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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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幸福

摘要:什么是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不同的时间也有不同的答案,幸福存在于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幸福来源于思绪的每一次波动。人类是自己幸福的主人,人类活动的一切终究目标都是为了自身的幸福。但是围绕幸福概念,从古至今一只争论不休。幸福是一种价值判断,或者说是一种价值评价,是人们对生存世界生活情景意义的肯定。价值判断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具有相对性,所以幸福具有辩证性。

幸福辩证法主要体现在快乐主义幸福观和完善论幸福观。

关键字:幸福价值评判快乐主义完善论

1.快乐主义幸福观本质

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快乐主义幸福观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提出的。伊壁鸠鲁声称,“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因为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他认为肉体的快乐和器官的快乐是一切快乐的起源和基础,没有感性的快乐,就不会有其他的快乐和幸福[1]。但与此同时,伊壁鸠鲁反对不加区分和权衡地追求一切快乐,他所追求的快乐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2]然而,在漫长的中世纪由于禁欲主义的盛行,快乐主义幸福观无论是在学理上还是在生活实践中都受到了极大的压抑。

17世纪英国经验论哲学家洛克重新将快乐主义幸福观发扬光大。洛克从人类所具有的“趋乐避苦”的心理和自然倾向出发解释了快乐主义幸福观。在幸福问题上,洛克坚持了他的经验主义立场,认为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引起了人们的各种情欲和感受,才引起了人们的苦乐感。他宣称,幸福就是快乐,“极度的幸福就是我们所能享受的最大的快乐。”[3]洛克等人的思想直接被后来的功利主义哲学家所继承。穆勒则对功利主义的幸福观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说,“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愉快。”[4]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费尔巴哈对快乐主义的幸福观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在费尔巴哈看来,“幸福不是别的,只是某一生物的健康的正常的状态,它的十分强健的或安乐的状态;在这一种状态下,生物能够无阻碍地满足和实际上满足为它本身所特别具有的、并关系到它本质和生存的特殊需要和追求。”费尔巴哈所讲的幸福同样是建立在感觉基础之上的,他特别把快感和情欲的满足作为幸福的标志,提出“没有感觉就没有幸福”,他把感性的满足说成是幸福,比如他说“快乐与健康就是幸福”、“特别丰盛和美味的食物和饮料实际上是人们所追求的幸福的对象”在古代中国,魏晋时代《列子·杨朱篇》中这样写:人生有限,“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活着就应不失时机地享乐,“为美厚尔,为声色尔”;人生别无他求,“为欲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惟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饮,力惫而不得肆情于色。”康有为大声疾呼:“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无他道矣”,“夫天生人必有情,圣人只有顺之而不绝之。”

从以上对快乐主义幸福观的简单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主体存在的精神维度上,幸福往往与体验或感受相联系。当某人说他感到很幸福时,这种幸福总是渗入了言说者对生活的感受或对存在的体验;这一意义上的幸福,相应

地首先表现为一种幸福感。作为主体的具体感受,幸福以自我对生活的满意为

内容;康德已把幸福理解为“对自身状况的满意”。这里所说的自身状况,并不是自我的一时或某一方面的境遇,而主要是指其所处的整个生活状况;所谓幸

福或幸福感,则意味着对整个生活状况的满意。

追求快乐是人趋乐避苦得自然倾向,对快乐的追求和快乐的获得能给人带

来愉悦感,同时也是人对某种需要满足、欲望实现、目的达成的心理体验。作

为欲望满足状态的享受是必要的、积极的,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在

不断满足的过程中,欲望才会不断产生,这样才会构成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和充

满生机活力的人生。也只有在这种“欲望—满足—欲望”的无限过程中,人生

才逐步走向圆满。因此,快乐主义幸福论强调欲望满足后带给人的愉悦感受,

被世人所普遍接受。

2.完善论幸福观本质

快乐主义幸福观几乎从一开始便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曾讲过,“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5]德谟克利特也曾明确指出,“使人幸福的并不是体力和金钱,而是正直和公允”,“人们通过享乐的节制和生活的协调,才能得到灵魂的安宁”[6]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深刻反省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幸福观、特别是在批判柏拉图神性幸福观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完善论的幸福观,幸福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处于极高的位置,他称,“一切其他东西或是它(幸福)的必然附属品,或是为它的本性所需的有用的手段。”[7]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快乐主义幸福观的人性前提,但是,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将幸福局限于人的快乐的心理感受,在他看来,最为平庸的人才把快乐和幸福相等同,他们以生活享受为满足,这显然是一种奴性的生活。他认为,真正的幸福决不在逸乐之中,而是“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眼中的最高的善指的是什么呢?他说,“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反复,还应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如若考察人的功能,事情就会更清楚些:一个长笛手,一个雕刻家,总之那些具有某种功能和实践的人,他们的善或成效就存于他们所具有的功能中。类似地,人的善就存在于人的功能中。”由于“人的善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的活动”[8]因而“幸福就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幸福指的正是人们能够在活动中发挥出自身的功能。当然,他所讲的活动,主要指的是灵魂的现实的活动,即理性的思辨。

从以上对完善论幸福观的简单梳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最高的善”还是中国古代的“道德即幸福”都是强调自身修为的完善与完美。从人的存在过程看,尽管对幸福的具体内容有着不同的理解,但以幸福为追求目标,构成了人的存在的共同趋向。宽泛而言,自身即目的这一意义上的幸福,可以视为存在的完美性,正如进化过程总是趋向于物种生存状态的完善一样,幸福的本体论意义也难以离开人自身的存在。以存在的完美为指向,幸福意味着人自身潜能的充分展开以及人自身多方面的发展;所谓存在的完美或完善,其真实的内涵即在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潜能包括人自身潜在的创造能力、人不同于物的本质规定等等。孟子曾指出:“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这里的君子,是孟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在孟子看来,每一个人都内在地包含着不同于动物的潜能,但对于这种潜能,往往有“去”与“存”之别,惟有对其不断加以培养和发展,才能使人达到理想的存在之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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