根据约定,张女士当日应给付公司居间服务费30500元,但张女士至今仍未付款,故诉至法院。
张女士辩称,她确实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王某的一套房屋,并打算购买。
在与王某见面看房时,因与王某都有出国经历,两人很投缘,她还请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和王某吃饭。
在与王某聊天时,中介人员让他们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当时她没有具体看内容便签署了。
吃完饭后,中介人员便要求她支付居间服务费。
当时她表示先支付一半,待办完过户手续再支付另一半,但工作人员坚持要求她全额给付,后不欢而散。
此后,王某表示不太想卖房了,而张女士也不是迫切要买房,所以双方就解除了合同。
合同解除后,中介人员又要求她给付居间服务费。
张女士认为,中介公司要求其全额给付中介费并不合理,因为自己没有实际购买房屋。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五分钟法学院】解除购房合同后,中介能否索要相关费用?
【五分钟法学院】解除购房合同后,中介能否索要相关费用?
购房交易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而未能完成,中介费可以不支付吗?有人说,可以不支付。
因为你原本想要达到的顺利交易目的尚未完成,这是使用中介服务的目的。
也有人认为,要支付。
虽然你的购房交易失败了,但是你本身已经享受了中介服务。
那么,到底具体情况如何呢?
购房交易失败,仍需支付中介费
在我国,房产中介服务属于“居间”法律关系,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交易信息、促进销售的服务时,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之间构成了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中介公司通过居间服务,促成了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便可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居间义务。
自此,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
费用即中介费。
即便以后,购房交易失败,如果不是因为中介公司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致使购房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
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购房交易失败并且买卖双方顺利解除合同,则中介公司须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用。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买卖双方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所支付的中介费。
如此看来,房屋买卖合同因故被解除,除非中介公司存在致使合同解除的过错和合同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不能向中介公司请求退还中介费。
为了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防范潜在的风险,房屋买卖双方还需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签订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该支付中介费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是否该支付中介费
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通常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考虑因素:
1. 合同条款:首先,需要查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条款。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在合同解除时,买方或卖方仍需支付中介费,那么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2. 中介服务:如果中介已经提供了服务,如协助双方达成协议、进行房屋检查、办理相关手续等,即使合同最终被解除,中介也可能有权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
3. 解除原因:合同解除的原因也会影响中介费的支付。
如果是因为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买方可能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相反,如果是因为买方违约,卖方可能需要支付中介费。
4. 当地法律: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关于中介费的支付。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即使合同被解除,中介也可能有权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
5. 协商解决:在合同解除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是否支付中介费以及支付多少。
这通常取决于双方的谈判能力和中介的服务质量。
6. 中介费的计算:如果需要支付中介费,通常是基于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
但是,如果交易没有完成,中介费可能会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调整。
7. 法律咨询: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是明智的。
律师可以提供关于合同条款、当地法律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的专业建议。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自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未签购房合同中介费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中介行业也日益兴盛。
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因为种种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导致已支付的中介费无法退还,引发了不少纠纷。
那么,未签购房合同,中介费能否退还呢?一、中介费的定义及支付方式中介费是指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专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中介费由买方支付,支付比例一般为成交价的1%-3%。
中介费的支付方式有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二、未签购房合同,中介费能否退还?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若中介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购房者未能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2. 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中介费可以退还:(1)中介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在约定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源、未按照约定提供专业服务等。
(2)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放弃购房,如工作调动、家庭原因等。
(3)开发商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如开发商无房可售、开发商恶意违约等。
3. 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1)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放弃购房,如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未仔细了解房源信息、购房者对房屋存在误解等。
(2)购房者因政策原因放弃购房,如限购、限贷等。
(3)开发商因政策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
三、维权途径若购房者认为中介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具体维权途径如下:1. 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首先,购房者可尝试与中介公司协商,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中介费。
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
3.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调解不成,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中介费。
总之,未签购房合同,中介费能否退还取决于中介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
中介费能不能退
中介费能不能退
中介费能不能退
1、中介公司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值得注意的是,中介公司可以要求适当劳务费。
2、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而非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仍然有权收取中介费,但应当酌情调低。
3、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但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无权收取中介费。
合适的中介费交付时间有以下几种选择: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缴纳;过户当日与房款一同支付;根据个人情况与经纪人协商支付方式。
根据相关通知,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为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协商确定,不超过2%。
少数特别复杂的交易可上浮至2.2%。
如果中介未能促成签订合同,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要求适当劳务费;若由于中介原因未能履行合同,应酌情调低费用;若因中介原因交易未能完成,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
1。
