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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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本公司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第三条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第四条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第五条“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第六条“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第七条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八条U盾管理1、U盾分配:公司出纳执操作员U盾,主办财务执主管U盾,董事长执法人U盾分级管理本公司的银行帐户;2、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3、网上银行支付流程(职责与权限)3。

1 付款:出纳根据付款报告的付款信息,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3.2 主办财务、董事长依次根据付款信息核对网银支付信息,并进行支付授权董事长为网银最终审批人。

(或董事长授权主办财务为最终审批)3。

3 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批人依据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3.4 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但网银支付须得两人(含)以上审批。

3。

5 网上银行安全管理3.6 网上银行操作员(包括付款出纳、主办财务、董事长)需要妥善保管USB Key 或操作员密码。

第九条公司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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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1 1. 目的: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 适用范围:3. 帐户管理3.1以XXXX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

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3.2 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XXXX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3.3 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3.4 “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3.5 “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3.6 “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3.7 “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3.8 “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 U盾管理4.1 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4.2 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4.3 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4.5 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三篇.doc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三篇.doc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是银行账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情况、变更、销户、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账户是指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银行账户审批权限第五条集团公司子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集团公司审批。

原银行账户的任何变更或取消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子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关联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上级企业审批,再报送集团公司审批。

每个分行、子公司必须将原始银行账户的变更或取消报告给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第八条银行账户的开立仅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

同时,必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的银行账户系统和资金管理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银行账户必须由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立和管理。

严禁违规开立多个账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能开立两个账户和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即支出账户);普通账户(即收入账户)。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的特别规定可申请开立特别账户。

如需在异地设立临时机构、进行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由集团公司和XX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统一管理为了满足结算要求,必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一个普通账户用于结算基本存款账户和电(热)费。

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核算内容(一)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各类企业的支出;(二)一般账户(收入账户)用于计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三)税金、贷款还款额及其他指定用途的专用账户,不得存放其他资金;(4)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公司账户管理规定(3篇)

公司账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保险账户、基金账户等。

第三条公司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所有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注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账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非法挪用。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配置。

(四)透明性原则:账户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账户开立第四条公司账户开立前,应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账户开立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公司开户申请书;(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账户开立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开户情况,并将账户信息录入公司财务系统。

第三章账户使用第七条公司账户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账户资金仅限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或非公司业务。

(二)严禁将公司账户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如洗钱、赌博等。

(三)严禁将公司账户资金借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将公司账户用于报销个人费用。

(五)严禁私自将公司账户资金转出或划入其他账户。

第八条公司账户的收支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任何一笔收支均需有相应的合法凭证,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户资金与公司财务报表相符。

第四章账户变更与注销第十条账户变更包括账户名称变更、账户性质变更、账户开户银行变更等。

第十一条账户变更前,应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账户变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账户变更申请书;(二)原账户相关证明材料;(三)变更后的账户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相关资料。

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引言为了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操作,提高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遵循《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指导原则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各级控股企业、分支机构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2.本规定所指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等。

3.所属企业应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数量,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

4.所属企业应逐步清理和整合冗余存量银行账户,确保账户资源的合理利用。

5.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6.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经过企业内部审批和集团公司审批,并定期进行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审批与备案1.所属企业开立银行账户需向集团公司提交申请,经过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所属企业申请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提交开户审批表、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批所属企业的开户申请,并对各企业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所属企业应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并填报银行账户备案表。

5.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汇总和分析所属企业报送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章银行账户的管理与使用1.所属企业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账户管理职责和操作流程。

2.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本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3.所属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银行账户管理,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4.所属企业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

5.所属企业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印章、密码、网银等管理工具的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2024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 财务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严禁将本企业银行账户出租、出借他人使用。

2. 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依据相关手续齐全的有效凭据,严禁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及远期支票,同时应避免签发空头支票,以免损害公司信誉。

3. “银行存款日记账”需每月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发现差异,应立即逐笔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同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余额一致。

4.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月进行结账处理,月底时,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需与总账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相符。

会计与出纳需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各自印章,并做好对账记录。

5. 出纳员对于个人借款未及时归还的情况,有权进行催收,并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 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应遵循“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 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需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8. 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银行账户开设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范围。

下属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数量一般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

因业务需要需开立个人账户的,应确保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以保障资金安全。

更换开户人时,需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9.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

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及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限额。

对于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的部分,各单位应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不得私自占用。

2024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银行账户审批权限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第八条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

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

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

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核算内容(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的经理是财务部经理,负责管理银行账户激活、日常使用、销户。

3 、公司在开立新的银行账户或取消原银行账户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附上银行账户开立和注销审批表(见表3 、4)。

