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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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记录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记录

培养基的配制
使用容器
配制培养基使用的容器应该是玻璃器皿或搪瓷器皿等。 禁用金属容器如:铁、铜、铝容器。
培养基制备方法
实验室指南
溶解培养基应当用水浴加热进行溶解。 测定pH值 矫正pH,配制培养基必须矫正pH,并进行验证。 培养基灭菌后冷却至室温( 25 ℃)进行 pH 测试。培 养基pH范围不得超过规定的正负0.2。 <高压灭菌前的pH值应比最终pH值高0.2左右>
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结果判断 微生物计数法和控制菌检查法结果判断
不再规定复试,通过实验室调查、回顾、分析结果 的准确性。
限度标准以指数方式表示:
10的一次方cfu:可接受的最大限度为20;
10 的二次方 cfu ,可接受的最大限度为 200 ;以此类 推。
2015版药典通则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增订内容
4.微生物限度标准
5.控制菌检查:保留部分生化试验 6. 修订后,控制指标更合理,计数方法及标准合理、 准确,反映真实污染情况
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环境要求
目前我国药品微生物检测对环境的要求与国际标准 分级不一致。 国际要求:只要洁净环境分为 A 级、 B 级、 C 级、 D 级。 A (百级)、 B (千级)、 C (万级)、 D (十万级)。 协调案要求:试验在经过设计的可避免外来微生物 污染供试品的环境下进行。 我国修订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对检测环境的要求: 无菌环境下符合微生物技术检验要求,单向流空气 区域内进行。
(二)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环境要求
1. 强调了“微生物实验的各项工作应在专属的区域 进行,以降低交叉污染、假阳性结果和假阴性结 果的风险”。 2.无菌检查 修订前 万级(C级)下局部百级(A)或隔离器 修订后 B+A级或建议D级背景下隔离器 3.微生物限度检查 修订前 万级(C)下局部百级(A) 修订后 不低于D级背景下的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 进行。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
第十六页,共58页。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 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 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 45℃。供试液从制 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 1小时。
– 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如果下列供试液 制备方法经确认均不适用,应建立其他适宜的方 法。
• 使用选择性培养基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若采用MPN 法,测定结果为需氧菌总数。
第二十七页,共58页。
第十页,共58页。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试验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 〔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 〔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CMCC(B) 63 501〕
白色念珠菌 〔CMCC(F) 98 001〕
试验菌液的制备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 养基 【10版: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 30~35℃,18~24小时
第一页,共58页。
第二页,共58页。
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1.1 总则:环境、要求 1.2 计数方法: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最可能数法(
MPN法)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 验:菌种及菌液制备、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计数 方法适用性试验。
1.4 供试品检查:检验量、供试品检查 1.5 结果判断 1.6 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
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第十二页,共58页。
1.3.2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15版】
需氧菌总数 计数
霉菌和酵母 菌总数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 30~35 ℃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微生物限度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微生物限度

2015版中国药典四部微生物限度中国药典是我国医药行业的重要规范,其中微生物限度是其中一个关键内容。

微生物限度是指药品中允许存在的微生物数量的上限。

它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

2015版中国药典中明确了药品微生物限度的标准和方法,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

一、微生物限度的定义和意义微生物限度是指在药品中存在的微生物数量的上限。

它是衡量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由于微生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害,药品中过多的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药品的变质和降解,甚至引起严重的药品安全问题。

因此,微生物限度的控制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关键步骤之一。

二、微生物的限度标准和分类微生物限度的标准和分类在2015版中国药典中得到了详细说明。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不同,微生物限度标准和分类也有所差异。

常见的微生物限度分类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

各类微生物的限度标准和方法在药典中都有详细描述,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微生物限度的检测方法为了准确检测微生物限度,2015版中国药典提供了一系列的微生物检测方法。

常见的方法包括菌落总数的测定、大肠菌群的测定、霉菌和酵母菌的测定等。

这些方法要求检测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和操作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微生物限度的控制措施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生产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来控制微生物限度。

