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的标准和程序,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应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
第五条一项资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应综合考虑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信息。
如果企业认为有一种或多种内部信息或外部信息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遵循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六条企业应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如有确凿证据表企业不恰当地运用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秘密准备的,应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第七条如果企业判定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可以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第八条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长(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确实无法收回以及已毁损报废或无使用价值和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企业应根据管理权限,经权力机构批准后予以核销。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第九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明投资市价是指国内外证券交易机构当日公布的股票、债券、基金收盘价。
如果期末某项短期投资在该日没有交易,其市价应按最近交易日市价确定。
企业应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
企业财务管理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管理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统一和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相关规定及《XXX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二章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第三条公司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方法采用账龄分析和个别确认相结合的方法。
企业在年末应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条除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外,企业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帐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第五条帐龄6个月至1年(含1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提取;帐龄1至2年(含2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提取;帐龄2至3年(含3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25%提取;帐龄3年以上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50%提取。
企业内部往来(集团系统内各单位之间的往来)原则上不计提坏帐准备。
第六条损失核销条件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坏帐损失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
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㈡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计意见的;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如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定败诉,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且无望恢复执行的;㈤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三、计提准则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商品会计》等相关法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符合财务成本与净值的关系,以及资产价值下降的预估。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应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查,确保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计提程序1.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财务部门负责。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各项资产的风险和价值变动情况。
2.根据评估报告和财务报表,财务部门会同各部门共同确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记录。
五、核销准则1.当资产被处置、报废或出售时,应及时核销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的价值恢复时,应适时核销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核销程序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必须进行相应的审批和记录。
六、核销程序1.财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资产的价值恢复和准确核销。
2.根据评估报告和财务报表,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记录。
七、监督和审核1.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应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程序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
2.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计提和核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公司内部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整岗位、开除等。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完善,应提出相应意见,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总结: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审查来确定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资产的处置或价值恢复时,应及时核销相应的减值准备。
国企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资产减值准备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提高国企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准则1.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原则:(1)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2)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可回收金额。
2.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条件:(1)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可回收金额;(2)资产的预期收益持续低于原有估计。
3.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1)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方法,包括使用现金流量贴现法、收益法、市场法等。
(2)按照准则要求,将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为减值准备。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本原则:(1)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充分考虑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最适合的计提方法。
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程序:(1)确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2)根据可回收金额和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核算方法:(1)对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的调整;(2)对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在利润表中进行相关的确认。
五、资产减值准备的后续处理1. 减值准备的后续处理方式:(1)资产复苏后,应当及时调整减值准备,但不得超出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额;(2)如果资产复苏后,可回收金额大于资产账面价值,应当及时将超出的减值准备进行调整。
2. 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审查:(1)对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进行定期的审查,确保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如果发现减值准备计提不合理或者超过需要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减值准备。
六、资产减值准备的信息披露1. 资产减值准备的信息披露内容:(1)对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披露;(2)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涉及资产减值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资产减值是指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资产减值管理是指企业对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核查评估,及时调整资产价值,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减值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资产减值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减值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对制度的不足之处做出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对资产减值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资产减值管理的组织结构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减值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资产减值管理办公室和资产减值管理人员。
第十条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资产减值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第十一条资产减值管理办公室是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开展资产减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资产减值管理人员是企业中的各岗位的员工,负责根据资产减值管理的具体要求,开展各项资产减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减值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资产减值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资产减值评估、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报告编制和减值后续措施执行。
第十四条资产减值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减值准备计提是指企业对资产减值的金额进行核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计提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处理。
第十六条资产减值报告编制是指企业依据评估结果,编制资产减值报告并报送资产减值管理委员会审批。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3篇)
公司资产的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企业面对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资产的减值和损失处理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恰当处理资产减值和损失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和长期发展。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原则1. 谨慎性原则: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减值准备进行合理预估,即使没有发生明确的减值迹象,也要进行适当的减值计提。
2. 单项逐笔计提原则:根据资产组合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具体的资产逐笔计提减值准备,确保减值计提与资产实际价值相符。
3. 客观数量原则:对于与个别客户有关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采用客观数量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4. 可回收性原则:对于一些具有可回收性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应列示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应对可能产生的减值风险。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调整的程序1. 定期核对:公司每季度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核对。
财务部门应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财务信息,如坏账情况、资产价值变动等。
2. 根据风险评估进行预测: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进行预测和测算。
