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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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广东省房屋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制度(2003年7月16日)粤建管字〔2003〕97号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检测及鉴定工作于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中的准确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于本省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和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工作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壹)对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检测;(二)对上项规定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及鉴定;(三)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机具安全性能检测;(五)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检测。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是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壹,其检测结果是控制或鉴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检测活动。

第五条县级之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检测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分为监督检测机构、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等三种。

监督检测机构是指经地级之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隶属于地级之上市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测机构)。

社会服务性检测机构是指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资质证书,为社会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性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测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预制构件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建筑业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扩改、装修等各种类型的建筑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质量、进度”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设定、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整改与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建筑工地质量目标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七条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控制应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包括工艺要求、质量检查、材料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施工工艺要求包括工序文件编制、工序顺序控制、标准化施工等。

第九条施工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第十条建筑工地材料管理应建立档案,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材、检验、保管和使用。

第四章质量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建筑工地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质量验收跟踪、分部检查等环节。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反馈。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质量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用户要求。

第五章质量整改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应有效并及时填报整改报告。

第十五条对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应明确,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追究。

第十六条相同或类似质量问题的频繁发生,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理顺施工顺序,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七章培训与提升第二十条建筑工地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措施1、建设单位承担本指南的督促检查责任。

2、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检查内容应包括:施工许可、质量报监、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考勤等。

3、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许可内容有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因故停工超过3个月应办理相关手续。

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质量报监手续,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参建各方真实有效的信息,开工前应主动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联系监督交底事宜,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已经施工的实体部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质量鉴定性检测。

5、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查设计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审查合格,审查合格证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督促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认真研究,逐条回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并落实在设计文件中。

6、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将设计意图、设计内容、施工要点等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底,并形成设计交底记录。

7、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汇总问题清单。

8、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答复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会审记录的各责任主体签章应齐全。

9、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有工程管理经验。

10、项目管理部应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11、应对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建立档案名册,实行考勤制度,留存考勤记录。

12、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组织审查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形成审查记录;负责审核勘察、设计单位人员资格及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并形成审核记录。

精编【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文件及办事指南

精编【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文件及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文件及办事指南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第三部分站的职责任务和收费依据一、站的职责任务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局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面主体等质量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

其主要任务:1、组织安排湛江市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

3、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监督。

4、向政府报送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审查受监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和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6、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砼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8、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9、对县(市、区)的质监站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对区质监分站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收费依据和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高层建筑2.5元/平方米,超高层3.2元/平方米。

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2014版)配套精编版.x精编版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2014版)配套精编版.x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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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施工记录类用表 ................................................................................................................. 29
工程控制点交桩记录表 . ............................................................
17
业务联系(签证)单 . ..............................................................
18
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 ............................................
1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 ..............................................................
7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督信息表 . ...........................................
9
工程项目划分审批表 . ..............................................................
11
工程项目划分表 . ..................................................................
15
工程洽商记录 . ....................................................................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确保建筑工程各环节、各工程部分的质量安全。

2、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通过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质量。

3、全过程控制: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到保修期的全过程控制,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4、法律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保证建筑工程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和标准。

三、质量管理体系1、组织架构:建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2、质量计划:编制建筑工程的质量计划,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方法。

3、质量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个施工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关。

4、质量验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质量评估: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6、质量记录: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记录制度,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各项记录。

四、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和培训1、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质量管理经验。

2、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五、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1、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主要责任,全面管理和控制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4、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六、质量管理评估和提升1、定期对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进行评估,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2、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

3、总结建设工程项目的经验教训,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文明施工”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所有参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并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改进、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班子由负责人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工作。

第十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确定各岗位的责任并明确负责人,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带痕迹版本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带痕迹版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该条例细化了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要求,强调了 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性,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 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表格与模板下载
工程质量管理表格
提供了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常用的表格,包括 质量计划、质量检查表等。
这些表格覆盖了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环节,可以帮 助管理人员系统地记录和整理质量信息,从而更好 地控制工程质量。
制度重要性
该制度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工程建设领域必须遵守的 基本法规。
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适用对象
该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 计单位等。
根据实施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资源调配等,确保各项 工作有序进行。
资源调配方案
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实施过程中所需资源的及时投入与合理使用。
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制度培训
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 掌握新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试行阶段
在部分项目或部门中试行新制度,收集反馈意见 ,对新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带 痕迹版本》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概述 •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精编工程验收制度 •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实施方案 • 相关文件与附件
01
精编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概述
制度背景与重要性
制度背景
工程建设管理与验收制度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 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精编GB5061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武汉检测协会培训课件)资料

精编GB5061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武汉检测协会培训课件)资料

3
1985年10月制订了 《建筑工程质量检 测工作的规定》, 作为监督工作的主 要手段。
1988年3月出台了“试验室定级管理(试行)办法”。 规定了建筑企业、混凝土构件厂两种类型的试验室, 每种类型分为一、二、三级。从技术力量、设备、 管理制度、业务范围四个方面做出规定。
1、
一级可承担企业内、社会上的检 测任务;
随着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大量既有建筑的增 加,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不仅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检 测、施工试配,部位、系统完工后的检测及竣工验收检 测等,也不仅只是保证工程安全的检测,现在要求对建 筑形成的环境、舒服性能检测。而且有大量既有建筑管 理中的定期检验,鉴定检测等。
GB50618-20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2、术语
2.0.5 见证人员
•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单位或监 理单位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 送检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过程真实性、规 范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2.0.6 见证取样
•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单位的取样人 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 和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有 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GB50618-20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何宏伟 2012年12月20日
GB50618-20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区别)
二者适用范围的区别:JGJ190-2010是适用于建筑工 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技术管理 (施工方检测试验)。
辩证理解 标准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六个字:服从、分工、 协调。通常下级标准必须遵守上级标准,且只能在
上级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规定。下级标准的规定不 得宽于上级标准,但可以严于上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建筑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和项目质量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建立和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质量管理部门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由项目质量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第九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和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周期,确定质量控制的流程和控制点。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流程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计划编制、质量控制过程监督、质量控制结果评价等环节。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计划应当由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心制定,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协助完成,并报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质量控制过程监督应当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建设工程监理细则(精编版)

