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正式)

合集下载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4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4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防爆胶轮车在道路上安全行驶,保护道路安全和行人安全,制定的专门管理防爆胶轮车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2000字的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环境整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防爆胶轮车的所有者、驾驶员和使用者,涉及防爆胶轮车在道路上的行驶、停放、维修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防爆胶轮车的注册与许可证第三条防爆胶轮车所有者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携带有关材料,领取防爆胶轮车注册登记证,并办理防爆胶轮车行驶许可证。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行驶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第五条防爆胶轮车行驶许可证丧失、损坏或者变更需重新办理的,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防爆胶轮车的行驶要求第六条防爆胶轮车应按照规定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七条防爆胶轮车行驶时,应保持合理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行驶时,应保持较远的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第九条防爆胶轮车行驶时,应尽量选择容易通行的道路,避免危险区域。

第十条防爆胶轮车行驶时,驾驶员应保持警觉,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第四章防爆胶轮车的停放第十一条防爆胶轮车应在规定区域内停放,不得占用道路行车道或者人行道。

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停放时应锁好车把,防止被盗。

第十三条防爆胶轮车停放时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停乱放,避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四条长期不使用的防爆胶轮车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防爆胶轮车的维修管理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维修机构应经合法认可,具备相关维修资质。

第十六条防爆胶轮车在维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防爆胶轮车维修后,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维修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记录。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是指使用防爆胶轮胎的车辆,这种胶轮胎具有防爆功能,可以提高行驶安全性和减少事故风险。

为了确保防爆胶轮车的正常行驶和管理,制定了以下的管理规定:
1. 购买和安装防爆胶轮胎:车辆所有者在购买车辆时应选择防爆胶轮胎,并在车辆安装后定期检查其状态和性能。

2. 胶轮胎维护与保养:车主应定期检查和保养防爆胶轮胎,包括检查轮胎压力、轮胎磨损情况、轮胎是否有异物等,确保轮胎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 速度限制:防爆胶轮车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最高速度限制行驶,不得超速驾驶,以减少轮胎磨损和爆胎的风险。

4. 轮胎更换:一旦发现防爆胶轮胎存在问题,如剥离、磨损过度等,应及时更换新的胶轮胎,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5. 定期检测与维修:车辆所有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对防爆胶轮车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包括轮胎的转向、悬挂、煞车等,以确保整个车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驾驶员教育和培训:车主和驾驶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防爆胶轮车的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正确的驾驶技巧和防范措施,提高行驶安全性。

7. 道路使用规范:驾驶员在行驶防爆胶轮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超车、闯红灯等,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的管理规定,可以有效提高防爆胶轮车的行驶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一、前言近年来,电动车的普及,让防爆胶轮车成为了城市交通出行的紧要工具。

但因其速度快,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为保障广阔市民的交通安全,严格规范防爆胶轮车的使用,必需建立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从而实现防爆胶轮车合理利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二、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1.注册登记:全部防爆胶轮车必需进行注册登记,取得车辆号牌,方可上路行驶。

未注册登记的防爆胶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2.驾驶资格:18岁以下人员禁止驾驶防爆胶轮车。

驾驶防爆胶轮车需具有相关驾驶证件或培训证明。

3.装备要求:防爆胶轮车在行驶时需佩戴安全头盔,并穿着平底鞋。

同时,防爆胶轮车必需装备前灯、尾灯、刹车灯,以确保行驶可视和安全。

4.行驶时速:防爆胶轮车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在人行道或车行道左侧行驶时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

5.禁止搭载:禁止搭载其他人员或物品。

防爆胶轮车的后座不得超载,禁止搭载超重物品。

6.禁止闯红灯:防爆胶轮车不得闯红灯,行驶时需遵守交通灯信号,遵从交通规定。

7.安全行驶:防爆胶轮车必需在交通保护设施完好的道路上行驶。

在人行道上行驶时,应选择与行人交流最少的区域行驶。

8.禁止使用移动电话:行驶中不得使用移动电话,不得分心并发生驾驶不当行为。

行驶中假如需要使用移动电话需停车靠边并关闭电动机。

9.酒驾禁止:行驶中禁止饮酒,饮酒后不得驾驶防爆胶轮车,防止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伤亡。

10.停车管理:防爆胶轮车要按规定停放,不得拦阻行人、机动车行驶。

不得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以及人行道上导致行人通行困难。

三、管理规定的监督和执法1.监督和管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防爆胶轮车的管理和监督。

