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18•【文号】国质检认[2005]236号•【施行日期】2005.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2005年7月18日国质检认[2005]236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经审查,现将《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第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等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1│SN/T2003.1—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镉、铬、溴的测定第1部分:X射线荧│2006年1月││││光光谱定性筛选法││├──┼─────────┼────────────────────────────┼─────┤│2│SN/T2004.1—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汞的测定第1部分:原于荧光光谱法│2006年1月│├──┼─────────┼────────────────────────────┼─────┤│3│SN/T2004.2—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铅、镉、铬的测定第2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光│2006年1月││││谱法││├──┼─────────┼────────────────────────────┼─────┤│4│SN/T2004.3—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第3部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2006年1月││││度法││├──┼─────────┼────────────────────────────┼─────┤│5│SN/T2005.1—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第1部分:高效│2006年1月││││液相色谱法││├──┼─────────┼────────────────────────────┼─────┤│6│SN/T2005.2—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2006年1月││││色谱—质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项目 Safety items
主要指泳装涉及人身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等项目。如有害物质的含量、纤维成 分等。 4 抽样
4.1 检验批的确定按照 SN/T1932.1-2007 3.3 执行。 4.2 抽样按照 SN/T1932.2的要求执行。
5 检验
5.1 检验工具和条件 检验工具和条件按 SN/T 1932.1 要求执行。
5.2 检验内容 5.2.1 内在质量检验 5.2.1.1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 SN/T1649-2005 中 5.5 进行检验。 5.2.1.2 游离甲醛含量:按 SN/T1649-2005 中 5.1 进行检验。 5.2.1.3 pH 值:按 SN/T1649-2005 中 5.2 进行检验。 5.2.1.4 异味:按 SN/T1649-2005 中 5.4 进行检验。 5.2.1.5 耐水(变色、沾色)色牢度:按 SN/T1649-2005 中 5.3.1 进行检验。 5.2.1.6 耐海水(变色、沾色)色牢度:按 GB/T5714 检验。 5.2.1.7 耐含氯泳池水(变色、沾色)色牢度:按 GB8433 检验。其中有效氯浓度采用 50mg/L。 5.2.1.8 耐光(氙弧) 色牢度:按 GB8427 检验。 5.2.1.9 耐酸汗渍(变色、沾色)色牢度:按 SN/T1649-2005 中 5.3.2 进行检验。 5.2.1.10 耐碱汗渍(变色、沾色)色牢度:按 SN/T1649-2005 中 5.3.2 进行检验。 5.2.1.11 耐干摩擦色牢度:按 SN/T1649-2005 中 5.3.3 进行检验。 5.2.1.12 耐唾液色牢度:按 SN/T1649-2005 中 5.3.4 进行检验。 5.2.1.13 纤维成分:按 SN/T1649-2005 中 4.2.12 进行检验。 5.2.1.14 尺寸变化率:按 GB/T8628~GB/T8630 进行检验。 5.2.1.15 干态弹性:按 ASTM D3996-02 中 5.2 和 7.2 检验。 5.2.1.16 湿态弹性:按 ASTM D3996-02 中 5.2 和 7.2 检验。 5.2.1.17 爆破强力:按 GB/T3923 进行检验。 5.2.1.18 耐次氯酸钠漂白色牢度:按照 AATCC 方法 188,检验耐次氯酸钠漂白色牢度。 5.2.1.19 耐无氯漂白色牢度:按照 AATCC 方法 172,检验耐无氯漂白色牢度。 5.2.1.20 可燃性能:按 ASTM D3996-02 中 5.2 和 7.4 检验。 5.2.1.21 其它:辅料配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及重金属含量等的测定按 SN/T1649-2005 中的 4.2.3 和 4.2.7 等检验。 5.2.2 外观质量检验 5.2.2.1 外观品质质量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列车除鼠规程》等9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列车除鼠规程》等9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07•【文号】国质检认[2009]290号•【施行日期】2009.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列车除鼠规程》等9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2009年7月7日国质检认[2009]290号)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经审查,现将《入出境列车除鼠规程》等9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实施日期1SN/T1213-2009入出境列车除鼠规程SN/T1213-2003 SN/T1435-20042010-1-162SN/T0006-2009进出口纺织品检验规程、检验方法标准编写基本规定SN/T1103-20022010-1-163SN/T0007-2009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规程、检验方法标准编写基本规定2010-1-164SN/T0008-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2010-1-165SN/T0278-2009进出口食品中甲胺磷残留量检测方法SN0278-19932010-1-166SN/T0351-2009进出口食品中丙线磷残留量检测方法SN0351-********-1-167SN/T0370.1-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SN/T0370-1995 SN0449.1-95 SN/T0805.1-19992010-1-168SN/T0370.2-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2部分:性能检验SN/T0371-1995 SN0449.2-95 SN/T0805.2-19992010-1-169SN/T0370.3-2009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SN/T0372-1995 SN0449.3-95 SN/T0805.4-19992010-1-1610SN/T0452.3-2009进出口针织服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针织内衣SN/T0454-952010-1-1611SN/T1186-2009入出境列车卫生检疫查验规程SN/T1186-20032010-1-1612SN/T1227.1-2009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单证格式第1部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SN/T1227-20032010-1-1613SN/T1227.2-2009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单证格式第2部分:境外人员健康检查记录验证证明SN/T1227-20032010-1-1614SN/T1318-2009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规程SN/T1318-20032010-1-1615SN/T1338-2009入出境车辆卫生监督规程SN/T1436-2004 