取消购房合同_佣金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购房合同签订后,中介机构往往会收取一定的佣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购房者可能会考虑取消购房合同。
那么,在取消购房合同的情况下,中介机构是否应该退还佣金?本文将对此进行法律解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法律解析1. 合同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 佣金退还问题关于佣金退还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合同法原则,中介机构收取佣金是基于其提供的服务。
若购房合同解除,中介机构未实际提供相应服务,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佣金。
3. 中介机构抗辩中介机构可能会以以下理由抗辩:(1)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购房者需承担违约金,包括佣金。
(2)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中介机构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
二、应对策略1. 争取协商解决首先,购房者应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争取退还部分或全部佣金。
在协商过程中,购房者可提供以下证据:(1)购房合同及相关附件。
(2)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记录。
(3)其他能够证明中介机构未提供相应服务的证据。
2.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退还佣金。
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注意以下事项:(1)收集证据,证明中介机构未提供相应服务。
(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提高胜诉率。
3. 注意事项(1)了解合同条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佣金退还的规定。
(2)保留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保留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
(3)合理维权:在取消购房合同时,合理维权,避免过激行为。
总结取消购房合同时,佣金问题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
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应对策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处理佣金问题时,既要遵守法律规定,又要注重沟通协商,争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购房合同取消后中介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中介费是指中介公司为促成购房合同成立而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中介费是在中介服务完成后,根据约定由委托人支付给中介公司的。
那么,在购房合同取消后,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呢?这需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1. 如果购房合同取消是因为中介公司的原因,如中介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中介公司应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
2. 如果购房合同取消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如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如资金问题、房屋质量等问题)决定取消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仍需支付中介费。
具体到以下几种情况:(1)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因资金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等个人原因取消合同,中介费应全额支付。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促成了购房合同的签订。
(2)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因政策原因(如限购政策、限贷政策等)无法购房,导致合同取消,中介费部分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虽然提供了居间服务,但购房者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中介费可以部分退还。
(3)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因中介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介费应全额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未能履行居间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
总之,在购房合同取消后,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关键在于合同取消的原因。
如果合同取消是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如果合同取消是由于购房者的原因,购房者仍需支付中介费。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中介费支付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中介公司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购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自愿解除购房合同中介费
一、中介费的定义及作用中介费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由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而收取的费用。
中介费在购房过程中起到了以下作用:1. 降低信息不对称:中介机构拥有丰富的市场信息和资源,有助于购房者快速找到合适的房源。
2. 提高交易效率:中介机构能够协调买卖双方,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3. 降低交易风险: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有助于购房者规避风险。
二、自愿解除购房合同中介费的处理1. 合同约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费的处理方式。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以下几种情况可参照处理:(1)若购房者已支付中介费,且购房合同在有效期内解除,中介机构有权要求购房者支付中介费。
但购房者可要求中介机构退还部分中介费,具体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2)若购房者已支付中介费,但购房合同在有效期外解除,中介机构无权要求购房者支付中介费。
(3)若购房者未支付中介费,购房合同解除,中介机构无权要求购房者支付中介费。
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购房者自愿解除购房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中介机构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中介费。
三、自愿解除购房合同中介费的退还1. 若购房者与中介机构协商一致,可退还部分中介费。
2. 若购房者未与中介机构协商,中介机构可要求购房者支付中介费。
3. 若购房者认为中介机构存在过错,导致购房合同解除,可向中介机构提出退还中介费的要求。
四、总结自愿解除购房合同中介费的处理涉及多方利益,购房者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中介费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双方应依法解决。
购房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身权益:1. 了解中介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中介费的处理方式。
3.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等。
4. 与中介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争取达成共识。
购房合同解除后中介费用
购房合同解除后中介费用
需要明确的是,购房合同解除后,中介费用的处理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一般来说,如
果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那么购房者需要支付中介费用;如果是因为卖方或
者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中介费用范本:
甲方(购房者):
乙方(中介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甲方通过乙方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的房产。
现因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购房合同。
关于中介费用的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如果是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中介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如果是因为乙方或者卖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乙方同意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中
介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责任,乙方同意
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跟中介没有签合同可以退中介费
跟中介没有签合同可以退中介费《跟中介没有签合同可以退中介费协议》甲方(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乙方(中介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现就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中介费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一、权利与义务1. 乙方为甲方寻找、推荐或介绍房源,提供房源信息、接待看房等相关服务,并在甲方租房成功后向甲方收取中介费。
