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建设标准
血液透析室建设标准血液透析室的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区布局:血液透析室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清洁区应包括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应包括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污染区应包括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
进入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2. 人员配置:每个血液透析班次至少应有2名执业医师在岗,每位医师管理病情稳定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每班次不超过30例。
此外,还应根据血液透析机和患者数量以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配备护士数量。
每名护士每班次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3. 设备设施:血液透析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血液透析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10台以上,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等。
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
4. 通风和采光:透析治疗室应具备通风设施和/或空气消毒装置,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Ⅲ类环境要求。
5. 感染控制:应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同时,应建立并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等,以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
6. 废弃物处理: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此外,对于开展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的血液透析室,还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同时,血液透析室还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控制指标的检测,以确保透析治疗的安全和质量。
血透室评审验收标准
未消毒、配置比例未达标、未监测各扣10分,监测结果不合格且无改进、检测方法不正确各扣2分。
6、所有治疗物品准备必须在治疗室进行。
未设独立的隔离透析室不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乙肝、丙肝不分室(区)扣10分。
9、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存放,设有普通透析室(区)和隔离透析室(区)的专用污洗间。
一项不达标准扣2分。
三、设备配置要求
10
1、医院应具有综合抢救能力,有麻醉科、医学影像、检验科、心电图、内科、外科等基础科室支持。
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少一科扣10分。
查制度,缺少一项扣5分;查操作,一项未落实扣5分;制度更新不及时
扣2分。
2、建立透析病历及相关医疗文档书写及管理制度。
无制度扣5分,抽查透析病历3-5份,一份填写不合格扣2分。
3、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发现新发传染性疾病立即登记并网络报告主管部门。
无制」度扣5分,发现新发传染性疾病未登记并网络报告扣20分。
血液透析室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评价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扣分理由
得分
一、基本要求
20
1、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新建、改建、扩建的血透室,应向省卫生厅申报,审核合格方可开展血液透析。
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不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
查看监测记录,抽考采样方法,无记录扣5分,缺项、不合格且无改进、提问回答不正确各扣2分。
血液透析科设置标准
血液透析科设置标准血液透析科设置标准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说明:一、基本要求1.血液透析科应满足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功能流程合理。
2.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区域,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
3.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诊疗设备和设施,如血液透析机、水处理设备、心电图监测设备等。
4.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人员配置,包括执业医师、护士、技师等,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人员要求1.血液透析科应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以保证患者的护理需求得到满足。
3.血液透析科应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4.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并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
三、设备要求1.血液透析科应具备一定数量的血液透析机,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2.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水处理设备,以保证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3.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监护设备,如心电图监测设备等,以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4.血液透析科应具备相应的消毒设备,以保证治疗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四、区域要求1.血液透析科应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并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2.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应分开设置,并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3.治疗室和接诊区应分开设置,并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4.储存室和污物处理区应分开设置,并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5.医务人员办公区应与治疗区域分开设置,并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五、流程要求1.血液透析科应制定严格的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治疗质量和安全。
2.血液透析科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治疗操作,包括血液透析、水处理等。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血液透析室是一种专门用于治疗慢性肾脏疾病患者的设施,透析室院感标准是为了确保透析室内的环境清洁、安全,以减少院感(医院感染)的发生。
下面是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的详细内容:1. 环境清洁要求:- 透析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地面、墙壁和天花板应定期清洁消毒。
- 定期清洁透析机、透析椅和透析室内的其他设备,确保无积尘和污垢。
- 定期更换透析室内的床单、被罩和毛巾等物品,保持洁净。
2. 消毒要求:- 透析室内的所有设备、器械和用品应定期进行消毒,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
- 消毒剂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应符合规定,确保彻底灭菌。
- 消毒后的设备、器械和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再次被污染。
3. 洗手和穿戴要求:- 所有进入透析室的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洗手程序进行洗手,确保双手彻底清洁。
- 医护人员应佩戴洁净的工作服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和体液。
- 医护人员应定期更换工作服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4. 空气质量要求:- 透析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检查和清洁空调设备,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 定期检测透析室内的空气质量指标,如温度、湿度、氧气浓度等,确保患者的舒适和安全。
5. 患者管理要求:- 患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透析治疗,避免延误或者错过治疗。
- 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确保透析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患者应定期接受感染控制培训,学习正确的洗手和个人卫生习惯,减少院感的风险。
6. 废物处理要求:- 废弃物和污染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避免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 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存放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和卫生。