SN/T1338-20032010-1-1616SN/T1624-2009进出口食品中嘧霉胺、嘧菌胺、腈菌唑、嘧菌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1624-20052010-1-1617SN/T2293.3-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3部分:废钢铁2010-1-1618SN/T2293.4-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4部分:废有色金属2010-1-1619SN/T2293.5-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5部分:废纸2010-1-1620SN/T2293.6-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6部分:废五金2010-1-1621SN/T2293.7-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7部分:废纺织原料2010-1-1622SN/T2293.8-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第8部分:矿渣2010-1-1623SN/T2297.1-2009进出口石膏及石膏制品分析方法第1部分:锶含量的测定2010-1-1624SN/T2297.2-2009进出口石膏及石膏制品分析方法第2部分:有机物的测定2010-1-1625SN/T2297.3-2009进出口石膏及石膏制品分析方法第3部分:硫化物含量的测定2010-1-1626SN/T2297.4-2009进出口石膏及石膏制品分析方法第4部分:可挥发含硫化合物的测定2010-1-1627SN/T2298.1-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通用标准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2010-1-1628SN/T2298.2-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通用标准第2部分:抽样方法2010-1-1629SN/T2298.3-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通用技术要求2010-1-1630SN/T2298.4-200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爆炸性物质检验方法2010-1-1631SN/T2299-2009爆炸性物质的测定方法2010-1-1632SN/T2300-2009国境口岸蚊类携带基孔肯雅病毒的检测方法2010-1-1633SN/T2301-2009国境口岸登革病毒的实时荧光RT-PCR快速检测方法2010-1-1634SN/T2302.1-2009口岸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工业品废物环控指标检测方法第1部分:pH值检验方法表面pH值测定法2010-1-1635SN/T2302.2-2009口岸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工业品废物环控指标检测方法第2部分:浸出毒性快速检验方法2010-1-1636SN/T2303-2009进出口泡菜检验规程2010-1-1637SN/T2304-2009国境口岸空肠弯曲菌感染监测规程2010-1-1638SN/T2305-2009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2010-1-1639SN/T2306.1-2009帽类检验规程第1部分:安全帽2010-1-1640SN/T2307-2009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的快速测定气体分析法2010-1-1641SN/T2308-2009木材防腐剂与防腐处理后木材及其制品中铜、铬和砷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2010-1-1642SN/T2309-2009进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放射受体分析法2010-1-1643SN/T2310-2009进出口乳及乳制品中β-内酰胺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放射受体分析法2010-1-1644SN/T2311-2009进出口乳及乳制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放射受体分析法2010-1-1645SN/T2312-2009进出口乳及乳制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测定方法放射受体分析法2010-1-1646SN/T2313-2009玩具分类指南2010-1-1647SN/T2314-2009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二苯脲类残留量检测方法2010-1-1648SN/T2315-2009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测定方法放射受体分析法2010-1-1649SN/T2316-2009动物源性食品中阿散酸、硝苯砷酸、洛克沙砷残留联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2010-1-1650SN/T2317-2009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哌嗪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0-1-1651SN/T2318-2009动物源食品中地克珠利、妥曲珠利、妥曲珠利亚砜和妥曲珠利砜残留量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0-1-1652SN/T2319-2009进出口食品中喹氧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2010-1-1653SN/T2320-2009进出口食品中百菌清、苯氟磺胺、甲抑菌灵、克菌灵、灭菌丹、敌菌丹和四溴菊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2010-1-1654SN/T2321-2009进出口食品中腈菌唑残留量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2010-1-1655SN/T2322-2009进出口食品中乙草胺残留量检测方法2010-1-1656SN/T2323-2009进出口食品中蚍虫胺、呋虫胺等20种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0-1-1657SN/T2324-2009进出口食品中抑草磷、毒死蜱、甲基毒死蜱等33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2010-1-1658SN/T2325-2009进出口食品中四唑嘧磺隆、甲基苯苏呋安、醚磺隆等45种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0-1-1659SN/T2326-2009食品及油脂中反式脂肪酸含量的检测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2010-1-1660SN/T2327-2009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角黄素、虾青素的检测方法2010-1-1661SN/T2328-2009化妆品急性毒性的角质细胞试验2010-1-1662SN/T2329-2009化妆品眼刺激性/腐蚀性的鸡胚绒毛尿囊膜试验2010-1-1663SN/T2330-2009化妆品胚胎和发育毒性的小鼠胚胎干细胞试验2010-1-1664SN/T2331-2009纺织原料棉花含糖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2010-1-1665SN/T2332-2009国境口岸霍乱弧菌的荧光PCR检测方法2010-1-1666SN/T2333-2009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食品模拟物中醋酸乙烯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2010-1-1667SN/T2334-2009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橄榄油中总迁移量的试验方法全浸没法2010-1-1668SN/T2335-2009食品接触材料高分子材料水性食品模拟物中总迁移量的试验方法全浸没法2010-1-1669SN/T2336-2009食品接触材料检验规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类2010-1-1670SN/T2337-2009食品接触材料检验规程金属材料类2010-1-1671SN/T2338-2009草莓滑刃线虫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2SN/T2339-2009毒莴苣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3SN/T2340-2009有害生物图像摄取操作规范2010-1-1674SN/T2341-2009松疱锈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5SN/T2342-2009苹果茎沟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6SN/T2343-2009菜豆荚斑驳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7SN/T2344-200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8SN/T2345-2009松树脂溃疡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79SN/T2346-2009家具窃蠹检疫鉴定方法2010-1-1680SN/T2347-2009国际卫生机场通用要求2010-1-1681SN/T2348-2009国际卫生机场考评规程2010-1-1682SN/T2349-2009国际海港水域肠道致病菌监测规程2010-1-1683SN/T2350-2009入出境检疫传染病染疫车辆卫生处理规程2010-1-1684SN/T2351-2009出入境口岸军团菌检验规程2010-1-1685SN/T2352-2009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技术分析规程2010-1-1686SN/T2353-2009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量化分类管理规程2010-1-1687SN/T2354-2009国境口岸高致病性禽流感消毒规程2010-1-1688SN/T2355-2009国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贮存通则2010-1-1689SN/T2356-2009褐带皮蠊鉴定方法2010-1-1690SN/T2357-2009可疑样品中烟曲霉毒素现场排查检测方法2010-1-1691SN/T2358-2009国境口岸炭疽芽孢杆菌荧光定量PCR 检测方法2010-1-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等7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等7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10•【文号】国质检认[2006]533号•【施行日期】2007.