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标示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员定位标示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入井人员管理,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及作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无卡不得入井。

二、入井人员必须人卡统一,标示卡专人专用,不得转借;否则

不得入井,并对当事人各处罚50元。

三、各队组必须定期将本队人员名单按班次制表提交检身室,以便检身人员根据队组报回的名单进行核对。未按期提交或提交名单与实际不符的,处罚该队负责人100元。

四、检身人员在工人上下班期间要认真核对入井人员携卡情况,并与检卡仪显示信息对照,查验标识卡是否正常,发现无效卡必须令其先换卡后入井。检身人员不履行对照工作的,处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五、人员离岗五日内,由所属队组及时将其标识卡收交回监控室消除档案,逾期不收交,处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六、监控员每旬对系统内人员档案与每日出入井人员信息进行对照,发现长期不入井的标识卡,应通知其队组查明原因,无合理原因的要及时回收。

七、标识卡持有人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