7. 感染监测和报告要求:- 透析室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进行院感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 发现院感事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8. 培训和教育要求:- 透析室的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院感防控培训和教育,提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室布局血液净化室应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相关区域及通道有明确的划分并标识清楚,应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清洁区:包括透析准备间、工作人员休息室、干库房、湿库房、水处理间。
半污染区:包括透析间、隔离透析间、病人通道(包括更衣更鞋)及病人休息室、工作人员通道(包括更衣更鞋)、接诊室等。
污染区:包括医用污物通道及医用污物间等。
一、透析准备间(一)透析准备间用于透析准备,应大于10m2,并根据透析室的规模适当增加面积。
(二)透析准备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要求,与透析区相通。
方便使用。
透析中使用的药品、生理盐水应在透析准备间准备和配制。
备用的消毒物品(无菌物品、静脉穿刺包)应在透析准备间储存备用。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存放在准备间。
应配备透析治疗车,内含透析操作必须的物品及药品。
二、干、湿库房血液透析室应在清洁区设置储藏消耗品、布类、文件的干库房,物品应分类存放;在清洁区设置储存透析液或透析干粉的湿库房,通风良好,安置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
并建立有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三、水处理间水处理间应为水处理机所占面积的1.5倍。
地面承重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水处理间应保持合适的室温,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防鼠防蝇设备。
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自来水供应应满足水处理机的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入口处压力应符合设备的要求,供水和排水管路应选无毒的材料,保证管路通畅,无死腔。
四、透析间(一)透析间是透析患者接受透析治疗的区域。
(二)透析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Ⅱ类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或净化装置、空调等,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建议墙角为弧形。
设置地漏。
配备供氧设备及负压吸引。
(三)一台透析机和一台透析椅(床)为1个透析治疗单元,透析治疗单元的面积不小于5m2 ,透析单元之间的间隔应大于0.8m。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XXX最近发布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旨在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该通知,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同时,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基本标准》。
如果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需要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
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未经批准并注册的血液透析室不得开展血液透析活动。
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相关问题,请向我部医政司反映。
电子邮箱:*********************附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血液透析室是为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提供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 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是为慢性肾衰竭患者提供透析治疗的机构,其质量和服务的标准对于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血液透析中心的基本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设施和设备:–血液透析中心应有合适的场地和面积,包括透析室、洗手间、更衣室等设施。
–透析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透析机、透析椅、监护设备和紧急设备等。
–设备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透析机和监护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
2.人员:–透析中心应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包括肾脏专科医生、透析医师、透析护士、营养师等。
–医护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接受规范的培训和持续教育。
–透析中心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3.感染控制:–透析中心应建立和遵循完善的感染控制政策和操作规程,包括手卫生、消毒和隔离措施等。
–透析设备、透析液和血管通路等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消毒和监测。
–医护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患者和访客应接受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感染控制的意识和合作性。
4.治疗质量:–透析中心应制定和遵循透析操作规程,确保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透析过程中应监测和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并报告异常情况。
–对于透析合并症,透析中心应提供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医疗技术,以提供紧急处理和抢救。
5.患者参与和教育:–透析中心应鼓励和支持患者和家属的参与,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以增强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照顾能力。
–透析中心应建立与患者的有效沟通机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并及时解决问题。
–透析中心应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服务,帮助患者应对透析治疗带来的心理和社会问题。
血液透析中心的基本标准是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质量,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透析中心应遵循相关的政策和操作规程,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和设备,实施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提供高质量的透析治疗和患者教育。
同时,透析中心应积极与患者和家属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和社会服务,帮助患者应对透析治疗的心理和社会问题。
以上参考内容可以帮助血液透析中心建立和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标题: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引言概述:血液透析是一种常见的治疗肾脏疾病的方法,然而在透析室中可能存在院感问题,严重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
因此,制定和严格执行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至关重要。
一、透析室环境卫生标准1.1 透析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无菌。
1.2 空气质量要求高,透析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消毒空调系统。
1.3 透析室内应设置合理的废物处理设施,避免交叉感染。
二、透析器消毒标准2.1 透析器应定期进行消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消毒剂要选择有效且无刺激性的产品,确保透析器内部无菌。
2.3 检测透析器消毒效果,确保透析器符合标准要求。
三、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3.1 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手卫生培训,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
3.2 在接触患者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使用洗手液或酒精消毒。
3.3 医护人员应随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感染。
四、患者感染控制标准4.1 患者应按时到透析室接受治疗,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感染。
4.2 患者应遵守透析室规定,如穿戴干净衣物、戴口罩等,减少院内感染风险。
4.3 对于有感染症状的患者,应及时隔离并采取相应的感染控制措施。
五、透析室设备维护标准5.1 透析室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2 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培训,保证维护操作正确有效。
5.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结论:严格执行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是保障患者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透析室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应共同努力,确保透析室环境卫生、设备消毒、医护人员手卫生、患者感染控制和设备维护等各方面符合标准要求,提高透析室院感控制水平,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总1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血液透析诊疗行为,提高透析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
