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零散工程不实用本办法)。
2、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职责落实,将合格工程顺利移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投运管理。
二、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按建设合同的内容完成工程量;2、在施工单位自查基础上,经公司工程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初验合格;3、竣工资料完整,经相关人员审定;4、工程相关的现场签证、收方检尺等相关手提续办理完成。
三、工程验收的程序1、公司成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工程副总,副组长:分管安全技术部、客户部、运行管理部副总,组员:工程部经理、安全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
2、基本程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和工程部组织初验------工程部组织验收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验收。
3、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流程:四、工程竣工验收1、时间:工程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验收通知。
若有公司开会特殊原因需请示验收领导小组组长调整时间并及时将调整后时间告之相关人员;2、参加部门和人员:由工程组织工程验收,参加的部门和人员为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各部门的全体成员,凡有事不能参加需向验收领小组长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另外相关的施工队代表、设计、监理代表和建设方同时参加验收;3、竣工验收内容:工程部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对照施工图查验工程安装情况,对气密性实验进行不得少于50%的抽查,对磁性阀进行50%的抽查,同时对竣工资料的试压记录等重要环节等进行查看;4、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需整改的由验收小组提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和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整改内容。
整改完整后再由工程部提请验收小组进行再次对工程验收。
工程项目移交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移交程序,明确责任,确保项目移交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工程项目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工程、软件项目等。
三、移交程序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时,需明确项目移交的相关要求及流程,由项目负责人与移交方洽谈具体细节,确定移交时间节点。
2. 移交计划制定:由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移交要求后,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日期及相关人员分工。
3. 移交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移交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整理、设备清点、人员培训等。
4. 移交实施:按照移交计划的要求,进行实际的移交工作,确保移交内容完整、准确。
5. 移交验收:由接收方进行移交验收工作,确保移交内容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订移交确认文件。
6. 移交跟踪:移交后的一段时间内,项目负责人应跟踪移交后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四、移交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材料清单等设计文件。
2. 施工过程记录:包括每日施工日志、检查记录、施工照片等。
3. 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设备清单、设备调试记录、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4. 安全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手册、事故记录、安全培训记录等。
5. 资金使用记录: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等。
6. 人员档案资料:包括项目人员名册、薪酬记录、培训记录等。
7. 合同协议文件:包括项目相关合同协议、合同执行情况等。
五、移交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移交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移交内容的完整准确。
2. 移交方:负责提供移交内容的相关材料,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移交工作。
3. 接收方:负责接收移交内容,进行验收工作,确保移交内容符合要求。
六、移交审核1. 移交审核是确保移交内容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移交审核人需认真对移交内容进行审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基本要求:(1)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项目移交;(2)工程项目移交时,应全面记录项目移交的情况,包括工程质量、设备材料、文件资料等;(3)移交的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4)项目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移交项目的质量和维修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2.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程序:(1)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2)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移交申请表,包括移交项目的情况、质量要求等;(3)移交申请表报送给移交单位,移交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移交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移交;(5)移交后,项目负责人记录移交的情况并备案。
3. 工程项目保修期限和责任:工程项目保修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合同约定确定。
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及时组织维修工作,并记录维修情况。
保修期过后,项目转入维护阶段,项目负责人仍需负责维护工作,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4. 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移交项目的质量和维修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移交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对于评估结果不达标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责处理。
四、监督和违规处理对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移交保修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移交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管理活动中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移交项目的范围与基本要求一、移交项目的范围:本制度所称移交项目是指我单位营建、效益类、基础设施、市政类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移交项目的基本要求:可横向适用、纵向遗留、可修缮、不短寿、符合专业、足用足够安全、无明显质量问题。
第三章行政机构构建移交管理组织一、为做好移交管理工作,应配备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目的,并须定期组织会议,以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交流为目的。
二、移交管理机构需有专门人负责管理,制定移交计划、安排实施工作计划。
第四章移交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1.移交工作的发包方为主导,组织相关方共同建立工程的管理机构与协划分办公场所;2.各方共同制定移交工作计划,约定工作方案和目标;3.组织相关方一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移交的准确时机。