定期组织检查,对违规防爆胶轮车和驾驶员进行惩罚和矫正。

2.惩罚和矫正:对违反交通规定、驾驶不当等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惩罚,吊销或暂扣驾驶证,收缴防爆胶轮车的号牌等惩罚措施。

3.市场管制:防爆胶轮车的销售、生产必需符合相关标准,禁止销售不合格或伪劣产品。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范本(2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所有车辆驾驶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内容。

2. 车辆使用规定2.1 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2 车辆必须经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防爆胶轮的正常使用。

2.3 防爆胶轮车车辆只能在规定的路段和场所行驶,禁止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使用。

2.4 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

2.5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周围的情况,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

3. 车辆维护规定3.1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爆胶轮的性能和安全。

3.2 车辆维护保养包括轮胎的定期更换、胶轮的清洗和擦拭、防爆胶的检查和更换等。

3.3 车辆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和改装。

3.4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的防爆胶轮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4. 车辆管理规定4.1 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车辆的使用计划和维护计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4.2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车辆的使用和防爆胶轮的维护知识。

4.3 所有车辆必须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品牌、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通知相关部门。

4.4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车辆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班,必须提前通知并得到批准。

5. 处罚规定5.1 对违反车辆使用规定的驾驶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处罚。

5.2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装车辆或进行非法维修的相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5.3 对故意损坏防爆胶轮车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6. 附则本管理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并适用于所有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的管理,保障行车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车辆应具备完好的防爆胶轮,能够保证行车安全。

2. 车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装备。

3. 车辆应具有齐全的行车记录仪、喇叭、灯光、刹车系统等配备。

4. 车辆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等。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人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熟悉驾驶技术和交通规则。

第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明确,不得擅自转让或转借。

第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配备有效的行车记录仪,并定期下载和保存相关数据。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不得驾驶时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器材。

第十一条驾驶员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超车等危险行为。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服从交通执法部门的检查和指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防爆胶轮车车辆时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子。

第四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遵守交通信号,按照规定的行车线路和时间行驶。

第十六条在道路上行驶的防爆胶轮车车辆应保持适当的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第十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根据道路条件和车流量,合理调整车速和行车间距。

第十八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第十九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上,不得占用道路和人行道。

第二十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危害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3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3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1、所有入井车辆防爆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车辆外形整体完好,无漏油、漏液、漏电现象,灭火器、警示标识及维修器材齐全完好,各系统运行正常。

2、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安全性能状况,严禁带故障、隐患运行。

3、车辆入井必须在井口检查站接受检查,检查项目:(1)由井口检查人员对驾驶员检身。

(2)驾驶员刷卡。

(3)检查人员绕车一周检查车况。

(4)查验入井合格证是否过期。

(5)清点入井人数。

4、车辆升井时,驾驶员停车由检查人员刷卡、检查、清点人数后,抬杆放行。

5、井下行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

6、所有运输车辆严禁无措施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用品和腐蚀性物品。

7、车辆在井下行驶时,应遵循“入井车辆让升井车辆”的原则,相向行驶会车时,入井车在相距____米处停车,并关掉大灯,开启闪光灯,待会车完成后,方可继续向前行驶。

8、车辆行驶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到行人、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安全确认后,方可通过,车辆行驶遇到十字交叉口的红绿灯时,必须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规定执行。

9、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禁止人、物料混合运输。

车辆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它巷道车速不得超过15km/h。

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且速度不得超过5km/h,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将远光改用近光灯,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10、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行驶间距(安全运行间距不得低于____米),严禁超车。

车辆转弯、掉头、上、下坡、视线不清、通过交叉地点或雨刮器发生故障时,应减速鸣号,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11、车辆在井下发生故障时,将车辆停在不影响其它车辆运行处,并按规定在车辆前、后____米各设置一组三脚架警示标识,打开双闪警示灯。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爆胶轮车的行驶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防爆胶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是指采用防爆胶轮胎或具有防爆功能的车辆。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的行驶管理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防爆胶轮车的制造、销售、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防爆胶轮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

相关生产、销售单位以及车辆使用者应按照相关要求检验、维修和保养防爆胶轮车。

第七条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交通规则进行行驶。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包括车辆注册登记、号牌管理、违法行为处罚等。

第二章防爆胶轮车的制造销售管理第九条防爆胶轮车的制造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进行生产。

