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软条款举例
物流案例:信用证业务案例三十三个精典贸易案例分享
信⽤证业务案例例1: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伯明翰分⾏(STANDARD CHARTERED BANK LTD . BIRMINGHAM BRANCH,ENGLAND)名义开⽴的跟单信⽤证,⾦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LTD .LONDON)。
因该证没有象往常⼀样经受益⼈当地银⾏专业⼈员审核,发现⼏点可疑之处:(1)信⽤证的格式很陈旧,信封⽆寄件⼈地址,且邮戳模糊不清,⽆法辩认从何地寄出;(2)信⽤证限制通知⾏-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议付;有违常规;(3)收单⾏的详细地址在银⾏年鉴上查⽆;(4)信⽤证的签名为印刷体,⽽⾮⼿签,且⽆法核对;(5)信⽤证要求货物空运⾄尼⽇利亚,⽽该国为诈骗案多发地。
根据以上⼏点,银⾏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证,后经开证⾏总⾏联系查实,确是如此。
从⽽避免了⼀起伪造信⽤证件诈骗。
信⽤证业务案例例2:某中⾏曾收到⼀份由加拿⼤AC银⾏ALERTA分⾏电开的信⽤证,⾦额约100万美元,受益⼈为安徽某进出⼝公司。
银⾏审证员发现该证存在以下疑点:(1)该证没有加押证实,仅在来证开注明"本证将由××⾏来电证实";(2)该证装效期在同⼀天,且离开证⽇不⾜⼀星期;(3)来证要求受益⼈发货后,速将⼀套副本单据随同⼀份正本提单⽤DHL快邮寄给申请⼈;(4)该证为见45票天付款,且规定受益⼈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5)信⽤证申请⼈在加拿⼤,⽽受货⼈却在新加坡;(6)来证电传号不合常理。
针对这⼏个疑点,该中⾏⼀⽅⾯告诫公司"此证密押未符,请暂缓出运",另⼀⽅⾯,赶紧向总⾏国际部查询,回答:"查⽆此⾏"。
稍后,却收到署名"美漩银⾏"的确认电,但该电⽂没有加押证实,于是该中⾏设法与美州银⾏驻京代表处联系,请⽰协助催晒,最后得到答复:"该⾏从未发出确认电,且与开证⾏⽆任何往来"。
信用证软条款及实例
信用证软条款及实例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证。
为此,我们应对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尤其是软条款深加研究,这样有利于工作操作和安全收汇。
一. 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开证人授权的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的条款等等。
这些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极为不利,因为进口商或进口商授权人如果不来履行就不能出具检验证书或货运收据,这必然影响货物出运。
但是,即使进口商检验并出具了证书或货运收据,如果未经开证行证实,也会造成单证不符。
1999 年 1 月,某三资企业将制好的一套单据交来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议付,经银行审核,发现其检验证书未按信用证条款要求的经开证行证实。
企业得知后,希望把证书再寄给国外进口商,请其要求向开证行证实,但由于往返时间长,如果寄去后再寄回来又会影响交单时间,所以,只好以单证不符寄往国外开证行。
由于该客户是老客户,又是资信较好的客商,所以,最后还是把货款收回来了,但是开证行已扣除了50 美元的单证不符费和30 元的电报费。
二. 检验证由进口商出具和签署并由受益人会签。
同时,其印鉴应与通知行持有的记录相符。
这种条款对受益人很不利,因为主动权已掌握在对方手里。
同时,不仅影响了议付时间,造成了单证不符,而且还影响了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
因此,受益人应洽知进口商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修改或删除,以便受益人操作和安全及时收汇。
三.检验证由某某出具并签署,他们的印鉴必须由通知行证实。
这个条款对受益人也是不利的,而且开证行并没有将印鉴资料寄给通知行,致使通知行无法证实。
另外根据ucp500 号规定,通知行应遵守合理谨慎的原则,检查其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证实性,以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因而没有义务审核某某进口商的印鉴。
四.票据应出具在有受益人名称的信函笺上,注明全称和地址。
对于这一条款,有不同的理解。
有人认为,发票出具在有受益人名称的信笺上,打上其地址就可以。
信用证软条款及举例
信用证软条款及举例
信用证软条款是指在信用证中所附的经常性的约定。
这些条款通常是由国际贸易惯例或相关组织制定的,旨在保障信用证的执行和贸易双方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用证软条款及其举例:
1. 信用证有效期:信用证在一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受益人必须在有效期内根据要求向开证行提交相关文件。
例如,信用证的有效期为60天,受益人必须在60天内提交所需的文件。
2. 分期装运:信用证规定一批货物可以分为几次装运。
例如,信用证规定一批货物可以分为两次装运,每次装船数量不得超过5000吨。
3. 转运条款:信用证允许货物在装运过程中经过转运,即在指定的地点转卖或转发货物。
例如,信用证允许货物在中转港通过转运到目的地。
4. 金额变动条款:信用证的金额在装运期间可以有一定的变动。
例如,信用证规定一批货物的金额为10万美元,但在装运期
间允许增加或减少10%的金额。
5. 装运日期条款:信用证规定货物的装运日期。
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必须在2022年1月1日前装运。
6. 提单条款:信用证对货物提单的格式和内容有具体的规定。
例如,信用证要求货物提单必须按国际商会制定的提单样式填
写。
7. 支付条件:信用证规定了付款的条件,例如信用证规定货款将在货物验收后的10天内支付给受益人。
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信用证软条款及其举例,实际上不同的信用证中可能会包含更多或不同的条款,具体的条款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情况和协议进行规定。
