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农行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农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声像、电子数据等,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 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收集制度(1)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材料。
(2)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 整理制度(1)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档案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找和使用。
3. 归档制度(1)档案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密级、形成时间等。
(2)归档后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4. 保管制度(1)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防火。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5. 利用制度(1)档案材料应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农行各项工作提供利用。
(2)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登记手续,明确查阅、借阅人、时间、用途等。
6. 销毁制度(1)档案材料达到销毁条件的,应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材料前,应进行审核、登记,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积极配合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档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或泄密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农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分类方案
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分类方案
为了实现**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我行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使档案更好地为我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分类方案。
基本原则:为了健全**农村合作银行档案工作,加强对本行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本分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及省市档案局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制订。
分类原则:**农村合作银行档案分类是以本行全部档案为对象,根据本行职能,结合本行的档案内容、特点、保持档案信息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把本行档案划分成相应的类别。
在未进行量子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的1974—XX年档案,共设七个一级类目,即党政群类(党务工作、行政工作)、计会统类(账簿、凭证、报表)、科技类(基建工程、设备)、计划信贷类(信贷检查、信贷报表)、人事教育类(人事报表、人事材料)、保卫稽核类(保卫检查、稽核汇报)、特种载体类(声像、印章、实物等)。
XX年开始本行采用量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后,档案调整为四个一级类目。
分类方案:一是文书档案。
包括党群工作、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二是会计档案:包括报表、账簿和凭证;三是科技档案:指基建工程、设备档案;四是特种载体
档案:包括照片(底片)、录像带、光盘、印章、实物档案。
**农村合作银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新农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新农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农合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及新农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档案分类及编号1. 档案分类新农合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参保人员档案;(2)筹资管理档案;(3)待遇支付档案;(4)基金管理档案;(5)其他业务档案。
2. 档案编号档案编号采用“年度-类别-序号”的形式,其中:(1)年度:按照公历年度编制,如2021年;(2)类别:根据档案分类编制,如参保人员档案为01,筹资管理档案为02,以此类推;(3)序号:同一类别内按照档案数量顺序编制。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按照档案分类,及时、全面地收集新农合业务档案;(2)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3)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保管期限等要求进行;(2)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连续性和系统性;(3)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2)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保管期限等要求进行;(3)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点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2)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保管期限等要求进行;(3)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登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七、责任与奖惩1. 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档案管理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收集制度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中央、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档案的质量,使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对撤销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接收进馆。
4、要做好档案、科技档案、声像、专门档案、英模和著名人士档案的收集工作。
5、严格交接手续。
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
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6、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或泄密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关南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关南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作用也日益突出。
在银行业务的运作过程中,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一环,能够保证银行业务的规范运转,是银行开展业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然而,农村合作银行的档案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档案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全面、不准确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银行的业务运作和服务质量,还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政策化,对于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保障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监控,提高银行的规范化程度,具有重大意义。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档案管理的职责农村合作银行的档案管理职责分为两部分:一是中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决策档案管理大政方针和制定档案管理政策;二是现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管理档案工作。
2.档案管理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保证档案管理全面、准确、及时。
(2)保密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措施等合规有序。
(3)合法性原则:档案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尊重客户合法权益。
(4)便捷性原则: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网站,并根据客户管理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查询服务。
3.档案管理的内容(1)开户档案:包括客户申请资料、客户身份证明等。
(2)客户信用档案: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如客户信用评级、借款风险提示等信息。
(3)交易记录档案:包括存款账户现金结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交易记录。
(4)账户信用评级档案:包括客户的信用状况、风险等级等信息。
(5)人事档案:包括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档案。
(6)业务档案:包括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检查组成员等信息。
4.档案管理的流程无论是对于建立新的档案还是对现有档案进行修整,整个档案管理流程都应规范运作,不得有所偏差。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档案资料:包括使用各种途径收集档案资料等。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
一是新农合档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应将其纳入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职责范围,切实解决档案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二是应建立新农合档案室,并悬挂“新农合档案室”标牌,配备人员,实行本单位新农合档案集中统一管理。
三是归档材料应完整、齐全、准确,字迹工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禁止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笔、铅笔、圆珠笔,要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四是根据档案安全保管的要求,配备防盗、防火、防光、防霉、防虫、防尘等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保管和保护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档案及档案装具、库房、设备的整洁,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是农合结报材料分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材料。
其中住院补偿分普通住院、单病种、住院分娩和意外伤害;门诊补偿分为普通门诊补偿和慢性病。
依据参合患者就诊情况应分门别类单独整理装订成册。
每20或40个患者的材料装订成一本,其中慢性病补偿材料、门诊补偿材料除外。
六是及时做好新农合公文收发、报销资料等农合档案登记、存档保管工作。
每次上报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报销材料各单位要自留一份,包括报销的名单、人数、报销金额等。
临卜中心卫生院
七是门诊补偿结算材料存放在各乡镇卫生院保管,保管期限是3年,村级门诊结报材料按村定期整理,把各村级和本院门诊单独整理保管。
农民专业合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会员名册、社员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等;2. 合作社章程、合作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3.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申报材料等;4. 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业务活动资料;5. 人力资源、培训、技术引进、对外交流等资料;6.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各业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归档。
2.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存放于档案室,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防止虫蛀、霉变、火灾等事故。
3. 档案查阅:查阅档案需经合作社负责人批准,查阅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并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4. 档案复制:档案资料复制需经合作社负责人批准,复制人应填写复制登记表,并注明复制原因、用途及期限。