第十条防爆胶轮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销售防爆胶轮车,并向购买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防爆胶轮车制造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的注册登记应当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办理车辆临时号牌、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登记证等手续。

第十三条防爆胶轮车的注册登记机构应当依法担负起注册登记、号牌管理等责任,确保防爆胶轮车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防爆胶轮车的行驶管理第十四条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禁止驾驶防爆胶轮车上路行驶。

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当经过防爆胶轮车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六条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禁止违反交通规定行驶。

第十七条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确保头盔具备防护功能。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是指以防爆胶轮为主要运行装置的车辆。

为了保证防爆胶轮车的安全行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
1. 车辆注册:所有防爆胶轮车辆需要进行注册登记,获得合法的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未注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 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需要持有适当的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驾驶防爆胶轮车辆的能力。

3. 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并且要注意防爆胶轮车辆的特殊性。

比如,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载货超过额定承载能力,不得超载。

4. 车辆检测:防爆胶轮车辆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状况、照明设备等方面。

检测合格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

5. 载货管理:防爆胶轮车辆的货物要合理安放,并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行驶过程中脱落或者滚落。

6. 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防爆胶轮车辆驾驶员应当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妥善保护现场。

7. 保养维护:防爆胶轮车辆的车主要负责定期保养和维护车辆,并确保车辆的运行状态良好。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防爆胶轮车辆和驾驶员,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驾驶防爆胶轮车辆的人员需要熟悉和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一、总则1.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的行驶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防爆胶轮车车辆是指装备防爆胶轮的工业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叉车、搬运车、挖掘机、装载机等。

3.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并防范事故发生。

二、车辆日常检查管理1.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对防爆胶轮车车辆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轮胎气压、轮胎磨损、制动系统、照明信号灯、警示标识等,确保车辆各部件运行正常。

3.车辆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日常检查工作。

4.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按照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三、驾驶操作规范1.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关驾驶资格和亲自操作经验。

2.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并注意行车安全。

3.驾驶人员不得超速行驶,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确保货物和车辆的稳定。

4.在行车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密切注意前方状况,随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

5.禁止驾驶人员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确保驾驶人员处于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应急处置措施1.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或救援措施。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驾驶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法律法规、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方法、事故避免等知识。

3.驾驶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六、监督与执法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监督与执法工作,确保规定的执行。

2.对违反行驶管理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追责。

七、附则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____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胶轮车的管理,维护交通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行驶的防爆胶轮车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是指以防爆胶轮为主要行驶装置的非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依法管理、科学引导、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应加强对防爆胶轮车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效能,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爆胶轮车的标准第六条防爆胶轮车的制造、销售、进口等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防爆胶轮车的外观应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性要求,不得影响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线。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的胎压、材质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性要求。

第九条防爆胶轮车的车速、行驶里程、续航能力等应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性要求。

第十条防爆胶轮车应配备有效的制动装置、灯光装置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章防爆胶轮车的登记和牌照第十一条防爆胶轮车所有人应将车辆登记并办理牌照。

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的登记和牌照办理程序及要求由公安交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防爆胶轮车上道路行驶时应悬挂有效的牌照,不得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牌照。

第四章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第十四条驾驶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十五条未满16岁的人员不得驾驶防爆胶轮车。

第十六条骑行防爆胶轮车的驾驶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且不得酒后驾驶。

第十七条驾驶防爆胶轮车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驾驶防爆胶轮车时不得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五章防爆胶轮车的行驶第十九条防爆胶轮车应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得逆行、占用机动车道。

第二十条防爆胶轮车不得在高速公路、快速路等限制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促进城市交通的顺利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胶轮车车辆(以下简称“防爆车辆”)是指使用防爆胶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非机动运行的两轮车辆。

第三条防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使用车道,禁止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快速路、高速公路等禁止通行的地方行驶。

第四条防爆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且保持清醒状态驾驶,禁止酒后驾车。

第五条防爆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前后灯光、刹车器件、反光镜等安全设备,保证行驶安全。

第六条防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违反红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七条防爆车辆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改装车辆,对非法改装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条防爆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关驾驶证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不得驾驶防爆车辆上路行驶;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等情况的人员也不得驾驶防爆车辆上路行驶。

第九条防爆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后灯光,加装反光镜等设备,提高交通安全能见度。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防爆车辆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生产、销售防爆车辆,并提供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确保防爆车辆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对于防爆车辆的电池充电,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电池,并加强对电池的回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防爆车辆驾驶人驾驶时存在酒驾、毒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有权暂扣防爆车辆,直至驾驶人解决相关问题后方可恢复使用。