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等7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2006年11月10日国质检认[2006]53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经审查,现将《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等7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1│SN/T1295-2006│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规程│2007年5月16日│├──┼──────────┼───────────────────────────┼───────┤│2│SN/T1238-2006│入出境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规范│2007年5月16日│├──┼──────────┼───────────────────────────┼───────┤│3│SN/T1335-2006│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查验规程│2007年5月16日│├──┼──────────┼───────────────────────────┼───────┤│4│SN/T1588.2-2006│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通用要求│2007年5月16日│├──┼──────────┼───────────────────────────┼───────┤│││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3部分:游泳池及类似场所用灯具│││5│SN/T1588.3-2006││2007年5月16日││││的特殊要求││├──┼──────────┼───────────────────────────┼───────┤│6│SN/T1589.6-2006│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6部分:缝纫机│2007年5月16日│├──┼──────────┼───────────────────────────┼───────┤│││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7部分:空气净化│││7│SN/T1589.7-2006││2007年5月16日││││器││├──┼──────────┼───────────────────────────┼───────┤│8│SN/T1589.8-2006│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第8部分:按摩器具│2007年5月16日│├──┼──────────┼───────────────────────────┼───────┤│││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第5部分:液晶电│││9│SN/T1603.5-2006││2007年5月16日││││视││├──┼──────────┼───────────────────────────┼───────┤│10│SN/T1657.3-2006│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2007年5月16日│├──┼──────────┼───────────────────────────┼───────┤│11│SN/T1657.4-2006│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2007年5月16日│├──┼──────────┼───────────────────────────┼───────┤│││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12│SN/T1657.5-2006││2007年5月16日││││持式电动修边机││├──┼──────────┼───────────────────────────┼───────┤│13│SN/T1672.5-2006│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第5部分:医用诊断X射线机│2007年5月16日│├──┼──────────┼───────────────────────────┼───────┤│14│SN/T1688.4-2006│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第4部分:汽车产品│2007年5月16日│├──┼──────────┼───────────────────────────┼───────┤│15│SN/T1820-2006│隐地疫霉菌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16│SN/T1821-2006│双钩异翅长蠹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17│SN/T1822-2006│香蕉黑条叶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18│SN/T1823-2006│医学媒介生物卫生处理常用药物及处理方法│2007年5月16日│├──┼──────────┼───────────────────────────┼───────┤│││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机电商品抽│││19│SN/T1824-2006││2007年5月16日││││查检验规范││├──┼──────────┼───────────────────────────┼───────┤│20│SN/T1825-2006│出入境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规程│2007年5月16日│├──┼──────────┼───────────────────────────┼───────┤│21│SN/T1826-2006│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19-去甲睾酮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07年5月16日│├──┼──────────┼───────────────────────────┼───────┤│22│SN/T1827-2006│进出口食品中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的检验方法│2007年5月16日│├──┼──────────┼───────────────────────────┼───────┤│23│SN/T1828.1-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部分:通则│2007年5月16日│├──┼──────────┼───────────────────────────┼───────┤│24│SN/T1828.2-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2007年5月16日│├──┼──────────┼───────────────────────────┼───────┤│25│SN/T1828.3-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3部分:氧化物│2007年5月16日│├──┼──────────┼───────────────────────────┼───────┤│26│SN/T1828.4-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2007年5月16日│├──┼──────────┼───────────────────────────┼───────┤│27│SN/T1828.5-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2007年5月16日│├──┼──────────┼───────────────────────────┼───────┤│28│SN/T1828.6-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2007年5月16日│├──┼──────────┼───────────────────────────┼───────┤│29│SN/T1828.7-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7部分:压缩气体│2007年5月16日│├──┼──────────┼───────────────────────────┼───────┤│30│SN/T1828.8-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2007年5月16日│├──┼──────────┼───────────────────────────┼───────┤│31│SN/T1828.9-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9部分:毒性物质│2007年5月16日│├──┼──────────┼───────────────────────────┼───────┤│32│SN/T1828.10-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0部分:毒性气体│2007年5月16日│├──┼──────────┼───────────────────────────┼───────┤│33│SN/T1828.11-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1部分:易燃固体│2007年5月16日│├──┼──────────┼───────────────────────────┼───────┤│34│SN/T1828.12-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2部分:易燃气体│2007年5月16日│├──┼──────────┼───────────────────────────┼───────┤│35│SN/T1828.13-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2007年5月16日│├──┼──────────┼───────────────────────────┼───────┤│36│SN/T1828.14-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4部分:锂电池组│2007年5月16日│├──┼──────────┼───────────────────────────┼───────┤│37│SN/T1828.15-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5部分:自热固体│2007年5月16日│├──┼──────────┼───────────────────────────┼───────┤│38│SN/T1828.16-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实验方法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2007年5月16日│├──┼──────────┼───────────────────────────