5.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到期或因工作需要销毁时,应经合作社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手续。
6. 档案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
四、档案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复制、销毁等工作;2. 参与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加强档案安全意识,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
五、监督检查1. 合作社监事会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型农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农合”)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确保农合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农合管理机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及农合档案管理的单位和部门。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管理职责(1)各级农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及农合档案管理的单位应积极配合农合管理机构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2. 人员职责(1)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档案管理业务,遵守档案管理法规。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技能。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级农合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农合业务需求,收集各类档案。
(2)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及农合档案管理的单位应按时报送相关档案。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规范、完整、准确的原则。
(2)档案整理包括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3)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2)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霉变等现象。
(3)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进行鉴定和销毁。
2.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2)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规和农合业务需求,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3)档案利用应做好档案查阅记录,确保档案利用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级农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各级农合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档案管理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档案管理法规为准。
农村信用社(银行)档案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银行)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局等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省联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联社档案是指省联社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账表、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图表等不同类型和不同载体的文件。
它是省联社经营管理工作实践的真实记载,对于借鉴历史、指导当前、研究未来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第三条省联社机关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哲联社档案工作同时接受##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省联社办公室下设机要档案岗位,根据要求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若干名,具体负责省联社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省联社机欠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
档案工作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省联社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第六条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一)集中统一管理省联社的各类档案,为省联社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服务;(二)建立健全文书、基建、信贷、会计、声像等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保密、查阅、统计、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各种门类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杳找方便,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三)对省联社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定期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四)收集、整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六)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档案机构、人员及其素质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査、整理、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七)对所保管的全部挡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并按规定做好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八)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机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业务知识水平;(九)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谷联社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十)努力改进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抓好档案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档案服务效率;(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农信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信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信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信社各级机构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等涉及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农信社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依法管理原则;(五)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农信社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人事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实物档案;(七)电子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归档要求;(二)归档材料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利用;(三)归档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四)归档材料应当经审核、鉴定后,办理归档手续。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二)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保管应实行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保管期限。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随意携带、借出档案;(三)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利用范围进行;(四)档案利用应定期清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八条农信社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九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二)确保档案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三)加强对档案信息化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四)积极推广档案信息化应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五章档案工作人员第十条农信社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关南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关南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确保农村合作金融系统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我行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行办公室、各支行本部、各分理处为三级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合作银行三级机构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机关业务发展部负责业务文件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财务科技部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保卫、内控部分别负责保卫、内控档案的立卷和定期向办公室归档;人力资源部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职称、编制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及工作人员的干部档案和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直接处理,办公室主任和专职文书,档案员应对本单位业务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有立卷和归档职能的部室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办公室移交档案,办公室档案员和部室移交人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财务档案从立卷之起可以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但应指定由专人保管,超过一年必须按时移交。