第十四条进行防爆车辆改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申请改装许可,并按照规定进行改装施工,严禁违法改装。

第十五条鼓励防爆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企业内部车辆行驶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效率,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防爆胶轮车辆的企业内部车辆行驶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一节车辆购置1.企业应依据生产需求合理规划车辆购置计划,确保车辆数量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购置的防爆胶轮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并具备检测合格证明。

3.购置的防爆胶轮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装置和标志,包含但不限于反光标识、安全带、灭火器等。

4.购置的防爆胶轮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节车辆登记1.企业应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对每辆防爆胶轮车进行统一登记和编号,明确车辆信息。

2.车辆登记应包含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建立车辆档案进行管理。

3.车辆调拨、闲置或报废时,应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车辆使用1.企业应依据生产计划和工作需要,合理布置车辆使用,并建立车辆调度制度。

2.车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装置完好有效,车辆外观乾净。

3.车辆使用时,驾驶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禁止超员和超速行驶。

4.车辆禁止搭载不安全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5.车辆在生产区域、仓库和办公区域内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开与人员和设备发生碰撞。

第四节车辆维护1.企业应建立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车辆日常保养应包含轮胎、刹车系统、灯光、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位的检查和维护。

3.轮胎磨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并确保新胎的质量符合要求。

4.车辆转弯时,应谨慎驾驶,避开与墙壁、设备等发生摩擦或碰撞。

5.车辆维护和修理时,应由专业的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和费用,及时更新车辆档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意识1.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车辆驾驶员应定期接受防爆胶轮车驾驶技能培训,熟识防爆胶轮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1.所有使用防爆胶轮的车辆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制动系统、前后灯光、信号灯和安全带等。

3.车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车辆不得超载或载人超员。

5.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照和技术资格证明。

二、车辆行驶1.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逆行。

2.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规则。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车距,不得超速行驶。

4.车辆在雨雪、夜间行驶时,必须开启前后灯光和信号灯。

三、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时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停放,不得占用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

2.车辆停放时必须锁好车门,切断引擎并拉起手刹。

3.车辆停放时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他人车辆停放。

四、车辆维护1.车辆维护必须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

2.车辆维护必须严格按照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

3.车辆维护必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

五、车辆保险1.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车辆保险的规定进行投保。

2.车辆保险必须按时缴费,不得拖欠保险费。

六、事故处理1.车辆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并开启警示灯,确保安全。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与对方肇事方进行协商,交换保险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者财产损失,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理。

七、违规管理1.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将会受到交通警察的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罚。

2.车辆驾驶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将会受到公司的处罚,直到解除劳动合同。

3.对于因车辆驾驶人员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车辆驾驶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附则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辆。

2.对于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问题,可由公司进行补充完善。

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须遵守上述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员,公司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是指具备防爆功能的车辆,其胎面采用防爆胶轮胎。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尊重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制造和销售,相关企业应当持有合法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第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制造和销售第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制造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防爆功能的有效性。

第九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销售企业应当持有合法的销售资质,对车辆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销售企业应当提供车辆的完整信息,并对购车用户进行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说明。

第三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驾驶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技术能力,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第十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熟悉车辆的使用说明,掌握基本的维护和保养知识。

第十四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防滑垫等,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按照交通指示行驶。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单位,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以处以罚款。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的车辆及驾驶人员。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熟悉本管理规定,并按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所有的防爆胶轮车车辆均应配备相应的防爆维修工具,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驾驶防爆胶轮车过程中,应当注重安全,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六条驾驶防爆胶轮车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在驾驶过程中随身携带。

第七条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保持车辆稳定。

第八条驾驶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影响驾驶的疾病应立即停止驾驶并接受治疗。

第九条驾驶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培训,并按照规定参与相应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驾驶。

第十条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警觉,如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且取得相关证明方可上路行驶。

第十二条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三条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且在驾车过程中保持清晰可见,防止给他人带来困扰。

第十四条车辆应当经常检查胶轮的胎面磨损情况,如发现胜轮损坏应立即更换。

第十五条车辆应当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胶轮、防撞装置等。

第十六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故障,并及时修理。

第四章违章处罚第十七条驾驶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中的任何规定,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车辆违反本管理规定中的任何规定,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可能被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九条如造成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和车辆的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以后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的行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交通效率提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运输管理部门、交通参与方等行驶防爆胶轮车车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快递车辆、配送车辆等。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指的是使用防爆材料制造的车辆轮胎,具备耐高温、耐磨损、防爆等特点,并通过国家质量认证。

