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不是侵权
为什么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是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细心的人会发现,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有别于发明和使用新型.具体而言,他人未经,可以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人们会问,为什么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是侵权行为,而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就不侵权呢原因在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不同.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固有的那种美感,是有制造商愿意制造这种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销售商愿意销售这种产品、进口商愿意进口这种产品、消费者愿意购买这种产品的理由.简而言之,“美”的产品好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104条规定:“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得到了应用.”根据该条规定,换言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一旦经过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后,除非将其作为部件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再销售,消费者都无法像制造商或销售商一样使用外观设计的美感用于“招揽”顾客,最终消费者只能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而功能和技术性能不是外观设计的客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将前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作为零部件,利用其工业上的美感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法院应认定是侵权的销售行为.但是如果该零部件用的是外观产品的技术功能,则后续的制造和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赘述一句,消费者使用不应被认定为侵权,不是依据合法来源抗辩或是权利用尽抗辩而可免责,而是因为“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技术功能”不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随着人们的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懂得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知识产权中的商标、专利、版权注册业务坑太多,很多人怕中招.别怕,汇桔网精选知识产权服务商,咨询客服24小时在线,不漏下您的每一次需求,托管监控服务流程,对每一步服务进度负责,保障支付信息安全,守护每一笔交易.。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及案例分享导言:外观设计是产品设计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仅关乎产品的美观与功能,更涉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法律保护。
在如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案例分享等方面展开,并从个人看法出发,对该领域进行一定的探讨与理解。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1. 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要求主要包括摘要、主要图和附图。
其中,主要图是最重要的部分,它清晰地展示了该外观设计的特征,对于后续的侵权判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2. 相似性比较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似性的比较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相似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即外观的整体外观相似性和外观的细部外观相似性。
当两者相似度较高时,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3. 教授技术意见书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法官常会聘请技术专家撰写教授技术意见书,对侵权行为进行评估。
该意见书的撰写会综合考虑外观的相似性、市场影响等因素,对案件的判定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分享1. 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在全球范围内,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引起了广泛关注。
其中,涉及到的专利主要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案件中,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的智能手机外观和图标设计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经过长期的审理和调查,最终法院判定三星公司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判决三星赔偿苹果巨额赔偿金。
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并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2. 美的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专利争议美的集团与格力电器之间的专利争议也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例。
在该案中,美的集团指控格力电器的空调外观设计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
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仔细调查与评估,最终判定格力电器的产品侵犯了美的集团的外观设计专利,判决格力支付赔偿金。
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需要严格的比较和分析,以确保侵权行为的合理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具有新颖
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其独特性。
而外观设
计专利侵权则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了与专
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外观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
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外观形状、图案、颜色或
其组合。
2.赔偿经济损失: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而失去的利润、被
迫减少的销售额等;间接损失包括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声誉
损失、市场份额下降等。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
但不得超过侵权人的非法所得。
3.恢复商业信誉: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商业信誉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恢复商业信誉的责任,包括公开道歉、恢复商业信誉等。
4.承担诉讼费用:侵权人应当承担专利权人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到侵权行为的性质、侵
权人的恶意程度、专利权人的损失情况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赔偿金额。
总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是一种严重的知识产权侵犯行为,对专利权
人的利益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
因此,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
1. 整体观察法很重要哦!比如说,有两个手机,乍一看外形特别像,但仔细瞧就能发现很多不同点,这就是判断侵权的关键呀!
2. 直接对比产品特征呀!就像两个杯子,一个有独特的手柄设计,另一个没有,这明显的区别不就体现出来了嘛!
3. 设计空间大小也得考虑呀!像一些简单的日常用品,设计空间小,相似之处多了可就容易侵权喽!
4. 功能性设计要不要排除呢?好比一个工具,它的独特外形是为了实现特殊功能,这可不能随便说侵权呀!
5. 普通消费者的视角不能忘呀!消费者要是分不清两个产品,那可就有侵权嫌疑咯!
6. 组件产品侵权咋判断?就像电脑的各个配件,单个看和组合起来看都得考虑呢!
7. 创新程度高低也很关键呢!一个超级有创意的设计被模仿,那侵权没跑啦!
8. 在先设计得重视呀!要是之前已经有类似设计,那后面的相似设计就危险咯!