中英文信用证软条款
信用证软条款是一种常见的信用证陷阱,其目的是在货物交付后对受益人实施控制,并可能导致受益人面临风险。
以下是中英文信用证软条款的例子,每个大约500-800字。
中文信用证软条款示例:开证行收到我方申请人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证金以及规定的税金和手续费后,确认申请人和发货人的名称地址及信用证要求货物的品种和数量等无误后开立。
此信用证经银行同意有效。
所有信用证付款凭开证申请人提出的与经保险有关(以本条款约定条款为准)并由我行认可的保单据支付。
对经由信用证下的发货,其质量、数量、单据和付款必须满足我方及我方代表的验视及检查合格方可生效。
信用证有效期延至我方验视、付款及接收所有符合我方要求的有效运输单据为止。
如发现单据不符,开证申请人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我行及受益人因不符而遭受的损失。
英文信用证软条款示例:The issuing bank shall open the letter of credit upon receipt of a deposit of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the required taxes and handling fees specified by the applicant. Upon verification of the applicant's and shipper's name, address, and the quantity and type of goods specified in the letter of credit, the letter of credit shall be deemed valid. The letter of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bank for validity. All payments under this letter of credit shall be made based on the insurance policy related to the insurance specified by the applicant and approved by us. For shipments under this letter of credit, quality, quantity, and documents shall be subject to our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The validity of the letter of credit shall be extended until we have inspected, approved, and received all valid shipping documents conforming to our requirements. In case of any discrepancies found in the documents, the applicant shall bear all consequences and compensate for any losses incurred by us and the beneficiary due to discrepancies.以上两种信用证软条款都是为了在货物交付后对受益人实施控制,并可能使受益人面临风险。
【信用证案例分析】信用证软条款风险揭秘
【信用证案例分析】信用证软条款风险揭秘 案件情况 2014年1月,国内A公司通过以前的客户甲先生了解到香港B公司欲购买1.2万件皮装,随后甲以B公司代理的身份与A公司进行了贸易谈判并签定了合同,价格条件FOB天津,合同金额90余万美元,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为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
不久,A公司收到新加坡曼谷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不过开证申请人并不是B公司,而是新加坡的C公司。
收到信用证后A公司即向甲支付了佣金,并从甲先生指定的工厂购进原料,积极生产备货。
按照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应于发货前一周通知开证申请人装船计划,开证申请人将通过开证行确认该计划并通知船只名称,且以上两份电文原件均为信用证要求提供的单据。
”由于信用证上并未注明开证申请人的传真号码,A公司提前将装船计划通知了B公司,并请B公司通知开证申请人对此予以确认。
但B公司质检人员一再拖延产品检验时间,并对A公司的装船计划避而不谈。
一个偶然的机会,A公司获悉与自己同在一个省的D公司不久前也出口过同类的货物,且中间人同为甲先生,原料购自于同一家工厂,支付方式也为信用证。
不幸的是,D公司被甲先生和香港B公司的伎俩所蒙骗,盲目地将货物发给了他们,而由于并未接到开证申请人的装船计划确认,造成银行以不符点为由拒付,落了个钱货两空,损失近百万美元。
后D公司律师亲赴香港,但根本找不到所谓的B公司。
至此,一桩商业欺诈案水落石出。
A公司悬崖勒马,停止了货物的发运。
案情分析 本案一开始便存在一些疑点,但A公司都将他们一一忽略了。
1、买家资信状况不明 出口商A公司以前从未与香港B公司有过贸易往来,对其情况可谓是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便与之签定了90余万美元的合同未免有些草率。
且A公司从未对B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哪怕是核实一下相关的地址是否存在这个公司(事实证明根本不存在)。
2、出口货物价格偏高,买家指定原材料供货厂家 在合同洽谈阶段,B公司的代理甲先生坚持A公司必须订 国内某工厂的原材料,理由是其质量较好。
2012.3.22信用证软条款识别及应对的案例分析
2、收到通知后信用证才生效 THIS LETTER OF CREDIT IS NOT OPERATIVE UNTIL WE ADVISE PRICE ,NAME OF VESSEL, DESTINATION AND FINAL DOCUMENTARY REQUIREMENTS BY WAY OF AMENDMENT. 译文:直到我们通过修改信用证,通知 有关价格、船名、目的港和最后的 单据的要求后,本信用证方能生效。
在外贸业务中如何识别信用证“软条 款”?如何处理?