这些措施包括原料和辅料的检验、生产环境的控制、生产工艺的严格执行和产品的质量控制等。

通过全面有效的控制措施,企业可以确保药品的微生物限度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微生物限度的意义和前景微生物限度的控制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随着人们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微生物限度的控制也越来越严格。

中国药典不断完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方法,为药品生产和使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未来,微生物限度的研究和控制将成为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方向。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方案模板2015版药典解析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方案模板2015版药典解析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方案模板2015版药典解析验证文件类别:编号:部门:XXXXX公司2016年XXXX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方案审批起草起草部门签名日期质量管理部年月日审核审核部门签名日期质量管理部年月日批准批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目录1、适用范围2、目的3、概述4、适用性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文件5、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6、测试方法7、异常情况处理8、测试结果9、结论10、再适用性周期 11、附表1、适用范围本适用性方案适用于XXXX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方法适用性试验。

2、目的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颁布实施,为确保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故对其检验方法进行适用性试验,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

3、概述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对XXXX进行需氧菌、霉菌和酵母菌、大肠埃希菌检查方法的适用性试验,以确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

3.2适用性试验时间及批号: 年月日开始分别对、、三批XXXX进行独立的方法适用性试验。

3.3验证小组部门姓名职务职责4、仪器设备及文件4.1需用仪器设备器具名称规格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检定单位有效期4.2文件及存放地方资料名称存放地点5、可接受的限度范围标准5.1XXXX微生物限度检查质量标准项目标准规定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控制菌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1g) 5.2需氧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中叙述的平皿法中的倾注法。

控制菌检查方法采用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中大肠埃希菌检查方法6、测试方法6.1供试品 XXXX 批号:6.2培养基及菌种6.2.1采用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的干燥培养基,并经过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解析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解析
10ml;膜剂为100cm²;贵重药品、微量包
(MPN法)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
性试验:菌种及菌液制备、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4 供试品检查:检验量、供试品检查 1.5 结果判断 1.6 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
1.1 总则:
•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 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 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规定进行检 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 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30~35 ℃ 不超过3天
20~25 ℃ 不超过5天
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 管或2 个平皿;接种量50~100cfu ;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结果判定:
若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 平均数的70 %,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 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 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 行适用性检查。
•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 性试验【10版:方法验证】, 以确认所 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 结果时, 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 验。
1.3.3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 供试液制备 2. 接种和稀释 3. 抗菌活性的去除与灭活 4. 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
– 平皿法 – 薄膜过滤法 – 最可能数法(MPN 法)
5. 结果判断
1.4 供试品检查
• 1.4.1检验量
–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洁净环境及计数培养基修订分析探讨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洁净环境及计数培养基修订分析探讨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洁净环境及计数培养基修订分析探讨2015年版《中国药典》将于2015年7月起开始实施:该版药典对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查时的洁净环境、培养基及检查方法进行了修订。

其中洁净环境要求由10000级背景下的100级单向流(2010年版)修订为受控背景下的不低于B 级环境(2015年版);计数培养基由营养琼脂/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2010年版)修订为胰酪大豆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2015年版)。

该文旨在分析2015年版中国药典与2010年版中国药典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时洁净环境与计数培养基的异同点,为更规范执行2015年版中国药典提供参考。

标签:中国药典;2015年版;2010年版;洁净环境;培养基[Abstract] The Chinese Pharmacopoeia (2015 edition)will be implemented in July,2015 which have revised in some part,including clean environment and medium in microbial limit test. The clean environment was rectified from 10000 background plus 100 degree to control background plus A or B environment. The counting medium was changed from nutrient medium and rose bengal agar to trypticase soy agar (TSA)medium and sabouraud dextrose agar medium. In this part,we analyzed the differences of the clean environment and counting medium between 2010 and 2015 edition Chinese Pharmacopoeia for normative enforcement.[Key words] Chinese Pharmacopoeia;2010 edition;2015 edition;Clean environment;Medium微生物限度检查是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方法[1-2]。

