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让行规则有何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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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让行法律规定(3篇)

救护车让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救护车让行法律规定的背景救护车是医疗急救的重要工具,承担着抢救生命、保障人民健康的重任。

在紧急情况下,救护车需要在道路上快速行驶,以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交通拥堵、驾驶人员对救护车不重视等原因,救护车在行驶过程中常常遇到阻碍,影响了救治时效。

为了保障救护车顺利通行,提高救治效率,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车辆在遇到救护车时必须让行。

二、救护车让行法律规定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交通规则让行;(二)避让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这一规定明确了救护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优先通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车辆、行人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应当立即停车让行;遇有障碍无法停车时,应当迅速减速,必要时停车,确保安全。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救护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优先通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性法规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对救护车让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车辆、行人遇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应当立即停车让行;遇有障碍无法停车时,应当迅速减速,必要时停车,确保安全。

”三、救护车让行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1.让行原则救护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遵守以下让行原则:(1)遇有救护车,应当立即停车让行;(2)遇有障碍无法停车时,应当迅速减速,必要时停车,确保安全;(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变道、减速、停车等措施,让救护车顺利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国家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而颁布的一部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有序、平安、高效,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这项规定意味着要让城市市民、乡村人民、学生、幼儿园、中小学生等所有人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以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应对,积极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交通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规定,交通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交通信号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通过加强交通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提高道路、桥梁、隧道等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增强了人民出行的舒适度和安全度。

同时,这也为交通执法部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交通管理法规实施条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交通违法行为者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应当对法规宣传教育、司法审判、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协调,打造铁腕治理交通的工作机制。

这项规定的意义在于严格执法、精准打击,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公共安全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了交通管理服务理念。

四、推广智慧交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慧交通正在逐渐普及。

实施条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广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交通行业发展趋势的科学预判和分析,以便在未来的道路管理中可以提高科技化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

同时,智慧交通还可以提高城市交通的精准度和便捷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管理水平正持续提高,为建设交通强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服务保障和管理保障。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中国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规范行车行为和维护行车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第一章总则(以第一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事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实行交通安全大防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分工协作,全民参与,营造安全文化,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条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本章规定了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总体性质和目的,明确了实行交通安全大防线的具体要求,提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工作要求。

第二章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第四条省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辖区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审验、补证、换证、注销和吊销等业务,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评考试,公布考试内容、要求和结果,组织考试培训和协调交管部门、鉴定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时间不少于6个月,注销后申请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考试,并按照规定参加技能考试。

本章规定了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明确了省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对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和重新取得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机动车注册登记和管理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登记地省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所有人、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本条第一款所称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机动车所有权人。

第七条除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外,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每隔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时间到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接受安全技术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斑马线上该如何礼让行人

斑马线上该如何礼让行人
提示:如有交通信号灯时,行人、车辆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交警现场指 挥时,按照交警的指横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 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谢谢!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 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 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攻略: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 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 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 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斑马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 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攻略:前方有人行横道的道路,道路上会有白色◇◇菱形图案预告标示, 表示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车辆就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横过马路的行 人。遇行人步入斑马线时,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 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 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礼让行人的标准

礼让行人的标准

礼让行人的标准礼让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基本规则之一,也是驾驶员应当遵守的重要交通法规。

礼让行人不仅是一种交通礼仪,更是对行人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护。

在日常驾驶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礼让行人的标准,确保行人的安全,同时也提高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

以下是礼让行人的标准,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

首先,礼让行人的标准包括在行人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

无论是在城市道路还是乡村道路,当我们驾驶车辆行驶至斑马线附近时,如果有行人准备过马路,我们应当及时减速停车,等待行人安全通过。

不得在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超车或者强行闯行,这样做不仅违反交通规则,更是对行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其次,礼让行人的标准还包括在路口等待行人通过。

在转弯或者通过路口时,如果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我们应当停车等待行人通过后再行驶。

不得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抢行或者冲卡,这样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行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此外,礼让行人的标准还包括在人行道上停车放行。

