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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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办理退辅修、中英文成绩单步骤(转自人人)

中山大学办理退辅修、中英文成绩单步骤(转自人人)

中大办理退辅修、成绩单等事情全攻略!(针对申请出国读书的同学,内含各类链接)【刚搞定回来,发帖积RP,欢迎转发】来源:杨嘉卉的日志最近有同学和师弟师妹问我要怎样办成绩单,想着就写一篇日志来告诉大家啦~今天早上刚刚拿到新鲜出炉的成绩单们,为了积RP,于是将整个过程以及一些要注意的细节告诉大家。

其实也不见得全面,目的只是想让没去办的同学能大概清楚流程、知道要做些什么准备,不至于办事的时候就蒙了,以至于影响了申请的进度。

一、退辅修我之前在珠海有选了辅修,但回来南校之后,由于想着不想修那么多的课,所以就将辅修退掉,以充公选。

1、退辅修申请- 要准备的东西有:(1)取消辅修的申请书。

没有模板,就写清楚退辅修的原因,签上名字,留上联系电话,就OK。

(2)《中山大学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在教务处的网站可以找到(/home/view.aspx?id=5210)。

这一份是转专业的学生用的,但只要将抬头和相关内容改成自己需要的就OK。

将辅修已经修过的课程、学时、学分、成绩等填好,拿到自己院系的教务员那边签名和学院章,然后再拿到辅修所属院系的教务员那里签名和盖章。

像我们院,要求是系主任一级的人签名。

于是还要等系主任有空才签名。

反正这个签名和这个章就比较蛋疼,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系主任有空帮你签个名。

将这两份东西都需要用A4的纸来打印,当然签名和盖章就不能打印啦~~将他们订在一起,拿到东校区行政楼A201教务处那里交给那里的老师,说清楚你是要退辅修转学分的就OK。

表格放在老师那里之后,就要等那个老师什么时候有空帮你操作一下那个教务系统了。

我那天是早上交下午就帮我转好。

还是觉得教务处的老师效率还是挺高的。

2.退辅修Q&AQ:退辅修有什么好处?A:虽然交了钱,上了那么多课,现在退了,拿不到辅修证,好像挺可惜的。

但是其实本来辅修证就没用,而且这些已经修过的课程是可以转为公选。

所以对于那些还没修够学分,又不想上课的大四孩纸来说就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了~Q:关于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成绩单可以只打其中的一些课程吗?A: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的成绩单,对于辅修的成绩,是遵循“全或无”的原则:即要不就全部都打出来,要不就可以全部都不打,不能够选其中的一些打而另外的一些不打。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备注:1各专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参考教务部旧版网站“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或教务部新版网站“本科专业”栏目下的“培养方案”(链接,需使用netID登录查看),如有变动,以院系公布的为准。

2.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1. 11月1日—11月8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系办公室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辅修),(双学位)。

申请条件: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学校将在12月公布2017学年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7学年春季学期(即2018年上半年)开始上课3.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须按规定缴费。

根据我校2017 年第15 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自2016 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 元/学分(党办通〔2017〕215 号);2016 级之前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文科类115 元/学分,理科类130 元/学分,医科类115 元/学分,艺术类250 元/ 学分(中大财务〔2007〕10 号)。

4.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中山大学教务部2017 年11 月1 日。

中山大学本科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本科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本科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育质量,加快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规范本科交流生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各类交流学习项目实施的具体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交流生的界定和学习形式第一条交流生是指按有关合作协议及各交流学习项目要求,在合作院校交流学习、不以获取接收学校学位为目的的学生。

第二条院系与合作院校签署的各类交流学习协议均应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作为后续教务管理的依据。

不需进行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的项目(含见习实习、科研活动、暑期班等短期项目)也应同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以便统一作数据管理。

凡未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进行相关学籍处理。

学生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不列入学校交流计划。

第三条交流生的学习形式包括:课程学习、见习实习、科研活动、暑期班项目等。

第四条课程学习形式的交流生学习期限一般为1-2个学期,其它学习形式的交流生学习期限按项目规定的时间执行。

交流期满须按时返校。

第五条交流生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

第六条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其学籍不变。

第二章派出交流生的选拔与管理第七条选拔交流生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派出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4.符合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八条派出交流生的选拔程序1.派出交流生的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除对方学校有特殊要求外,交流生一般从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3.学校每学期中发布下一学期赴各高校交流生的选拔通知,由相关院系组织学生报名;各相关院系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报送学校教务部门;学校教务部门对院系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对方学校推荐,征得对方学校批复同意后正式派遣。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1)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1)