┼───────┤│││石油焦炭中铝、钡、钙、铁、镁、锰、镍、硅、钠、钛、钒、│││39│SN/T1829-2006││2007年5月16日││││锌含量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40│SN/T1830-2006│石油焦炭中钙、铁、镍、钠含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2007年5月16日│├──┼──────────┼───────────────────────────┼───────┤│41│SN/T1831-2006│进出口化矿金商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2007年5月16日│├──┼──────────┼───────────────────────────┼───────┤│42│SN/T1832-2006│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许可规程│2007年5月16日│├──┼──────────┼───────────────────────────┼───────┤│43│SN/T1833-2006│出入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规程│2007年5月16日│├──┼──────────┼───────────────────────────┼───────┤│44│SN/T1834-2006│出入境口岸疾病监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标准│2007年5月16日│├──┼──────────┼───────────────────────────┼───────┤│45│SN/T1835-2006│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规程│2007年5月16日│├──┼──────────┼───────────────────────────┼───────┤│46│SN/T1836-2006│出入境口岸除虫效果快速评价方法│2007年5月16日│├──┼──────────┼───────────────────────────┼───────┤│││进出口纺织品硫丹、丙溴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串联│││47│SN/T1837-2006││2007年5月16日││││质谱法││├──┼──────────┼───────────────────────────┼───────┤│48│SN/T1838-2006│具节山羊草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49│SN/T1839-2006│进出境芒果检疫规程│2007年5月16日│├──┼──────────┼───────────────────────────┼───────┤│50│SN/T1840-2006│植物病毒免疫电镜检测方法│2007年5月16日│├──┼──────────┼───────────────────────────┼───────┤│51│SN/T1841-2006│玩具材料中镉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007年5月16日│├──┼──────────┼───────────────────────────┼───────┤│52│SN/T1842-2006│美丽猪屎豆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53│SN/T1843.2-2006│进出口仪器仪表检验规程第2部分:静止式交流电能表│2007年5月16日│├──┼──────────┼───────────────────────────┼───────┤│54│SN/T1844-2006│入出境快件及邮寄物卫生处理规程│2007年5月16日│├──┼──────────┼───────────────────────────┼───────┤│55│SN/T1845-2006│加勒比实蝇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56│SN/T1846-2006│墨西哥实蝇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57│SN/T1847-2006│寡毛实蝇类害虫分类学术语│2007年5月16日│├──┼──────────┼───────────────────────────┼───────┤│58│SN/T1848-2006│植物有害生物鉴定规范│2007年5月16日│├──┼──────────┼───────────────────────────┼───────┤│59│SN/T1849-2006│进境大豆检疫规程│2007年5月16日│├──┼──────────┼───────────────────────────┼───────┤│││纺织品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的测定第1│││60│SN/T1850.1-2006││2007年5月16日││││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纺织品中烷基苯酚类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的测定第2│││61│SN/T1850.2-2006││2007年5月16日││││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62│SN/T1851-2006│纺织品中阻燃整理剂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07年5月16日│├──┼──────────┼───────────────────────────┼───────┤│63│SN/T1852-2006│出口茶皂素中皂甙含量的测定│2007年5月16日│├──┼──────────┼───────────────────────────┼───────┤│64│SN/T1853-2006│进出口两轮全场地车检验规程│2007年5月16日│├──┼──────────┼───────────────────────────┼───────┤│65│SN/T1854-2006│家希天牛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66│SN/T1855-2006│暗条豆象检疫鉴定方法│2007年5月16日│├──┼──────────┼───────────────────────────┼───────┤│67│SN/T1856-2006│进出口棉花粘性测试方法│2007年5月16日│├──┼──────────┼───────────────────────────┼───────┤│68│SN/T1857-2006│进出口简装桑蚕练白捻线丝检验规程│2007年5月16日│├──┼──────────┼───────────────────────────┼───────┤│69│SN/T1858-2006│出入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规程│2007年5月16日│├──┼──────────┼───────────────────────────┼───────┤│││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铬、镉和溴的测定第4部分:能│││70│SN/T2003.4-2006││2007年5月16日││││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定性筛选法││├──┼──────────┼───────────────────────────┼───────┤│││电子电气产品中铅、汞、铬、镉和溴的测定第5部分:能│││71│SN/T2003.5-2006││2007年5月16日││││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定量筛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穿 梭 质 粒 除 了 含 有 在 真 核 和 原 核 细 胞 中 复 制 的 起 点 外 ,穿 梭 质 粒 带 有 对 突 变 敏 感 的 靶 基 因 ,将 诱 变 剂 处 理 的 质 粒 转 染 哺 乳 动 物 细 胞 或 先 转 染 细 胞 后 经 诱 变 剂 处 理 ,在 细 胞 内 修 复 和 复 制 后 ,回 收 质 粒 转 化 宿 主 菌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筛 选 突 变 子 ,并 进 一 步 对 突 变 子 靶 基 因 测 序 以 分 析 突 变 的 位 点 、类 型 、序 列 特 异 性 等 信 息 ,从 而 研 究 诱 变 剂 的 诱 变 机 制 。 由 于 诱 变 是 在 哺 乳 动 物 细 胞 内 发 生 的 ,因 而 能 够 较 真 实 地 反 映 高 等 动 物 的 诱 变 机 制 ;且 诱 变 的 发 生 通 过 宿 主 菌 显 色 反 应 来 显 示 ,其 任 一 位 置 发 生 的 单 碱 基 置 换 都 能 从 表
组别
转 化 子/个
突 变 子/个
突变频率
对照 剂量1 剂量2 剂量3
6.2 结 果 分 析 根据加入受试物后突变子的增减,判断受试 物 对 质 粒 突 变 作 用 的 影 响。 通 过t检 验 不 同 剂 量 之 间 的 差 异 。
犛犖/犜2497.28 2010
DNA 操作质粒提取、酶切、DNA 连接、重组质粒转 化 等 均 按《分 子 克 隆》进 行。转 化 到 细 菌 中 的 重 组质粒经选择基因的筛选,随机挑选其单菌落进行 PCR 鉴定和核苷酸序列测定。 5.3.2 染 毒 和 转 染
转染前一天接种5×105 个细胞于 25cm 培养瓶中,用不含双抗的 DMEM 培养基常规培养 使 细 胞 密度达70%~90%备用;于细胞体外直接将不同剂量的受试物溶液37 ℃作用质粒一段时间(根据质 粒 的性质选择作用时间)。需设立对照组。将染毒后的质粒转染至目 的 细 胞。具 体 方 法 可 根 据 试 验 目 的 选择,详细方法可按照《分子克隆》进行。然后将 转 染 后 的 细 胞 置 于 含 10% 小 牛 血 清 的 DMEM 培 养 基 中 常 规 培 养 48h~72h 后 收 获 质 粒 。 5.3.3 细 胞 内 染 毒
【SN商检标准大全】SN-T1883.1-2007进出口肉类储运卫生规范第1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1883.1—2007进出口肉类储运卫生规范第1部分:肉类储藏犎狔犵犻犲狀犻犮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狊狅犳狊狋狅狉犪犵犲犪狀犱狋狉犪狀狊狆狅狉狋犪狋犻狅狀犳狅狉犲狓狆狅狉狋犪狀犱犻犿狆狅狉狋犿犲犪狋—犘犪狉狋1:犛狋狅狉犪犵犲2007 12 24发布2008 07 01实施前 言 SN/T1883《进出口肉类储运卫生规范》共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肉类储藏;———第2部分:肉类运输。