在停车或者倒车时,如果有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我们应当礼让行人,确保行人的通行安全。

不得在人行道上停车或者倒车,以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甚至造成行人的意外伤害。

最后,礼让行人的标准还包括在交通拥堵时给予行人优先通过。

在交通高峰期或者拥堵路段,如果有行人需要通过马路,我们应当主动礼让行人,为行人创造通过的机会。

不得在交通拥堵时冲撞行人,造成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

总之,礼让行人是每个驾驶员应当遵守的基本交通规则,也是我们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护。

遵守礼让行人的标准,不仅能够提高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更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人的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牢记礼让行人的标准,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_细则_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_细则_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xx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xx年4月30日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下面小编整理的20xx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欢迎阅读!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规则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规则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规则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法律法规之一,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安全,确保交通畅通。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规则进行解析。

一、交通信号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信号规则是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行车人员在交通信号指示下行驶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 在红灯亮起时,司机须停车等待。

只有在绿灯亮起时,司机方可启动车辆并继续前行。

2. 右转弯车辆应当在右转灯亮起时,经过确认安全后方可右转弯。

3. 当黄灯亮起时,司机应尽量减速停车,避免闯黄灯。

二、机动车行驶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行驶规则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行驶规则:1. 直行优先:在道路交叉口,直行车辆拥有直行优先权。

遇到直行车辆时,转弯车辆应礼让直行车辆。

2. 车距保持:驾驶机动车时,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尾随和紧急刹车。

3. 超车规则:超车时,司机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进行超车讯号。

超车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左转向灯。

4. 靠边停车:需要停车时,司机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地点,并尽量靠边停车,不得妨碍交通。

三、行人交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行人的交通规则。

以下是一些行人应当遵守的规定:1. 行人斑马线过马路:在有斑马线的道路上,行人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利用斑马线过马路。

2. 不能闯红灯:行人在遇到红灯时,不得擅自闯红灯,应当等待绿灯亮起后再过马路。

3. 不得占道:行人不得占用道路中间,应当走人行道或人行横道。

4. 学生应当走斑马线:学生在上下学时,应当走斑马线,并且遵守交通信号灯。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规则是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行车人员、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应当共同遵守这些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确保每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车让人的法律规定(3篇)

车让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车让人的法律规定,旨在规范交通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车让人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车让人法律规定概述1. 机动车与行人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这一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与行人通行的基本原则,即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2. 机动车与盲人、残疾人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盲人、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减速慢行;遇盲人、残疾人在道路上行动不便,应当停车让行。

”这一规定强调了机动车在遇到盲人、残疾人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非机动车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非机动车横过道路,应当走非机动车道或者右侧通行。

”这一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的基本原则。

4. 机动车与临时占道通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临时占道通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交通信号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二)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三)在不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车;(四)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不得停车。

”这一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在临时占道通行时的相关规定。

5. 机动车与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告诫信号灯为持续闪灼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经由过程。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灼大概一个红灯亮时,表示制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答应车辆、行人通行。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灵活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边为慢速车道。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灵活车应当依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边车道行驶。

有交通标记标明行驶速度的,依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

慢速车道内的灵活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灵活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需经费财政应当按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交通、环保、城-管、教育、农业(农业机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同级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信息,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播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道路交通流量控制。

第九条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①醉酒驾驶机动车酒后驾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③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④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⑤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⑥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⑦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⑧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⑩交通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⑪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202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

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让行规则新手必看

让行规则新手必看

让行规则新手必看让行规则是道路交通规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手驾驶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之一、它规定了在道路交通中,当车辆遇到特定情况需要让行给其他车辆或行人时应该采取的行为。

下面将详细介绍让行规则的内容,以帮助新手驾驶员更好地掌握交通规则。

首先,让行规则要求车辆在遇到行人过街时必须停车让行。

行人在到达人行横道时,通过斑马线或者交通灯控制器进行过街,车辆必须停车等待行人完全通过后才能继续前行。

这是因为行人的安全需要得到保障。

其次,当车辆遇到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出租车等)在上下客时,也需要采取让行措施。