信用证软条款识别及应对的案例分析
(一)条款举例
• 1、 获批授权书后信用证方能生效 • THIS CREDIT WILL BECOME OPERATIVE PROVIDED THAT THE NECESSARY AUTHORIZATION WILL BE OBTAINED FROM EXCHANGE AUTHORITY, WE SHALL INFORM YOU AS SOON AS THE AUTHORIZATION OBTAINED. • 译文:本信用证必须从外汇当局获批必 要的授权书后方能生效,待获得授权书 立即通知你方。
(二)识别分析 上述的第1条“获批授权书后信用证方能生 效”条款,并不一定是开证申请人故意 设定的软条款,因为多年来包括中国在 内的很多国家都实行外汇管制,实际情 况应该是买方在与卖方签订合同后,由 于该进口国对进出口结算的外汇进行额 度管制,进口方必须获批外汇额度才可 对外付款,而在信用证开出之时,外汇 额度还没有获批,因此在信用证中做出 这样的规定是实事求是,对受益人负责 的做法。
• 第2条“收到通知后信用证才生效”的条 款,一般下是买卖双方签订了长期的大 宗的贸易合同,分期执行,一般不固定 作价,而是非固定价格,价格随行就市, 待信用证开出后根据市场的价格再确定; 如果货物的价格是以 FOB 术语成交,船 名、目的港和最后单据有待买方进一步 的确认也在情理之中。
从一则案例分析信用证软条款
电子商务企业自行兴建运输中心对投资回报时间长,资本需求大、 必
需谨慎决议。政府要积极倡导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发展, 发扬各种领 先决策、 法例和准则, 大力支持物流企业的发展和与区域间的协作。电 子商务与物流企业应优先考虑物流信息化、 智能化的发展, 以及成功 的经验借鉴企业物流的发展, 建立企业的物流网络优化。 建设高效、 柔 性的智能系统。电子商务企业的增长可以说是物流能力的竞争, 物流 配送体系的建立和优化与市场竞争的电子商务企业赢得未来。 我们需 要一个全面调和、 统筹兼顾的方案。如何更好地控制成本, 提高服务质 量, 相应物流速度, 随着时问的推移, 电商和物流业不断地更新自己的 设备技术, 不断地克服难题, 相信终有一天大家将不受诸如此类问题
用证支付方式中, 开证银行是第一付款人。 所以, 信用证凭借其安全性 得到了出口商的青睐, 成为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的结算方式。但是, 如 果信用证中出现了“ 软条款” , 出口商又没有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信 用证对于出口商的利益就会产生威胁。本文从一则案例入手, 分析信
用 证中常见的软条款及其应对方法 。
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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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林跃 . 电商决胜 最后一公里 [ J 】 . 销售 与市场 , 2 0 1 3 . 2 . [ 3 】 诸 方鸿. 最后一公里 困局 【 J ] . 物 流技术 与应用 , 2 0 1 1 . 9 .