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1234备注:1.各专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参考教务部旧版网站“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需使用netID登录查看),如有变动,以院系公布的为准。

2.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5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1.11月1日-11月8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系办公室。

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辅修),(双学位)。

申请条件: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学校将在12月公布2017学年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7学年春季学期(即2018年上半年)开始上课。

3.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须按规定缴费。

根据我校2017年第15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自2016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元/学分(党办通〔2017〕215号);2016级之前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文科类115元/学分,理科类130元/学分,医科类115元/学分,艺术类250元/学分(中大财务〔2007〕10号)。

4.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中山大学教务部62017年11月1日7。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位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位

14、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 /home/view.aspx?id=181发布时间:2010-9-19第三十条辅修专业是主修专业之外附加选修的专业。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按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有关课程。

辅修专业学分不低于25学分〔主辅修专业所修的课程相同,其学分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双专业是指兼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一个专业,修满两个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资格。

双专业学分不低于50学分。

双学位是指修读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等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两个专业并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两个专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者,可取得双学士学位资格。

第二学位的学分不低于75学分。

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门类学习,学校采取辅修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与双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培养方案相衔接的方式。

学生在学习辅修专业的基础上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第三十二条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到达2.0及以上者,可在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第一、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到达2.8及以上者,可在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双专业。

第一、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到达3.0及以上者,可在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双学位。

第三十三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应按以下申请程序办理: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并获得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

管理学院本科交换生成绩认定、转换程序及转换对照表一、成绩认定及转换程序二、课程属性、学分和成绩认定有关规定(一)课程属性认定:1、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必修课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转为教学计划中对应的专业必修课程。

2、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专业性质接近的,可以申请转为专业选修课程。

3、所修对方学校课程与我院已修读课程相同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转换学分。

4、其它课程可向学校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程,学校文件规定“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认定需严格审核控制,一般每位交换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数不得超过4。

其余多修课程只予备案或作放弃处理。

”(二)学分认定1、一般参照我校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课36学时计1个学分。

2、若对方学校采用小时登记的,按授课时间12小时计1学分来折算。

3、专业必修课按我校学分认定;专业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3学分;公共选修课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

(三)成绩认定1、对方学校采用百分制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认定。

2、对方学校按A(优)、B(良)、C(中)、D(及格)记录成绩的,对应百分制92、82、72、62,如有+或-档的,可上下浮动3分。

3、对方学校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认定为“92、82、72、62、55”。

4、对方学校采用“合格、不合格”的,则分别认定为“70、55”。

5、各合作学校的成绩转换标准可参考附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学校建议及学生历年交换生修读成绩情况,对其中的执行标准进行微调。

三、其它注意事项:1、交换生在交换期间,应随时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并保持与班委的联系;若EMAIL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学院各部门老师及班委。

2、已获选派到国外或国内的交换生,需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生学籍管理办法》。

3、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四、各系主管本科教学主任联系方式五、相关本科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六、本科交换生成绩转换标准制定基本原则随着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交流合作院校已达40多所,各交流合作院校的评分系统不大相同,学院原已根据历年交流合作院校所提供的评分系统,制定管理学院与各院校交换生成绩转换对照表,原有转换原则为:按合格以上的成绩等级或绩点,对应我校百分制100~60来确定各分数段,以“取均值”原则认定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导语:中大双学位项目是一个旨在培养具有跨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级人才的项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中大双学位申请的条件,并给出有价值的建议。

一、背景介绍要申请中大双学位项目,首先需要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中大双学位项目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科选择,同时培养学生在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这个项目的主要特点是融合了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学习和研究,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1. 学业成绩优秀:中大双学位项目通常要求申请者在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优秀。

这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方面的考核。

优秀的学业成绩是申请者进入双学位项目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能够表明申请者在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潜力和实力。

2. 跨学科学术背景:中大双学位项目鼓励申请者具备跨学科的学术背景。

这意味着申请者在本科阶段应该在不同学科领域都有一定的专业学习和研究经历。

这不仅体现了申请者的广度,也能够为其在双学位项目中的学习和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