9. 等同原则也得知道呀!差不多的设计但换了种方式呈现,难道就不是侵权啦?哼,当然也是呀!总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很复杂,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不能轻而易举地就下结论呀!。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形状、纹理、颜色、图案或其组合所具有的新的和原创的特点,可以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
侵权指他人未经授权擅自制造、销售、使用被他人保护的外观设计作品。
下面将介绍两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例。
案例一:汽车制造公司设计并申请了一款新型轿车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授权。
他们的外观设计独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
然而,竞争对手未经授权,生产并销售了外观与其设计相似的轿车。
原汽车制造公司发现后提起了侵权诉讼。
在此案中,原汽车制造公司拥有合法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竞争对手的行为属于未经授权的生产销售,构成了侵权行为。
法院通过审理认定了侵权事实,并判决竞争对手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汽车制造公司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二:家具公司设计并申请了一款新型沙发的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授权。
该沙发的外观设计独特,备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家具商未经授权,开始生产并销售与其外观设计相似的沙发。
原家具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
在此案中,原家具公司拥有合法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家具商的行为构成了未经授权的生产销售,侵犯了原外观设计专利的权益。
法院判决家具商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家具公司的损失,并承担违法责任。
综上所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拥有合法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即未经授权的生产销售。
法院将根据证据认定侵权事实,并依法判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对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也能够有效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具体体现为外观设计申请书中的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等,必要时还有剖视图、剖面图、状态参考图,尤其是图中富有美感的要素。
2.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专利产品相同或实质相似。
这里涉及到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概念,普通消费者是指相关领域中具有一般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消费者。
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需要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为标准,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
3.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在进行侵权判定时需要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新颖性。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则不能判定为侵权。
4.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且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了与专利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则可以判定为侵权。
5. 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如果被控侵权人明知或应知其制造、销售、进口的被控侵权产品是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仍然进行制造、销售、进口的行为,则可以判定被控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判断。
在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外观专利侵权案例
外观专利侵权案例在当今的商业社会中,外观专利侵权案件屡见不鲜。
外观专利是指产品的外观设计,包括形状、图案、颜色等方面的设计。
外观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对于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外观设计较为直观,容易被模仿和复制,因此外观专利侵权案件也屡屡发生。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关于外观专利侵权的案例。
某公司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涉及一种新型的手机外壳设计,具有独特的图案和形状。
该公司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其手机产品备受消费者青睐。
然而,不久之后,一家竞争对手推出了一款外观与该公司专利相似的手机产品,并在市场上大肆宣传和销售。
该公司发现竞争对手的手机外观设计与其专利设计极为相似,便提起了侵权诉讼。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其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性和独创性。
同时,该公司还聘请了专业的外观设计师和专利律师,对比了两款手机产品的外观设计,指出了竞争对手手机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
而竞争对手则辩称其手机外观设计并非抄袭,而是独立开发的。
然而,经过法院的审理和专家的鉴定,最终法院判决竞争对手侵犯了该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外观专利侵权案件的特点和解决方式。
首先,外观专利案件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专利文件、设计稿、产品图片等。
其次,需要聘请专业的外观设计师和专利律师,进行专业的对比和分析,以证明侵权行为。
最后,需要依靠法院的审理和专家的鉴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保护原创设计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外观专利侵权案件需要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支持,才能取得胜诉。
同时,也需要法院和专家的公正判决,来保护创新设计者的权益。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对外观专利侵权案件有所启发,也希望企业和设计者能够更加重视外观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共同维护创新和竞争的公平环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以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外观的设计在要部上和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
所以,判定外观专利有没有侵权的办法就是注意观察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都是通过肉眼直接就能辨别得出来的,发现构成设计专利侵权就要及时的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三、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清除影响等。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市场调研和专利侵权情况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
以下是我们的汇报:首先,我们发现一家竞争对手公司推出了一款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专利保护的产品非常相似的产品。
经过比对,我们发现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包括整体外观、细节设计等方面。
这明显违反了我们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型厂家在生产的产品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非常相似,甚至有些产品直接复制了我们的外观设计。
这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有一些外观设计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
这些产品大多来自于一些不法厂家,它们对我们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漠视不顾,直接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给我们的市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已经着手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我们已经联系了专利律师团队,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制定了相应的维权计划。
其次,我们已经向相关的行政部门举报了侵权行为,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已经开始了对侵权厂家和销售商的法律诉讼,坚决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行政部门和专利律师团队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将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维权意识的宣传,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能够有效地减少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对我们的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维权。
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我们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也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提升。
图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怎么认定