市 场 /贸 易
《 合 作 经 济 与 科 技 》
N o . 1 s 2 0 1 5
从 一则 案例 分析 信用 证软 条款
口文 /李敏 华 马 惠颖 郑 军锐
( 石家庄信 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 ・ 石家庄 )
信用证中常见的软条款
常见的软条款大致可归纳为4种:1 变相可撤销信用证条款;当开证银行在某种条件得不到满足时(如未收到对方的汇款、信用证或保函等),可利用条款随时单方面解除其保证付款责任。
2 暂不生效条款: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知方可生效;3 开证申请人说了算条款:信用证中规定一些非经开证申请人指示而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的条款。
如发货需等申请人通知,运输工具和起运港或目的港,需申请人确认等。
4 无金额信用证(zero 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开出时无金额,通过修改增额或只能记账,而不发生实际现汇支付。
那种比较典型的带有未生效条款的软条款信用证。
通常还可以用几个“不”字来概括。
即开证行不通知生效,不发修改书,开证人不出具证书或收据,不来验货,不通知船公司船名等,并常常伴有要求出口商提前支付5%甚至更高履约金的字样,其中有不少是在证外合同中早就规定好了的。
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跟单信用证使用最为广泛,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一种交易方式。
因此,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证。
为此,我们应对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尤其是软条款深加研究,这样有利于工作操作和安全收汇。
一. 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开证人授权的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的条款等等。
这些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极为不利,因为进口商或进口商授权人如果不来履行就不能出具检验证书或货运收据,这必然影响货物出运。
但是,即使进口商检验并出具了证书或货运收据,如果未经开证行证实,也会造成单证不符。
1999年1月,某三资企业将制好的一套单据交来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议付,经银行审核,发现其检验证书未按信用证条款要求的经开证行证实。
企业得知后,希望把证书再寄给国外进口商,请其要求向开证行证实,但由于往返时间长,如果寄去后再寄回来又会影响交单时间,所以,只好以单证不符寄往国外开证行。
软条款
“Shipment cannot be effected unless the beneficiary receives a notice from the applicant approving the shipment, and the notice from the applicant should accompany the shipping documents”(受益人必须得到开证申请人的通 知,同意装船出运,才能出运,并在交单时提交 该通知)。 “Shipment be effected after the inspection by applicant”(必须经开证申请人检验合格,才能出 运)
信用证的软条款
定义:信用证中的软条款(Soft Clause),在我国 有时也称为“陷阱条款”(Pitfall Clause),是 指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加列一种条款,使出口商不 能如期发货,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 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 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 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 另一方面,软条款也是指开证申请人(进口商) 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 阱”条款,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出口商) 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 随时将受益人至于陷阱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 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上述规定“在收到信用证修改书,告知船名和装运 日期, 才能出运”, 如果出现在CFR/CIF 成交的 合同下不接受。在FOB 中可接受,可规定在装运 月前一个月将信用证修改书发来,告知运输公司联 系方式,经联系确认船名和日期后,做出是否接受 信用证修改书的指示。规定“要得到进口商同意出 运的通知,才能出运”,在买方定制交易中,不能 接受。如是大众商品交易,可同意,但须规定开证 申请人表示同意的通知到达的期限,建议在装运月 前提前一个月开到。规定“要经开证申请人检验合 格,才能出运”,不宜接受,但可协商改成“在生 产期间,由买方派员自行或委托检验机构人员对货 物进行预检验,或者允许买方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 人员在产地或装运港或装运地实施监造或监装。
信用证的常见条款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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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一, 信用证必须获得外汇当局批准后才生效。 有时候我们收到的信用证规定:该信用证必须获得外汇主管当局的核准才能生效。 如:This credit will be operative solely when we get the authority permission that we have already requested. 或者This credit shall become operative only receipt by us the authorization to that effect of XXX Exchange Institution.
三,信用证规定的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商或者代理人签署才能办理押汇的 (大家经常碰到的) 有时信用证规定,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商等出具或签字,我们出口商才能办 理信用证下的押汇。如,Inspection Certificate to be issued by XXX Trading Co.,或Commercial invoice to be countersigned by the buyer.