2. 甲方有权在合理的期限内查询、要求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 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租房需求,并对其提供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或更正。
4.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相关规定、流程及标准进行申请、审批等环节的相关操作和配合工作。
5.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需求,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的租房信息及服务,并要求房东如实提供房源信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操作。
6. 如果房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并要求退还中介费用,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二、中介费退还1. 如果在看房过程中,甲方未签订租房合同,甲方有权中止房租的支付,乙方应当无条件退还中介费。
2. 如果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源信息或服务,导致甲方未能租到房屋,或者乙方收取的中介费超出合理范围或未说明收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中介费。
3. 甲方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房租或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导致退租、撤回房源、解除合同、违反协议等情况,均不得要求乙方退还中介费。
三、违约责任1. 如甲方恶意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等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服务,则属于甲方违约行为,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房源信息或服务,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完成租房手续,则属于乙方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效力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房屋不满意可以拒交中介费吗
房屋不满意可以拒交中介费吗在现实⽣活中很多购房者或者租房者购买租赁房屋的时候,都是通过中介购买的,⽽当事⼈需要将对房屋的要求告知中介,并且与房屋中介签订服务合同,那么房屋不满意可以拒交中介费吗?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不满意可以拒交中介费吗双⽅签订的居间合同系各⽅真实意思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不能退中介费⽤。
为了更好地理解,以⼀个案例来解答:姜某辩称,⾃⼰是⼀名外来务⼯⼈员,为结婚⽽花全部积蓄购买了该房,⼊住之后才发现该房没有中介公司介绍的那么好,该房的通⽓情况不是很好,屋内⼿机信号也很差,这些情况都让⾃⼰很不满意,⾮常后悔买了该房屋,所以⾃⼰才拒绝⽀付中介费的。
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双⽅签订的居间合同系各⽅真实意思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姜某作为⼀名完全民事⾏为能⼒⼈,应对⾃⼰的⾏为负责任,其应在对该房满意之后再⾏签订买房合同,现其已签订买房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续,应视为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已经完成,现姜某以对该房不满意为由拒付中介费的做法已构成违约。
最终,双⽅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姜某向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付了6000元中介费。
⼆、房屋中介费计算项⽬及收取1、咨询收费。
包括⼝头咨询和书⾯咨询,其中⼝头咨询费由双⽅协商确定,书⾯咨询费⼜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元;技术难度⼤、复杂可适当提⾼,但⼀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标准只是指导性价格,即没有强制性,国家⿎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
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实质意义的,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该项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
该项费⽤指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
这是房屋中介收⼊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
购房合同撤销中介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选择通过中介机构来完成房屋买卖。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可能会被撤销。
那么,在购房合同撤销的情况下,中介费是否应该退还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一、购房合同撤销的原因1. 重大误解: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重大误解,导致合同内容与真实意愿不符。
2. 欺诈:一方故意隐瞒房屋实际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 胁迫:一方利用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4. 显失公平:合同内容对一方明显不利,导致合同显失公平。
5. 违法合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如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等。
二、购房合同撤销中介费的处理1. 合同撤销后,中介费是否退还,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合同撤销的原因:如果合同撤销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客户等,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退还中介费。
反之,如果合同撤销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如购房者对合同内容理解错误等,中介费不予退还。
(2)合同签订前中介机构的告知义务:中介机构在合同签订前有义务告知购房者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情况等,如果中介机构未尽告知义务,导致合同撤销,中介机构应退还中介费。
2. 购房者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与中介机构协商:购房者可首先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中介费退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购房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
(3)起诉中介机构:如果协商和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机构退还中介费。
三、总结购房合同撤销后,中介费是否退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购房者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中介机构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购房者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没签中介要退中介费吗
合同没签中介要退中介费吗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会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联系和协商。
而在房屋买卖成交后,买家往往会支付给中介机构一定比例的中介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并未签署成功,买卖双方是否需要支付给中介机构中介费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解答。
在我国的房地产交易中,中介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承担着房屋买卖双方的信息传递和协商工作。
买方和卖方通常会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委托合同》,其中会规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等。
合同签署后,买卖双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给中介机构相应的中介费。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最终并未签署成功《房屋买卖合同》,甚至未进行最终交易。
此时,买卖双方是否需要支付给中介机构中介费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买家在此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给中介机构中介费。
原因如下:首先,中介机构的服务费是建立在成功交易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买卖双方最终没有真正进行房地产交易,那么中介机构也就没有提供成功的服务。
因此,买家不应该为中介机构未提供成功服务而支付中介费。
其次,根据《中介合同法》,中介机构应该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提供服务。
如果双方并未签署最终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中介机构也就无法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自然也就没有权利要求买家支付中介费。
