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消防水规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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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临时用水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水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水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工程临时用水管理,保障工程施工和生产所需用水的安全和有效供应,保护水资源和环境,提高用水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水管理工作,包括工地用水、生产用水、消防用水等。

所有参与临时用水管理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用水规划和设计1. 在工程规划和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用水量及用水质量要求,合理安排临时用水设施的布置和管网的设计,确保用水系统完善、稳定和可靠。

2. 在设计方案中应充分考虑用水回收再利用、节水措施等技术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水源保障1. 工程临时用水应尽量选择可靠的水源,如自备水井、临时水厂供水等,确保水质卫生和供水稳定。

2. 不得随意占用他人水源,特别是地下水、地表水等公共资源,应与相关部门协商,按照规定程序获得合法用水手续。

3. 临时用水设施和管网应具备防漏、防渗、防破坏等保护措施,确保水源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用水管理1. 确定专门的临时用水管理人员,负责工程临时用水的管理工作。

制定用水计划,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用水时间和用水量。

2. 对用水设施和管网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管网畅通,及时发现并处理漏水、故障等问题。

3. 对用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效率。

4. 严格控制用水浪费现象,倡导节约用水的意识,鼓励采取节水措施,提高用水利用效率。

五、水质监测1. 对临时用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用水安全。

2. 对用水设施和管网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管道污染和水质变质。

3. 如果发现水质异常或超标,应及时停用该水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工程临时用水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保障消防用水设施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投入使用,保障施工安全。

七、安全管理1. 临时用水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水安全。

消防水源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水源管理规定模版

消防水源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城市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消防救援工作,确保消防水源的有效运行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水源的划分与分类2.消防水源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3.室外消火栓根据其供水方式可分为直饮式消火栓和循环式消火栓。

4.室内消火栓根据其供水方式可分为公用室内消火栓和私用室内消火栓。

三、消防水源的设置与配置5.消防水源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用途、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并符合相关建设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

6.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应当满足火灾扑救需求,布局合理,方便消防车辆接水,并确保供水量达到消防要求。

7.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当满足建筑物消防要求,安装位置明显,易于识别与操作,并保证水压和供水量符合消防标准。

四、消防水源的维护与监管8.消防水源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完好、无阻塞,并进行必要的保养与维修。

9.消防水源设施应设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并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10.消防水源的防冻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严寒天气下的供水正常运行。

五、消防水源的应用与利用11.消防水源的应用需经过专业人员操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确保供水效果最大化。

12.消防水源的利用应根据火灾情况确定,合理配置,确保有效用水与火势控制相结合。

六、消防水源的检测与评估13.消防水源应定期进行检测,包括供水能力、水压等参数的测量,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

14.消防水源的评估应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评估水源的可靠性和效能,提出改进建议。

七、消防水源的管理与监督15.消防水源的管理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明确各方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16.应建立消防水源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护记录、检测报告等,以备查阅与追溯。

八、附则1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以前的规定和办法做了一些调整和修改。

18.涉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临时消防水计算

临时消防水计算

临时消防水计算在进行建筑设计或者改建工程时,临时消防水计算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消防水是防火系统的关键部分,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得到灭火和救援。

因此,正确的临时消防水计算是确保建筑物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首先,临时消防水计算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结构、人员密度以及火灾风险等因素。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大小,消防水的需求量会有所不同。

通常,消防水的需求量是按照建筑物的面积和高度来计算的,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其次,消防水计算还需要考虑消防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不同的消防设备对消防水的需求量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临时消防水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消防设备种类和数量,确保消防水的供应能够满足消防设备的需要。

另外,消防水计算还需要考虑水源的供应能力。

消防水的供应需要有足够的水源来支持,因此需要对建筑物周围的水源进行评估,确保水源的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消防水的需求量。

如果水源供应不足,需要考虑增加水源的供应能力,例如增加水泵或者水箱的容量,以确保消防水的供应能够满足消防设备的需要。

最后,消防水计算还需要考虑消防水的输送和分配。

消防水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到消防设备的位置,因此需要合理设计消防水的输水管道,确保消防水的输送能够顺利进行。

另外,消防水还需要通过消防设备进行分配,确保消防水能够有效地用于灭火。

因此,消防水的输送和分配也是临时消防水计算的重要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临时消防水计算是确保建筑物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用途、结构、消防设备种类和数量、水源供应能力,以及消防水的输送和分配等因素。

