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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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
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做好厂口街道推行遗体火化工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使广大群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丧葬观念和丧葬行为,促进我地区三个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火化率。从街道纳入火化改革推进区,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推行火化,确保火化率逐年有所提高。
(二)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制度,有效解决群众安葬难问题,尽快改变乱埋乱葬现象。
(三)治理乱埋乱葬。重点治理“三沿五区”乱埋乱葬,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新的乱埋乱葬。有计划分步骤地治理“三沿五区”范围内的现有坟墓,采取绿化、深埋、平毁或迁移等多种形式,逐步改善“三沿五区”内的生态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调整领导小组,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
组长:牛勇厂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付敏厂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网格化责任人:
责任片区责任人责任科室
厂口社区张平、郭锦曙行政办、招商办
新民社区付敏、何雍明社会事务办、城管科
陡普鲁社区任占军城镇规划办
瓦恭社区胡观耀党办
迤六社区尹天顺农林水服务中心
(二)健全信息网络
建立殡葬改革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殡葬改革信息零报告和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即:各居民组长为殡葬工作信息员,每天下午4:00前向社区居委会报告本村情况,社区居委会每天下午4:30前向街道报告本社区情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各社区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召开村组会议,深入群众家中,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树立“厚养薄葬、文明简办丧事”的新观念。同时也要讲清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殡葬法制意识,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加强殡葬管理工作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务必使火化率达到100%。实现这一目标,各社区要克服畏难情绪,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小组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社区主任,小组长是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社区领导一旦接到死亡人口报告后,必须及时到达现场,配合街道民政办教育动员死者家属火化遗体。
(五)强化补助措施,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
根据《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除《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应尊重其丧葬习俗外,其他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遗体火化后,骨灰应一律安葬在合法公墓、公益性公墓或存放在骨灰堂。从即日起各社区死亡人员除回族外必须100%火化,火化并葬入公墓的将按规定给予省、区、街道三级补助,其中街道补助300元,区级补助1500元,除此外低保户省级补助1000元。共产党员、街道干部职工、社区居委会干部及民政优抚、救济对象、低保户必须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其直系亲属亡故后,遗体必须火化,不按规定火葬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民政供养的“五保户”死亡后,各社区必须及时报民政专干,其遗体必须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