四、银行账户的关键功能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遏制,原则上需要两人以上共同管理。

例如,账户激活、支付结算、密码保护、U盾托管、印章托管、票据使用、账户注销等。

上述岗位如因公司紧急需要必须及时办理业务,可临时委托固定人员办理,但需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委托事务需办理登记手续(见表2)。

主体必须是固定的,不能违反内部控制的交叉功能。

五、银行柜员负责申请开立和撤销银行账户,收集银行开立或撤销账户所需的数据,并履行审批手续。

六、开户后岗位由财务部经理负责,印章保管员、U盾保管员、密码保管员等。

应具体实施。

(具体工作分工见表1)7 、印章保管人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和保管印章。

八、U-盾托管人应负责U-盾的安全使用,并防止除自己和固定客户以外的第三方接触其托管的U-盾。

如发现优盾有任何损失,应立即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并妥善保管账户资金。

九、密码保护负责人应防止密码泄露,防止除其本人和固定客户外的第三方接触或获知其保存的密码,并应不定期更换密码。

在更改密码前和成功更改密码后,应向财务经理报告,并妥善保管新密码。

如果主体更改密码,其他密码保管人不能成为固定主体。

十、银行卡(存折)托管人、支票托管人、印章托管人未经财务部经理同意不得将银行卡(存折)、空白支票、印章交给他人。

财务部经理批准的送货业务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见表2)。

十一、银行结算应按照公司的银行结算系统进行。

十二、其他规定1、账户应及时打印流水(报表)。

普通账户每月至少打印一次,非经常账户每季度至少打印一次。

2、结账前打印交易记录;3、账户结息收入应及时处理;4、收据、对账单应及时收回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五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五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

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

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

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

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

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银行账户是指公司在各银行开立的用于收付款和资金结算的账户。

第三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确保账户管理合法合规。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户程序: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填写申请表,办理开户手续。

2. 账户使用权限:公司应明确授权人员可以操作银行账户,确定他们的权限范围,例如可以进行存款、取款、转账、查询等操作。

3. 账户用途限制:公司应明确规定银行账户的用途,例如用于日常运营资金、薪资支付、收款等,不得擅自改变账户用途,防止违规操作。

4. 账户变动通知:公司应及时向银行通知账户信息的变动,例如联系人、电话号码、地址等。

同时,也要及时告知银行有关账户余额、流水等情况的变动。

5. 账户日常管理:公司应根据需要,在银行账户中保持一定的资金余额,合理使用账户,避免账户资金的过度闲置或过度使用。

6. 账户交易记录和审计:公司应妥善保管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每月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正确性。

同时,定期进行审计,检查账户的使用情况和合规性。

7. 账户安全措施: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银行账户的安全,例如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密码,限制授权人员的访问权限,防止账户被非法操作。

8. 补救措施: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当账户出现异常情况、被盗用等问题时,及时与银行联系,冻结账户,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银行要求来制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6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6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6篇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管理及使用规定第四条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公账户管理规定(3篇)

对公账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对公账户管理,规范账户使用,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开设的对公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

第三条对公账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账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盗、冒领等风险;2.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使用账户;3. 便利性原则:简化开户程序,提高账户使用效率;4. 监管性原则: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经营。

第二章账户开立第四条开设对公账户,应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 开户申请书;4. 账户用途说明;5. 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银行应认真审核开户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

审核通过后,与开户人签订开户协议。

第六条银行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开户手续,并告知开户人账户信息。

第三章账户使用第七条对公账户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使用账户,不得用于非法活动;2. 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账户;3. 不得利用账户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4. 不得将账户用于虚构交易、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5. 不得将账户用于虚假交易、虚假报销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开户人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开户人应按照银行要求定期核对账户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

第十条银行应定期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账户变更与撤销第十一条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开户人应及时向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账户使用期满或开户人不再需要使用账户的,开户人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撤销手续。

第十三条银行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账户变更与撤销手续。

第五章账户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账户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账户信息保密制度;2. 账户密码管理制度;3. 账户交易监控制度;4. 账户风险防范制度;5. 账户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银行账户应遵循合法、规范、规则的原则,接受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程序办理。

第五条公司银行账户开户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基本信息,必须接受财务管理部门的审批。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开立第六条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按照授权要求办理。

第七条开户前,财务管理部门需要核实账户开户银行的信誉、实力和服务质量,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合同。

第八条公司开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开户申请书;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4. 公司章程副本;5.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6. 公司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开户银行必须为法定存款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或经公司授权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十条开户前,必须设置单一授权人进行账户申请和管理。