本部分为SN/T1883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诸乃彤、温劲松、高建、张澜君、庞震。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肉类储运卫生规范第1部分:肉类储藏1 范围SN/T1883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肉及肉制品保藏过程中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适合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各部分肉类,如猪、牛、马、羊、鹿、兔、鸡、鸭、鹅、鸽、鸵鸟、火鸡肉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88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1948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SN/T1883的本部分。
3.1 低温仓库 犾狅狑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狊狋狅狉犪犵犲冷藏库及冻藏库的统称。
3.2 冷藏库 狉犲犳狉犻犵犲狉犪狋犲犱狑犪狉犲犺狅狌狊犲具有制冷装置,可维持库内温度于4℃以下,且能维持产品品温于7℃以下冻结点以上的能力的储存库。
3.3 产品品温 狆狉狅犱狌犮狋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产品的任何部分于储存温度达成平衡的温度,一般指产品中心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锂电池和电池组包装检验规程》编制说明一、概述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认监委下达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2012B151的《出口锂电池和电池组包装检验规程》标准制订工作,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起草工作。
2、目的意义锂电池具有循环寿命长、高比能量、体积下、无记忆效应、无污染等优点,称为目前综合性能最好的电池体系,并广泛应用于信息产业、能源交通、航空、航天、军用装备等领域。
中国锂电池产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国际锂电池材料及研发方面占有一席之地,达到了国际年产量的三分之一,中国成为锂电池和电池组的主要出口国。
但是由于锂电池自身的安全性,每年因为运输锂电池造成的安全事故较多。
主要原因包括不合适的结构或包装不合理为使用绝缘材料引起的短路造成壳体破裂引起爆炸,同时也可能是运输环境温度高或绝热会增加电池的内部故障而加大电芯热失控的可能性。
因此在大量储存、运输期间应避免锂电池之间、与热的燃烧产品及与氧化剂的隔离(热间隔)。
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锂电池的运输和包装监管。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和范本》中规定,除特殊规定以外的锂电池或电池组均判定为第9类杂项类危险物质,主要分为UN 3090 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UN 3091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UN 3480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物锂离子电池)、UN 3481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锂离子电池组),包装要求为Ⅱ类危险品包装性能要求。
所以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检验规程指导锂电池和电池组在出口过程中的监管工作,保证锂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性。
根据前期的调研工作,本标准在采标过程中发现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所涵盖的内容较为全面,其技术指标符合国际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因此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关于锂电池和电池组包装的相关内容,同时参考标准GB/T 4857.3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 19521.11 锂电池组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ATA《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内容,在锂电池和电池组的国际运输中遵循《规章范本》的要求,与国际上危险货物运输的通用规则接轨,以确保出口锂电池和电池组规范、合理、有效进行包装运输。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国境口岸结核病监测规程》等1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国境口岸结核病监测规程》等1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0.26
•【文号】国质检认[2012]643号
•【施行日期】2013.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免疫规划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国境口岸结核病监测规程》等1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质检认〔2012〕64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经审查,现将《国境口岸结核病监测规程》等126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年10月26日附件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6号——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6号——关于发布出入境检
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8.12.29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6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216号
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为规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到货检验检疫,提升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海关总署决定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第1部分:废塑料》等1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食品中多种致病菌-DuPont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空肠弯曲菌 、 肠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 O 1 5 7ʒH 7 和阪崎肠杆菌的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沙门氏菌 、 志贺氏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 、 单核细胞增生 李斯特氏菌 、 空肠弯曲菌 、 肠出 血 性 大 肠 埃 希 氏 菌 O 副 溶 血 性 弧 菌、 霍乱弧菌和创伤弧菌的 1 5 7ʒH 7、 检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标准 的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而 ,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 G B T4 7 8 9. 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 G B T4 7 8 9. 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 C B T4 7 8 9. 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 G B T4 7 8 9. 7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 G B T4 7 8 9. 8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 G B T4 7 8 9. 9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 / G B T4 7 8 9. 1 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 G B T4 7 8 9. 