二, 受益人必须等到开证银行或者申请人另外通知后才能使该证。 有些信用证中附加了限制条件,如:This credit will be operative only after receipt of further instruction 或Shipping date to be instructed by the buyer from the opening bank through the advising bank或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shipping sample to be accepted by XXX Trading Co. ,and verified by cable from the opening bank to be advised through the advising bank.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软条款”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软条款”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和信任。
然而,其中的“软条款”却犹如隐藏在平静海面下的暗礁,给交易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
信用证“软条款”,顾名思义,是指在信用证中加列的一些条款,这些条款使得信用证的付款条件变得模糊、不确定或者难以满足,从而为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的收款设置了障碍。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软条款”常见的表现形式。
一种常见的形式是限制信用证生效的条款。
例如,规定信用证需在进口商取得特定的进口许可证或者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后才生效。
这使得出口商在发货前无法确定信用证是否能够真正生效,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
另一种常见的软条款是要求某些单据由进口商或其指定的人签署。
这就使得出口商无法完全自主控制单据的签署,容易受到进口商的刁难。
还有一种较为隐蔽的软条款是对货物检验条款的不合理规定。
比如,规定检验证书由进口商指定的检验机构或人员出具,且检验结果直接影响付款。
这样的条款容易导致进口商以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付款。
那么,信用证“软条款”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进口商的角度来看,可能是出于对货物质量、市场变化等因素的担忧,试图通过设置软条款来保留更多的控制权和灵活性。
例如,当市场价格下跌时,进口商可能会利用软条款来寻找借口拒绝收货或付款。
此外,部分进口商可能存在欺诈的意图,故意设置软条款来骗取出口商的货物或预付款。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一些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发现和指出软条款,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软条款的出现。
信用证“软条款”给国际贸易带来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对于出口商来说,软条款可能导致他们无法按时收汇,增加了资金周转的压力。
同时,为了满足软条款的要求,出口商可能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进口商恶意利用软条款拒绝付款,出口商可能会面临货物积压、资金链断裂等严重后果。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软条款”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软条款”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软条款”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通常由买卖双方商定,并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来实施。
信用证中的条款是确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的重要依据,其中有些条款是比较灵活的,“软条款”是指在信用证中存在一定弹性和灵活性的规定。
软条款是为了适应不同国家、不同买卖双方的需求而设定的。
它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货物的描述和规格:买卖双方在信用证中可以商定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变动。
例如,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货物的规格、尺寸或品质,以适应市场需求。
2. 价格条款: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也可以针对价格进行一定的调整。
例如,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调整价格,以适应市场的波动。
3. 付款方式: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也可以在付款方式上有所灵活。
例如,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分批支付或延期付款。
4. 交付时间: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也可以在交付时间上有所调整。
例如,允许有一定的交货时间安排,以适应生产和供应链的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软条款可以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买卖双方在商定软条款时需要谨慎考虑,并确保在信用证中明确约定相应的风险分担和责任。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为了适应不同国家、不同买卖双方需求而设定的灵活规定。
它可以在货物描述、价格条款、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等方面灵活调整。
商定软条款时需要考虑风险,并在信用证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和权益。
信用证解读35例
信用证解读35例一、某出口公司不久前收到一位客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里有下列条款:THIS L/C WILL ONLY BE AVAILABLE AFTER RECEIPT FROM OUR PRINCIPAL OFINSTRUCTION.THIS L/C IS NOT OPERATIVE UNTIL WE ARE ADVISED.THIS L/C IS INSPIRED PENDING RECEIPT OF AMENDMENT.以上这些是不是属于软条款呢?答:是的,这种信用证未能生效,主动权掌握在开证人手里。