第四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监管,提高执法力度,严格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凡具备防爆胶轮车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将车辆信息及防爆胶轮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防爆胶轮车车辆登记信息库,将登记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系统,便于随时查阅。

第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对车辆及车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设备,保证行驶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第九条防爆胶轮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及时报备车辆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防爆胶轮胎。

第十条防爆胶轮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养维修车辆,并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零部件。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防爆胶轮车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予以下线处理,并通知所有人进行整改。

第三章行驶规定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信号,按照规定停车、避让,不得违法占道或阻塞交通。

第十四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车尾灯等照明设备,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不得超员载货,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学校周边等区域应当减速慢行,保证行人安全。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防爆胶轮车车辆行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责令停运,进行整改;(二)罚款;(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四)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处罚措施。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具有完好的机械结构和安全性能。

第四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应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选型与购买第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选型应根据所需的作业环境和作业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第七条购买防爆胶轮车车辆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八条购买防爆胶轮车车辆应查验产品合格证和用户手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第九条购买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经费应按照财务规定和预算程序进行。

第三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安装与调试第十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调试应按照用户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调试应在专门的试验场地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在使用防爆胶轮车车辆之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在使用防爆胶轮车车辆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速和超过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

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换部件。

第五章防爆胶轮车车辆的报废与处置第十七条防爆胶轮车车辆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缺陷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八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

第十九条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影响环境和他人的健康。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本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本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本一、车辆的使用范围和目的1.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的车辆及其管理。

1.2 防爆胶轮车的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行驶稳定性。

二、车辆的选择和购买2.1 车辆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使用环境和负载条件。

2.2 购买时应选择具有合格证书的正规生产商生产的防爆胶轮车。

2.3 购买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的防爆胶轮是否完好无损,无任何异常情况。

三、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3.1 车辆的防爆胶轮应定期检查气压是否正常,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3.2 防爆胶轮车的胶轮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磨损和老化。

3.3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防爆胶轮出现裂纹、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四、车辆的安全使用和驾驶规范4.1 车辆的驾驶员在使用防爆胶轮车时应掌握正确的驾驶技巧和操作方法。

4.2 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驾驶的速度和距离。

4.3 车辆在运输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事故和故障处理5.1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并进行安全疏散。

5.2 如遇到故障,应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5.3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车辆,应进行彻底检查和修复,确保其安全运行。

六、车辆的报废和处置6.1 车辆在使用寿命结束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6.2 报废的车辆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拆解和处理,保证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七、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7.1 公司或组织应明确防爆胶轮车的责任人,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限。

7.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防爆胶轮车的监督和检查。

7.3 监管部门应随时检查和监督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八、附则8.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8.2 具体的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8.3 本规定解释权归车辆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即为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防爆胶轮车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2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2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针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规定:1. 车辆登记管理:对所有防爆胶轮车车辆进行统一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并及时更新车辆登记信息。

2. 出车审批制度:设置出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权限。

凡需使用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员工,需提前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或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出车。

3. 安全驾驶规定:所有驾驶防爆胶轮车的员工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证,并经过防爆胶轮车安全驾驶培训,掌握车辆的安全操作技巧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4. 日常维护与保养:要求车辆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车辆保养,包括上油、检查车胎及防爆装置的状况等,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5. 安全驾驶守则:要求所有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违章行驶及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求车辆驾驶员遵守安全驾驶守则,注意观察路况、礼让行人、保持安全车距等。

6. 故障报修与事故处理:对于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情况,即时报修处理,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后续处理,确保员工和车辆的安全。

7. 定期车辆检查:定期对防爆胶轮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轮胎状况、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车身结构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8. 车辆报废管理:对于年限较长或损坏严重的防爆胶轮车,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报废手续,确保车辆的合理处置。

以上为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的基本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

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二)《防爆胶轮车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爆胶轮车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促进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使用防爆胶轮车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胶轮车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合格检测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章车辆准备第四条车辆购置者必须在购买前对防爆胶轮车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评估车辆的质量和运营能力。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文一、车辆的使用范围和目的1.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防爆胶轮车的车辆及其管理。