3 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 G B T6 6 8 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 B1 9 4 8 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S N0 1 7 0 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检验方法 S N0 1 7 2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S N0 1 7 3 出口食品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 S N0 1 7 4 出口食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方法 S N0 1 7 5 出口食品中空肠弯曲菌检验方法 S N0 1 8 4 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方法 / S N T0 9 7 3 进出口肉及肉制品中肠出血性大肠杆菌 O 1 5 7ʒH 7 检验方法 / S N T1 0 2 2 出口食品中霍乱弧菌检验方法 / 技术的应用 WS T2 3 0 临床诊断中聚合酶链反应 ( P C R) — — 沙门氏菌检验方法指南 I S O6 5 7 9 微生物学 — —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定性和定量检测方法 第 1 I S O1 1 2 9 0 1 食品和动物饲料微生物学 — 部分 : 定性检测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 莱克多巴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莱克多巴胺一、概述进口食品安全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莱克多巴胺作为一种禁用于食品生产的激素物质,在出口食品中的含量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莱克多巴胺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二、莱克多巴胺的禁用和管控莱克多巴胺是一种广泛使用于动物饲料中的生长促进剂,但在肉类和食品生产中被严格禁止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莱克多巴胺在养殖业中被禁用,而且在进口的肉类和食品中的含量也受到严格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对于莱克多巴胺的使用和含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1. 进口食品检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的莱克多巴胺含量有严格的监管标准。
进口肉类和食品中的莱克多巴胺含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否则将被禁止进口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出口食品检验标准对于出口的肉类和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需要严格遵守目的国家的法规和标准。
对于莱克多巴胺的使用和含量必须符合目的国家的要求,并且在出口前需要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
四、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在进口食品中发现莱克多巴胺超标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相关企业将被要求立即停止进口并进行整改,同时可能面临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相关企业甚至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其今后的出口和进口业务。
五、结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对莱克多巴胺的使用和含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进口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并且遵守目的国家的法规和标准。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也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严肃态度。
希望企业和个人能够遵守相关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质量和用户权益。
以上就是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莱克多巴胺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的探讨,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通则SN 0330—94General guidance for microbiologicalexamination of export foods 代替ZB X09 009—86━━━━━━━━━━━━━━━━━━━━━━━━━━━━━━━━━━━━━━━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的取样、检验和结果报告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一般规则。
2 取样2.1 一般要求2.1.1 取样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防止一切可能的外来污染。
每取完一份样品,应更换新的取样用具或将用过的取样用具迅速消毒后,再取另一份样品,以免交叉污染。
2.1.2 从取样至开始检验的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2.1.3 确定检验批,应注意产品的均质性和来源。
如产品包括若干不同的质量档次或来源,应将质量档次或来源相同的那些产品划分在一起,组成若干分批,然后由这些分批按分层随机取样法取样。
2.1.4 取样必须是随机取样,可利用随机取样表〔见附录A(补充件)〕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
2.2 取样数量2.2.1 出口贸易合同对食品取样数量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取样;出口贸易合同没有规定具体取样数量的,可参照同一产品的品质检验取样数量取样,或按单位包装件数N的N**1/2值取样。
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取样,每批货物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
2.2.2 对于需要检验沙门氏菌的食品,取样数量应适当增加,最低不少于8件。
2.2.3 如出口贸易合同规定在一批货物的若干个子样中,任何一个子样均不得发现致病菌或含菌量不得超过某一限量,而检验方法又有足够的灵敏度时,可将各子样合并为一个样品进行检验,并根据并样后的检验结果判定整批产品合格与否。
2.2.4 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为25g;如合同有特殊规定,按合同规定办理。
SNXXXX-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
SN/TXXXX纺织产品出口企业分类规范服装
SN/T XXXX进出口纺织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规范
SN/TXXXX 出口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装
SN/TXXXX进出口纺织品企业符合性声明编制规范
5.1.2.2非法规性要求
进出口功能性服装非法规性要求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数量、搭配、理化性能等。
5.1.2.3功能性服装特殊要求
进出口功能性服装除了满足法规性要求和非法规性要求外,还包括功能性服装的特殊要求包括防紫外线性能、抗电磁辐射性能、抗静电、抗菌等。
进口功能性服装按我国相关标准执行;出口功能性服装依照贸易关系人相互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主要功能性服装标准见资料性附录A。
当风险分级中涉及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5.2.3检验监管方式的确定
进口功能性服装检验监管方式采用企业符合性声明与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验检测相结合的合格评定方式。
出口功能性服装的检验监管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别和出口产品的风险等级采用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方式进行监管。
4符号和缩略语
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CNAB
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CNAB)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炜、徐鑫华、侯玉峰、鲍宜汶、王香香、王晓琼、庞浩、余冰、张后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3 临 床 诊 断
3.1 概 况 水貂阿留申病(aleutiandisease,AD)又称 浆 细 胞 增 多 症,是 一 种 由 主 要 侵 害 水 貂 免 疫 细 胞 的 阿 留
申病毒(aleutiandiseasevirus,ADV)引起的,导致自身免疫系统紊乱并逐渐衰竭,同时并发 强烈的 自身 免疫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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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 国 吉 林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北 京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江 苏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特 产 研 究 所 。 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王 伟 利、孟 庆 峰、柏 亚 铎、肖 成 蕊、孟 日 增、石 建 平、姜 焱、宋 战 昀、闫 喜 军、
1
犛犖/犜 284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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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病 原 分 离 鉴 定
4.1 仪 器 、试 剂 与 材 料
4.1.1 仪 器
生 物 安 全 柜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倒 置 显 微 镜 、高 速 冷 冻 离 心 机 、组 织 匀 浆 器 。 移液器[移液器(200μL~1000μL、20μL~200μL)、吸管(5 mL、10 mL)]细胞培养瓶。