二、正式移交工作1.双方负责人签署移交协议,并制定移交计划;2.对工程项目设备、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点与核对,填写移交清单;3.分别签署移交凭证等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三、维护工作在移交后,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管理与跟踪,保障其正常运行与使用,协调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质量评审一、工程项目移交后应开展质量评审,以综合示保证工程质量。
二、质量评审主要检查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文档管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等内容。
第六章安全评估一、工程项目移交后应进行安全评估,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基本安全。
二、安全评估主要检查工程的安全设施、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章移交验收移交验收是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了验收才能正式实现移交。
验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确保移交的及时与有效。
第八章异常情况处理在移交管理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因此需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与纠错承办。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修订)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修订)为规范本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及移交后的维养保洁等管理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树立海上花园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水利、房建、市政园林、海洋、旅游等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包含特许经营及PPP 投资项目、区级国有企业投资及代建项目)竣工移交适用本办法。
二、项目接管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范围负责行业项目的竣工移交或移交监督工作,其所属的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接管相应项目设施并参与移交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接管城市(区)河道、道路、桥梁、环卫、照明及城市(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区水务(排水)公司负责接管城市给排水、中水及污水处理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区交通、水利、海洋、旅游、文体、教育、卫生、交警、电力等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负责接管相应项目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已建成运营的PPP项目根据行业类别移交给归口职能部门管理;改建改造项目仍由原管理单位接管。
城区以外的重点建设项目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维养,其中布袋番新区、状元南片新区参照城区管理。
行业主管职责行业属性难于界定的项目,由区政府指定维护管理接收单位。
三、项目移交条件建设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移交条件:(一)经授权或委托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已按设计完成建设和通过联合竣(交)工验收并完成整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其中交通、水利等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建、市政、设备等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二)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和养护、维修条件。
(S)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项目移交内容(一)工程实体移交(管理移交)。
工程实体包括概算涉及已完成的所有建设内容,工程具备移交条件后,由建设(代建)单位将全部建设内容(含设施、设备)移交给接管(使用)单位。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4篇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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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工程资料移交制度
地产工程资料移交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地产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地产工程资料移交制度,以便操作。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产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工作。
二、资料移交责任1. 业主单位:作为资料的接收方,应认真核对和验收工程项目的移交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妥善保管。
2. 施工单位:作为资料的移交方,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和交接工程项目的资料,保证其质量和及时性。
三、资料移交流程1. 移交准备阶段: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编制资料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报告等资料,并维护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移交通知阶段: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发出资料移交通知,明确移交时间和地点,并约定双方的工作人员参与移交验收。
3. 移交整理阶段:施工单位按照资料移交清单的要求,整理工程项目的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清点和打包,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4. 移交验收阶段:业主单位接收施工单位移交的资料,根据资料移交清单逐项进行验收,确保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移交验收报告:验收完毕后,业主单位应制作移交验收报告,对移交资料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资料移交要求1. 完整性:移交的资料应包括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准确性:移交的资料应符合实际工程项目的情况,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可追溯性:移交的资料应能够便于查阅和追溯,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性。
4. 保密性:移交的资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移交管理1. 资料移交记录:施工单位应对资料移交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资料整理、验收情况、异议处理等,确保资料移交的全程可追溯。
2. 资料移交档案:业主单位应建立资料移交档案,对移交的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生产管理,提高工程移交生产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工程移交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移交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移交筹备、材料采购、施工组织、设备调试等。
第三条工程移交生产的任务是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并在工程移交后将项目交付给用户使用。
第四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科学、严谨、高效的管理。
第五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应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协作顺畅。
