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首先,中小学园环境的建设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校园环境要求绿化率高,校园
内要有足够的绿地和植被,以提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休闲环境。
同时,校园内的建筑物要符合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需求。
其次,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是中小学建设的重点。
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这些设施要求布局合理,设备齐全,能够满足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
教学设备包括投影仪、实验仪器、音响设备等,这些设备要求质量可靠,功能完善,以支持教学的开展。
此外,教育教学活动场所也是中小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体育场馆、美
术室、音乐室、舞蹈室等,这些场所要求能够支持学校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需求。
最后,学生宿舍的建设标准也是中小学建设的重要内容。
学生宿舍要求安全、
舒适、整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总之,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是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学校的各个方面都提出
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以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二、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三、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四、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 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 00米直跑道;小学应有不少于6道的6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五、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规〔2005〕718号)。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教室设施- 教室面积: 中小学教室的面积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计,每个学生至少应有x平方米的空间。
教室面积: 中小学教室的面积应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计,每个学生至少应有x平方米的空间。
- 教室布局: 教室内应合理布置课桌、座椅、黑板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
教室布局: 教室内应合理布置课桌、座椅、黑板等设施,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 照明与通风: 教室的照明和通风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促进学生的研究效果和健康成长。
照明与通风: 教室的照明和通风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健康成长。
实验室设备- 实验室用途: 中小学实验室应满足常规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实践和探索的机会。
实验室用途: 中小学实验室应满足常规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实践和探索的机会。
- 实验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以支持各学科的实验教学活动。
实验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以支持各学科的实验教学活动。
- 安全措施: 实验室内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实验环境的安全性。
安全措施: 实验室内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实验环境的安全性。
图书馆资源- 藏书数量: 中小学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人数进行科学估算,以满足学生的阅读和研究需要。
藏书数量: 中小学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人数进行科学估算,以满足学生的阅读和学习需要。
- 图书分类与管理: 图书馆的图书应按照学科分类和读者年龄段进行管理,方便学生阅读和借阅。
图书分类与管理: 图书馆的图书应按照学科分类和读者年龄段进行管理,方便学生阅读和借阅。
- 阅览环境: 图书馆应提供安静、温馨的阅览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阅览环境: 图书馆应提供安静、温馨的阅览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运动场设施- 场地面积与标准: 运动场的面积应满足相关标准,以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比赛的需要。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2008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相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 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中小学建设标准
中小学建设标准一、房屋建筑1.1房屋建筑说明1.2房屋建筑做法说明二、建筑设施设备2.1建筑设施设备说明2.2建筑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三、场地3.1场地说明3.2场地设施配置标准1.1房屋建筑说明普通中小学校房屋建筑,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
其中:一、必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1. 教室:包括普通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
2. 专用教室:包括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3.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及辅房、合班教室、图书室(馆)、学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用房、体育器材室及辅助用房。
(二)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研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
(三)后勤及生活用房:包括食堂、总务用房、传达值宿室、配电房、厕所等。
二、选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史地教室(小学)、综合实验室(中学)、演示实验室(中学)、远程教育室、微格教室、舞蹈教室、心理活动室、室内游泳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二)后勤生活用房:包括学生餐厅、学生宿舍、学生浴室、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室外厕所、地上地下停车库。
1.2房屋建筑做法说明建议走廊配电箱、消防箱均为内嵌式;如地暖取暖,则分水器建议为内嵌式,非地暖的,暖气主管道开关须高位设置;走廊吊顶为格栅吊顶,桥架、各种管线设置在吊顶上;走廊地面管线检修口须避开教室门口位置;1、室内装修1.1门厅:1.2普通教室:1.3多功能教室:1.4音乐教室:1.5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1.6美术、书法教室:1.7办公室:1.8科学、劳动教室:1.9舞蹈教室:1.10风雨操场:1.11走廊:1.12楼梯:1.13卫生间:1.14厨房:1.15餐厅:1.16设备用房:1.17其它:1、屋面上人屋面面层铺贴防滑地砖;非上人屋面面层为细石混凝土屋面;绿化屋面为种植草皮。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首先,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包括了校舍建设标准、教学设施标准、教学条件标准等内容。
校舍建设标准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教学设施标准包括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室、美术室等设施的配置和规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教学条件标准包括教师队伍、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内容,保障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其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包括了教学设备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卫生条件标准等内容。
教学设备标准主要包括教学用具、实验仪器、体育器材、音响设备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标准,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校园安全等内容,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卫生条件标准包括食堂卫生、学生宿舍卫生、校园环境卫生等内容,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的学习环境。
最后,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包括了师资力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学生管理标准等内容。
师资力量标准包括教师队伍的构成、教师的资质和素质要求等内容,保障学校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教学质量标准包括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等内容,保障学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学生管理标准包括学生考勤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是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不断改善学校的建设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学校建设标准,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标准化学校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也应运而生。
那么,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应包括哪些方面呢?首先,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应包括基础设施建设。
学校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宽敞明亮的教室、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完善的图书馆和多功能活动场所等。