只有在进行了正确的临时消防水计算之后,才能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得到灭火和救援,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临时消防水规定(精)

临时消防水规定(精)

临时消防水规定(精)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城市内高层建筑、庞大商业楼等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在极端情况下,消防安全的保障也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城市消防救援能力,防止因消防设施不完善而造成的严重火灾事故,近年来,各地政府也出台了大量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消防水是主要的灭火工具之一,然而,城市管道系统并不存在足够的安全消防水源。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临时消防水的质量、数量、位置、采集方法等成为决定灭火效果的重要因素。

接下来,我们将总结临时消防水规定内容,以加强消防安全保障。

确定消防水采集点为了满足城市消防救援需要,应确保附近有足够数量的消防水源。

所有城市规划都应该包括消防水源,它应该足够大,足够接近,并且应该仔细设计,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到达。

确认采集点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该采集点可以合法采集临时消防水:•消防水源的位置合适,防止在火灾发生时加剧事故风险;•消防水源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标准,并经确定为可以用于消防救援;•采集该消防水源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了政府政策的支持和推动。

市政管网直接利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应该优先选择市政管网系统直接利用收集消防水资源。

市政管网具有非常高的收集效率、稳定性,可以更好地增强城市的消防安全性。

提前储备水源在发生灾害前,应该提前储备干粮、水等生活供应,以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足够的消防水资源来进行灭火和其他紧急处理工作。

消防水运输随着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要确保采集到的水源足够,同时还要确保它们可以及时被送往救援现场。

确保消防水能够快速地到达需要的地方至关重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人工运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选择人工快速将水源运送到预定的地点。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各种安全措施(如在夜间使用防滑措施等)以确保无人员伤亡。

机械运输在采集的水源足够并且地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消防水罐车等机械运输设备,以减轻人工运输的压力并提高效率。

临时消防水规定

临时消防水规定

随着经济建设得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高效、便捷、繁华得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得就是高度超过24米得公共建筑与10层及10层以上得居住建筑。

据统计,至此2009年初,全国现有高层建筑154026栋,其中超高层建筑1869栋。

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6省市高层建筑均超万栋,其中,广东已达21054栋;上海、江苏、浙江、广东4省市超高层建筑均超百栋,其中,上海已达468栋。

由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灾隐患多等特点,国家对高层建筑得消防安全设计与消防安全治理有严格得技术规范与管理规定。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得多年实践,以及发生高层建筑火灾得惨痛经验教训,人们对防范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已有足够认识与较成熟措施。

但就是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得足够重视,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时有发生,这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资料显示,2005年4月25日1:00许,河南发展大厦工地因电焊焊渣引燃防护网,导致120米高楼层顶部突发火灾,处置难度非常大,消防队经2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

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得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消防官兵战斗到天亮才控制大火,该大厦13、14两层被烧毁,据调查,火灾为电焊违章作业引起。

2005年12月2日21:52左右,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一在建20层高65米得高层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及时扑救,并疏散工人16名。

2009年2月9日晚9时左右,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16个消防中队54辆消防车用了将近6小时将火扑灭,导致火灾得直接原因就是在工地附近违规燃放礼花;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工程处于施工阶段,建筑消防设施尚未启用,工地现场缺乏自救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箱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箱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箱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箱的标准如下:
1.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下,在施工现场设立消防水箱时,其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应设置1000L或1500L的消防水箱。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

3.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4.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5. 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6.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具体的施工条件和安全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施工计划时,务必与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当地的安全规定保持一致,并咨询专业的安全顾问或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临时消防水方案

临时消防水方案

临时用水方案及处理措施一、临时用水概况1.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水管道分别在工程现场西南侧、南侧规划路临时水源处两点接入,并设置水表井加装水表计量。

2.现场用水组成本工程现场临时用水主要由临时消防用水、施工用水两部分组成。

3.消防用水消防用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临时消火栓用水。

4.施工用水施工用水主要是供混凝土养护、二次结构墙砌筑、装修土建湿作业、机电管道安装试验用水、施工机械用水及现场降尘用水等。

二、设计依据业主提供的现有施工现场情况;《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GB50235-9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50242-20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辽宁省消防条例》;三、给水及临时消防设计大连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物总高度59.34m(室外地面最低点算起)。