第六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移交筹备第七条工程移交生产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工程移交合同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工程移交筹备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工程移交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九条工程移交筹备过程中,项目经理应与用户进行沟通,明确用户的需求和要求。
第十条工程移交筹备过程中,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工程移交文件和资料,并按时提交给用户。
第三章材料采购第十一条工程移交生产过程中,材料采购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二条材料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过程中,应建立材料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认证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材料采购过程中,应加强对材料的验收和检测,确保材料的合格率和一致性。
第四章施工组织第十五条工程移交生产过程中,施工组织应按照工程移交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七条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设备调试第十九条工程移交生产过程中,设备调试应按照工程移交进度计划进行。
土建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的移交管理,明确责任,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土建工程的移交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的工作内容。
第三条土建工程移交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力求完善、透明、高效。
第四条土建工程的移交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
第五条移交工程质量的判定应当基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有任何人为干扰和隐瞒。
第六条移交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的评判准确性。
第七条对于工程的移交管理工作不合理或错误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第二章移交管理的具体流程第八条土建工程的移交管理分为工程竣工阶段移交和工程验收阶段移交两个阶段。
第九条工程竣工阶段移交应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移交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文件等。
2.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核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
3.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补葺,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4.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5.相关单位签署移交手续,工程交付使用。
第十条工程验收阶段移交应包括以下步骤:1.验收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包括质量、安全、设计等方面,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单位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整改完毕后,验收单位进行复验,确认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4.工程验收通过后,相关单位签署移交手续,并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一条土建工程移交的具体流程应当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合同约定,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责任相关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质量,遵守规范,按时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编制设计方案,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设计和施工的一致性。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项目管理部工程项目移交管理,明确部门岗位职责,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衔接,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建设项目。
二、移交工作(一)项目管理部是工程项目的移交部门,经营发展部是工程项目的接收部门。
因此项目管理部须邀请经营发展部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移交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项目已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
2.有完整的工程建设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立项、中标或竞标通知书、合同、设计文件及图纸、竣工图、工程结算书、工程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含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以及其它资料等。
3.移交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三)移交时间对移交材料齐全的工程,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
三、项目管理部相关人员职责(一)资料员:负责整理移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工程项目移交台账。
四、工程项目移交办理程序(一)资料员准备相关移交资料。
(二)填写移交表,办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见流程图1)。
1.附表1:工程项目移交备案审批表。
2.附表2:工程项目移交备案表。
3.附表3:工程项目移交资料清单。
(三)档案移交,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移交备案表。
五、资料管理要求资料员要对移交备案表妥善保管存档,及时建立部门工程项目移交台账(附表4)。
本制度由项目管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流程图1 工程项目移交审批流程附表1XXXXXX公司工程项目移交备案审批表申请日期:年月日编号附表2 工程项目移交备案表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经办部门各一份、办公室一份、财务部一份。
附表3 工程项目移交资料清单监交人:接收人:移交人:附表4 工程项目移交台账。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工作,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内容定义】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是指在项目、业务、岗位等发生变动时,由接收方负责接替相应职责及权责,并确保业务连续性和工作正常运转的过程。
第四条【原则和要求】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实现工作目标。
第二章交接管理程序第五条【交接申请】1. 当项目、业务、岗位等发生变动时,原负责人应向上级主管提交交接申请。
2. 交接申请应包括交接原因、交接内容、交接时间和相关资料等内容。
第六条【接收方确认】1. 上级主管接收交接申请后,应指定接收方,并要求接收方确认。
2. 接收方应及时确认交接申请,并准备开始接手相关工作。
第七条【交接准备】1. 接收方在确认交接申请后,应做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对相关业务、项目、岗位进行了解和培训。
2. 原负责人应为接收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协助接手相关工作。
第八条【交接过程】1. 在交接过程中,原负责人和接收方应密切配合,确保业务的持续性和流畅性。
2. 接收方应做好交接记录,包括交接时间、内容、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第九条【交接验收】1. 原负责人完成交接后,应向上级主管提交交接验收申请。
2. 上级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对交接情况进行验收,并评估交接工作的结果。