此外,学校应配备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和资源。
其次,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另外,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丰富多彩的课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
此外,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学生管理和服务。
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指导和服务。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最后,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家校合作和社会资源整合。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同时,学校还应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是学校建设的重要指导,它关乎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够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附加说明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中小学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阶段,学校的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学习环境和成长条件。
为了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制定并执行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校园环境是中小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园环境应该整洁、美观,绿化率要达到一定标准,校园内应该有足够的绿植和花草,以及干净整洁的教学楼和宿舍楼。
此外,校园内的设施也要完备,包括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和配备应该符合相应的标准,以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其次,教学设备也是中小学建设的重点之一。
学校应该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电脑教室、实验设备等,以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技术网络,为教学和学生提供便利。
另外,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应该拥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通的教师队伍,他们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的需求。
最后,学校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也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总的来说,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是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学校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努力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条件。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学校建设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准的执行和学校的建设质量。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小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
中小学建设标准
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
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城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附加说明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中小学建设标准
1、各学段适龄入学人口比例各学段适龄入学人口比例确定如下:中心城区及开发区■小学阶段: 55座/千人■初中阶段: 25座/千人■普通高中:15座/千人远城区■小学阶段: 新城和新城组团50座/千人,中心镇和一般镇37座/千人■初中阶段: 24座/千人■普通高中:16座/千人2、中小学建设标准武汉市都市发展区范围内、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的学校用地标准以《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为基础,结合武汉市建设管理用地分类标准,城市建设区按老城区、建成区、新建区三个层次建立三级学校用地指标体系;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和农村地区按照寄宿和非寄宿建立两级用地指标体系。
(1)小学建设标准■用地标准武汉市小学用地指标一览表备注:1、老城区指二环线内,以及青山红钢城地区;建成区指二环线外、三环线内所有地区,以及三环线外的常青街、白玉山街、沌口街和武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城(吴家山、蔡甸、常福、纱帽、纸坊、北湖、阳逻7个新城和流芳新城组团);新建区指三环线外至都市发展区范围内除上述两类区域外的其他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包括中心镇和一般镇)。
都市发展区内新沟、大集、乌龙泉为中心镇,花山、柏泉、东山、金水、天河、三里为一般镇,另外沙口镇、覃庙镇按照一般镇布局建设。
2、本表确定的标准为都市发展区内不同地区的用地达标学校标准;老城区和建成区用地中心校除达到本表确定的建筑用地和绿化用地标准外,必须配置250m-300m跑道,新建区用地中心学校必须配建400米环形跑道用地。
(250米环形跑道用地7100平方米,300米环形跑道用地9200平方米,400米环形跑道用地17000平方米。
)3、36班以上小学的用地规模,参照30班小学生均用地指标设置;12班小学用地应按18班用地规模控制。
学校用地规模按照最大班额人数予以控制4、老城区和建成区内新建和扩建学校应按武土资规发【2010】8号文《关于执行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的通知》配套建设停车位。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doc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3.1原则及规定……………………………………………………………………( 4)3.2 安全设计…………………………………………………………………………( 5)3.3 社区共用设施……………………………………………………………………( 5)3.4 绿色设计…………………………………………………………………………( 6)4、基地和总平面………………………………………………………………………( 7)4.1基地……………………………………………………………………………( 7)4.2用地……………………………………………………………………………( 7)4.3总平面 (10)5、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12)5.1构成和基本规定 (12)5.2普通教室 (13)5.3科学教室、实验室 (15)5.4史地教室 (16)5.5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16)5.6音乐教室 (17)5.7舞蹈兼形体教室 (17)5.8计算机教室及远程教育教室 (18)5.9语言教室 (18)5.10多媒体教室 (19)5.11 公共教室 (19)5.12 体育用房 (20)5.13劳动技术教室 (21)5.14图书室 (21)5.15科技活动室 (22)5.16 体质测试室 (22)5.17心理咨询室 (22)5.18德育展览室 (22)5.19任课教师办公室 (22)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 (24)6.1行政办公用房 (24)6.2生活服务用房 (25)7、主要教学用房面积指标、净高和建筑构造 (27)7.1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 (27)7.2净高 (28)7.3建筑构造 (29)8、室内环境 (33)8.1空气质量 (33)8.2采光 (33)8.3照明 (34)8.4噪声控制 (35)9、建筑设备 (37)9.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7)9.2给水、排水 (39)9.3建筑电气 (40)9.4建筑智能化 (43)附录 A 体育场地 (45)本规范用词说明 (46)附:条文说明 (47)引用标准目录 (84)第一章总则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使学校建筑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部制定并已执行的中小学校各科新“课程标准”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包括学校基本建设、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三个方面。
学校基本建设方面需符合以下要求:
- 校园面积应达到10亩以上;
- 教学楼应全部建设3层及以下;
- 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必要的教育服务用房应完备。
硬件设施方面需符合以下要求:
- 保障学生饮用水、食堂饭菜卫生安全;
- 覆盖教育信息化宽带网络,配备计算机教室,学生应有单独的教育互联网专用终端;
- 确保体育锻炼场地;
- 学校应配置校车,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上下学交通保障。
师资队伍方面,需符合以下要求:
- 每所学校设有专职或兼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 学校应当遵循教育部门的人员配备标准,保证每个班级配备至少1名中小学教师。
以上内容是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所有的建设标准应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合理规划,科学选址,全部建设和设施配套齐全,做到安全、稳定、节能、环保,并为师生提供有利于学习、教育和身体健康的环境。
深圳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指引(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2007.11.01【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深发改〔2007〕2235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供有关单位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参考使用。
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应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以及投资效益,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实现学校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
