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
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一、申请材料1.《火灾防治安全检查申请表》申请单位需填写《火灾防治安全检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单位需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证明建筑物符合消防要求。
4. 《用火申请表》如申请单位需要使用明火,需填写《用火申请表》。
5. 《单位基本情况表》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构成、用电、用火情况等。
二、相关证件1.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2. 法人代表唯一识别信息明3. 建筑物的产权证明4. 消防设施验收文件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验收文件。
5. 其他相关证件根据实际申请情况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
三、单位情况说明1. 建筑物平面布局图提供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图,包括各个功能区域,疏散通道等。
2. 建筑物消防设施图纸提供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图纸,包括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水源等。
3. 建筑物消防设施情况说明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说明,包括设施名称、型号、数量等。
四、其它补充资料1. 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如申请单位使用特种设备,需提供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2. 员工培训证明提供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证明文件。
3. 扩建、装修工程申请文件如申请单位有扩建、装修等工程,需提供相应的申请文件。
以上就是在济南市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资料,希望申请单位能按照要求准备齐全,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申请单位准备好上述相关资料后,即可前往济南市消防部门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在提交申请材料后,消防部门将会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建筑物及其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 现场检查当消防部门派员前往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申请单位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并全程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检查工作。
消防人员将会对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进行逐项检查。
2. 检查内容消防人员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例如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摆放到位;- 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建筑物结构是否稳固,消防设施布局是否合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消防审查审批文件、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施及设备的安装验收文件等。
这些文件记录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情况,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2.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对于公众聚集场所,通道和出口的设置和维护非常重要。
需要检查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门窗是否易于打开,是否有指示标识,是否有防火门等。
3.灭火器、灭火器具和自动灭火设备:需要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和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定期维护;是否有其他适合灭火的装置。
4.火灾报警系统:需要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是否合理,包括探测器的布置位置、操作按钮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的鸣响音量和分布是否合适等。
5.排烟系统和防烟设施: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具备有效的排烟系统和防烟设施。
需要检查排烟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是否设置了防烟门、防火卷帘、防火隔断等。
6.电气设备和线路:需要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安装、维护,是否有漏电、过载等情况。
7.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系统:需要检查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是否清晰可见,应急照明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满足疏散时的照明需求。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需要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专职消防人员,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
9.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需要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内是否有符合分区要求的设施。
10.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水源:需要检查消防通信设备的设置和运行情况,消防水源的储备和供应是否充足。
以上是一些可能需要的资料和检查事项,并不能穷尽所有场所的特殊需求。
针对具体场所还需要参考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规划。
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持续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能够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供存档的材料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提供存档的材料: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填写、一份空白填写完盖建设单位公章)
2、《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3、开业(使用)申请书(盖建设单位公章)。
4、消防安全制度(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5、灭火疏散预案(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6、员工培训记录(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7、安全防火培训记录(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8、从业人员名单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签字、盖建设单位盖章)。
9、授权委托书(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10、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盖建设单位公章)。
11、提供装修材料及消防设施检验报告合格证(带红章原件)及装修图纸、消防设施图纸(A4白图即可)一套
12、原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3、房产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14、其他所需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用A4纸打字或复印。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
二、申报材料
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5.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三、审批流程
四、承诺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33-一、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受理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预
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提供使用开业场所的建筑及所在楼层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场所内部功能分区平面布置图;
5、使用或者开业场所各级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6、使用或者开业场所各级人员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和逐级防火责任制;
7、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8、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
A、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B、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0、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二、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1、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送资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的法人章确认;
2、资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左侧装订成册(可按项分成多册),
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所有资料内容应放入档案盒或档案袋送交消防部门。
三、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期限
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开业前消防安全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场所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流程。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为了确保商业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完整版:1.申请表格:通常由消防部门提供的表格,申请者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资料。
2.开业申请证明: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开业时间、业务范围等信息,以证明企业具备开业条件。
3.商业许可证: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商业许可证才能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4.营业执照: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建筑使用证:如果商业场所是自营房产,还需提供建筑使用证以证明场所的合法性。
6.消防设备清单:提供商业场所内的消防设备清单,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栓等,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消防设备维护记录:提供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记录,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8.消防预案和逃生路线图:提供消防预案和逃生路线图,包括应急疏散方案和逃生通道等,以应对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
9.建筑平面图:提供建筑平面图和消防设施布置图,以便消防部门对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和检查。
10.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格证书:提供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明该人员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负责消防安全管理。
11.消防栓水源证明:提供消防栓水源的证明材料,如供水合同、水压测试报告等,以确保消防栓的正常供水。
12.培训记录:提供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包括消防演习、紧急疏散演练等,证明员工具备处理火灾等紧急情况的能力。
13.厨房排烟设施检测报告:如果商业场所有厨房,需要提供厨房排烟设施的检测报告,以确保排烟系统的正常运行。
14.城市规划部门审核证明: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对商业场所使用性质的审核证明,以确保商业场所符合使用规范。
15.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商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施工图纸等。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检所需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大队审批——窗口复送。