第十条【交接总结】1. 验收合格后,上级主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2. 交接总结报告应包括交接工作的过程、效果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交接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原负责人责任】1. 原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交接职责,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原负责人要在交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协助接收方顺利接手。
第十二条【接收方责任】1. 接收方应积极配合原负责人完成交接工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流畅性。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使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对本项目移交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对项目移交过程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3、职责
本标准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归口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各有关部门协调。
》4 定义
移交指的是整体竣工移交。
5 程序
5.1 工程达到总承包合同相关移交条件(检验调试、试运行等)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移交生产。
移交应办理项目接收证书等手续,明确移交后的各方职责。
5.2 移交的条件及移交过程的各项工作应满足相关合同约定。
各项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移交前应已完成,各方合同履行基本满足合同要求,项目结算基本达成一致。
5.3 项目移交应根据合同要求交接相关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工程现场等,交接应填写项目移交清单记录表(附录A),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移交方:(签字盖章)接收方:(签字盖章)。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企业工程交接制度
企业工程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有序地进行企业工程交接,加强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工程交接工作。
三、工程交接内容1. 工程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资料、工程项目计划、工程项目进度、工程项目相关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工程项目的相关资产等。
2. 交接内容应详细、全面、真实,确保交接不漏项、不遗漏。
四、工程交接流程1. 确定交接方和接手方:由交接方和接手方确定交接流程中的具体责任人员。
2. 制定交接计划:交接方应根据交接内容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交接时间、地点、方式等。
3. 开展交接准备工作:交接方应按照交接计划对交接内容进行整理、清理、汇总,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进行工程交接:交接方按照交接计划与接手方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中应亲自参与,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
5. 确认工程交接:接手方应确认交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6. 形成交接报告:交接方应根据交接过程形成交接报告,记录交接的具体内容和问题,以备查阅。
五、责任与义务1. 交接方应对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交接过程的合规性。
2. 接手方应认真收取交接内容,保护交接内容的安全,防止泄露和丢失。
3. 交接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交接的顺利进行。
六、处罚与奖励1. 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交接的个人或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2. 对于表现出色、交接顺利的个人或部门,将受到公司的表扬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即为企业工程交接制度,希望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工程交接的顺利进行,提升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工程资料移交制度文件
工程资料移交制度文件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便于工程质量的追踪管理及后期维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均应遵循本制度。
三、资料移交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变更设计等。
2. 工程施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表等。
3. 工程质量文件:质量检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意见等。
5. 工程结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合同协议书等。
6.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往来函件、设备材料清单等。
四、资料移交程序1. 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2. 整理好的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移交。
3. 移交资料时,接收方应出具资料接收单,明确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时间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 资料移交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移交情况报告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最终归档。
五、资料保管要求1.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和保管。
2.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一份存放于公司内部网络服务器,另一份以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保存。
3.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室内,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六、责任追究如因资料整理不当、丢失、损坏等原因影响工程后续工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或销毁工程资料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使工程项目移交工作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子公司和工程项目现场指挥部,并由子公司报集团各中心。
第三条子公司和工程项目现场指挥部安排时间,组织设计工程中心现场验收,包括房屋立面外观及观感、门窗的安置、室内墙面的平整度及阴阳角的处理、水暖电是否接通、插座位置是否正确、审查竣工资料等。
第四条工程项目经设计工程中心验收认可后,由子公司报质监站,并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验收。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由子公司项目指挥部配合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移交。
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双方应做好记录,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六条物业公司接受后,上报财务结算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可根据房屋交款情况,列出业主名单,由子公司销售人员通知业主领钥匙。
第七条业主在领钥匙时,对房屋进行再次验收,无任何问题时,由业主签字认可,对提出的问题限期完工。