1.2 本建设标准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有关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1.4 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强调教育公平性,处理好近期需求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深圳市教育资源、用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先进合理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1.5 本建设标准是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校园规划设计、申报校园建设用地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校园用地规模、建设【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投资进行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6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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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
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三)校园规划与设计1、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管理系统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
山林、绿化带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文化特色。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的效果。
有关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三、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一)校园面积:(二)体育用地标准:1、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3平方米,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不低于每生4平方米。
2、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学校宜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5%。
(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1、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新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宜低于二级标准;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扩容、改造时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宜低于一级标准。
四、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一)校舍用房的组成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3、生活服务用房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二)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指标1、完全小学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2、普通初中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3、九年一贯制学校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4、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5、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配置标准小学应≥2.4平方米/生,初中应≥3平方米/生,普通高中≥3.5平方米/生。
(三)关于校舍建设的说明:1、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且便于分期实施。
3、不同类型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理化生演示实验室、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
4、本指标未列完全中学面积指标,完全中学校舍面积指标参照普通高中指标执行。
5、本指标未含自行车存放面积。
自行车存放面积应按1m2/辆计。
6、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7、小学普通教室:61m2/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普通教室:67m2/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理、化、生实验室:96m2/间。
8、普通中小学三类用房具体面积指标和个数指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另行制定。
五、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教学仪器各类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按《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数学、科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技等学科的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保证两平行班能同时进行实验。
其中学生分组实验具体要求如下:(二)实验(专用)室内部设备详见《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中各实验(专用)室配置要求,配备数量以一个室为单位制定。
(三)图书资料学校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视听、音像资料、电子读物。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数字图书馆。
新书应逐年递增,生均图书年增0.5-2本。
(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1、计算机数量2、校园网建设层次:一、二、三级学校分别要达到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一层次指:学校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教师多种网络备课和研究活动,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二层次指:学校建有校园网络,并以专线方式与因特网相联,使校园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工具。
第三层次指:学校建有能够满足基本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和配套的基本应用系统,并以某种方式与因特网相联。
六、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上述经费标准为2007年的最低标准,以后年增长速度不低于5%。
七、队伍建设基本标准(一)干部队伍建设1、校长的任职条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执行外,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普通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
中学和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称,有3-5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领导班子的配备:学校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配备校级领导3-4人;24-35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13-23个班的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配备校级领导2-3人;12个班级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承担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乡镇初中或中心小学可增配1名校级领导;农村初小、教学点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工作。
(二)教师队伍建设1、教职工编制基本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1:19,县镇1:21,农村1:23,其中,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1%;普通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1:13.5,县镇1:16,农村1:18;其中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85%;普通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1:12.5,县镇1:13,农村1:13.5,其中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84%。
在具体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按新定基本编制的2.5%增加附加编制。
在校学生在23名(不含23名)以下的农村教学点可配一名教师编制,此项编制单独计算。
2、教师资格、学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在岗教师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应分别具备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并逐步提高教师学历东博软件中小学标准化水平。
到2010年,全市小学教师专科毕业率达80%,初中教师本科率达90%,20-30%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或接受研究生课程学习。
3、教师结构和素质全市所有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教学所需配备学科教师,且职称、年龄、性别结构合理;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劳技等学科教师可以兼职;教师在195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均应获得信息技术中级及以上证书;应具备合格的普通话水平;教师要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
八、学校管理与质量标准(一)教育管理1、重视加强德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明确德育主管领导,德育管理队伍健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建立德育基地,改进德育工作方法。
2、大力开展团队工作。
团、队组织机构健全,活动开展经常且活动效果好;学生诚信守纪,文明礼貌,穿着打扮整洁大方,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