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装配式定额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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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 (2)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 4、规费 (1)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费率暂按1‰计列,结算时按实 际缴纳计取。
(2)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5、税金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2)没有很多市场交易案例,建造成本及利润难以核定,产品价格 未经市场检验。
(3)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底层与顶层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大多按传统施工方法完成,装配式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标 准尚未齐全,施工图设计需要设计单位、构件制造单位和施工安装 单位深度配合,不同项目的工业化程度差异大,造价比较分析有难 度。
装配率是指在装配式建筑中,±0.00标高以上预制构 件、部品部件数量占同类构件、部品部件数量的比例, 具体计算见苏建科[2017]39号文。
(2)混凝土构件单独吊装工程【专业发包】:指单独 发包的混凝土构件吊装工程。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混凝 土构件在施工现场进行吊装就位、灌浆及固定等工作。
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
4、装配式定额编制工作是我省住建厅2014科技项目及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立项课题“JH19建筑工业化产品定额 研究”的组成部分,是省造价管理总站2016年重点工作。 省站为此成立了课题组,自2015年4月中旬召开课题组 成员第一次集中会议,至206年12月共举行了8次研讨会 议,对南京大地、南通中南、南通龙信、宿迁元大等多 家构件生产厂及装配化施工现场展开了7次调研,完成了 结构体系选择、生产环境及装配施工程序考察确认、定
1、装配式建筑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 配式木结构建筑等。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我省的应用不多,我省14 计价定额基本能满足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计价要求。为了贯彻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 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 现代工业化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其工程造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 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省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 [2014]111号文)、江苏省现行计价定额和费用定额等有关规定,并 根据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制定《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定额》(试行)。试行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和 计价定额两部分,并附相关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施工。定额水平主要按照部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 量定额》相关项目的消耗量以及我省实际调研资料确 定。 2、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按提升范围的外墙外边线长 度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 面积。
(二)外脚手架
1、为了保证施工安全,许多地方的安监部门要求整体装 配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搭设外围护架,外围护架的搭设 与外脚手架的搭设方式无异。整体装配式混凝土工程需 计算外脚手架费用。
(4)待摊费用应逐步到位。
7、主要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2)《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3)《装配式工程消耗量定额》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
构件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 并入相应构件安装工程量内计算,应扣除门窗 洞口面积,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 管、套管、线盒及墙板中单个面积 ≤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 板孔洞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混凝土成品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 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 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实际 方案不同不作调整。本章定额中不包含 吊装机械费用,吊装机械执行第二章的 垂直运输定额。
9、小型构件安装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 花池、遮阳板、压顶以及单位体积小于0.1m3 的构件。
10、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 套筒内的钢筋直径执行相应定额。
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波 纹管注浆按构件体积(同构件安装工程量) 计算。
第二章 施工措施项目
(一)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 1、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摘录
三、《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费用定额》
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取费分类: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型划分: (1)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指
符合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标准(Z1≥30%)土 建工程。但工程承包内容中的钢结构制作安装、桩基 工程、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工程、配套工程、单独 装饰工程(包括幕墙工程)应单列出来,执行《江苏 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2、《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是装配式混凝 土建筑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是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是相关企业内部核 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3、根据苏政发111号文,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划分 为三个阶段,即试点示范期(2015-2017年)、推广发 展期(2018-2020年)、普及应用期(2021-2025 年)。本定额首先在试点示范期使用。随着建筑工业化 建造方式的不断推进,部品件生产制造企业逐步实现其 产能,本定额在未来修编时,逐步实现定额水平与实际 生产及市场水平的适应与平衡。
8、装配式混凝土工程计价体系构建内容 (1)工期定额——执行苏建价[2016]740号文 (2)装配式工程费用定额 (3)装配式工程计价定额,包括构件制作、运输、安
装三大环节,并包括补充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 格
(4)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则 (5)建筑工业化造价信息——在条件成熟时编制发布
1、管理费和利润: 计算方法同建筑工程。
2、措施项目费:
(1)单价措施项目:按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组价。包括脚 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超 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 降水等项目。