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㈠透析治疗区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
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
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
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3.2m2,床(或椅)间距不小于0.8m。
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
⒋透析治疗区应具备双路供电系统。
不具备此条件的,在购置透析机时,应选用具有停电安全装置的透析机,以保证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二、人员(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基本设备:(一)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医疗机构血透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透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透室的基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和环境:血透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血透患者,并为每位患者提供私密和舒适的环境。
设施应该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光照条件,确保良好的卫生和感染控制。
2. 设备和座椅:血透室应配备先进的血液透析设备,包括血透机、透析器、监测仪器等。
座椅
应该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提供舒适的座椅和足部支撑,以减轻患者的不适感和疲劳。
3. 消毒和无菌措施:血透室应采取必要的消毒和无菌措施,以确保血液透析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消毒培训,严格按照消毒规程操作,并进行定期的消毒检查和验证。
4. 患者监护:血透室应配备专业的监护人员,负责对患者进行监测和观察。
监护人员应受过专
业培训,具备血液透析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和紧急情况。
5. 医疗废物处理:血透室应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
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并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
6. 信息管理:血透室应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档案、透析治疗记录、检验结
果等。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方便查询和使用的功能,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及时获取
患者的相关信息。
7. 宣教和支持:血透室应提供相关的宣教和支持服务,包括透析治疗的宣教、生活方式指导、
心理支持等。
宣教和支持服务可以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透析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
质量。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血透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并提升医疗机构血透室的整体管理水平。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是一种为患有肾衰竭等疾病的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
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血液透析中心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1. 透析设备:血液透析中心需要配备专业的透析设备,以确保透析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2. 透析室:透析室需要配备充足的床位和通风设备,以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3. 医疗人员:血液透析中心需要拥有合格的透析医师和透析技师,他们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4. 消毒和感染控制:血液透析中心需要拥有专业的消毒设备和程序,以控制感染的风险。
5. 患者监测:血液透析中心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监测,包括血压、体重、血液透析效果等指标。
6. 医疗记录和管理:血液透析中心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
管理系统,以保证患者的治疗过程和效果得到准确的记录和管理。
7. 临床指南和质量管理:血液透析中心需要建立科学的临床指南和质量管理体系,以提高治疗效果和保障患者的安全。
总的来说,血液透析中心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基本标准,以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这些标准涉及到透析设备、透析室、医疗人员、消毒和感染控制、患者监测、医疗记录和管理、临床指南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
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是指为了确保血液透析室内环境的清洁和安全,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血液透析室院感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1. 设施和环境要求1.1 血液透析室应设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其他病区和污染源。
1.2 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使用空气净化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1.3 室内墙面、地面和天花板应平整、光滑、易清洁,并采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
1.4 室内照明要充足,照明设备应安装在易清洁的位置。
1.5 室内应配备洗手设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1.6 室内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消毒和清洁要求2.1 血液透析室应制定消毒和清洁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2.2 室内设备、器具、床位等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
2.3 室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应定期进行清洁,清洁剂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
2.4 室内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使用符合标准的空气消毒设备。
2.5 室内垃圾桶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袋,垃圾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
3. 患者管理要求3.1 患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透析,透析床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3.2 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透析器的消毒和清洗,使用符合标准的消毒剂和清洗剂。
3.3 患者在进入血液透析室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
3.4 患者应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他人和污染物。
3.5 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确保透析效果和身体健康状况。
4. 医护人员要求4.1 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血液透析室的操作规程和院感标准。
4.2 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
4.3 医护人员在进入血液透析室前应进行必要的手部消毒,佩戴口罩和手套。
4.4 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暴露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
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一)医师: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
二)护理人员:至少有1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2名护士。
三)医技人员:至少有1名血液透析技师、1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
四)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中层管理人员、1名后勤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透析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药剂室:应当符合药品管理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药品和药剂管理设备。
四)检验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药品。
五)消毒供应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
五、分区布局一)透析室:应当设置为单独的区域,避免与其他区域交叉污染。
二)药剂室和检验室:应当设置为单独的区域,避免与其他区域交叉污染。
六、设备一)透析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透析治疗的安全和有效。