一、图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怎么认定如果对方申请了专利,而你的作品又和对方非常相似,那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
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图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怎么认定二、图片侵权的赔偿标准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4、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图片侵权的法律条文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有什么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有什么不同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是知识产权领域两个不同的概念。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形状、纹理、颜色等方面的设计,而商标则是针对商品或服务的其中一种标志,用于区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
以下是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之间的一些不同点。
1.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而商标则是针对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外观设计专利旨在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手机的外观造型、汽车的车身形状等,而商标则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例如苹果公司的苹果标志、耐克公司的“Just Do It”等。
2.保护范围不同:
3.判定标准不同: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主要看被控侵权产品或设计是否与专利权要求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是否具有在外观上产生相同或相似视觉效果等。
而商标侵权判定主要看商标的构成要素是否相同或相似,是否会引起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混淆。
4.目的不同:
5.申请和保护期限不同:
6.鉴定依据不同: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一般依靠专家的审查和评估,通过比对设计的外观和专利权范围的相似之处来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而商标侵权
判定则往往需要考虑到更多因素,如商标的注册情况、商品类别、市场地位、商标使用范围等综合因素进行判定。
总之,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在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判定标准、目的、申请和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正确运用这些概念,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
外观侵权的认定标准
外观侵权的认定标准
外观侵权是指在产品外观设计方面,未经他人许可或者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外观设计,造成侵权行为。
在我国,外观设计的保护是通过专利法进行保护的。
外观侵权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已有设计的异同:对于外观设计的认定,首先要比较已有设计与所涉设计的异同,判断其是否存在近似相似之处。
如果已有设计与所涉设计的外观相似度高,就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构成侵权。
2.是否具有独创性:在判断是否构成外观侵权时,还需要考虑所涉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
如果所涉设计本身就不具备独创性,或者没有突出的创新点,那么即使与已有设计相似,也不构成侵权。
3.是否存在混淆可能:对于外观侵权的认定,还需要考虑所涉设计的使用是否会引起混淆可能。
如果使用所涉设计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已有设计,或者产生混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4.行业惯例:在判断是否构成外观侵权时,还需要考虑所涉设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如果所涉设计符合行业惯例,那么即使与已有设计相似,也不构成侵权。
总之,外观侵权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因素,严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1.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纸是专利权的特定要求,图纸中的线条、图案和颜色等元素被认为是专利权的一部分,可以通过更改、替换或删除其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元素而改变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其图纸的描绘程度来确定。
如果图纸描绘的非常详细,包括了所有的技术细节,那么所保护的范围就会比较宽泛。
相反,如果图纸描绘的非常简略,只提供了表面的轮廓信息,那么所保护的范围就会比较窄。
3.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还与产品的整体外观、形状和特征相关。
如果一个产品的整体外观和配置与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非常相似,无论其其他方面是否相同,都可能构成侵权。
4.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还与产品的应用领域相关。
例如,如果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应用于家具领域的,那么其他领域的类似产品可能不会构成侵权。
5.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还与产品的功能相关。
如果一个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一些特征是为了实现其特定功能而存在的,那么其他产品只要不具备该功能,即使形状、图案等方面与外观设计专利相似,也不会构成侵权。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根据其图纸的描绘程度、产品的整体外观与配置、应用领域以及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保护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在实际实施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专利权侵权案例
专利权侵权案例专利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其发明、设计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创新的保护。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专利权侵权案例时有发生,给相关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专利权侵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性。
案例一,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了一款与他人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该产品与他人专利产品的结构、功能、外观均高度相似,且在市场上具有相似的竞争地位。
因此,被侵权方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经法院审理后,裁定该公司构成侵权,需要赔偿被侵权方的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
案例二,某个创新型企业在申请了一项专利后,不久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其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产品。
经过调查,发现是另一家竞争对手未经授权就生产、销售了该产品。
该企业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对方构成侵权,需要赔偿该企业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个发明人在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发现另一家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其专利技术,并获得了不菲的经济利益。
该发明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定对方构成侵权,需要赔偿发明人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案例表明,专利权侵权行为不仅会给被侵权方带来经济损失,也会损害创新者的创新积极性。
因此,对于专利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复制、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
同时,对于自己的专利权,也要保护好,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专利权侵权案例的发生提醒我们,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新成果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创新才能得到有效保护,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
希望通过对专利权侵权案例的了解,能够引起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标准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专利要求的细节必须与其他产品的形状、外观相吻合,被指控的侵权产品必须和被保护的产品实质上相同。
第二,要求衡量被指控的侵权是否“显著”,需要认识到,任何产品都存在细微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存在却不会被认为是侵权行为,而具有相似性并且基本相同的外观设计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第三,认定市场,即被指控的侵权产品出现在哪个市场,是否与被保护的产品是否出现在同一市场,是认定具体的外观设计侵权的重要依据。
第四,识别真伪,一是要了解受害者被侵犯的专利是否被正常注册和发布,二是识别涉嫌侵权的产品的是否是合法的。
最后,在司法认定中应尽量了解专利受害人的商业秘密,并考虑商业机密的合理利用,以尽可能地得出正确的判定结果。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要求,我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进行了调查汇报。
经过调查发现,