五、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应会同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我行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1)本单位组织召开的合作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全套文件材料以及各种声像材料;(2)本单位党组,行政领导会议(行务会议)材料;(3)本单位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下级机构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5)本单位及其内部职能部门业务运行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比结果等;(6)反映业务活动和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文件材料;(7)反映业务活动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资料(重要基数),信息化处理(上传和下载)和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资料(包括备份的计算机盘,片),工作记录等;(8)需建立和反映的各业务险种的个人帐户资料;(9)对下级检查,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10)统计原始台帐,统计报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11)本单位形成的凭证,帐薄,财务报表,其他财务资料和汇总的财务报表(备份的计算机盘片等);(12)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调查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13)本单位购建办公楼,重大修缮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等文件材料等;(14)本单位制定的条例,准则,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15)本单位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信及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16)本单位,本系统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材料;(17)本单位(包括上报,下批)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考试和评定,考核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勤人员名册,报表,以及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勤,评聘,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离休,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评优奖惩等文件材料;(18)本单位和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为下级单位办理的干部,员工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19)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20)本单位的业务宣传,"CI"策划的定稿和印本,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宣传册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21)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22)其他按有关规定应予归档的文件材料.3、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1)同级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3)同级行政部门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往来文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资料要按乡(镇)分门别类存档,便于查询。
2、档案室要有铁门、铁窗、以防档案被盗丢失。
3、做好防火工作,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齐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电器、电路,室内离人即切断电源。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力求档案不受损失,尽量延长档案寿命。
5、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查阅档案必须要有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6、办公室要建立如下档案:入保登记情况档案、缴费情况档案、住院费用补偿档案、门诊费用补偿档案、统计报表档案、文件档案、计划总结宣教材料档案、督查情况档案、投诉材料档案、财会档案、会议资料档案。
村镇银行综合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村镇银行综合档案管理制度模版村镇银行综合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规范村镇银行档案管理,落实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镇银行各级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的类别1. 业务档案:包括存款、放贷、清算、外汇、票据等各种业务档案。
2. 行政档案:包括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宣传、外联等各种行政档案。
3. 其他档案:包括特殊商务、科研、荣誉奖励等档案。
四、档案的保管1. 保管地点a. 各级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室,保管各类档案。
b. 档案室应位于本机构内部,采取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 保管期限a.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村镇银行的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b. 业务档案:最短保管期限为5年,最长保管期限为30年。
c. 行政档案:最短保管期限为3年,最长保管期限为10年。
3. 档案的密级a. 村镇银行的档案应根据机密性和保密性质,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四个级别。
b. 绝密档案应存放于档案室的专用金属柜内,每个柜子应有两道锁。
c. 机密、秘密、一般档案应分别存放于专用便携式柜、专用防火柜和普通柜中。
5. 档案的备份a. 对于各类档案,都应制作两份备份,其中一份存放于本级机构,一份存放于上级机构。
b. 各级机构应通过网络传输或存储设备互相备份,以确保档案安全。
五、档案的利用1. 档案利用应按照村镇银行的管理规定和政府法规进行。
2. 档案利用需向对外发布和查询的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
3. 档案利用需建立专门档案查询室,设置档案查询规程,确保档案使用规范。
六、档案的鉴定、监督和考核1. 鉴定a. 对于涉及行政、经济、政策的重大档案,才有鉴定需要。
b. 鉴定应由具有资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应立即由鉴定人签署意见单,并存放于档案中备查。
2. 监督a. 各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并选派专门人员进行档案监督工作。
b. 每年对所有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
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和规定,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第二条归档范围凡记述和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
第三条归档时间1.文书档案,要求文书人员在第二年三月底之前立卷归档。
2.各类专业档案,按专业要求,按时完成。
本机关各种档案均应定期向综合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归档要求做到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分类清楚,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组卷合理。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鼠、防盗、防尘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机、温湿度计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隐患。
第六条档案库房要编挂档案存放示意图,档案排列整齐,存放有序,并编好档案存放号码。
第七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档案库房要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库。
第四章档案统计第九条要定期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数据。
第十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数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一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家底清楚,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二条各部室的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综合档案室汇总。
第十三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档案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第十四条对接收进档案室的资料,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调整。
农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农合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农合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合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系统,防止档案散失、损坏。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农合的真实面貌。
3.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4. 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档案查阅。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农合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农合章程、决议、报告、通知、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
2.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3. 专业技术档案: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4. 基础设施档案: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权属证明、登记资料等。
5.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记录。
6. 诉讼档案:包括诉讼文件、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归档前的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归档前的鉴定: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归档。
3. 归档:将鉴定合格的档案按照分类和编号要求进行归档。
4. 归档后的检查:定期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
2. 规范管理: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保管责任,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维护。
3. 档案保护:对易损、易褪色的档案进行特殊处理,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依法利用: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合章程的规定。
2.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信用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用社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用社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信用社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信用社档案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分级负责。
(三)集中管理,分类存放:信用社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按照类别、时间、主题等分类存放。
(四)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坏和泄密,同时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信用社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信用社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全社档案工作的实施,指导各部门、各岗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和销毁等工作;(四)建立健全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档案管理职责:(一)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二)各部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档案资料;(三)各部门应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信用社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资料;(二)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三)信用社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四)信用社重要会议记录、纪要等;(五)信用社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主题等分类整理;(二)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无破损、污损;(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编号、归档;(四)电子档案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合疗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疗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合疗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公开的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合疗档案,为合疗工作提供有力的资料保障。
