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租房管理办法(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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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租房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租房相关工作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从指定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员工(不包括实习、兼职的员工)。
2.2 家不在丹东市内(东港、凤城、宽甸等外围县市不属丹东市内)、无法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
2.3 员工是否符合条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在该员工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时审核确认。
3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符合条件员工寻找合适房源,并办理承租、退租事宜。
3.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工作。符合条件员工第一年由公司提供住宿,工作满一年后,需自行租房的,公司按照《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租房补助。
4租房标准
4.1公司提供的住房至少拥有床、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4.2按照丹东市目前房租水平,暂定小两室租房标准600元,三室租房标准1000元,房租允许在100元范围内浮动。
4.3一般住宿标准为2人/间,公司可根据房屋的面积大小对入住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4.4公司只承担房屋租金和基本设施(床)采购费;水、电、煤气、宽带等费用由入住员工承担。
5租房流程
5.1承租流程
5.1.1公司于每年5月末启动该项工作。5月31日前,由公司综合办公室
方向提供《住宿员工信息表》(附件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符合条件员工名单,确认租房数量、房型。
5.1.2 通过尽可能多的途径寻找、筛选出合适的房源后,公司派工作人员
看房,协商租金,根据具体需求签订为期3、6或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
5.1.3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填写《房屋情况登记核对表》(附件2),
公司、出租方、入住员工签字确认。
5.2退租流程
5.2.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须自行租房,员工要提前做好准备,综合办公室
在到期前两周对房间进行检查办理退租手续。
5.2.2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原则上不予调换宿舍,无需办理退租事宜;若
员工因离职不再住宿,由公司对宿舍进行协调、安排或办理退租事宜。
5.2.3退租前,公司根据《房屋情况登记核对表》中的记录,对房屋内物
品进行检查,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由入住员工按价赔偿,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宽带及其他协商由承租方缴纳的费用由入住员工结算;未结清各项费用或未对损坏、丢失物品进行赔偿的,公司不予发放租房补助或办理离职手续,被出租方扣留的租房押金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6租房费用管理规定
6.1公司负担的租房费用包括房屋租金(含押金)和床铺采购费用两部分。
6.2公司租房费用申请流程如下:
6.2.1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租赁合同及承租房屋基本设施配备情况,通过
《签署单》(附件3)申请房屋租金(含押金)、床铺采购费,报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
6.2.3公司财务按照《签署单》进行资金拨付。
6.2.4若因人员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或超出申请费用,需
在原申请《签署单》背面说明情况,报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确认并执行费用结算或拨付。
6.2.5房屋押金在退租后可退还,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房屋押金不能收回
时,需在原申请《签署单》背面说明情况,报综合办公室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理。
7租住房管理规定
7.1入住员工应强化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及易燃物品;使用水、电、煤气应随手关闭,出门前必须认真检查,杜绝任何理由造成的跑、冒、滴、漏和随意浪费。人为因素导致水、电、煤气及其他
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使出租方、邻里及其他相关人员蒙受损失或受到不良影响的,由主要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损坏人、丢失人无法确定,则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7.2入住员工应爱惜房屋内物品及设施。未经房东允许,不得私自对房屋及其内物品、设施进行改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丢失的,由入住员工按价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7.3入住员工应体现出良好的素质。注意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注意控制电视、电脑、手机、收音机等音量,不得大声喧嚷,妨碍邻里休息。
7.4贵重物品应妥善存放,注意防盗,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5严禁留异性住宿。
8.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9.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住宿员工信息表》
附件2:《房屋情况登记核对表》
附件3:《签署单》
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丹东海欧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