第八条物业公司给业主填房屋保修证书,至此开始计算保修期。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对房屋出现的问题义务保修。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移交的基本流程、责任主体及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移交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作。
二、组织机构1. 工程移交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2. 移交接收方:由公司指定的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接收工程并负责后续的运营维护。
三、移交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
2. 资料准备:项目部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保修卡等。
3. 移交会议:项目部应召集移交小组和接收方代表,召开工程移交会议,明确移交内容和双方的责任义务。
4. 实地查验:接收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签署文件: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移交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6. 正式移交:在签署文件后,工程正式移交给接收方,由接收方负责后续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四、责任与义务1. 项目部责任: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完成,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协助接收方了解工程情况。
2. 接收方责任:认真审核工程资料,及时提出疑问和整改要求,确保工程移交后能够正常运行和维护。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移交监督机制,对工程移交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13.1项目移交准备1、移交双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人员组成双方机构中包括:委托方的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2、资料准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图纸、合同、协议、音像文件等)。
3、制订移交计划在移交准备期内,为保证项目的顺利交接及移交后的正常使用,我方将和委托方方共同制定、确认移交计划,并促使移交计划的顺利执行。
移交计划包括:1)明确所有移交内容;2)根据移交内容制定各子项内容的阶段安排、里程碑表;3)双方负责部门和人员;4)移交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定;5)移交协议;6)正式移交。
13.2项目移交内容1、项目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内容1)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2)资料移交。
2、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包括主体、配套设施和室外工程的移交。
3、资料移交项目工程建设期各个阶段的所有资料、文件、书面材料、设备手册及合同均须移交给委托方及有关部门。
1)工程资料——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
2)其它资料;3)项目管理单位保证所有移交资料做到真实、完整、齐全、有效,资料编目清楚,装订规范;4)财务移交——包括项目的财务档案、项目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提交。
13.3项目移交时间及移交时的状态1、移交时间移交协议约定移交时间。
自移交之日起,项目的一切权益属委托方所用。
2、移交时的状态我方承诺按照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移交时,移交过程中,项目将:1)项目设施场地整洁有序;2)移交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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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视频及信息安全项目管理的售前、售后及维护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竣工移交前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条.没有全部竣工验收的工程,原则上不能同业主进行移交。
本办法的工程项目移交主要包括:
1、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同业主之间的移交;
2、售中实施完毕后同售后维护之间的移交;
3、售前、售后主要管理和技术的负责人员离职时同部门交接人员的移交。
本办法对以上三种情况的项目移交过程进行规范和定义。
第二章移交准备
第五条.移交前的文档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应包括以下五部分资料:
一是工程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如技术交底、招投标文档、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实际进度执行情况、系统日常操作与维护手册等。
二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性文件:如各种验收记录、测量记录、施工日记等。
三是施工过程的质量保证性文件(若有):如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等。
四是对产品的评定结论性文件(若有):如分项、分部质量评定。
五是与用户、监理、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遗留问题记录等。
第六条.对于交接人比较难上手的项目(例如子系统较多、施工工艺复杂、存在维护隐忧等的),除了需要进行培训准备,准备该工程案例的培训教程,对交接人进行培训以外,还必需带交接人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项目交接。
第三章移交内容
第七条.工程移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实物及第五条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有)。
2、与工程项目实物配套的相关附件、备用件及资料。
3、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的《工程移交清单》内容。
4、离职移交时,则需要在《工程移交清单》表内,交接人签署同意移交的意见反馈,项目移交才算正式移交完毕。
5、竣工工程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交接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向业务管理中心归档移交。
第四章移交程序
第八条.工程文档和工程实物的移交,按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或业主和监理要求)执行。
移交后,需要产生业主和监理签证的《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移交清单》,提交部门审核后交综合部归档。
第九条.实施人员对售后人员项目移交程序:
1、
2、提供第五条准备的文档给售后人员检查和审阅。
3、
4、项目实施人员需要对售后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实施人员需要带售后人
员去项目现场进行调研,通过工程文档与工程实物进行对照分析,迅
速消化现场的技术内容。
5、
6、售后人员通过技术交接后,对项目的移交进行评估,签署《项目移交
签证表》。
第十条.离职人员的对交接人的项目移交程序:
1、离职人员需要提交第五条的文档给交接人检查和审阅。
2、
3、离职人员对交接人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必要时需要对交接人进行
该项目的培训。
培训直到交接人完全上手,可以顺利开展该项目的管
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4、
5、离职人员需要带交接人去项目现场进行工程实物的清点、讲解、和项
目相关干系人的介绍以及该项目当前阶段的前后事项的交待等。
6、离职人员需要提供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文档(含电子文档)给交
接人,交接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对项目文档进行消化和理解。
离职人员
对交接人就该项目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
7、交接工作内容完成后,交际人需要在离职人员的《离职项目移交表》
上签署同意移交的反馈意见。
第五章移交后的责任说明
第十条.工程项目在实施人员向售后人员办理了《项目移交证书》的流程后,该工程项目进入了质保期。
售后人员签署了移交文件后,该项目的维护责任由售后人员承担。
但实施人员仍有义务协助售后人员解决项目售后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交接人签署了离职移交文件后,该项目的后续技术服务责任由交接人承担。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