我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遭到了侵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侵权情况。
1. 侵权产品外观与我公司专利产品外观高度相似,存在明显的抄袭嫌疑;
2. 侵权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良好,对我公司的市场份额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 侵权方对我公司的专利权利进行了侵犯,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调查结果。
1. 经过调查,侵权方明知我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仍然擅自生产、销售侵
权产品;
2. 侵权方对于侵权行为并未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且态度消极,拒不配合解决
侵权问题。
三、后续处理建议。
1. 提请律师起草侵权警告函,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经
济损失;
2. 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3. 提升自身产品设计水平,加强专利保护意识,提高专利申请和保护的效率。
四、总结。
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形象。
我们将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市场地位。
以上就是我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是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细心的人会发现,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有别于发明和使用新型。
具体而言,他人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可以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人们会问,为什么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是侵权行为,而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就不侵权呢?原因在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不同。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固有的那种美感,是有制造商愿意制造这种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销售商愿意销售这种产品、进口商愿意进口这种产品、消费者愿意购买这种产品的理由。
简而言之,“美”的产品好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104条规定:“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得到了应用。
”根据该条规定,换言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一旦经过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后,除非将其作为部件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再销售,消费者都无法像制造商或销售商一样使用外观设计的美感用于“招揽”顾客,最终消费者只能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
而功能和技术性能不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一、概述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法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主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造型设计,而非产品的功能或者结构。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于企业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
在本文中,将对《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进行深入探讨。
二、侵权认定的条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侵权行为是针对已经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2. 侵权行为是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3. 侵权行为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进行的;4. 侵权行为是在公开、使用、许诺使用或者进行实质准备等侵权行为中的一种。
三、判定标准《专利法》规定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界定,以确定侵权行为是否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2. 对侵权行为进行实质性比对,判断其是否与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一致;3. 对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适用于侵权认定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说明《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某企业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认为另一企业的产品涉嫌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在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对被告产品进行了形状、纹样、颜色等方面的比对,最终认定被告产品构成了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行为。
五、个人观点和建议就个人观点而言,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注重专利的布局和申请工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也建议加强对《专利法》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六、总结《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从法律层面确保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外观设计的创新成果。
企业和个人在利用外观设计专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件产品有自己的外观,也就有着自己的独特外观设计,独特的外观设计往往受到专利保护,但是侵权行为也同时存在着,那么,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不是侵权呢?也就是,如何才能判断产品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了呢?
今天汇桔网小编为您整理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其一、首先应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同类,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一般不构成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依据商品销售的分类习惯和客观实际情况,并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对二者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其二、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是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的标准。
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用于产品的目的是为了使产品升值,达到产品利润的更大化。
而实现产品利润更大化的途径是使消费者群体接受该产品。
普通消费者同专业设计人员对待一项产品的外观设计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是不同的,审美能力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分。
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无效审查中,应当以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去审视一个新的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美感,是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和已有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而在侵权诉讼中,在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则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
只有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在这里才是客观公正的。
不同商品有不同的消费者,在进行判断时要根据个案的产品去划定其消费者群体。
当然,采用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并非是要由普通消费者去判断每一个案件产品的相同与相
近似,而是指审判案件的法官在作出判断时,应当从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出发,去作出个案的评判。
其三、外观设计比对
外观设计比对的主要方法是:
首先,确定好比对的依据。
在侵权判断中,作为比对的依据应当是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
局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交并经授权公告的图片、照片,而不应当是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之后制
造的专利产品。
其次,对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对比,应当进行要部分析、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比对的重点应当是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是否抄袭、模仿了原告外观设计中的新颖独创部分。
因为前者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只有当专利产品的外观与专利权人申请外观设计时
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与照片相同、并经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时,才可以直接将两个产品的外观设
计进行比较。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是不是侵权,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