2015年药典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5年药典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5年药典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环境中的微生物数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能会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

微生物计数法是一种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但是,除非另有规定,它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在进行微生物计数试验之前,必须确保试验环境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果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如果在供试液制备时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法)。

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在选择计数方法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如果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1给出了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的试验菌株和试验菌液的制备也在表中给出。

在进行试验时,应按照表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然后加入适量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用振荡器在恒温条件下搅拌,制成1:10供试液。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2015年药典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5年药典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计数方法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 法)。

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菌株见表1。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计数法修订解析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计数法修订解析

三、通用要求
5、计数方法 (1)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该项下明确可
使用直径较大平皿,且培养基的用量应相应增加。 (2)薄膜过滤法 (3)最大可能数(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
简称MPN)。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 差,仅在供试品需氧菌总数没有适宜计数方法时 使用,不适用于霉菌计数。 (4)方法选择原则: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 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
一、修订背景
3、兼顾国情: (1)适用性试验增加供试品对照组 (2)菌种采用CMCC (3)检验量、样品制备依照《中国药典》
2010年版,与ICH不同。主要工艺、剂型限 制,例如贴剂检验量规定完全不同。
一、修订背景
4、依据以上原则修订后具有以下特点: (1)修订后的计数法明确了《中国药典》2010年
接种试验用菌株后, 30~35 ℃ 培养不超过72小时,与对照培
养基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建议:培养基呈混浊的液体, 或划线于相应的分离平板上,培养后呈现典型菌落)
备注:该培养基同时用于稀释液的制备和控制菌检查时,需要考虑同时满足计数 和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控制要求。
四、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一、修订背景
• 2、方法科学性和灵活性 • (1)准确度:方法适用性试验模拟样品污
染微生物后进行方法试验性验证。 • (2)精密度:结果判定以变化范围进行规
定,符合微生物计数规律。 • (3)培养体系:采用更适宜的培养体系。 • (4)偏差调查:微生物检验结果偏差调查
的引入。 • (5)与微生物指导原则、理念有机统一。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 度检查法计数法修订解析
一、修订背景
• 1、国际化 • (1)美国、欧盟、日本制药产品占世界市场份额

2015.11 药品微生物技术(2015版药典解读)

2015.11 药品微生物技术(2015版药典解读)

2015-5-13
2015版药典-微生物限度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计数法
1.培养基的改变
营养琼脂变成TSA,把玫瑰红钠变成SDA。 2. 增加了MPN法 MPN法其实准确性是比较差的,而且这个方 法不能做霉菌和酵母菌,所以一般在药品的 微生物计数中,很少有采用此法,食品中比 较常用。
2015-5-13
CP/EP/USP 无菌检查
阳性对照 CP:需要 EP:没有要求 USP没有要求
2015-5-13
CP/EP/USP 无菌检查
总结 培养基一致; 方法一致(薄膜过滤法和直接接种法); 培养时间一致(细微差别,存在解读问题); 阳性对照是CP特有的。
2015-5-13
Q&A
2015-5-13
药品微生物技术
2015-5-13
2015版药典-标准的改变
微生物限度标准
2015-5-13
2015版药典-标准的改变
微生物限度标准: 现状
2015-5-13
2015版药典-标准的改变
我们要做什么? 1、回顾产品的质量是否能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一般都能符合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要改的就 不光是检验这边的东西,从生产体系开始改。 2、修订标准: 标准修订完以后,微生物实验室的洁净环境 、人员的无菌操作技术和意识一定要跟上来, 为什么? 因为一般产品都是需要10倍稀释,如果在检 验过程中污染的话,一个两个就到达20的标准 了。

பைடு நூலகம்
2015-5-13
2015版药典-微生物限度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计数法-抑菌性消除: 2010版: 2015版:

2015-5-13
2015版药典-微生物限度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检验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检验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通则1107)解析
• 修订思路
(1)将《中国药典》2010版一、 二、三部微生物限度标准项目进行对比、整合。 • 采用一部的限度标准项目作为合并后限度标准的 基础。 • 参考EP7.0、USP35、JPⅩⅤ标准,修订中国 药典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 采用清晰直观的表格形式,按给药途径、分液 体、固体性状、列出各类药品的限度标准。
检验量
• 一般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 ,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10ml;膜剂为100cm2;贵重或微量包装 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 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 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还不 得少于4片。
微生物基本知识
• 定义:微生物(microorganism)是对所有 形体微小,单细胞或结构较为简单的多细 胞甚至无细胞结构的低等生物的统称。
微生物的分类
• 原核微生物:细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 支原体、衣原体、蓝细菌和古细菌
• 真核微生物:酵母菌、霉菌、粘菌、原生 动物和藻类 • 非细胞型生物:病毒、噬菌体、类病毒、 拟病毒和朊病毒
试剂和试药
• 中和剂、灭活剂和表面活性剂均应对微生物无 毒性其相互间具有相容性,有利于样品中微生 物均匀分散。 • 稀释液 1、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2、pH6.8 无菌磷酸盐缓冲液、pH7.2无菌磷酸盐缓冲液 、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如需要,可在上 述稀释液灭菌前或灭菌后加入表面活性剂或中 和剂等。3、0.9%无菌氯化钠溶液。
格式变化
中国药典2010年版微生物计数法编排方式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计数法编排方式
内容变化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培训2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培训2

色念珠菌、黑曲霉
色念珠菌、黑曲霉
通用要求变化——菌种及菌液制备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知道原则——菌种
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试验菌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 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可以溯源的 商业派生菌株。
标准菌株的复苏、复壮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 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不低于D级背景下的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 行”。
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检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用于指导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等受控环境微生物污染情况的 检测和控制。
通用要求变化——试剂和试药
试剂和试药
中和剂、灭火剂和表面活性剂均应对微生物无毒性, 其相互间具有相容性,有利于样品中微生物的分散。
适用性检查:白色念珠菌、黑曲霉于20-25℃培养不超过5天。 与对照培养基比较,比值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大小、形态一 判断标准 致。
阴性对照:20-25℃培养5天无菌落生长。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示例
名称
沙氏葡萄糖琼脂+抗生素 (当细菌超标引起需氧菌总数超标时用)
阴性对照及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增加抑菌性检查试验。
稀释液
1.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2.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PH7.2无菌磷酸盐缓冲液、 PH7.6无菌磷酸盐缓冲液;如需要可在上述稀释液灭菌前 加入表面活性剂或中和剂等。
3.0.9%无菌氯化钠溶液。
通用要求变化——培养基
对照培养基 按标准物质管理,由中检院负责研制分 发。
培养基适用性试验 2皿(0.5~2.0),2管(生长良 好)。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微生物检验有关变化的解读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微生物检验有关变化的解读
2015版微生物检验有关变化情况解读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杨利红