总建筑面积14681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6239㎡,地上建筑面积120580 ㎡。

消防及生产用水采用市政再生水源,生活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源,根据大连市水源资料自来水、再生水均可提供0.45兆帕水压,可以满足临时施工用水水压要求,但无法完全满足室内消防用水水压要求,故现场施工用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室内消防用水由消防泵房供给。

泵房设置在地下一层。

1.室外临时消防本工程采用消防及施工合用的低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大连市政管网提供的再生水源,由现场西南侧的DN100和南侧DN100临时用水接口引入,并沿现场临时道路形成环状布置。

消防用水管管材采用焊接钢管,室外环状消防管网和支状管路上按不超过120米间距设置一处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采用SX65-1.0型。

每套消火栓的旁边配置消防器材箱,内有4具2A级磷酸铵灭火器,消火栓处及消防器材箱内昼夜设有明显标志(即夜间设低压照明灯具)。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方案一、设计依据1.《建筑设计防火规》(GBJ16-87)2.中国建筑工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计方案1.临时用水水源设计:本基地从周边道路分别引入两路进水管,引入干管选用DN100给水镀锌管,项目部大门处已设水表计量井。

2.消火栓系统用水量:本工程设计同一时间火灾发生次数为1次,故消防系统用水量为10L/S。

3.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室外消火栓设计采用市政压力消防给水系统,平时管网水压较低,仅满足施工生产用水即可,当火场灭火时,水枪所需压力,由消防车产生。

给水干管各处按用水点需要预留甩口及引入建筑物,每栋建筑旁设置消火栓,并保证两个消火栓的间距不大于120m,消火栓规格为SS100-1.0,具体安装方法参见图集01S201。

室消火栓系统设计采用加压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在施工现场公用绿地处建临时消防水泵房,泵房设消防贮水池供吸水,消防水池大小不小于18m3,然后供给消防管网。

泵房设两台消防水泵(一用一备)。

由于是临时消火栓系统,故室消火栓系统按一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保护半径不超过25米考虑布置,楼竖管采用DN70,竖管上每层设室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

竖管可以设在楼梯间,随着结构施工的进度逐层加高。

室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Ф65栓口,25m长麻质水龙带,每处消火栓箱处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3)两具。

4.现场临时消防管网敷设本设计施工现场的室外临时消防管网环状布置敷设,楼消火栓管均成枝状。

楼消防给水引入管按在施工程的预留洞位置引入,避免破坏结构,在工程开工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采用市政管网提供用水,平时管道供生活/生产用,火灾时停产,全部管道供消防;且整个系统的管道按消防的水量、水压设计。

临时消防设施的一般规定(参考)

临时消防设施的一般规定(参考)

临时消防设施的一般规定(参考)
临时消防设施的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
设施。

2.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保持同步。

3.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
距不应超过3层。

4.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5.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符合有关
规定。

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7.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并应保持连续不
间断供电。

8.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9.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
置醒目标识。

临时消防

临时消防

内容摘要:现场发生火情后,初期的扑救和及时疏散是避免财产损失和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有效途径,所以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暂时消防给水系统和暂时消防应急照明等暂时消防设施是施工现场常用且最为有效暂时消防设施。

一、暂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暂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暂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

对于房屋建造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浮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暂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存在 3 层摆布的差距,所以房屋建造工程中,暂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 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基于经济和务实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者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暂时消防给水系统等暂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暂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暂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它设置原则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暂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暂时消防设施使用,暂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设置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一)设置场所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暂时用房根据其危(wei)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

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易燃易爆危(wei)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机电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暂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wei)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或者气体或者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

临时消防水管设置规范

临时消防水管设置规范

临时消防水管设置规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1.消防水源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

要求在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

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和,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室外临时消防用水量按临时建筑和在建工程用水量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根据同时发生的次数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1.设置条件工地大小不一样,火灾危险性也不一样。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给水系统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规模。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 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

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

规定一般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低于相关要求。

(2)在建工程室外临时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一发现火情就可以处置,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可以有水救火。

因此,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是保证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低于相关规定。

3.设置要求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考虑到供水系统的需要和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制度1. 引言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临时使用单位(如工地、展览会场等)在使用火源、电源和水源时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规范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的操作流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有效利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临时使用火源、电源和水源的单位。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且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3. 火源管理3.1 火源的选用在选择火源时,应优先考虑使用无烟、无味、无毒、无残留物的清洁能源,如电炉、电炉具等。

