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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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二、安全责任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员工应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应急预案与处置1. 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和程序。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九条办公场所安全管理1. 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消防设施完好。

2. 办公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2. 发现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修。

四、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经理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部门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部门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措施等。

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对因安全生产不力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强化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部门安全生产。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部门内部运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及职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的重要支持部门,负责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的主要任务是为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部门管理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需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保证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设有部门负责人,负责整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等。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推动部门工作的发展。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个职员,并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会议,听取职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部门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汇报部门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人员招聘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公司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执行。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要求和岗位责任,并根据需求制定招聘方案。

第十三条招聘工作应遵守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录用等环节。

第十四条招聘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歧视。

第十五条招聘工作应注重选拔优秀人才,通过面试、综合评定等方式,选择最合适的人才。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做好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培训与发展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执行。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员工的发展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培训方式可采用内部培训、外聘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条培训内容应注重员工职业素养的提升,包括技能培训、管理培训、沟通能力培训等。

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员工调岗、转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各部门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公司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二、安全责任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上级部门负责。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问题。

3. 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四、劳动保护1.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2.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应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3. 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五、消防管理1.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 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

六、交通安全1. 部门员工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

3. 部门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遵守乘车秩序,注意自身安全。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2.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4. 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稳定。

人事部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事部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事部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事部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人事部安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人事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人事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人事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上报、跟踪、整改。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制定人事部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协调等程序。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员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工资与劳动保护政策,在制订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励发放等制度时必须与安全质量紧密结合在一起,实行统一考核。

2、新招收的员工必须符合招工条件,不合格不予录取。

3、负责组织新员工入矿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教育,使其了解煤矿生产的特点及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学习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

4、负责编制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并协同有关部门实施。

5、按上级规定负责配足安全员、瓦斯员和通风工人。

6、劳动组织必须合理,做到各工种配备齐全,组织好出勤,充分发挥一线老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骨干作用,搞好传、帮、带;保持一线老员工的相对稳定,对不适应井下工作的员工,立即调离。

7、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在企业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拟定和贯彻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安全措施的建议。

6. 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7. 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数据,编写相关报告和统计分析。

8. 与外部机构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获取和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9. 参与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0.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之,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对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要求和安排,旨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和责任风险。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3)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来说,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机构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机构全体员工,包括行政人员、销售人员、培训师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安全生产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九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负责人,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四违”及时报告和追究制度。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处理和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高风险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和火灾防范措施,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和身体状况的监控和管理,防止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落实加班、休息和假期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力资源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措施。

六、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1. 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定期对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维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及设备。

七、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部分人员进出及内部安全管理(一)总则(二)公司员工、合作员工管理(三)供应商/合作商管理(四)客人(来宾)管理(五)其它人员管理(六)违规处罚第二部分物品出入安全管理(一)总则(二)名词解释(三)携物进入管理(四)携物出门管理(五)违规处罚第三部分“清桌、五关”管理(一)总则(二)适用范围(三)“清桌、五关检查”重点(四)名词解释(五)监督检查(六)处罚规定第一部分人员进出及内部安全管理(一)总则目的:为规范人员进出及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东和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全体人员。

公司此类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安全与行政部,行政管理部门在按照本制度进行监督及执行处罚时具有同等权力。

(二)公司员工、合作员工出入管理公司员工是指东和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合作员工包括通过第三方人才租赁公司派遣的合作人员、业务外包方或合作方派遣至我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临时实习学生。

一、出入管理要求1、公司员工、合作员工进出公司必须正确佩戴有效工卡。

2、忘带卡或工卡遗失的员工应主动在前台岗登记,并经公司另一正式员工出示本人工卡签字确认后,领取“员工临时工卡”,“员工临时工卡”应当天借当天归还。

3、对于因模糊、涂改或其它原因导致卡证无效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正式员工及合作员工须依第2条执行,否则按来访人员处理。

4、应遵循各办公区域进出的其它相关规定,包括遵循刷卡或其它确认其身份的要求。

5、着装要求:上班时间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或其它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服装进出公司;女士不得穿吊带上衣、超短裙、“拖鞋”式女式凉鞋(包括无后带鞋)或其它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服装进出公司(包括厂区)。

二、工作区域内管理1、卡证管理:参照《卡证管理规定》,进入公司区域内的人员均应正确佩带各类卡证于醒目位置,具体要求是将工卡的带子戴在颈上,使工卡自然下垂并显露于胸前;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各类卡证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在公司区域内佩戴涂改、过期等无效证件安全人员有权进行没收,因水浸等原因导致字迹(图形)模糊的卡证一律视作无效卡证,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将当事人作为来访人员,并提醒其及时到卡证科更换新的卡证。

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三)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以下职责:(一)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四)处理安全事故;(五)向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管理工作;(二)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四)及时报告安全事故,配合人力资源部处理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后,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职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人事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事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事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事部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事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人事部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人事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工作场所安全管理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2. 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3. 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4.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使用明火。