1 2
3
概况及背景 标准修订内容
执行及制定标准的注意事项
4 5
标准与方法 国外药典的标准收载情况
一、概况及背景
参照欧、美药典中“微生物限度”相关内容的组织形 式,将原“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后拆分为3个附录, 并在药典会网站上公示: -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微生物计数法(一、二、 三部相同) -2、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一、二、 三部相同) -3、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一部;二部同三部)
在2005版chp收载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基 础上,眼用制剂修订为无菌要求;阴 道、尿道给药制剂增加白色念珠菌 的控制;增加了贴膏剂的控制菌检查。
二、标准修订内容
1、药典标准的修订思路 (1)三部药典的合并 现行2010版《中国药典》三部分在微生物限度标准有 重叠,一部多于二部、三部。
一部标准为 基础
二、标准修订内容
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微生物限度标准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标准
制剂类型
TAMC
TYMC
控制菌
药用原料及辅料
103
102
未统一要求
中药提取物
103
102
未统一要求
中药饮片
未统一要 未统一要 求 求
不得检出沙门菌(10g),耐胆盐 的阴性菌应小于104(1g)
二、标准修订内容
(4)实验环境的重大修订 ①无菌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 GMP2010年版对洁净度的规定及确认标准 无菌检查: 2010年版:应在洁净度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单向流 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2015年版:应在洁净度B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单向流空气区 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②微生物限度检查环境洁净度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0年版:应在洁净度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单向流 空气区域内进行。 2015年版: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不低于D级)的局部不 低于B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1.1 总则:
• 环境: –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 求。(在不低于GMP 现行版要求的D 级洁净环境 、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 行)【10版: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 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 –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 出。 –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 测。
菌数报告规则
– 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 300cfu 的稀释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 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 的稀释级,作为 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取最 高的平均菌落数,计算1g、1ml 或10 cm² 供 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 – 如各稀释级的平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 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 于1 时,以﹤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 数。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⑴ 水溶性供试品
• 取供试品,用 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 缓冲液,或pH7.2 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 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 1:10 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 pH 值至 6 ~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 一步 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 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试验菌株 试验菌液的制备
金黄色葡萄球菌 〔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 〔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CMCC(B) 63 501〕 白色念珠菌 〔CMCC(F) 98 001〕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 养基 【10版: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 30~35℃,18~24小时

2015年药典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5年药典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

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计数方法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 法)。

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

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试验菌株试验菌液的制备需氧菌总数计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需氧菌总数计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 cus aureus)〔CMC C(B)26 003)〕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18~24小时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MPN法),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 s aeruginosa)〔CMCC(B)10 10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18~24小时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MPN法),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 MCC(B) 63 501〕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18~24小时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MPN法),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3 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 MCC(F) 98 001〕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培养温度20 ~25℃,培养时间2~3天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不超过5 天,接种量不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MPN 法不适用),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5 天,接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大于100cfu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 种量不大于100cfu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CMCC (F) 98 003〕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20~25℃,培养时间5~7天,或直到获得丰富的孢子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30 ~3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MPN 法不适用),培养温度30~3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培养温度20~25℃,培养时间不超过5天,接种量不大于100cfu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2015年药典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2015年药典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

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paratyphi B)〔CMCC(B)50 094〕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 941〕菌液制备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 小时;将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0~25℃培养2~3 天;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下30~35℃培养24~48 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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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微生物检验的现状与发展
• 历史沿革 • 新中国第一部药典(1953年版)收载了无菌检查法 • 我国开展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始于1972年。 • 1978年颁发了第一个“药品卫生标准”。 • 1995年版中国药典首次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检查法,2000年
版收载了微生物限度标准。 • 从第八届药典委员会(2005版中国药典)开始设立微生物
控制菌检查法修订解析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 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新增内 容
在各控制菌项下:生化试验和“应进行分离、纯化及适宜的 鉴定试验”改为较少的生化试验或“采用其他适宜方法进 一步鉴定”---较大改变
检查项目
菌种的传代、保藏与管理
控制程序
原辅料、中药提取物和中 药饮片,
参考制剂的要求及生产工艺特点设置 控制军检查要求
《中国药典》2015年版-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法
• 格式变化 • 通用要求
检测环境 供试品前处理---抑菌性去除 微生物计数法使用范围---可采用替代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定义变化--需氧菌总数(胰酪大豆胨琼脂),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沙氏葡萄糖琼脂)
人员
• 相关的教育背景 • 应经过生物安全方面培训,保证安全 • 不断地继续培训,保证知识与技能不断地更新 • 熟悉、规范理解和执行 • 能力评估-通过质量控制、能力验证等 • 培训、考核等档案
专业委员会。
药品微生物检验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药典的标准修订:
• 2005版
• 将按剂型制定 限度修订为按 给药途径制定 限度
• 强调微生物检 验的“方法验 证”
• 无菌检查培养 时间与国外接 轨
• 2010版
• 质量标准体系 基本与国外接 轨
• 强调对微生物 检验过程的验 证及过程控制
• 部分品种特别 是抗生素品种 的无菌检查法 由附录走入各 论。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限 度检查解析
质量部 2014.06.21
目录
• 药品微生物检验的现状与发展 •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标准修订解析 • 《中国药典》2015年版-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 • 菌种的传代、保藏与管理 • 药品微生物污染源的调查与分析 • 微生物实验室相关要求与质量管理
修订后限度标准更清楚明了(共8项、4个表)
•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 规定。
• 2.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 3. 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见表 1) • 4. 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标准(见表 2) • 5. 非无菌的药用原料及辅料微生物限度标准(见表 3) • 6. 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见表 4) • 7.有兼用途径的制剂 应符合各给药途径的标准。 • 8.霉变、长螨者 以不合格论。
微生物检验的现状与发展
质量管理:
1.方法验证与方法适用性 建立实验室自身的方法依据体系 2.维护、计量、校准、性能确认和使用监控(温度测量装置、
培养箱、水浴箱、烘箱、压力灭菌器、天平、量器等等) 3.供应商评估与现场审计 使用正确的、有严格质量保障的产品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 标准修订解析
表1
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表 2 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标准
表 3 非无菌的药用原料及辅料微生物限度标准 表 4 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注*:限度未做统一规定。
执行及制定标准的注意事项
执行范围: 生产、贮存、销售过
菌种来源