如需使用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必须确保安全可靠,并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监督。

3.2 火源使用要求•明火使用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并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在离开使用场所前,必须确认所有明火已被熄灭,并且关闭相应的燃气阀门。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使用明火。

4. 电源管理4.1 电源的选择和放置•选择电源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并确保其质量可靠。

•电源必须放置在通风良好、防尘、防潮的地方,并且远离易燃易爆物。

4.2 电源使用要求•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并进行检查。

•使用电源前,必须确认电源线路和插头的安全性,禁止使用损坏的电源设备。

•离开使用场所时,必须关闭电源开关并拔掉插头,以防止发生火灾或电器故障。

5. 水源管理5.1 水源的选择和使用•选择水源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或经过处理达到卫生标准的水。

•禁止使用未经检测的水源,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2 水源的储存和消防•储存水源必须采取防污染、密封良好的措施,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不得将污水和饮用水混存。

•在使用水源时,必须防止水源污染和浪费,并保持水源的清洁。

6. 紧急事件处理在发生火灾、电器故障或水源污染等紧急事件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并尽快报警求助。

7. 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监督和处罚,以保障临时使用单位的安全和秩序。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用电、用水行为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供应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用水场所及个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地、临时场馆、展览展示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用水应遵循安全、节约、合理、可持续的原则,严禁违规用电、用水行为。

第四条临时用电、用水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平衡、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临时用电、用水管理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依法保障执法人员权益。

第二章临时用电管理第六条临时用电单位及个人应在施工前办理用电手续,申请临时用电设备安装。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损坏的设备。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测,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临时用电单位及个人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临时用电单位及个人应合理使用电力,避免浪费。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单位及个人应定期清理用电设备及周边环境,防止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用电费用,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用电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电等。

第三章临时用水管理第十四条临时用水单位及个人应在施工前办理用水手续,申请临时用水设备安装。

第十五条临时用水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严禁使用不合格、损坏的设备。

第十六条临时用水设备应定期检测,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临时用水单位及个人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临时用水单位及个人应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

第十九条临时用水单位及个人应定期清理用水设备及周边环境,防止安全隐患发生。

第二十条临时用水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用水费用,不得拖欠。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规用水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水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二十二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临时用电、用水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完整版)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方案

(完整版)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方案、设计依据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施工现场临时用水设计方案1. 临时用水水源设计: 本基地从周边道路分别引入两路进水管,引入干管选用DN100 给水镀锌管, 项目部大门处已设水表计量井。

2. 消火栓系统用水量: 本工程设计同一时间内火灾发生次数为 1 次,故消防系统用水量为10L/S。

3.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设计:室外消火栓设计采用市政压力消防给水系统,平时管网内水压较低,仅满足施工生产用水即可,当火场灭火时,水枪所需压力,由消防车产生。

给水干管各处按用水点需要预留甩口及引入建筑物内,每栋建筑旁设置消火栓,并保证两个消火栓的间距不大于120m,消火栓规格为SS100-1.0具体安装方法参见图集01S201。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采用加压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在施工现场公用绿地处建临时消防水泵房,泵房内设消防贮水池供吸水,消防水池大小不小于18m3,然后供给消防管网。

泵房内设两台消防水泵(一用一备)。

由于是临时消火栓系统,故室内消火栓系统按一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保护半径不超过25米考虑布置,楼内竖管采用DN70,竖管上每层设室内消火栓, 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

竖管可以设在楼梯间,随着结构施工的进度逐层加高。

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①65栓口,25m长麻质水龙带,每处消火栓箱处设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3 )两具。

4. 现场临时消防管网敷设本设计施工现场的室外临时消防管网环状布置敷设,楼内消火栓管均成枝状。

楼内消防给水引入管按在施工程的预留洞位置引入,避免破坏结构,在工程开工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 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采用市政管网提供用水,平时管道供生活/生产用,火灾时停产,全部管道供消防;且整个系统的管道按消防的水量、水压设计。

建筑现场初期的临时消防及供水措施

建筑现场初期的临时消防及供水措施

建筑现场初期的临时消防及供水措施
1.临时供水方式
消防水与施工用水采用同一管线,临时供水管网呈枝状布置,沿基坑外侧敷设一根DN100的供水干管,使现场实现环网供水。