第十一条开户申请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二条开户时需要填写《公司银行账户开户登记表》,并保存核验人员签字或印章。

第十三条开立银行账户的基本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并通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并及时了解账户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使用第十五条公司银行账户应当用于公司财务活动,不得用于个人私人事务。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的使用应当经过授权,授权程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特别委托的管理人员决定。

第十七条银行账户的收款、付款等操作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并保存相应的凭证和记录。

第十八条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划拨必须经过授权,划拨金额和用途必须合法、规范、合理。

第十九条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必须保持合理,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一、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必须以确保资金安全为首要原则。

所有账户必须设立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密钥管理、访问控制等,以防止非法操作和资金风险。

2. 规范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并制定合规的操作流程。

所有账户开户和操作行为必须符合规范,并建立相关的审批和监督机制。

3. 透明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必须保持透明度,确保资金流向的合法合规和清晰可查。

所有账户交易必须记录并及时更新,并建立完善的账户调查机制以随时掌握账户状况。

二、账户开立与注销1. 账户开立(1)公司银行账户应由授权人员提交申请,申请人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供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章程或授权书等文件,以确保账户开户行为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授权范围。

2. 账户注销(1)账户注销需由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注销申请书。

(2)账户注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注销公告、注销批文等。

(3)账户注销后,公司需确保相关账户已经清理完毕,不得再进行任何交易和操作。

三、账户操作与管理1. 操作权限管理(1)公司应设立明确的账户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账户操作。

(2)不同的账户操作权限应根据职务和责任划分,明确各人员的权限范围和操作限制。

2. 资金流动管理(1)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进出必须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不得违规转移、挪用或私自处置。

(2)公司应建立预算和报销制度,控制资金流出,并建立资金审批和流转的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账户余额管理(1)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对和管理,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账户余额的管理应及时记录,并建立日常对账和月度对账的机制,确保账户资金不受遗漏和异常情况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银行账户的管理。

二、账户开设与注销2.1 所有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和注销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2.2 开设银行账户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税务登记证;(4)财务部门指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账户权限管理3.1 公司内设有账户管理人,负责账户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3.2 公司内设有资金监控人,负责监控账户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3.3 每个银行账户应设有两个以上的授权签字人,其中至少包括财务部门主管或副主管。

3.4 授权签字人应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执行相关操作,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进行资金管理。

四、账户资金管理4.1 公司各账户的资金应由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合理安排和使用。

4.2 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资金需求和经营计划,合理调配各账户的资金。

4.3 财务部门应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交易失败或罚款等问题。

4.4 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明细,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4.5 财务部门应设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监测账户资金的流动情况,预警风险。

五、账户操作5.1 公司内设有专职财务人员负责账户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5.2 所有账户操作事项都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依据账户权限进行操作。

5.3 所有账户操作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不得越权操作。

5.4 财务人员在操作账户时应保管好账户密码和相关安全设备,确保账户信息安全。

5.5 财务人员应按照银行的要求,及时更新账户密码并定期更换。

六、账户监督6.1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银行账户的开户、注销、权限管理、资金管理和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合规运作。

6.2 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账户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公帐户管理规定(3篇)

公司对公帐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对公帐户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公帐户,包括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等。

第三条对公帐户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2. 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4. 透明性原则:对公帐户的收支情况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二章对公帐户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对公帐户的设立1. 公司设立对公帐户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并提交开户申请。

2. 开户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户类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3.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开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部门。

第五条对公帐户的管理1.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帐户的管理,包括开户、变更、撤销等事宜。

2. 对公帐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3. 对公帐户的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使用资金。

4. 对公帐户的收支凭证应齐全、规范,并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财务部门。

第六条对公帐户的审批权限1. 对公帐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操作,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对公帐户的收支,超过规定限额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3. 对公帐户的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审批人应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对公帐户的收支管理第七条对公帐户的收支原则1. 对公帐户的收支应遵循真实性、合规性、及时性原则。

2. 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第八条对公帐户的收支流程1. 收入:各部门在收到收入时,应及时填写收入凭证,并将凭证送至财务部门。

2023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根据2023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公司在管理银行账户方面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账户开立管理1. 公司需根据实际需求开立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银行账户,并确保账户名称与公司名称一致。

2. 公司需向开户银行提供真实、准确的公司信息和相关证件,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3. 公司应确保账户的安全,避免账户被他人冒用或滥用。

二、账户操作管理1. 公司需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账户操作流程和审批制度,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并进行合理的审计和监督。

3. 公司需对账户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4. 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对账户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5. 公司需定期对账户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账户信息管理1. 公司需确保账户信息的保密性,防止账户信息被泄露或不当使用。