建设工程监理细则(精编版)

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建设工程监理细则有哪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精编版

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精编版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0111 号)精编版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0111 号)精编版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现就规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质量管理条例》下简称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 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事故报告(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1.1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合理性。

1.2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建筑施工现场和相关的施工单位。

三、管理要求3.1质量管理机构建筑工地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质量管理,明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3.2质量管理计划每个建筑工地应编制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点、质量检验和验收等内容,并提前报备相关部门。

3.3材料和设备管理建筑工地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验收和使用,杜绝使用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材料。

3.4工作组织管理建筑工地应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施工人员应按照工序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和报备。

3.5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地应按照质量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工艺质量控制、质量记录和验收等。

3.6质量检验和验收建筑工地应定期组织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检验和验收记录应保存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四、责任和制度执行4.1责任分工建筑工地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明确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4.2制度执行建筑工地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执行机制,包括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等,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4.3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建筑工地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纠正错误、整改和追究责任等。

五、附则本制度由建筑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以上为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规范精编版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规范精编版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规范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规范、标准目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一、常用设计规范
二、地基与基础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三、主体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四、装饰装修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五、节能与环保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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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政常用规范、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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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控制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状普遍缺乏科学性。

近年来,尽管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规模和设备方面已经大有进步,尤其一些领域的设备和技术甚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各方面都有很大提升空间。

但是从建筑管理方面来讲,相对要落后很多,尤其在工程质量的管理领域,跟国外先进的技术相比,差距还是非常明显。

加上对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重视度不够,使得国内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性远远达不到要求。

多数企业在工程施工之前,并没有对质量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深度分析,通常是根据经验进行判断,这也使得误差较大,工程质量也就得不到保证。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随着房屋建筑工程规模、数量急剧增加,使得建筑行业的承包单位也越来越多,这就导致承包单位素质参差不齐,其中不乏资质不够和责任意识欠缺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施工方案进行,管理层的领导人员也缺乏应有的执行能力,这些原因都有可能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此外,由于自身管理意识的匮乏,往往导致整个工程的资金投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诸多因素之间发生恶性循环,这就给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埋下
了隐患。

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目前多数建筑企业都设有自己的工程监理单位,但是,这些单位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并没有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理,达不到预期效果。

例如监理不力,对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材料及设备不能从严检测,还有一些完全不适合实际使用要求的落后设计,监理单位也未能及时纠正,施工过程当中的种种问题也不能有效监控,这些都为后期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埋下了安全、质量隐患。

二、影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管理,受到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

为了做到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必须对这些影响因素有清楚的认识。

现主要对物质因素、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作简要分析。

物质因素。

这里所说的物质因素即施工材料。

众所周知,施工材料是任何工程的基础,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基础性的保障,没有合格的施工材料,整个建筑工程就无从谈起。

因此,在选购施工材料的时候需要严格把关,确保其质量过关,从而确保能够避免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并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可靠性。

由此可见,对施工材料的质量严加控制,将对提高整个工程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也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环境因素。

在诸多影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中,环境因素也是其中一个关键。

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可能面临来自技术、地理、天气、工程管理等各种环境的问题,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要予以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不会造成重大损失。

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主导因素。

在选择人才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管理人员的全面素质,不得马虎,尤其是技术人员,一定要保证持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力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至上的意识。

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往往缺少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这种情况下,作为管理人员,就需要对其进行相关方面的技术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让其从主观上建立起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措施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协作。

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并不是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中某一个单位就能独立做到的。

建设单位要对项目提出具体的要求,勘察单位根据要求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合理科学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实施细则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更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密切沟通合作。

真正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协作关系,才能
够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高员工的素质。

只有施工单位的员工素质得到提高,能够从主观上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才能够把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真正的落到实处。

鉴于上述原因,施工企业需要建立自己的培训部门,通过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才能提高他们对工程质量的认识,在思想道德、专业技能、质量观念等各个方面全面提高,这样能够有效的`降低质量问题的出现几率。

3.对建筑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

施工材料的质量关系着整个施工过程的成败。

需要有严格的原材料质量检测、监督机构,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达标。

第一,在采购原材料之前,要对供货厂家进行详细的了解,然后通过比较、选择,得出准确的采购信息;第二,向施工现场提供材料的时候,需要有组织,有针对性,保证库存量达到建筑施工的需求,又不能过多导致原材料的浪费;第三,在使用施工材料的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合理的使用,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第四,对可能用到的各种施工材料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避免出现使用不达标材料的现象发生。

4.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在工程动工之前,应该根据实际
情况,确立相应的预期目标,然后以这个目标为中心,尽量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都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达到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要求,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落实到每个人,以提高其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观意识,进而保证预期管理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结语综上所述,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其质量管理控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尽管近年来我国对于质量管理越来越重视,但是重视力度不够,多方面都存在很大改进空间。

因此,有关单位和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从而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各个单位和部门相互监督、协作,才能够从整体上提高工程的质量,进而为企业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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