车辆在靠近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该减速行驶,并做好准备停车,确保乘客安全上下车后再继续行驶。

此外,在进入交叉路口时,有让行标志或者交通信号灯的车辆要给予标志所指示车辆或行人让行。

当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处于红灯状态时,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绿灯亮起才能继续前行。

同时,交叉路口若有让行标志指示车辆或行人先行,其他车辆必须停车礼让,并等待通过的车辆或行人通过后方可继续前行。

此外,在窄桥、弯道、拱桥、人行横道口、学校、车站等地方,车辆也应该遵守让行规则。

这些地方往往是行人密集或者视线不好的地方,车辆必须减速慢行,保证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

最后,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遇到后方有其他车辆超车需求时应该让行。

超车是指行驶在限速区域内,跟车距离在保持安全的情况下,加速超越前方行驶的车辆。

当后方车辆示意超车时,前方车辆应该尽量靠右行驶,并适当加速,给予后方车辆超车的机会,以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总之,让行规则是道路交通中的基本规范之一,也是保证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规则。

新手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技能的同时,必须熟悉掌握让行规则,合理运用让行规则,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守规矩、文明驾驶的合格驾驶员。

转弯未让直行违法条款

转弯未让直行违法条款

转弯未让直行违法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遇行人、骑
脚踏车、牲畜等行人时,应当减速慢行,为行人让行。

道路机动车交通规则规定:机动车弯道车辆中,直行车辆优先肩头让行,右转弯车辆
优先让行直行车辆。

因此,在弯道上,驾驶机动车时,右转弯如果未让直行车优先肩头行进,即为违法,
构成交通违法行为。

作为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要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参加检查,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文件,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驾驶认识,文明交通,保护自己和其他行人的安全。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受到有关责任,具体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司机驾驶机动车不按
规定礼让行人的,对实施机动车驾驶的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处以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未按规定肩头让行直行车辆的,将受到相应的总分扣分处罚。

因此,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带好机动车驾驶证,文
明出行,让行行人和直行来车,确保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减少前所未有的交通隐患。

关于机动车让行人的规定

关于机动车让行人的规定

关于机动车让行人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关于机动车让行人的规定标准1、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道信号灯绿灯有行人通过时,车辆必须停车礼让,如果行人在过斑马线途中信号灯变为红灯,行人还没有通过斑马线的可以继续通过斑马线,车辆也必须礼让。

2、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车辆行驶至斑马线前,如本车道及相邻车道前斑马线上有行人通行,必须停车礼让。

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标准: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如出现未礼让行人的行为,罚款100元并记3分;因未礼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并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车中的避让规则有以下10点:1.变更车道(并线)车辆,应避让原车道直行车;2.通过路口时,转弯车辆避让直行车;3.进出环岛时,环岛内的直行车辆,避让出环岛的车;4.进出环岛时,进入环岛的车辆,避让出环岛和环岛内的执行车;5.进出主辅路时,辅路机动车避让主路出辅路的车辆;6.进出主辅路时,进入主路的机动车,避让主路内行驶的车辆;7.在两辆车相对行驶的时候,如果道路一侧有障碍物,那么有障碍物一侧的车辆,避让无障碍物一侧的车辆;8.路口转弯时,左侧车辆避让右侧机动车;9.在专用公交车站台,社会车辆避让公交车;10.在农村道路行驶时,机动车避让农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道路通行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道路通行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道路通行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道路通行一般规定)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规则的规定。

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根据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不同情况作具体的规定。

有的国家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左侧通行,如英国。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这也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习惯做法决定的。

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原则,主要是从交通有序、畅通和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的。

根据本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道路上行驶的,都应当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本条所说的“右侧通行”,一般是指在划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的道路上和在没有划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的道路上以及城市的胡同、巷子和农村的乡间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靠道路右侧行驶。

第三十六条【车道划分和通行规则】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分道道路或不分道道路上通行原则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各行其道。