3. 计提减值准备:根据预测结果,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确保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减值准备调整:每季度末,财务部门应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检查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发生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四、资产损失处理的基本原则1. 及时性原则:一旦发生资产损失,应立即进行处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和风险。
2. 实际性原则:对于资产损失的处理,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确保处理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准则的规定。
3. 合理性原则:处理资产损失时,应考虑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确保处理结果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积极的影响。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产质量,以真实反映未来获取经济利益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资产减值准备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的集团直属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另外本办法还涉及其他资产减值、预计负债。
第四条 企业应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责成相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建立健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企业董事会在审议内控制度时,监事应列席会议。
内控制度应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 企业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有关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书面报告。
董事会应就企业总经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实施方案应报集团备案。
第六条 企业应于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或清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条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经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需核销(包括当资产发生减值时直接计入损益部分)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由企业总经理向企业董事会报送书面报告,经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企业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大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企业董事会应提交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书面报告。
第九条 企业在当期如出现需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或核销相关资产情况时,应根据《集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计财部提交有关书面报告,在经集团计财部初步审批后,再履行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文件等程序。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2.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企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编号Leabharlann 受控状态执行部门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规范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资产减值特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3条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应对投资、控股、参股公司在期末终了调查了解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编制书面报告提交财务总监。
修改日期
第4条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和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应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第5条财务总监根据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单项计提减值50万元以下的,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6条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
3.对于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第7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8条本办法的配套办法由投资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9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
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 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第四章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一、存货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一、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彳亍盾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二.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
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减值______ 万元以上(含 ______ 万元)的,按照本童第6条程序执行。
三.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四■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五、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六.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万元以上(含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一.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二、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 形成决议予以披露;三、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第四章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存货1.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管理
资产减值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 (1)二、适用范围 (1)三、定义 (1)四、管理职责 (1)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程序 (6)六、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7)七、监督管理 (7)八、违规处罚 (7)九、附则 (8)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产核销管理。
各子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各子公司未制定并发布其资产减值管理制度前,应遵照本制度规定执行三、定义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或可变现净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可回收金额或可变现净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变现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四、管理职责涉及资产减值相关审批权限以公司章程、《授权手册》的规定执行,未有规定的根据本制度及其他制度的规定执行。
4.1董事会/股东大会4.1.1审议批准资产减值的基本管理制度;4.1.2在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重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4.2总经理4.2.1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2.2审核超过授权范围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4.3负责组织管理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核销事项。
4.3财务部长4.3.1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4.3.2审核超过授权范围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3.3牵头组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计提、核算、核销等管理事项。
4.4资产使用部门4.4.1定期对资产日常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4.4.2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报告闲置资产情况;4.4.3发现资产存在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及时向财务部报告资产减值管理相关建议。
4.5资产实物管理部门4.5.1审核监督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日常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情况;4.5.2审核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的资产减值建议,汇总向财务部提出资产减值的书面报告;4.5.3对本部门管理的资产定期进行清查、对账,发现本部门管理的资产存在减值现象或原减值因素消失,及时向财务部报告,并提出资产减值建议。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核销处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三条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减值,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证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四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与流程第六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一、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个别风险评估法。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1.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和提高资产的价值,合理确定和使用减值准备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使用,确保企业能够提前识别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和使用。
3.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3.1 确认资产减值风险的依据是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或者存在可能无法收回的情况。
3.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3.3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应当根据减值风险的程度和资产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3.4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应当记录在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应科目中,并进行相应的披露和说明。
4.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原则4.1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依据实际需要和风险情况进行决策,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地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
4.2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遵循合规性原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4.3 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应当及时记录和通报,并进行相应的披露和说明。
5. 监督和评估机制5.1 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和提高资产的价值。
5.2 监督部门应对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纠正。
5.3 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的管理层和股东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性。
6. 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6.1 企业应建立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6.2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提前制定风险应对措施,保障资产减值准备的使用效果。
6.3 企业应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股份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第三条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与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等。