严格说来,信用证里有软条款,受益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证。
上述信用证里的第一句话是说,本信用证只有在收到我行委托人的指示后才可生效。
第二句话是说,我行接到通知后本信用证才能生效。
第三句话是说,本信用证只有在收到修改后才能生效。
因此,出口商一定要开证人修改取消上述类似的条款方可出运。
否则,这种信用证只是一种商业信用,等于托收。
二、某信用证里有这样一句话:“THIS CREDIT WILL BECOME OPERATIVE ONLYAFTER THE APPLICANT’S RECEIPT OF THE REQUESTED IMPORT LICENCE RELEASED BY OUR MINISTERIAL AUTHORITIES”,是不是也属于软条款呢?答:是的,这个信用证也不能生效。
上述的汉语意思是:“只有等到开证人领到他们部级机构颁发的进口许可证,该信用证方可生效。
”这对受益人非常不利。
因为许可证何时能办好,通知行无从了解,万一出口人发了货,进口许可证仍未办好,出口商岂不是收汇无望?因此,类似这样的信用证条款,出口商一定在出货前要求开证人修改删除,否则,肯定有后患。
三、“THIS CREDIT ONLY AVAILABLE AFTER RECEIPT BY YOU OR OUR ADVICETHAT OUR PRINCIPAL HAVE RECEIVED AND ACCEPTED THE REQUIRE FINAL L/C AMOUNTING TO 10% OF VALUE OF CREDIT AMOUNT ISSUED BY A FIRST CLASS BANK OF YOUR END COUNTERSIGNED BY US OR BY OUR AUTHORIZED BANK”,这一段文字出现在信用证里是不是也属于软条款?答:是的。
常见信用证软条款
L/C常见软条款Soft clause是在出口风险管理中,信用证软条款是出口商最为头疼的问题之一,也是中国出口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就目前国际间运作实务来看,一张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性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欺诈。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软条款主要有:信用证暂时不生效,生效时间由银行另行通知。
信用证规定必须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签字人验货并签署合格证书,才能付款或生效。
信用证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如货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
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申请人修改后的通知为准。
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软条款案例:1)DOCUMENTS WILL BE RELEASED FREE OF PAYMENT. PAYME NT TO BE EFFECTED TOBENEFICIARY UPON RECEIPT OF OUR AUTHENTICATED MESSAGE AUTHORIZ ING YOU TORELEASE PAYMENT.单据将免费放给申请人,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授权后才能向受益人付款的2)THIS CREDIT IS NON-OPERATIVE UNLESS THE NAME OF CARRYI NG VESSELHAS BEENAPPROVED BY APPLICANT AND TO BE ADVISED BY L/C OPENING BANK I NFORM OF AN L/CANENDMENT TO BENEFICIARY本证尚未生效,除非运输船名已被申请人认可并由开证行以修证书形式通知受益人3)SHIPMENT CAN ONLY BE EFFECTED UPON RECEIPT OF AN AME NDMENT OF THIS CREDITADVISING NAME OF CARRYING VESSE/AND SHIPMENT DATE只有在收到本证修改书,修改书指定运输船名和装运日期时,才可以安排装运4)1/3 ORIGNAL B/L AND ONE SETOF NON NEGOTIABLE DOCUMENT S TO BE SENT TOAPPLICANT WITHIN 3 DAYS AFTER SHIPMENT BY DHL BEN` S CERTIFIC ATEPLUS DHLRECEIPT ENCLOSED1/3正本提单和一套非议付单证在装船后3天内通过敦豪快运送交开证人附上受益人证明和敦豪收据5)CARGO RECEIPT ISSUED AND SIGNED BY AUTHORIZED SIGN ATORY(IES) OF THEAPPLICANT WHOSE SIGNATURE MUST BE INCONFORMITY WITH OUR RECOR DS,CERTIFYING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RECEIVED IN GOOD ORDER,SHOWING THE QUANTITY, VALUE OF GOODS,DATE OF DELIVERY ANDLETTER OF CREDIT NUMBER.由申请人的授权签字人签发的收货单据上要证明货物符合品质要求,显示货物数量和价值,交货日期及信用证号码,收货单据上的签字样式须与申请人记录一致.6)APPLICANT'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ONE SET OF N ON-NEGOTIABLESHIPPING DOCUMENTS HAS BEEN RECEIVED. THE APPLICANT'S AUTHORIZE DSIGNATURE MUST B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CORD CONCERNED.申请人证明信,证明一套不可议付的货运单据已收妥,申请人的授权签字样式须与有关记录一致.7)ORIGINAL L/C AMENDMENT THROUGH L/C ISSUING BANK CO NFIRMING THATSAMPLES HAVE BEEN RECEIVED AND QUALITY IS ACCEPTED BY THE APPLI CANTBEFORE SHIPMENT.开证行发出的正本信用证修改,确认申请人在装运前已收样品,并接受其品质。
信用证软条款列举
常见的软条款有这些:一,信用证必须获得外汇当局批准后才生效。
有时候我们收到的信用证规定:该信用证必须获得外汇主管当局的核准才能生效。