1.2 防爆胶轮车的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行驶稳定性。

二、车辆的选择和购买2.1 车辆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使用环境和负载条件。

2.2 购买时应选择具有合格证书的正规生产商生产的防爆胶轮车。

2.3 购买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的防爆胶轮是否完好无损,无任何异常情况。

三、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3.1 车辆的防爆胶轮应定期检查气压是否正常,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3.2 防爆胶轮车的胶轮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磨损和老化。

3.3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防爆胶轮出现裂纹、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四、车辆的安全使用和驾驶规范4.1 车辆的驾驶员在使用防爆胶轮车时应掌握正确的驾驶技巧和操作方法。

4.2 车辆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驾驶的速度和距离。

4.3 车辆在运输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事故和故障处理5.1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并进行安全疏散。

5.2 如遇到故障,应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5.3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车辆,应进行彻底检查和修复,确保其安全运行。

六、车辆的报废和处置6.1 车辆在使用寿命结束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6.2 报废的车辆应由专业单位进行拆解和处理,保证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七、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7.1 公司或组织应明确防爆胶轮车的责任人,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限。

7.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防爆胶轮车的监督和检查。

7.3 监管部门应随时检查和监督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八、附则8.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8.2 具体的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8.3 本规定解释权归车辆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即为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范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防爆胶轮车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28-73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所有入井车辆防爆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车辆外形整体完好,无漏油、漏液、漏电现象,灭火器、警示标识及维修器材齐全完好,各系统运行正常。

2、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安全性能状况,严禁带故障、隐患运行。

3、车辆入井必须在井口检查站接受检查,检查项目:
(1)由井口检查人员对驾驶员检身。

(2)驾驶员刷卡。

(3)检查人员绕车一周检查车况。

(4)查验入井合格证是否过期。

(5)清点入井人数。

4、车辆升井时,驾驶员停车由检查人员刷卡、检
查、清点人数后,抬杆放行。

5、井下行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

6、所有运输车辆严禁无措施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用品和腐蚀性物品。

7、车辆在井下行驶时,应遵循“入井车辆让升井车辆”的原则,相向行驶会车时,入井车在相距20米处停车,并关掉大灯,开启闪光灯,待会车完成后,方可继续向前行驶。

8、车辆行驶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到行人、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安全确认后,方可通过,车辆行驶遇到十字交叉口的红绿灯时,必须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规定执行。

9、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禁止人、物料混合运输。

车辆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它巷道车速不得超过15km/h。

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且速度不得超过5km/h,经过
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将远光改用近光灯,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10、同向行驶车辆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行驶间距(安全运行间距不得低于50米),严禁超车。

车辆转弯、掉头、上、下坡、视线不清、通过交叉地点或雨刮器发生故障时,应减速鸣号,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11、车辆在井下发生故障时,将车辆停在不影响其它车辆运行处,并按规定在车辆前、后20米各设置一组三脚架警示标识,打开双闪警示灯。

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车辆故障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后及时处理。

12、井下严禁随意停放、停留车辆,需要停放的车辆,应停放在躲避硐室内,熄火并拉紧手制动器,并按规定设置反光三脚架警示标识。

13、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巷道中的标志和警示。

不得挤撞管道、电缆、风门等。

14、井下严禁带挂其它车辆运输。

15、车辆在泥泞、松软、运行条件不良的路段行驶必须随车携带掩木、镐、锹,以备急用。

16、车辆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合理的捆绑用具,绑扎要牢固,防止出现滑脱造成事故。

17、拉运物料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

18、严禁拉运超长(超过车厢长度)、超宽(超过车厢宽度)、超高(超过巷道准许运行高度和安全运行高度)、超重(超过车辆规定的最大载重量)的四超物料。

特殊情况下,由承载运输单位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各相关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专职安检员跟车监督,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车辆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运输超长货物时,不准遮住车辆前后灯光。

19、材料车辆在卸料过程中,严禁车上站人或边走边卸物料,巷道中不得随意卸货、堆积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存放整齐。

20、车辆临时停放,应实施驻车制动。

车辆一般严禁在坡道上停放,如遇特殊情况停放,应实施驻车制动并采取必要的防滑、防跑车安全措施。

21、严禁井下作业人员(除检查人员和卫生工外)在轨道巷、行车巷行走。

行车巷内如需现场作业,报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且卫生工和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路段前后50米各设置1组三脚架警示标识,卫生工要穿反光标志服,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