2.现场供水方式
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利用降水井、蓄水池、水泵、加压泵给水。

楼层施工用水利用加压泵加压后用DN50管径水管布置至各施工层面,每个竖向干管在每层甩出一个DN20支管做为用水接口,用水时接塑料软管到具体用水部位。

3.现场消防供水方式
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水池,水源为地下水,蓄水量中包括2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15立方米),并设置消防泵,其流量≥10L/s,其扬程满足最高消火栓的消防要求。

沿施工现场的给水管道设置多个室外消火栓,以60m为半径覆盖施工现场。

在楼内每层设2个室内消火栓箱,楼内的消防主管线为DN100。

临时消防水规定

临时消防水规定

临时消防水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高效、便捷、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据统计,至此2009年初,全国现有高层建筑154026栋,其中超高层建筑1869栋。

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6省市高层建筑均超万栋,其中,广东已达21054栋;上海、江苏、浙江、广东4省市超高层建筑均超百栋,其中,上海已达468栋。

由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灾隐患多等特点,国家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和消防安全治理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多年实践,以及发生高层建筑火灾的惨痛经验教训,人们对防范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已有足够认识和较成熟措施。

但是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时有发生,这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资料显示, 2005年4月25日1:00许,河南发展大厦工地因电焊焊渣引燃防护网,导致 120米高楼层顶部突发火灾,处置难度非常大,消防队经2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

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消防官兵战斗到天亮才控制大火,该大厦13、14两层被烧毁,据调查,火灾为电焊违章作业引起。

2005年12月2日21:52左右,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一在建20层高65米的高层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及时扑救,并疏散工人16名。

2009年2月9日晚9时左右,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16个消防中队54辆消防车用了将近6小时将火扑灭,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在工地附近违规燃放礼花;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工程处于施工阶段,建筑消防设施尚未启用,工地现场缺乏自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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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高效、便捷、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据统计,至此2009年初,全国现有高层建筑154026栋,其中超高层建筑1869栋。

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6省市高层建筑均超万栋,其中,广东已达21054栋;上海、江苏、浙江、广东4省市超高层建筑均超百栋,其中,上海已达468栋。

由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灾隐患多等特点,国家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和消防安全治理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多年实践,以及发生高层建筑火灾的惨痛经验教训,人们对防范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已有足够认识和较成熟措施。

但是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时有发生,这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资料显示,2005年4月25日1:00许,河南发展大厦工地因电焊焊渣引燃防护网,导致120米高楼层顶部突发火灾,处置难度非常大,消防队经2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

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消防官兵战斗到天亮才控制大火,该大厦13、14两层被烧毁,据调查,火灾为电焊违章作业引起。

2005年12月2日21:52左右,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一在建20层高65米的高层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及时扑救,并疏散工人16名。

2009年2月9日晚9时左右,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16个消防中队54辆消防车用了将近6小时将火扑灭,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在工地附近违规燃放礼花;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工程处于施工阶段,建筑消防设施尚未启用,工地现场缺乏自救措施。

因此,透过这些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可燃材料多、临时搭建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一)现场使用明火多。

高层建筑施工在现场钢筋、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通风、取暖、给排水等设备安装,工程内、外部装修等环节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大量的电焊、气割、气焊等明火作业。

这些明火作业是引发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可非常轻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笔者查阅了大量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案例资料,明火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以上。

另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配电设备、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二)工地存放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存放有大量的木材、胶合板、泡沫板、油漆、粘合胶、防护网、保温材料、乙炔气体以及各种包装物、木花木屑、下脚料组成的可燃垃圾等易燃可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三)高层建筑工地通透性强。

垂直方向的楼梯间、电梯井、变形缝、各类管道井、楼板预留孔洞和水平方向的门窗洞、隔墙预留孔洞因施工进度和设备安装等原因一般不会封闭,造成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一旦发生火灾,烟囱效应明显,火势发展快,上下左右蔓延快,在短时间内就可能发展成立体大面积火灾。

(四)灭火救援施展空间受限。

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四周由于深基坑的开挖、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布置及建筑材料堆放等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内部因内走道和楼梯等进入通道上往往设置有脚手架、摆放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存在各种预留孔洞,而且没有消防电梯、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等,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营救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非常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消防队员内部进攻困难且危险性很大,延滞了灭火救援时间。