(2)以费率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计算方法同建筑工程。
与混凝土成品构件安装密切相关的部分工程内容,执行14计价 定额的有关规定如下:
1、预制构件之间连接形成整体的后浇混凝土部分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执行14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 乘以系数0.75。
第一章 成品构件安装
(一)一般说明 1、调研情况表明,混凝土成品构件现场吊安装具有综
合作业的特点,同一种类的不同规格成品构件的安装 工效并无显著差异,项目划分不需要像江苏14计价定 额一样对构件区分单体体积,成品构件安装定额项目 可以适当简化。 2、成品构件安装的定额消耗量参照部颁《装配式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项目的消耗量以及我省实际调 研资料确定。定额水平是根据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总水 平进行测定评价和取定的。
额项目设置、消耗量测定与确定、定额水平测算等一系 列工作。在2016年底完成送审稿之后,又补充调研了一 些工程,进行了第二轮定额水平测算。
5、定额编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1)装配式建造流程划分为部品件生产制造、运输及装配施工三大 阶段,分别对应制造业、运输业与建筑业的生产活动,打破了传统 的行业内分专业划分计价体系的格局,整体装配式工程的建造费用 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定价政策尚需深入研究。
相对于主体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建 筑而言,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承重墙体、 柱、梁、楼板、楼梯、外墙板、空调板、 阳台、女儿墙等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构 件以及内装部品、设备管线等是在工厂 预制、现场装配,实现了建造方式的转 型,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率,降低了劳 动强度,减少了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二)定额编制基本情况
6、定额编制原则
装配式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应遵循简明适用、贴近市 场、逐步完善的总体原则。
(1)优先选择常用的结构体系。
(2)着力构建独立的定额体系,不作为补充计价定额 考虑。但与现行定额具有较好的形式一致性和水平协调 性,能与14计价定额及14费用定额配合使用。
(3)严格界定定额适用范围。装配化程度达到一定程 度才能适用装配式工程定额。
3、定额采用的预算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 班价格,除有需要补充增加外,与我省14计价定额保 持一致。
4、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中,完全采用传统施工工 艺的工程项目,除本定额有明确规定外,应执行14计 价定额。
(二)计算说明
1、混凝土成品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 截面类型,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3、带门窗洞口的墙板,在执行墙板吊装定额时, 按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
4、女儿墙安装执行外墙板安装定额。依附于女 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5、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 (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 并入外墙板内计算,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 以系数1.2。
四、《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计价定额》
说明 本计价定额包括成品构件安装、施工措施项目、
成品构件运输和成品构件制作参考定额共四章。 本定额采用的预算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台班价格,与《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 价定额》(2014年版)保持一致。 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中完全采用传统施 工工艺的工程项目,除本定额有明确规定外, 应执行14计价定额。
《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定额 》(试行)宣贯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6月20日
一、概述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概述 装配式建筑是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
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 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装配式 建筑项目具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 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 的装配式建筑基本特征。
6、外挂墙板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 式,按不同构件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外墙 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长度以m 计算。
7、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 执行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安装定额,定额人工 乘以系数1.2。
8、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依附于阳台 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入阳台板内 计算工程量。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执行相应 的楼板定额。
2、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或外墙外围面积计算的传统 定额项目,只能解决预算计价问题,很难处理工程延期 费用。外脚手架分别按搭拆、使用编制定额子目,能较 好地体现搭设与使用的不同特点,合理构建费用与工期 的关系,也方便计算租赁费用。
现阶段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点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由预制构件运用向结构整 体装配转变;
(2)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的一体化发展, 鼓励装配化装修方式;
(3)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应用和产品集成; (4)设计、生产、建造和监管全过程信 息化技术的应用。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由混凝土部件(预制 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是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 方式而成的混凝土结构。整体装配式混凝 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是由预制 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 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水泥基灌浆料形成 整体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二、总说明
本定额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和计价定额两 部分。为适应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招标发包,补充了相 关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标准化方式设计、工业 化方式生产、装配化方式施工的新建、扩建的,按《江苏 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苏建科 〔2017〕39号)计算出的Z1值不低于30%的装配式混凝 土房屋建筑工程。如Z1值小于30%,则施工措施项目不执 行本定额,仍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版)规定执行;同时取费仍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 用定额》(2014年)中建筑工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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