如:This credit will be operative solely when we get the authority permission that we have already requested. 或者This credit shall become operative only receipt by us the authorization to that effect of XXX Exchange Institution.二,受益人必须等到开证银行或者申请人另外通知后才能使该证。
有些信用证中附加了限制条件,如:This credit will be operative only after receipt of further instruction 或Shipping date to be instructed by the buyer from the opening bank through the advising bank 或This credit is subject to shipping sample to be accepted by XXX Trading Co.,and verified by cable from the opening bank to be advised through the advising bank.三,信用证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或经过检验才能获得付款。
有时候买家为了保证货物按时运抵目的港,或为了保证货物的只来年感,经常在信用证中规定,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后。
或经过检验后才能获得货款。
例如,Letter of copy or cable advice from XXX customers brokers or carrier certifying that the merchandise has arrived in XXX(目的港),又如,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on trust receipt to the above account party for the purpose of arranging entry and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做食品药品的注意) upon receipt a written statement from above account party to the effect that merchandise has been insoected and released 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The draft under thi s credit will be paid byus.It ' s understand that we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form,scope,validity enforce ability and the enforcement of such trust receipt.四,信用证规定的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商或者代理人签署才能办理押汇的(大家经常碰到的)有时信用证规定,某些单据必须由进口商等出具或签字,我们出口商才能办理信用证下的押汇。
信用证中的常见软条款
在我国有时也称为“陷阱条款”(Pitfall Clause),是指在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加列一种条款,据此条款开证申请人(买方)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
这种信用证实际变成了随时可以撤销或永远无法生效的信用证,银行中立担保付款的职能完全丧失。
带有此种条款的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消信用证,极易造成单证不符而遭开证行拒付。
买方凭借信用证软条款还可以骗取卖方的保证金、质押金、履约金、开证费等。
常见的软条款归纳如下:a.开证申请人(买方)通知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目的港、验货人等,受益人才能装船。
此条款使卖方装船完全由买方控制。
b.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此类条款使出口货物能否装运,完全取决于进口商,出口商则处于被动地位。
出口商见信用证才能投产,生产难安排,装期紧,出运有困难。
c.1/3正本提单迳(直)寄开证申请人。
买方可能持此单先行将货提走。
d.记名提单,承运人可凭收货人合法身份证明交货,不必提交正本提单。
e.信用证到期地点在开证行所在国,有效期在开证行所在国,使卖方延误寄单,单据寄到开证行时已过议付有效期。
f.信用证限制运输船只、船龄或航线等条款。
g.含空运提单的条款,提货人签字就可提货,不需交单,货权难以控制。
有的信用证规定提单发货人为开证申请人或客户,可能被不法商人利用此特殊条款进行无单提货。
h.品质检验证书须由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者签发,由开证行核实,并与开证行印签相符。
采用买方国商品检验标准,此条款使得卖方由于采用本国标准,而无法达到买方国标准,使信用证失效。
i.收货收据须由开证申请人签发或核实。
此条款使买方托延验货,使信用证失效。
j.自相矛盾,即规定允许提交联运提单,又规定禁止转船。
k.规定受益人不易提交的单据,如要求使用CMR运输单据(我国没有参加《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所以我国的承运人无法开出“CMR”运输单据。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信用证中的软条款:目录:篇首案例: (2)软条款的概念: (2)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可能出现的问题: (2)为什么会有软条款: (2)第一类:为了维护买方的合法利益: (3)1、要求买方提供详细的发票(包括运费、保险费用的明细等):(3)2、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合格报告以后再兑现: (3)第二类:可能对卖方不利的: (3)1、要求由收货人检验后才可以生效兑付的: (3)2、信用证中单据要求有一项要求所有的单据必须双方签字 (3)一些模棱两可的: (3)1、因为特殊原因要求指定承运公司,或者走固定路线 (3)2、外汇到了之后信用证才有效的 (3)3、要取得大使馆认证的 (3)怎么办: (3)篇首案例:小章公司最近海外公司接到一笔订单,进口一批特级干香菇,总量2000kg。
价格、支付方式都谈妥后,外贸公司很快收到了信用证。
他发现了有一条:不接受短装,要求按每箱60kg包装,不能有缺重箱。
他没有在意,就嘟噜了一句:老外还真真仔细。
朋友,你发现什么问题了么?经理看到这条以后,给小章分析了一下:一共2000kg干香菇,每箱60,能正好装完吗?最后一个箱子只有20kg。
但客户不要半空箱子,更不接受短装。
所以,如果最后按照信用证上的这条,那么我们就要搭进去40kg香菇,总价3500以上,如果严格按照2000kg 的总量而不装满,就会因为不符点而兑现不了信用证。
这条就是传说中的信用证软条款。
原来条款也可以分软硬的。
软条款的概念: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设置的条款,这样的条款会导致受益人贸易地位的丧失,安全收汇受到威胁,而给申请人带来交易主动权或骗取货物及预付款项的利益。