3. 研究兴趣和明确目标:申请者在申请中应该能够清晰地表达其研究兴趣和职业目标。

中大双学位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跨学科能力和研究潜力的人才,申请者应该能够展示对双学位项目的研究兴趣和所希望研究的具体领域。

这表明申请者对相关学科有深入的理解和思考,并且能够在双学位项目中有所贡献。

4. 语言能力要求:中大双学位项目的教学语言通常为中文和英文。

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中文和英文沟通能力,以便顺利完成学习和研究任务。

对于部分外国学生,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英语水平证明,如托福或雅思成绩。

5. 推荐信和面试表现:中大双学位项目通常会要求申请者提供推荐信和参加面试。

推荐信应该来自于本科学校的教师或研究导师,以展示申请者在学术领域的表现和潜力。

面试则为申请者提供了展示自己综合素质和潜力的机会,同时也为项目方了解和评估申请者提供了更直接的途径。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中山大学教务处二OO七年十二月制目录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2二、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4三、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5四、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9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一)选拔我校每学期第三周开始赴境外交换生的选拔工作,第十周开始赴境内交换生的选拔工作。

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详见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1、学校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布选拔通知;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3、各相关学院(系)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学校教务处;4、学校教务处对相关学院(系)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交换学校推荐;5、交换学校审批并发放交换生录取通知书。

(二)交流学习前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学生应按照交换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必要的准备。

特别要充分了解交换学校当学期的课程设臵,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学生在交流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

3、认真阅读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充分理解其中对交流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签署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

5、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交流学习期间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与本校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系)老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研究和生活情况。

2、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注: 1、若申请作为学校新增课程予以转换认定,应在“是否申请为新增课程”下打“√”,并同时提供中英文课程名称及课程大纲。

院系自教务处审批之日起,两周内未进教务系统进行新增课程申请的,此表新增课程将视为无效,院系需要重新提交新增课程申请。

2、交换生申请转换成绩的课程门数应与所修读课程门数相同,原则上不能放弃转换;对于放弃转换的课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亲笔签名并交院系教学主管审批签字后,连同成绩转换申请表一同提交教务处受理。

每位交换生每长学期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得超过2门。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位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位

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双学位14、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发布时间: -9-19第三十条辅修专业是主修专业之外附加选修的专业。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按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有关课程。

辅修专业学分不低于25学分(主辅修专业所修的课程相同,其学分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双专业是指兼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一个专业,修满两个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资格。

双专业学分不低于50学分。

双学位是指修读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等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两个专业并取得毕业资格,且符合两个专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者,可取得双学士学位资格。

第二学位的学分不低于75学分。

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门类学习,学校采取辅修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与双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培养方案相衔接的方式。

学生在学习辅修专业的基础上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第三十二条第一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0及以上者,可在第二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第一、二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8及以上者,可在第三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双专业。

第一、二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3.0及以上者,可在第三年的第一学期申请修读双学位。

第三十三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应按下列申请程序办理: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并获得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院(系)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各学院(系)须于每年第一学期第5周前将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开课计划报送学校教务部门。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备注:1.各专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参考教务部旧版网站“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或教务部新版网站“本科专业”栏目下的“培养方案”(链接,需使用netID登录查看),如有变动,以院系公布的为准。

2.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1.11月1日-11月8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系办公室。

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辅修),(双学位)。

申请条件: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学校将在12月公布2017学年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7学年春季学期(即2018年上半年)开始上课。

3.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须按规定缴费。

根据我校2017年第15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自2016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元/学分(党办通〔2017〕215号);2016级之前的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文科类115元/学分,理科类130元/学分,医科类115元/学分,艺术类250元/学分(中大财务〔2007〕10号)。

4.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中山大学教务部2017年11月1日。

中山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的管理,根据《中山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记录分为中文成绩单和中英文对照成绩单两种方式记录。

中文成绩单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课程考试(考核)的原始记录,如实记录学生成绩并存入学校档案、永久保存的成绩记录资料。

中英文对照成绩单是指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竞争优势,提供给用人单位或学生申请出国留学等使用的学生课程成绩记录资料,印有“仅供就业和申请出国(境)使用”字样。

第二条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如果学生有课程成绩不及格,则按如下办法处理:1.已参加重修(重考)的,记录最高成绩。

