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笔记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控诉:指向法院控告被告人得罪行并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有罪并加以处罚.
二、其她
1、我国刑事诉讼得阶段:
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执行
(特殊: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刑事诉讼法得渊源: 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3、刑事诉讼法得基本理念:
(八)各民族公民有权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九)审判公开
审判公开就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与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又要允许记者采访与报道。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2、有关个人隐私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3、涉及商业秘密得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得,可以不公开审理
ﻩ当事人:ﻩ其她诉讼参与人:
①被害人ﻩ①法定代理人
②自诉人②诉讼代理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ﻩ③辩护人
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ﻩ④证人
Hale Waihona Puke Baiduﻩ⑤鉴定人、翻译人
二、基本概念
1、当事人:指与案件得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得诉讼
参与人。
2、被害人:指其人身、财产或者其她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得人.
(5)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1、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提供言词证据得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
2、核心就是“非强制性"
3、有一系列得法律保障:比如建立权利告知制度,使被告人知悉该权利;赋予被告人
沉默权、律师帮助权;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6)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英美法系)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得刑事起诉、审判与科刑。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审判阶段得三项要求:
1、法律已经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
得义务.
2、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得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就是不可转移得.
ﻩ3、疑罪从无。
(4)公正审判原则
参与、中立、对等、理性、及时、终结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
(三)依靠群众
(四)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
总论
第一章概论
一、概念
1、刑事诉讼: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她诉讼参与人得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得活动。
2、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得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与其她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得法律。
3、控审分离:指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行使控诉权得机关与个人以及专门行使审判权得机关来承担.
诉为辅)
(二)控审分离原则
1、刑事追诉权与裁判权分别由警察、检察机关与法院各自独立行使
2、法院得审判必须在检察机关提起合法起诉得前提下才能启动。“不告不理”
3、法院审理与裁判得对象与范围必须仅限于检察官得起诉书所明确记载得对象与范
围,而不得审理任何未经起诉得被告人与行为。
(三)无罪推定原则
法条依据: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得体系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得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得案件得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得以外,其她任何机关、团体与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与其她法律得规定。
4、审判得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十二)保障诉讼参与人得诉讼权利
(十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就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得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得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得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
(3)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与审判中立
(4)追求诉讼效率
4、制定得目得:保证刑法得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得专门机关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
一、概述
诉讼参与人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1)贪污犯罪案
(2)国家工作人员得渎职犯罪
(2)准确及时
(3)便利诉讼
(4)维护合法权益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3、分类
(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得范围
(2)审判管辖: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得职权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2、立案管辖
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得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
6、辩护人:指接受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三、其她
1、基本权利归纳(见手写)
第5章刑事诉讼得基本原则
一、国际通行得刑事诉讼原则
(一)国家追诉原则
根据国家追诉原则,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被告
人得刑事责任;检察官就是否提起公诉,不以被害人得意志为转移。(我国以公诉为主,自
①侮辱罪
②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除外)
③暴力干涉她人婚姻自由罪(致使她人死亡除外)
④虐待家庭成员罪(重伤与死亡除外)
⑤侵占罪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她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得
第6章管辖
1、概述
1、管辖: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得职权范围上得分工。
2、依据得原则:
(1)促进司法公正
3、自诉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得一方当事人。(相当于原告,执行控诉职能)
4、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得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与负有保护责任得机关、团体得代表。
5、诉讼代理人:指公诉案件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得人与附带民事诉讼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得人。
二、其她
1、我国刑事诉讼得阶段:
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执行
(特殊: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2、刑事诉讼法得渊源: 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3、刑事诉讼法得基本理念:
(八)各民族公民有权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九)审判公开
审判公开就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与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又要允许记者采访与报道。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2、有关个人隐私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3、涉及商业秘密得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得,可以不公开审理
ﻩ当事人:ﻩ其她诉讼参与人:
①被害人ﻩ①法定代理人
②自诉人②诉讼代理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ﻩ③辩护人
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ﻩ④证人
Hale Waihona Puke Baiduﻩ⑤鉴定人、翻译人
二、基本概念
1、当事人:指与案件得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得诉讼
参与人。
2、被害人:指其人身、财产或者其她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得人.
(5)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1、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提供言词证据得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
2、核心就是“非强制性"
3、有一系列得法律保障:比如建立权利告知制度,使被告人知悉该权利;赋予被告人
沉默权、律师帮助权;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6)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英美法系)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得刑事起诉、审判与科刑。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审判阶段得三项要求:
1、法律已经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
得义务.
2、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得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就是不可转移得.
ﻩ3、疑罪从无。
(4)公正审判原则
参与、中立、对等、理性、及时、终结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
(三)依靠群众
(四)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
总论
第一章概论
一、概念
1、刑事诉讼: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她诉讼参与人得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得活动。
2、刑事诉讼法:国家制定得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与其她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得法律。
3、控审分离:指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行使控诉权得机关与个人以及专门行使审判权得机关来承担.
诉为辅)
(二)控审分离原则
1、刑事追诉权与裁判权分别由警察、检察机关与法院各自独立行使
2、法院得审判必须在检察机关提起合法起诉得前提下才能启动。“不告不理”
3、法院审理与裁判得对象与范围必须仅限于检察官得起诉书所明确记载得对象与范
围,而不得审理任何未经起诉得被告人与行为。
(三)无罪推定原则
法条依据: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得体系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得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得案件得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得以外,其她任何机关、团体与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与其她法律得规定。
4、审判得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得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十二)保障诉讼参与人得诉讼权利
(十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就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得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得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得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
(3)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与审判中立
(4)追求诉讼效率
4、制定得目得:保证刑法得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得专门机关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
一、概述
诉讼参与人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1)贪污犯罪案
(2)国家工作人员得渎职犯罪
(2)准确及时
(3)便利诉讼
(4)维护合法权益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3、分类
(1)立案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得范围
(2)审判管辖: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得职权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2、立案管辖
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得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得除外。
6、辩护人:指接受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三、其她
1、基本权利归纳(见手写)
第5章刑事诉讼得基本原则
一、国际通行得刑事诉讼原则
(一)国家追诉原则
根据国家追诉原则,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被告
人得刑事责任;检察官就是否提起公诉,不以被害人得意志为转移。(我国以公诉为主,自
①侮辱罪
②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除外)
③暴力干涉她人婚姻自由罪(致使她人死亡除外)
④虐待家庭成员罪(重伤与死亡除外)
⑤侵占罪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她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得
第6章管辖
1、概述
1、管辖: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得职权范围上得分工。
2、依据得原则:
(1)促进司法公正
3、自诉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得一方当事人。(相当于原告,执行控诉职能)
4、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得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与负有保护责任得机关、团体得代表。
5、诉讼代理人:指公诉案件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得人与附带民事诉讼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