二)药品和药剂管理设备:应当符合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三)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和有效。
七、规章制度一)应当制定完善的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包括血液透析治疗的各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血液透析治疗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
八、医疗机构级别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应当达到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的标准。
九、注册资金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100万元。
一、医疗人员要求为了保证血液透析中心的质量和安全,至少需要有两名执业医师,其中一名必须是在本机构固定执业且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另外,还需要至少有一名固定或多点执业的肾脏病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定期巡查。
在血液透析机数量超过20台时,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就需要增加一名在本血液透析中心固定执业的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护理人员要求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需要配备0.5名护士,每名护士最多同时负责5台透析机的操作和观察。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及基本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及基本要求血透室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须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区等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一、透析治疗间(一)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配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二)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透析单元间距按床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和废弃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透析室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三)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确保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四)护理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患者及设备操作的地方。
备有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五)特殊透析间应设立传染病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对艾滋病人和有传染性的乙肝、丙肝病人应当隔离透析);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重症患者抢救间。
二、治疗室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的要求。
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盐水、鱼精蛋白、抗生素等应在治疗室配制且现用现配;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应在治疗室储存备用。
三、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及透析粉等耗材应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
四、水处理间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1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2020年修订版)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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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10台以上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地域、人口密度和服务人群的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相应透析机数量;具备双路电力供应,或具备血液透析机停电时的相应安全装置;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
抢救车、心脏除颤器、辅助呼吸设备等抢救必备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
应具备可及时将患者信息上报国家血液净化病历信息登记系统(Chinese national renal data system, CNRDS)的设备。
五、规章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应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源性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消防制度等;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包括发生停电、停水、火灾等突发事件、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及透析急性并发症处理等。
据悉,自1月3日起,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年版)向各级卫健委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月10日下午三点。
截止发稿前,该文件尚未正式对外公开。
同时,国家卫健委也同样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2010版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
历程2010年,原卫生部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并下发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标准的下发,奠定了我国血液透析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为提高我国血液透析诊疗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血液透析中心管理规范(试行)》,鼓励血液透析中心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为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建立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血液透析现状发生了显著变化。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国血液净化诊疗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组织国家肾病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陈香美院士对2010年颁布的文件进行了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一是对分区布局进行重新划分。
2010年版基本标准只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2020年修订的基本标准对分区布局进行重新划分。
分为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又区分了清洁区域、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和污染区域。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是对人员资质进行了要求。
2010年版基本标准中规定20台血液透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2020年版基本标准中只要求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在岗,并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2020年)》中规定每个透析班次至少2名执业医师在岗,每位医师管理病情稳定的维持性透析患者每班次不超过30例。
规定了对配置10台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配备至少有6名执业护士的要求。
新增对医疗护理组负责人和保洁人员资质的要求。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是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
对比2010年版基本标准新修订的2020年版中增加了一项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包括发生停电、停水、火灾等突发事件和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及透析急性并发症处理等。
规章制度中也增加了医疗、护理、人员培训、疫情报告和消防等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应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源性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消防制度等;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包括发生停电、停水、火灾等突发事件、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及透析急性并发症处理等。
其实,相较于其他科室,血透是一个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临床路径比较清晰,主要考验的是医疗机构管理效率和经营的能力,希望,这次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2020年版)》及《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 版)》,能够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