第八条资料管理安全1. 资料室应设置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资料安全。

2. 资料查阅、借阅应办理登记手续,严禁随意借阅、复制、传播。

3. 保密资料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第九条交通安全1. 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 驾驶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扑救。

2. 紧急撤离时,员工应服从指挥,有序撤离。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安全工作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人力资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人力资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人力资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人力资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人力资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公司内的所有员工、访客以及与公司合作的外部单位人员。

1.3 基本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将员工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减少事故风险和损失。

(3)全员参与:每个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2.1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公司将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

2.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组织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等。

2.3 安全生产责任人每个部门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

三、安全生产工作3.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首次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2 安全生产设施公司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防火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3 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3.4 事故应急处理公司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灭火救援、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四、安全生产责任4.1 全员安全责任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4.2 安全生产奖惩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在工作中产生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部所有员工,以及临时聘请的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部门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经理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督促安全工作落实。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安全教育,使员工了解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第十五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事故。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九条对隐瞒事故、谎报事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处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人力资源处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对本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各岗位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人力资源处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内容1. 物质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制度,确保物资质量。

(2)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储存。

(3)定期对仓库、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2)严格执行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确保员工档案完整、准确。

(3)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关心员工生活,及时解决员工困难。

3. 信息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2)加强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等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3)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人力资源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安全管理日益受到各个企事业单位的重视。

作为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之一,人力资源部门在维护员工安全和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人力资源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原则以及实施步骤进行探讨,旨在为企业构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职责与义务1. 安全政策制定: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安全需求,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政策,确保其与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2. 安全招聘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新员工过程中,应严格审核应聘者的安全背景和素质,确保招聘到的员工拥有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安全培训与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并实施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应对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事件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报告发生的安全事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5. 安全考核与改进: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与改进,建立健全的安全考核机制,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人力资源部门应采取积极主动的安全管理思路,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和风险的发生。

2. 全员参与:人力资源部门应鼓励和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安全责任共担的良好氛围。

3. 讲究效率:人力资源部门应合理安排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 持续改进:人力资源部门应保持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和优化,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安全需求。

四、安全管理步骤1. 制定安全管理计划: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安全需求和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计划,并与企业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协同性。

2. 组建安全管理团队: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团队,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6篇)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6篇)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1、负责本组别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组别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规章规定,教育和监督本组别内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起模范带头。

3、协助部门经理助理做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新录用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及其他相关安全教育活动。

5、组织公司各种技术人员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在安排工种和调动工作时严格把关。

6、合理制定劳动时间,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7、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负责组织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8、上级领导临时交办工作的开展。

一、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人才录用、培养、使用计划,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二、在对各单位领导人员考察中,应有安全生产业绩方面的考核内容。

三、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工作。

四、认真按照国家、上级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员工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五、合理制定劳动时间,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六、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执行。

七、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负责组织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试、申报、注册等工作;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八、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在办理员工聘用时,执行体检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考核制度,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工作。

九、制订或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必须包括安全技术内容,安全技术作为考核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条件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或定级。

十、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指导项目对职业健康管理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的制定,编制公司职业病清单,对重大职业病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职工的档案。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体系,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司在职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4)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6)建立健全安全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

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不得将有职业禁忌的员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做好女工的“四期”保护工作及未成年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身体检查,发现职工身体不适于担当原工作时,应及时予以调换工作。

(8)做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工作,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9)制定和贯彻奖励办法时,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坚持安全指标有否决权。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聘用项目经理、分部经理等行政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北镇市鑫达运输有限公司编制(11)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对有关责任者的处分手续和善后处理(1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职工技术、业务教育计划中,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试。

(14)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5)在安全标准评审活动中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帐:《项目负责人培训取证台帐》、《职工培训计划》、《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台帐》、《新工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劳务工安全管理及培训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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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公司发布2011-X-X实施2011-X-X发布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制度Q/XX前言本制度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员工手册》、《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XX工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保卫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本标准审核人:XXX本标准批准人:XXX本标准首次发布。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XX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3.1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3.2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组长――总负责人组员――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3.3安全管理责任: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负责人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 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4.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4.3保障部: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与要求5.1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工程部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当事人部门负主要责任,工程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对生产、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特种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定期进行年检,确保XX各尖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对中心各类设备、压力容器、用电等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整改。

七)工程部技术人员必须对中心员工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八)对于电工、制冷、电梯操作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九)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处于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二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保安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负责消防设施的及时更换,部门协助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部门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应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

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处于1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第三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5.2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第四条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

(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五条工伤的认定一)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XX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5.3 工伤的申报程序第六条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条申报范围: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1、总经理办公室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5.4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第八条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2个月—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国家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3)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5、相关补偿均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5.5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第九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特批的,按总负责人或副总经理批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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