若最高成绩为重修(重考)成绩,中文成绩单记录“重修(或重考)××(分数)”;中英文对照成绩单记录最高分数,不标记“重修(或重考)”字样;若最高成绩为原始成绩,记录原始成绩。

2.尚未参加重修(重考)的课程,记录原不及格成绩。

第三条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超过了毕业规定的应得学分,放弃公共选修课程中某门课程成绩而不影响毕业的,可申请办理放弃。

可申请放弃的公共选修课程:1)一般通识课程成绩(不含转专业学生原专业修读的公必和专业课程经转换认定为公选的课程);2)未获学分的核心通识课程成绩。

其他课程一律不得申请放弃。

第四条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课程可以选择全部记录或者全部不记录。

第五条已获批准缓考的课程,成绩记为“缓考”。

至毕业时仍未参加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第六条不能重复修读相同的课程,如发现重复修读,只予承认第一次修读的成绩。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学生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中山大学学生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第一、二学年 学习情况(含 学分、绩点)
已获得必修学分 主修专业 已获得选修学分 必修、专选绩点: 之前是否已修读同专业辅修: 法语
15
教务老师签字: 本院(系)意 见 开设院 (系)意见
说明:附本人成绩单一份,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审批完成后一份存开课专业系,一份存学生所在系。
20


日填
中山大学学生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院、系: 学 姓 号 名 翻译学院 外汉系 11307275 主修专业: 年 级 英语 对外汉语 2011级 双学位: ( 双专业: ( 法语
双专业、双学位 开设院系
) )
翻译学院
第一、二学年 学习情况(含 学分、绩点)
联系电话 已获得必修学分 主修专业 已获得选修学分 必修、专选绩点: 之前是否已修读同专业辅修: 法语
中山大学学生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院、系: 学 姓 号 名 翻译学院 外汉系 11307275 刘宇靖 主修专业: 年 级 英语 对外汉语 2011级 双学位: ( 双专业: ( 法语
双专业、双学位 开设院系
) )
翻译学院
联系电话
13417748670 96 25 大一:3.85,;大二:3.68 已获得学分:
13417748670 96 25 大一:3.85,;大二:3.68 已(系)意 见 开设院 (系)意见
说明:附本人成绩单一份,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审批完成后一份存开课专业系,一份存学生所在系。
20


日填
) )
) )

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中大教务〔2010〕113号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成绩管理,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现将《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生的课程成绩管理,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课程任课教师、学院(系)和学校教务部门共同承担课程成绩管理任务。

第二条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包括测验、作业、实验报告、临床实践性考核和课堂纪律、考勤等。

第三条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应按时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和录入工作,不能影响学生的各项评优活动。

第四条任课教师录入课程成绩后,在提交成绩之前须认真仔细核对有无错漏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成绩提交完毕后,任课教师须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打印两份正式成绩单,亲笔签字确认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学院(系)教务秘书存档。

第五条任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成绩,应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经评定提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如发现错漏应更改的,任课教师须在该课程成绩提交后两个月内填写“教师更改课程成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试卷复印件、作业复印件、平时考勤登记表等),由院(系)审批和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方可更改。

第七条学生如确有正当理由要求查卷的,应于该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向本院(系)教务秘书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同意(非本院系开课课程还须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后,由任课教师负责查阅试卷。

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申请。

第八条学校教务部门只受理在课程成绩提交后的两个月内的成绩更正申请,过期一律不予更正。

学分置换申请书

学分置换申请书

学分置换申请书尊敬的学分置换审批人员:我是XXXXX大学XXXXX专业的学生,特此向贵校递交学分置换申请书。

经过充分的思考和对自己学业规划的认真考虑,我决定申请将我在外校所修读的一门课程的学分置换为本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一、申请理由1. 学业规划:在我的学业规划中,XXXXX课程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这门课程对于我所学专业的深入理解和扎实基础至关重要。

而由于我在外校所修读的类似课程与本校课程内容高度契合,我深信将我在外校所修读的这门课程的学分置换为本校课程的学分,将对我在深入研究和应用该专业领域方面有巨大的帮助。