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第四条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第五条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减值是指第二条所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为对应上述资产的减值准备。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期末是指季度末。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第一节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第九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损失认定。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除以上应收款项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四)坏账损失的确认:当应收款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确认为坏账损失: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
资产减值核算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核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资产减值核算管理,保障企业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资产减值核算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三、资产减值识别1. 定期评估资产价值,及时识别可能存在的减值迹象。
2. 资产减值识别主要包括市场价格下跌、资产损坏、资产过时等情况。
3. 资产减值的识别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报告给财务部门。
四、资产减值计提1. 根据资产减值识别情况,按照相关减值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2. 减值准备计提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确保资产价值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3.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减值准备,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五、资产减值测试1. 定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确保减值准备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 资产减值测试应当结合资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未来收益等因素。
3. 资产减值测试由专业的会计师或评估师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资产减值确认1. 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确认是否需要调整减值准备。
2. 资产减值确认应当由企业高级管理层审批,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资产减值准备,确保财务报表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七、资产减值后续处理1. 对确认减值的资产,应及时调整账面价值,并在账面价值低于减值后的价值时予以处理。
2. 资产减值后续处理方式包括资产处置、资产报废等。
3. 财务部门应当做好资产减值后续处理的相关工作,确保资产减值的全面实施。
八、监督检查与评价1. 财务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资产减值核算管理进行定期检查。
2. 对资产减值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3. 定期对资产减值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向企业高层管理层报告。
九、违规处理对不按照资产减值管理制度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企业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追责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资产减值核算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准确评估资产价值和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资产减值准备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在资产价值可能发生实质性损失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预防性措施。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以保障企业的财务健康和风险控制。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定义和目的1.定义: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针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在会计报表中提取一定金额的准备金,以反映其潜在损失情况。
2.目的:确保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充分反映资产减值风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经营过程中拥有各类可能发生资产减值风险的企业。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1.公允价值原则:根据公允价值原则,企业应当根据市场价格、可观察市场数据等信息,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评估。
2.持续经营原则: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资产不应被计提减值准备。
只有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预示资产可能无法收回原值的情况下才能计提减值准备。
3.单项计提原则:资产减值准备应该基于单个资产或资产组的减值风险进行计提。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1.风险识别:企业应通过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可能导致资产减值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变化、技术进步、法规变化等。
2.可比市场数据分析:企业应通过分析可观察市场数据,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情况,发现是否存在潜在的资产减值风险。
3.内部数据分析:企业应依据自身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等内部数据,评估资产减值风险,并结合可比市场数据的分析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4.计提准备金:基于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
5.定期评估和调整:企业应定期评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和审批程序1.核查程序:企业应设立独立的核查机构或部门,负责核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1. 引言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后,根据可能发生的损失情况设置的一种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资产价值,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工作,保障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资产的企业。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与原则3.1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由于资产的使用价值下降或遭受损失而采取的一种预防措施,以保护企业资产利益。
3.2资产减值准备应根据公允价值、可利用价值和现值等因素进行评估。
3.3资产减值准备应遵循谨慎原则,即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必须提前作出预防准备。
4.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程序4.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应根据资产的特性和风险程度进行确定,并且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
4.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程序包括评估资产减值可能性、确定减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和记录减值损失等环节。
5. 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和审计5.1资产减值准备的监督应由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和外部的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及时报告给企业的高级管理层。
5.2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应包括计提准确性、计提时机合理性、计提依据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审计内容。
6. 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和逆转6.1 资产减值准备应随着资产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
6.2资产减值准备如发生逆转,即原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需要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审计和记录。
7. 纠纷解决与追责7.1对于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纠纷,企业应依法解决,并根据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企业应建立健全纠纷解决和追责机制,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8. 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高级管理层所有。
8.2本制度的修订应受到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限制。
就是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内容,本制度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023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定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定以让管理变得更简洁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细心编撰了以下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预备管理规定文章,盼望您撰写资产减值,国有企业,管理规定相关文章时,为您供应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篇1: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预备管理规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预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减值预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掌握制度,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减值预备参考标准》、《中央企业资产减值预备财务核销工作规章》,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直管企业)及其下属独资企业、独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直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改制企业资产损失核销适用《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暂行规定》。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预备计提和核销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
第三条市国资委对企业资产减值预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工作进行监督。
对年度内企业资产减值预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实行备案管理,对其中较大资产损失的财务核销实行合规性核准。
第四条企业计提、转回及核销资产减值预备,应当以客观反映资产质量、提高财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目标,并遵循以下原则:(一)谨慎性原则。
企业应当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照实估计潜在损失和合理计提资产减值预备,并做好资产减值预备的转回和财务核销工作。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而计提隐秘预备的,应作为前期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二)一贯性原则。
资产减值预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的标准和方法等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全都,不得随便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报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并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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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
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
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
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减值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按照本章第 6 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
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
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