2. 公司应建立账户信息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账户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3. 公司需及时更新账户信息,如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账户费用管理1. 公司需合理控制银行账户的费用,避免无谓的支出。

2. 公司应与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争取优惠的账户费用政策。

五、账户定期审计1.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公司应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账户进行定期外部审计,确保账户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六、其他规定1. 公司应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账户数量和种类,避免过多账户的管理负担。

2. 公司应确保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稳定,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规定仅为2023年公司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账户管理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其管理措施,以确保银行账户的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本(2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本(2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范本一、账户管理基本原则1. 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必须遵循合规、风险控制、效率和便捷的原则。

2.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销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银行规定进行,并符合公司内部审核流程。

3. 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运用,确保合规和安全。

4. 公司银行账户的操作、监督和管理应实行责权明确、限额控制、双人审批等制度,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二、账户开立流程和要求1. 账户开立申请必须经过财务部门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并在经过内部审核流程后,方可开户。

2. 申请账户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并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开户申请表。

3. 开户时必须明确账户用途、账户使用人、账户资金来源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开户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 开户时应谨慎选择银行机构,遵守公司的合作选择原则,并确保银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服务质量。

6. 开户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提供虚假信息。

三、账户操作管理1. 公司银行账户的操作权限必须根据职责和业务需求进行分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限定操作权限。

2. 公司银行账户的日常操作应遵循“门前三包”原则,即“开户人员开户、使用人员操作、审核人员审核”。

3. 账户操作必须按照公司内部的授权程序进行,严禁擅自决策和进行超出权限范围的操作。

4. 账户操作应保证准确、及时、规范,遵循银行相关规定和业务要求,确保操作和流程的合规性。

5. 公司账户操作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定期接受银行业务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风控意识。

6. 公司银行账户在进行大额资金转账等高风险操作时,应实行双人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四、账户监督和管理1. 公司银行账户的监督和管理应实行责权明确、限额控制、分级审批等制度,确保风险可控。

2. 财务部门应制定完善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对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项目开设和使用的所有人民币银行账户和外币银行账户。

第三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银行账户的合法性。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账户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有效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构。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责任,确保银行账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第四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财务部提出开设、变更或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

(二)审核: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给分管领导审批。

(三)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案: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或撤销后,财务部及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的使用与管理第五条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与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专款专用:银行账户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

(二)收支两条线:收入与支出分开核算,确保资金来源和去向的透明度。

(三)授权管理: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定期盘点:财务部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网上银行管理第六条公司网上银行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财务部提出开通网上银行申请。

(二)审核: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给分管领导审批。

(三)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安全管理:确保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数字证书等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银行账户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每年对银行账户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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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

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
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专项资金帐户用于核算公司专项资金收支;
4.贷款账户用于公司对外借款、融资等;
5.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其他类主要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行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公司应按如下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日常
管理;
2.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3.公司其他部门一律不准开立银行账户。

二十、开立银行账户程序:
1、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应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应根据同意开立银行账户的申请表,对开户信息资料与公司审批
意见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二十一、公司应对拟开户银行进行评估。

评估范围包括:信誉度、服务范围、服务成本、便利性、合作经历等。

二十二、与我司有重大战略合作和资金支持的银行优先合作。

第四章银行账户变更和撤销
二十三、银行账户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事项得到开户银行变更确认后在银行账户管理信息中记录变更信息。

二十四、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清理不需使用的银行账户,防止和纠正不必要的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现象,撤销多余的银行账户。

二十五、银行账户应在撤销后在银行账户管理信息中记录撤销信息。

第五章银行存款备查帐
二十六、出纳应按照要求,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付款后交给总帐会计在系统中做账,同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

二十七、每日下午5:30付款结束后,出纳人员应核对当日银行存款明细账、和个人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资金收付准确、无误。

若出现错误,应报财务主管或经理及时查明原因并解决。

二十八、每月初,总帐会计应与出纳核对上月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同时分析未达账项产生原因,及时解决未达账项。

对超过1个月的未达账项需上报财务总监处理。

第六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二十九、在银行账户管理和使用中严禁以下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开立银行账户;
2、不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准确的上报和备案有关银行账户开
立、变更和撤销等相关信息资料;
3、不认真清理和及时注销不需使用的账户;
4、隐瞒或私设银行账户,从事“公款私存”、“小金库”等账外经营活动;
5、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6、签发空头、印鉴不符、远期银行结算票据;
7、未经批准擅自以银行存款进行担保或抵押;
8、未妥善保管财务印章、U盾和重要空白凭证;
9、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十、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三十一、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开/销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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