二、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合疗档案由合疗机构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合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制定合疗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三)组织实施合疗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四)对合疗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归档;(五)对合疗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和统计;(六)对合疗档案进行保密和安全管理;(七)定期向合疗机构领导汇报合疗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合疗档案收集范围:(一)合疗机构内部产生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合疗机构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协议等;(三)合疗机构参加的各类会议、活动、培训等形成的文件、资料、照片等。
第七条合疗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来源、性质、内容、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三)对档案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四)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合疗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条件;(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三)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第九条合疗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满足合疗工作需要;(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五、档案销毁第十条合疗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存毁。
合疗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合疗档案管理,确保合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合疗档案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合疗档案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合疗工作的全过程。
2. 准确性原则:合疗档案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疗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和泄密。
4. 利用性原则:提高合疗档案的利用率,为合疗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管理职责1. 合疗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合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合疗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合疗档案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合疗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1. 合疗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合疗政策法规、合疗实施方案、合疗工作总结、合疗项目申报材料、合疗项目验收材料、合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合疗项目绩效评估报告等。
2. 档案收集方式:采取主动收集与被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收集的全面性。
3. 档案收集要求:档案收集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不得遗漏或伪造。
五、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原则:按照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整理方法:采用手工整理和电子整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档案整理效率。
3. 档案整理要求: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六、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时间:合疗档案应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2. 档案归档程序:档案归档前,应进行审查、核对、鉴定、整理等工作,确保档案质量。
3. 档案归档要求:档案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档号、档号顺序、档案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信息。
七、档案保管1. 保管设施:合疗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柜、档案架等保管设施。
2. 保管条件:档案保管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条件。
合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疗档案管理,确保合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合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合疗人员的健康档案、疾病诊疗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第三条合疗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合疗档案的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遗漏、伪造、篡改档案内容。
2.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合疗档案的丢失、损毁、泄密。
3. 可用性原则:提高合疗档案的检索、查询、利用效率,为合疗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合疗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合疗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合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合疗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合疗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指导各部门开展合疗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负责合疗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修复。
4. 组织开展合疗档案的检索、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
5. 对合疗档案的销毁进行鉴定、审批和监督。
6. 对合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合疗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范围:包括合疗人员的健康档案、疾病诊疗记录、药品使用记录等。
2. 收集方式:通过门诊、住院、体检等途径收集合疗档案。
3. 收集时间: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七条合疗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按照合疗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
2. 编号:为每份合疗档案编制唯一编号,方便检索和查询。
3. 立卷:将收集到的合疗档案按照规定进行立卷。
4. 归档:将整理好的合疗档案按照规定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合疗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专用库房:设立合疗档案专用库房,保证档案的安全。
2. 设备设施: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等。
3. 安全防范: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事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合作银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合作银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和规定,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和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
第三条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要求文书人员在第二年三月底之前立卷归档。
2.各类专业档案,按专业要求,按时完成。
本机关各种档案均应定期向综合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归档要求
做到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分类清楚,保管期限划分准确,组卷合理。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鼠、防盗、防尘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机、温湿度计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隐患。
第六条档案库房要编挂档案存放示意图,档案排列整齐,存放有序,并编好档案存放号码。
第七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档案库房要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库。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九条要定期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数据。
第十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数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一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家底清楚,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二条各部室的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综合档案室汇总。
第十三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档案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四条对接收进档案室的资料,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调整。
第十五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
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七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八条对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九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作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二十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一条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事项。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
第二十三条不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国家机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办理机密事项。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级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销毁文件、资料,均应登记造册并经领导批准后,送保密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档案员在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三十条查阅档案资料须首先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所在单位价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查阅。
第三十二条查阅档案,只限于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本单位。
第三十三条要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撕页、污损、涂改、划扛、折角、添字等,严禁查阅档案时吸烟。
第三十四条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五条查阅档案应统一抄录在16开纸上,不准随意摘抄在笔记本上,如需复印(部分或全部)应事先在申请单上说明,按复印有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六条查阅档案、资料者应及时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
第八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七条为了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第三十九条档案鉴定工作由本单位领导主持下,由档案室和
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第四十条经鉴定,对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第四十一条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单位领导,销毁清册应列入档案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合作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