GBT××××—××××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
SN进口危险原料爆炸性试验方法克南试验(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XX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的技术内容与上述文件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XX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进口危险原料爆炸性试验方法克南试验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危险原料爆炸性试验方法中克南试验所需试验方法的设备、材料、试验步骤和试验报告。
1.2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下述货物危险性的试验:——军用爆炸品的危险性;——在生产过程中的爆炸品的危险性;——无包装的爆炸物质在运输中的危险性;——因受静电或电磁场的影响所造成的危险性;——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危险性;——其他非正常运输条件下的特殊危险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3 术语和定义3.1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及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设备和材料设备包括安装在一个加热和保护装置内的不能再使用的钢管及其可再使用的闭合装置。
4.1 样品管钢管是用质量合适的钢板深拉制成的,钢管的开口端做成凸缘。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业标准.doc
深圳市地方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下达了地方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项目编号:2019XXXX-Z-XXX)的制定计划,该标准的制定工作由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完成。
二、标准必要性和意义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但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缺乏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支撑和指导。
目前国内相关标准有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 133-2009,地方性指导文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233-2017等,此外住建部于2017年发布《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上标准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涉及技术和管理进行了一定要求,但在安全检查方面内容均涉及较少且不全面,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推动效果有限。
此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企业安全生产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配电等诸多行业,安全检查标准繁多,缺少对餐厨垃圾处理行业针对性的安全标准。
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可以指导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日常工作的安全检查和隐患自查,帮助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提升安全指数,另一方面,也可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撑。
三、主要起草过程1、2018年9月,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下发前,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行业协会等单位,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了地方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制定工作第一次会议。
会议交流探讨了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和内容框架,研究确定了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等。
依据会议内容,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行业协会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业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业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行业标准铁矿与返矿及氧化铁皮的鉴别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一年三月行业标准《铁矿与返矿及氧化铁皮的鉴别规程》编制说明二、目的和意义铁矿石是生产钢铁最主要的原材料之一,我国是全球第一钢铁生产大国,同样也是国际铁矿石的最大进口国,被称为“全球吸铁石”。
2022年,中国共进口铁矿石4.4亿吨,2022年,国际国内钢铁需求萎靡,全球钢厂大幅减产,在此形势下,中国仍进口铁矿石3.5亿吨。
铁矿石贸易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关乎国计民生。
自2000年以来,国际铁矿石价格节节攀升,同时造成铁矿石进口市场的混乱,在铁矿石品位波动度增大的同时,出现了以氧化铁皮及烧结返矿冒充铁矿石,或者在铁矿石中大量掺杂氧化铁皮和返矿的案例。
氧化铁皮和烧结返矿虽是可部分替代铁矿石的炼钢原料,但其海关编码与铁矿石不同,而且氧化铁皮属于可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国家对其进口有严格的管制。
为了规范铁矿石进口市场,维护国家和进口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本标准。
三、标准的编制过程1.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由起草标准的负责人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
2.标准起草小组,积极调研,奔赴各大铁矿石进口口岸,了解铁矿石进口市场情况,收集氧化皮和返矿的各类样品标本。
2的草案。
4.征求了国内科研院所和部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的建议,完善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四、鉴别方法的选择作为一个规程类的标准,其现场指导意义要突出。
而铁矿石作为大宗散装进口化矿产品,具有批次多,数量大的特点,不可能对每批货物都进行实验室鉴定,因此本标准选择以货物的表观物理特征为主要鉴别手段,在通过表观物理特征做出初步判断的基础上,辅以实验室鉴定。
铁矿石与返矿及氧化铁皮在表观物理特征,如颜色、光泽、条痕、磁性,特别是外形上有较为明显的差别,通过对大量样品的实际观察,发现通过表观物理特征对样品进行初步鉴别具有可行性和简单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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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乙酸乙酯》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认监委下达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2012B241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乙酸乙酯》标准制订工作,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工作。
二、目的意义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爆炸、毒害和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都可能因处置不当发生事故,对人身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记进行系统的管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制订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和《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要求必须通过科学实验对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定级分类,通过统一的标签向化学品的使用者提供相应的安全信息。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国,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随着我国逐步实施GHS和TDG,对危险化学品检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检验范围、操作一致性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的工作。
面对当前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检验和实施GHS制度的要求,亟待建立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以指导一线检验工作,确保检验操作、管理、符合性判定等工作的规范有效,保障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测试和评估,打破技术壁垒,促进化学品的出口。