申请公众聚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公众聚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应提交的资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申请报告;3、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工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前新、改、扩建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申请使用(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有原有建筑用途或进行了建筑内部装修的,申请人还应附送用途变更或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制定灭火应和急疏散预案;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7、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申请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应提交的资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申请报告;3、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意见书;4、活动现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提供场所单位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材料;(主要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材料说明)6、活动方案及平面布置图、舞台展台装饰装修图、电气图及装修材料说明有关材料;7、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供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用)填表说明一、本表经申报单位盖章后有效。
二、本表应当在拟定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日期前至少10个工作日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三、消防设施一栏根据设置情况在有关项目前画“√”。
四、需随本表附送的材料:1.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开业前检查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消防管理部门:我单位(或个人)拟于【开业日期】正式开业,为确保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部门申请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信息1. 单位名称:【单位全称】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3. 单位地址:【详细地址】4. 联系人:【姓名】5.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二、单位性质及经营范围1. 单位性质:【单位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 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如: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商品零售、教育培训等】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已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火灾应急预案等。
3. 已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1. 已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但不限于:- 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 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涂料、防火板等防火材料;- 烟雾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辅助设施。
2. 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已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1. 已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确保其畅通无阻。
2. 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宽度、高度符合规定,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3. 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已按要求设置,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六、消防水源及供电1. 已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2. 消防供水管道已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消防供电系统已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供电稳定。
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报送材料
大连沙河口区公安消防大队
公共聚集场所试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报送材料
承办机构大连沙河口区公安消防大队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请材料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个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不是法人办理需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疏散预案;(百度搜索)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写清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参与培训人员签字);
6.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平面图(A4纸加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和现场照片(A4纸打印3-5张)、位置图(百度地图搜索);
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防火门)(加盖经销商红公章)
8.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加盖经销商红公章);
9.消防设施的防火技术抽样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经销商或检测单位红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所在整体建筑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
11.如更换单位名称需要另加材料:原法人和现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正本、更换法人双方协议(双方签字)
提示
1.如提供虚假材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提供的申报材料加盖甲方公章,无公章需法人签字摁手印联系电话84548106。
消防检测前需提供资料
消防检测前需提供资料(总1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消防检测前需提供资料清单
资料部分:
1、检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委托受理凭证------(需要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
2、消防设施统计表------(需要根据现场使用的消防设备填写,
如为改造工程,填写原有消防设施的型号和生产厂家)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4、消防设施检测合同-------(需要签订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
5、现场提供建筑材料(如外墙保温板、防火电缆等)、装修材料
(如吊顶材料、墙面装饰材料、地面材料等)和消防材料(如报警设备、喷淋头、水泵、风机、防火阀、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等)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提供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的自检
报告。
图纸部分:(所有图纸均需竣工版蓝图,需有设计单位出图章和竣工图章)
1、建筑总平面图一张、建筑给水总平面图一张、各建筑平面图一
套或装修平面图一套
2、消防给排水图一套、消防报警图一套、防排烟图一套和疏散应
急图一套
2。
营业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办理上海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二、办理对象:《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所指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上述场所在申报或者经营过程中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开业检查手续。
三、办事条件(一)场所依法通过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竣工验收或者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要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三)制定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申报材料(一)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通过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与其它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物业单位或其它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6、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场所,应当提交二名以上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聘用合同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对于依法进行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下列文化娱乐场所根据沪文广影视【2009】33号文规定需提供《上海市设立文化娱乐场所预先通知书》。
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流程及资料受理)
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流程及资料受理)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消防安全检查(一)消防安全检查办事程序(二)、消防安全检查窗口受理资料d2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三)、补正上述1-6项为消防安全检查受理的关键项材料,其中第1、2、3、5项为必须项,第4、6项缺少部分资料的,可以先受理并填发《受理资料补正通知书》。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2、对于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总投资小于30万元的公众聚集场所的行政许可。
各单位可不要求申报人提供消防审核、验收许可或备案材料,直接申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d3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应查验以下资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办理文广立项的应提供相关立项手续;(2)、与该场所使用性质相对应的所在建筑的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建筑装修平面布置示意图(加盖建设单位或申请人印章)等其他申报资料。
(五)、说明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加盖单位印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2、申请网吧、游戏厅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或变更的批准文件,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3、其他应当申报的材料主要有:(1)、消防安全组织网络;(2)、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3)、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材料;(4)、相关电气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的合格报告材料。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第一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申报和填表说明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
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
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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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