综上所述,如果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未签署最终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是不需要支付给中介机构中介费的。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来进行具体分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应该遵守合同约定,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尊重中介机构的劳务。
愿每一位购房者都能顺利完成房屋买卖交易,避免纠纷的发生。
购房合同解除需要付中介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和第426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需要支付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购房合同解除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政策调控等。
针对这些情况,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资金问题导致购房合同解除如果购房合同解除是由于资金问题,即买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支付房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买方应当支付中介费。
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中介公司没有实际完成居间服务,因此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二、房屋质量问题导致购房合同解除如果购房合同解除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即卖方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同样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中介公司没有尽到审查房屋质量的义务,导致买方遭受损失,中介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买方应当支付中介费。
三、政策调控导致购房合同解除如果购房合同解除是由于政策调控,即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导致买方无法购买该房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介费是否需要支付也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政策调控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中介公司无法预见,买方应当支付中介费。
另一种观点认为,政策调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中介公司没有实际完成居间服务,因此不需要支付中介费。
总之,购房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同时,购房者应当提高警惕,仔细核实房屋信息,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购房合同解除_中介费
一、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购房合同解除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在购房过程中,中介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买卖双方提供专业服务。
然而,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中介费的支付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购房合同解除,探讨中介费的处理方式。
二、中介费的性质中介费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中介费是中介服务报酬的一种形式,属于合同约定事项。
三、购房合同解除中介费的处理1. 双方协商解除在购房合同解除的情况下,首先应考虑双方协商解决中介费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根据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解除时中介费的支付方式,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
(2)公平合理: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参考中介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等因素,协商确定中介费的支付比例。
2. 法律途径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解决:(1)调解: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由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2)仲裁:双方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诉讼:若仲裁无效或双方未约定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中介费的支付。
四、特殊情况下的中介费处理1. 因政策限制导致合同解除如因限购政策、限贷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中介费的处理应考虑以下因素:(1)中介公司是否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带看、谈判等。
(2)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否由中介公司导致。
(3)双方是否已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2. 因购房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如因购房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中介费的处理应考虑以下因素:(1)购房人是否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支付定金、签订合同等。
(2)购房人是否已提供真实、准确的购房条件。
(3)购房人是否已与中介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五、结论购房合同解除中介费的处理,应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法律途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居间合同解除中介费谁承担
居间合同解除中介费谁承担居间合同解除中介费谁承担甲方:(中介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乙方:(委托人或房产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鉴于:1. 甲方作为房产中介机构,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房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2. 乙方与另一方未遂成交或成交但支付前述委托房屋交易价款的,中介服务费予以免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利、合法的原则,结合事实,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各方主体信息甲方:(中介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等)乙方:(若为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则此处填写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若为房屋中介服务合同,则此处填写为房产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中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房产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房产交易找到符合交易条件的另一方,促成房产交易的达成等;2)甲方应当在房产交易成交后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并提供相关的继续服务;3)甲方应当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校核;4)甲方应当对从乙方处获取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应将其泄露或供给第三方。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中介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2)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信息不实导致房产无法交易,对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中介服务所需要的工作,如亲自配合房产交易等。
第三条中介费的承担3.1 若乙方已经缴纳中介服务费,但在交易达成之前委托关系解除,并且此次交易未能成功完成或者交易没有产生,乙方有权拿回已经缴纳的中介服务费。
3.2 若交易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但一方在交易完成之前单方面无故撤回,则该方需要承担对方在此次交易中因为撤回而遭受的损失,并补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标价的价格折价、中介费用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网签合同而解约可拒付中介费吗
未网签合同而解约可拒付中介费,《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也不一
定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只能说是形式上的最终确定,但
实践中还是会有买卖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的。
另外,《佣金确认书》支付时间为“确认可以购买此房时”,其实这样约定是不适当的,仍需要进一步磋商。
通
过自行拟定的《房地产买卖协议》签署来确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一般不被法
院支持。
作为房产中介公司,需要加强对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证明,当然也要注意排除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导致无效的风险。
作为买卖双方,最
好要书面明确中介费的支付以“网签合同”为标志,按进度分期支付最为理想。
房屋中介费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