乙酸乙酯是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易挥发,有芳香气味,易燃,具刺激性,具致敏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归类为第3.2类易燃危险货物,UN NO.1173,其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编号为32127,海关编码:2915310000。
乙酸乙酯的生产与消费主要集中在西欧、美国和亚洲地区,我国生产产地主要为华南和华东地区,出口集中在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
在我国,乙酸乙酯主要应用于涂料、粘合剂和制药领域,是危险化学品中具有广泛用途的常见品种,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之一,在生产、储运和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化学品安全的角度来规范进出口乙酸乙酯检验,检验规范不够全面,远远不能满足目前进出口检验时所需。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的检验工作,特别是指导检验人员对乙酸乙酯进行取样、公示信息核查和符合性判定,需尽快出台进出口乙酸乙酯检验规程标准。
三、标准起草的基本原则(一)一致性原则本标准的结构及文体、术语等都按照GB/T 1.1-2009标准编写要求编写。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是检验检疫机构用于对进出口乙酸乙酯的取样、检验、判定和处置的行业标准,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是标准的最基本要求。
因此,在编写标准时注重该标准的可操作性,检验人员通过本标准,可以对乙酸乙酯开展取样、检验、判定和处置。
四、制标过程(一)在2012年本标准任务下达后,负责起草单位立即成立了起草小组,收集、分析、比对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最新版的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3修订版)和《试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等相关国际规章进行了研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局2003年1号公告)进行了分析,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2012年7月完成标准草案稿。
(二)草案稿主要内容有:1、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易燃液体、闪点、初始沸点”的定义。
2、产品性状——包括产品的分子式、分子量外观、熔点沸点等。
3、要求——包括报检要求、审单要求、检验要求、检测要求。
4、检验——包括资料审核、企业分类及监管、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内容。
5、判定及处置——对判定程序、合格及不合格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6、附录A——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乙酸乙酯)示例。
7、附录B——危险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乙酸乙酯)示例。
8、附录C——安全数据单(乙酸乙酯)示例。
9、附录D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10、附录D2——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11、附录E——乙酸乙酯相关象形图。
12、附录F——危险货物(乙酸乙酯)一览表。
五、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除引言、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外,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易燃液体、闪点、初始沸点”的定义。
2、产品性状——包括产品的分子式、分子量外观、熔点沸点等。
3、要求——包括报检要求、审单要求、检验要求、检测要求。
4、检验——包括资料审核、企业分类及监管、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内容。
5、判定及处置——对判定程序、合格及不合格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6、附录A——危险化学品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乙酸乙酯)示例。
7、附录B——危险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乙酸乙酯)示例。
8、附录C——安全数据单(乙酸乙酯)示例。
9、附录D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10、附录D2——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11、附录E——乙酸乙酯相关象形图。
12、附录F——危险货物(乙酸乙酯)一览表。
六、标准的有关信息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乙酸乙酯的取样、检验、判定和处置。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标准的适用范围、相关标准、术语定义、产品性状,报检、审单、检验、检测要求,资料审核、企业分类及监管、现场检验、实验室检验等检验内容,符合性判定和不合格处置。
本标准预期达到的技术指标或管理目标: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给出明确可操作的检验规程,有效地运用到取样、检验、判定和处置的实际工作中去,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的检验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严把国门,服务外贸,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本标准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乙酸乙酯的检验和判定提供了技术规范,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强,是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督管理的技术标准;本标准的应用可以减低乙酸乙酯对人员和环境的潜在威胁。
本标准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领先水平。
七、与我国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直接关系经中国标准在线服务网查询和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目前国内进出口乙酸乙酯检验规程类的相关标准并不完整,尤其欠缺在危险品层面实施检验的标准,远远不能满足目前进出口检验所需。
已经发布的相关的国家标准有《GB/T 3728-2007工业用乙酸乙酯》、《GB/T 12717-2007 工业用乙酸酯类试验方法》。
但以上标准仅适用乙酸乙酯的取样、试验和对品质指标的判定,不适用于在危险化学品层面对乙酸乙酯的检验。
八、重大分歧意见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九、标准性质(强制性、推荐性)的建议本标准为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基础性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十、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系首次制定并且与现行标准无冲突,作为进出口的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建议颁布后即实施。
十一、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尚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公示通则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9458-2004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21175-2007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基本程序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22234-2008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 20581-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3723-1999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 3728-2007 工业用乙酸乙酯GB/T 12717-2007 工业用乙酸酯类试验方法GB/T 12589-2007 化学试剂乙酸乙酯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SN/T 0370.3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SN/T 1828.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SN/T 3074.3-2011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3部分:易燃液体SN/T 3221-2012 进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7修订版)(TDG)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4修订版)(GHS)《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1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