2. 学科连贯性:外校所修读的课程与本校课程具有相似性和学科连贯性。

这门课程在外校理论体系中的内容和教学目标与本校课程高度契合。

通过将这门课程的学分置换到本校课程,有助于强化我对该专业领域的学科连贯性理解,并提高学习效果。

3. 学分合理利用:外校所修读的课程学分对于我当前学业的进展并无实质性贡献。

而将这门课程置换为本校课程的学分,则可以使我学分的使用更加合理化,提高学分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增加我对本校课程的学习机会。

二、申请过程1. 课程内容分析:我在外校所修读的课程XXXXX与本校课程XXXXX有较高的相似性。

两门课程的学习目标和教学内容有较大的重叠部分。

通过对两门课程的内容进行详细比较和分析,可以明显发现两者的教学体系和知识结构高度一致。

2. 授课教师确认:我已联系本校XXXXX课程的授课教师,并将我在外校所修读的课程及其教材的详细信息提供给了授课教师。

经过与授课教师的沟通和确认,授课教师认可我在外校所修读课程的学习内容符合本校XXXXX课程的学习标准。

3. 申请材料准备:我已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个人成绩单、外校课程教材和教学大纲、本校XXXXX课程的教学大纲、学分置换申请表格等。

三、申请意义1. 学业提升:将我在外校所修读的这门课程的学分置换为本校课程的学分,将大大提升我的学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

中大双学位申请条件
中大双学位是指在中山大学攻读本科学位的同时,还可以选择攻读另外一个本科学位。

申请双学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本科学籍:申请人必须是已经被中山大学本科学院录取并具有本科学籍的学生。

2. 学业成绩优秀: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的学业成绩应该优秀,通常要求GPA在
3.0及以上。

3. 学分要求:申请人必须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双学位项目而有所不同。

4. 专业要求:申请人所攻读的双学位专业应与原本学位专业有一定的相关性。

一般情况下,所攻读的双学位专业应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社会科学类、人文学科类等。

5. 招生计划限制:不同专业的双学位可能会有招生计划的限制,即每个专业每年只录取一定数量的双学位学生。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双学位申请条件可能会因不同的专业和学院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之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申请指南并咨询所在学院的相关负责人。

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普通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特制定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在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下进行,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一章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第一条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 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 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 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3. 已转过一次专业者;4. 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5. 必修课专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6.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7. 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8. 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者;9. 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学校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第四条受理程序:1. 4月上旬,各学院(系)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

具体地,各学院(系)填写学校教务部门制定的“院(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同时根据学院(系)实际情况,确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和程序等,连同计划表报送学校教务部门。

2. 4月上旬,学校教务部门对各学院(系)接收转专业的计划进行审理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的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和受理程序。

各学院(系)应安排时间,由具体负责教师或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3. 4月中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学院(系),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大学如何转专业

中山大学如何转专业
2. 4月上旬,学校教务部门对各学院(系)接收转专业的计划进行审理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的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和受理程序。各学院(系)应安排时间,由具体负责教师或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3. 4月中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学院(系),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核查结果及说明:
签名: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中山大学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原院系、专业
转入院系、专业
联系电话
原院系所修课程(学生按原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填写)
转入院系专业的相应课程(院系填写)
学年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
总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属性
总学时
学分
成绩
院(系)审查意见: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院、系公章)
签名:(教务处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表须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九条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新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应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生放弃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成绩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生放弃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成绩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生放弃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程)成绩申请表
说明:1. 本表仅限于2017年9月1日前已修读的通识课程(公选课程)学分超过毕业规定应得的通识课程(公选课程)学分的同学申请;申请放弃后的公选课程学分不得小于毕业要求的
公选课程学分;2017年9月1日后修读的一般通识和核心通识课程考试不及格,安排重考,
成绩如实记录,不能申请放弃。

2. 如下课程不能申请放弃:1)转专业学生原非一般通识课程成绩;2)已取得学分的核心通
识课程成绩;
3. 经所在院系审批后,请将该表交至广州校区南校园415栋(旧生物楼)西梯220室。

中山大学教务部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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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注:1. 本表须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

2. 标题及表格内容的培养类别(双学位/双专业/辅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填写。

3. 如学生主修专业已毕业,则“学生原院系(主修专业)意见”一栏可留空。

4. 因从2017年起不新开设双专业,对于2016年及之前已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因主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双学位课程,允许从双学位转为双专业或辅修;对于2017年及之后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因主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双学位课程,只允许从双学位转为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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