也就是说,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依照本条为其所规定的行车原则通行。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层意思:一是在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通行,即分道通行。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道设在道路的中间,是以划线来加以区分的,通常划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非机动车道一般是在机动车道的两边;人行道是在非机动车道的两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10.07•【文号】•【施行日期】2017.10.0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履行职责,及时处 理交通事故,严肃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刑事责任
凡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违法行为严重 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维护社会公 正、公平、公正的
法律秩序。
民事责任
当事人应当依法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被损害人因交 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保障其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机关
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
主要负责道路交通 安全执法和管理工 作,依法行使交通
管理等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对道路交通运 输从业人员、道路 运输车辆、道路运 输经营企业等的监
管和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部门
负责对城市道路、 道路交通设施等的 管理和维护、维护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市民的出行安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 准和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和规范由国家制定并实施。道路交 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的内容、形式、规格和安装 位置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护栏、交通警示标志、 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设施的类型、规格和安装位置也应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交通事故的划分 和责任认定
等资源
加强协调
政府、学校、企事 业单位等要加强协
调,形成合力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和内容
广告宣传
可采用各种广告媒 介,如报纸、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
主题宣传
可根据不同的主题, 制作特定的宣传内

公益广告
可制作宣传片、电 视栏目、宣传画等
公益广告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渠道和载体
新闻媒体
利用报纸、电视、 网络等新闻媒体开
安全气囊和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文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法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义务,必须遵守本法、本条例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协助交警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

第二章 交通管理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有权进行交通管理执法,包括疏导交通、指挥车辆通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录违法行为,形成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手续,装配保险标志,并且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应急疏散装置、安全标志、警示灯具等。

第八条操作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依法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装备,并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安全标志、反光装置等。

第三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九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救助伤者。

第十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应当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判定事故责任,并告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对涉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应当及时留置,进行检验鉴定,确保交通事故相关证据的保全。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调解结论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道路交通安全:指在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之间,按照规定进行交通行为,并达到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篇: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保障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而制定的。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篇:驾驶行为
第一条
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服从交通信号和交通指挥,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条
驾驶人员应当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车辆性能及各种交通信号,了解相关的常识,通过考试来获取相应的驾驶执照。

第三条
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不违反交通信号,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玩手机等行为影响驾驶安全。

第四条
驾驶人员应当尽量减少危险行驶,如状况不可避免,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减速、停车等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第三篇:行人行为
第五条
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道路,不逆行,不
拥挤行道,尽量在十字路口或斑马线等路段过马路。

第六条
行人应当尊重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

第七条
行人应当保持安全路面,尤其是雨天,雪天,冰天等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行走,注意脚下情况,减缓行走速度。

第八条
行人应当尽量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突然改变方向行进。

本条例执法机关应当执行责任制,对于交通违规行为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予以处罚。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才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让我们的生命得到保障。

交叉路口让行规则

交叉路口让行规则

交叉路口的让行规则因国家和地区的交通法规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1. 右侧先行原则: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直行的车辆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即需要让前进方向右侧的车辆优先行驶。

2. 转弯让直行:在无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情况下,需要转弯或调头的车辆应让行直行车辆。

3. 右转让左转:在相对方向行驶且同时放行的情况下,右转弯的车辆应让对面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 让行标志:如果路口设有让行标志,即使车辆是直行状态进入交叉路口,也要让行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

5. 交通灯控制的路口:在有交通灯控制的路口,绿灯方向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绿灯方向的车辆已经进入路口,而另一方向的车辆还未全部通过,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

6. 主路优先:主路车辆在转入辅路时,辅路车辆即使是直行,也应让主路车辆先行。

这是因为主路车辆盲区较大,车速较快,辅路车辆抢行可能会增加事故风险。

7. 行人优先: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减速或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安全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是一般性的描述,具体实施时应遵守当地的交通法规和道路标志指示。

在实际驾驶中,司机应始终保持警惕,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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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让行规则有何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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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从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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