菌种的保 管
菌种的复 活
菌种确认
菌种的储 存和领用
菌种的销 毁及领用
记录
菌种传代、保存、使用及销售记录
菌种名称:
菌种编号:
保管人:
日期:
药品微生物污染源的调查与分析
微生物实验室相关要求与质量管理
2015年版药典框架 人员、培养基、试剂、菌种、环境、环境、样品、检验方 法、污染废弃物处理、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和检测过程质量 控制、实验记录、结果判断检测报告、文件
菌种 传代 保藏 菌液制备---室温2小时,2~8°C,24小时内使用 培养基 培养条件---需氧菌总数 30~35°C 3~5天;霉菌和酵母 菌数 20~25°C 5~7天。
增加新概念
• 1.MPN法使用范围:含菌量较低的供试品细菌总数测定 • 2.“分散均匀”:并非一定要溶解 • 3.偏差调查概念引入 • 当检验结果出现超常或超标时需要进行偏差调查 • 调查范围:人、机、料、法、环
2015版 修订后的中国药典微生物检验 系统成为一个较完备的标准体系, 将收载15个左右的微生物检查法 或知道原则
修订后的中国药典微生物检测 系统与国外完全一致 对实验环境进行了重大修改
药品微生物检验的现状与发展
面临的挑战:
1.医药产品的发展 2.基本“矛盾” “有菌的环境”生产“无菌的产品” 3.特殊的医药环境 输液品滥用!中西药并存! 4.不断有人死亡 “欣弗事件” 5.药品微生物污染的反思
程中的药品 药用原料、辅料 中药提取物、中药饮
片 新药标准 进口药品标准复核 药品质量考察及仲裁
标准执行的注意事项: 药典标准出处:中国药典
通则项下【微生物限度】 要求。 沙门菌检查: 检查对象:口服制剂
含药材原粉(不再界定是否为动物药材)
含脏器提取物(不区分是否为中药制剂)
标准修订内容 修订思路1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二、三部限度标准的相关内容合
并。 修订思路2 参考EP7.0,USP35,JP X V标准,修订中国药典的微生物
限度标准。
标准修订内容
参考欧美日药典标准 <1>修订菌数标准表达方式: 指数形式10ncfu,最大可接受限度值遵守2倍规则: 101cfu: 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 102cfu: 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 103cfu: 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 2000:依此类推。 <2>检查指标: 需氧菌总数:TAMC(替代细菌数)----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耐胆盐的格兰阴性菌(替代大肠菌群) <3>检查制剂分类: 齿龈、皮肤制剂 原辅料、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的控制 呼吸道制剂耐胆盐格兰阴性菌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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