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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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
定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
×市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资金来源主要是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市建立工会的企业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遭
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
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市总财务部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核算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委局(产业)工会把关,委局(产业)工会再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四、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范围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是××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的特困职工会员,且本人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
二、救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企业和
委局(街道)工会出具证明、中心调查核实后,予以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⒈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⒉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或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⒊夫妻双方下岗后,除基本生活费以外无其它收入,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职工;⒋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特困职工。
三、救助程序及要求
⒈申请:申请救助者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章;携带《户口本》,到所在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
⒉提报:基层工会在认真审核求助者身份及经济等情况的基础上出具证明,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并加盖基层工会委员会公章;《特困救助登记表》和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经委局工会审核,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⒊审批:市总帮扶中心调查核实后,经帮扶中心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救助。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四、对符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尚未纳入低保的职工,经中心协调,由所在企业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低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