(五)室内外消防供水不足。

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外部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往往滞后于工程建设,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建成开通,造成消防用水匮乏,外攻、内攻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导致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尤其在施工后期装修阶段发生火灾,因可燃物多、内部结构复杂,灭火难度更大,以致造成望火兴叹的局面。

(六)初起火灾难以处置。

高层建筑作业施工面大,普遍存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多个施工队伍同时施工的情况,施工现场人员成份复杂,消防责任不清、情况不明,发生火灾后容易出现没有组织指挥、手忙脚乱、相互推诿现象。

加之,施工人员流动性强,不少施工人员没有接受消防教育培训,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基本火灾扑救、安全疏散技能;施工单位负责人往往不十分了解和熟悉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和火灾规律,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往往缺乏应急处置经验和能力,导致指挥处置不力;不少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没有制定统一的灭火、疏散预案,又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更加会束手无策,导致现场混乱,小火往往酿成大灾。

(七)工地临时建筑多、耐火等级低。

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施工工人多,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多,工地现场往往建有办公室、宿舍、仓库、食堂等大量的临时建筑。

这些建筑通常不经过正规设计、随意搭建,大部分采用钢、木为梁柱承重构件,采用彩钢板或泡沫夹芯钢板为屋面板和隔墙板,采用木板为楼层隔板,疏散楼梯为钢木结构楼梯,建筑耐火等级仅为三、四级。

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建筑之间防火间距往往不符合要求。

如果消防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违规使用明火等火灾隐患不被及时发现整改,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施工人员临时宿舍为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高层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工程要求为保证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高层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高层建筑施工各个阶段、各个部位进行相应的消防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建设。

重点从施工工地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临时用房等几个方面来考虑,切实把好工地消防安全源头关:(一)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工地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明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区、易燃废品集中区,应设置有连接各区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通道,各区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在设备安装和装修、装饰阶段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在一侧长边设置可供消防车扑救、作业的空地,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

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型消防车的要求。

(二)施工消防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设施是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消防设施。

包括临时室外消防用水、临时室内消防用水。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可由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临时消防水池供给,供水时间可按1小时、用水量可按30l/s。

临时室内消防用水系统由水源、供水干管、接口、临时水泵接合器组成,要求供水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栓口直径应为65毫米,每层栓口不应少于两个,并保证一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施工任何一点,栓口应在每层均匀布置,每层栓口处应设置水带和水枪,临时室内消防用水系统应与工程同步施工,与楼层施工进度差距不超过三层。

临时室内消防用水系统一般可与建筑室内消防设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在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确实不能保持同步时,也可设计安装临时工地消防用水供水管网(可和施工用水合用,但应保证消防要求)。

高层建筑在内部装修施工前,屋顶消防水箱、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施工到位,并投入使用。

超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宜设置临时消防泵、气压罐、稳压泵等设施以达到临时高压供水要求,供水时间可按1小时、用水量可按10-15l/s,保证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三)配备临时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设施施工工地应按照施工进度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有关要求逐层配置足量的类型相适应的灭火器。

在工程设备安装、内部装修阶级要增加配置(原配置量的1.5倍)。

施工作业区动火作业点应增加配置推车式灭火器。

工地进入装修阶段内要设置临时疏散指示标志、临时应急照明设施、醒目标明楼层层数和楼梯间进出口位置。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消防设施、脚手架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等部位,应设立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各类器材、设施严禁挪作他用。

(四)临时用房建设。

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

工地员工宿舍、可燃材料仓库、食堂、办公用房等等施工临时建筑耐火等级宜采用一、二级,但不得低于三级,工地员工宿舍的各类建筑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用于堆放不燃材料,且无任何电气设施的库房耐火等级可不限。

搭建的施工临时建筑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灭火器配置等防火设计可参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有关要求。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祥细说明。

监理单位要依法按规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责任、措施,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职责(岗位)和重点保护部位,与所属责任部门、班组及特殊工种人员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消防组织。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消防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要成立志愿消防队。

施工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电焊、气焊、电工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有:消防安全活动会议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考评奖罚制度等。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有:变配电室操作规程、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电焊气焊操作规程、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规程、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应施工阶段制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施工单位应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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