不同于国际规范或者银行规定这类“硬条款”,软条款是由开证申请人添加在信用证里的。
当然,也有一些软条款仅仅是申请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的。
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可能出现的问题:T/T,D/P,L/C 是我们最为熟悉也经常使用到的货款结算方式,其中L/C 以其基于银行信用、开证行担负第一性付款责任成为这三种结算方式中获取货款最安全的支付方式。
常见信用证_软条款_及其风险防范分析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在一定金额和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它将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通过银行信用,对出口人在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后保证可以安全、及时收到货款,同时通过对单据的严格要求对进口人及时收到合格的货物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是目前国际结算中运用得最多的工具。
然而,近年来,有些信用证的功能发生了异化,使得信用证就成了废纸一张,无任何付款保证可言。
这便是在我国外贸实践中一直疏于防范而近年来频频出现的“信用证软条款”,有时也称之为“陷阱条款”。
由于信用证中各种软条款五花八门,难以识别,给我国的外贸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研究,加强识别和防范,以利于出口实务操作和安全收汇,促进外贸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常见信用证软条款及其表现(一)暂不生效软条款一般跟单信用证,特别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通常情况下信用证一经开出即生效,出口方可以放心地发货、装船、制单、结汇。
但是,有一类信用证软条款却是规定开来的信用证暂不生效,诸如:要取得进口许可证,信用证才能生效;品质证书须由申请人出具,或须由开证行核实或其印鉴必须与开证行的档案记录相符,信用证才能生效等等。
这种情况就给出口商造成了收不到货的危险。
(二)单据有关的软条款1.设置表面上不难办到而实际上很难办到甚至根本办不到的条款如在海运提单中规定将内陆城市确立为装运港,或运输条款要求海陆联运,但又要求海运提单;这前后矛盾的提法,使出口商无法适从,也根本做不到,再比如,信用证要求出口商提交的所有议付单据的日期必须早于买卖双方的合同日期等。
收到这样的信用证,一定要求买方及时修改,不能因为这是明显的不符合逻辑的错误而付之一笑。
2.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开证人授权的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的条款等。
信用证软条款傻傻弄不清楚?看进来!
信用证软条款傻傻弄不清楚?看进来!与信用证生效方面的软条款(1)信用证中有附条件生效条款。
即规定信用证暂不生效,待特定条件满足后才生效。
如:“本证在开证行另行通知后生效”“待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生效,或取得进口国批准证书或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不管此类软条款形式怎样变化,其本质都是信用证只有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后才生效。
而这种特定条件通常是由进口商控制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不负有任何责任,出口商的利益很难保障。
(2)信用证中约定以修改通知生效的条款。
有些信用证规定,船舶公司、船名、装运港、目的港、装船日期由进口商另行通知,且以修改书的形式作出。
那么,一旦进口商不发修改书,出口商就无法发运货物,更得不到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保障。
(3)信用证条款相互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单单一致,影响LC的生效。
如:规定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同时又要求运费预付;禁止分批装运却又规定每批交货期限等。
这些条款陷受益人于两难境地,执行一条便违背了另一条,从而无法正常地在信用证项下获得银行的付款。
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相关的软条款这类软条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受益人难以办到;另一种则是根本办不到。
第一种情况,比如:“提交三份经由香港ABC公司会签的商业发票”。
正常情况下,出口商签发的商业发票应只需出口商签字,若寄交申请人或指定人会签,很可能因寄单延误或会签人拒签或非授权人无效签字等,影响结汇。
再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应包括开证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检验证书”,意即货物检验证书要由进口商或开证行指定或授权的特定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
这种条款明显违反了信用证凭单付款的原则,如果接受,出口商将面临对进口商所指定人的行为无法掌控、对进口商所指定人签章的有效性无法掌握、对不符点没有补救机会的极大风险。
对于受益人根本办不到的单据的情况,如要求我方受益人提交CMP(《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运输单据,我国没有加入该公约,所以我国的承运人无法开出此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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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证7(装船前由Dochez 先生or SGS出具检验证书的传真件),开证申请人会将经核准无误的传真副本寄送给开证行。
如果受益人根据本信用证条款所提示的传真件副本与开证行所持副本不相一致,开证行将拒付本单证,并接洽开证申请人征询处理意见。
10.The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would be issued and signed by the authorized, Mr.Benchaiwong, of the applicant of L/C before shipment od cargo whose signature will be inspected by the issuing bank.
检验证书应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Benchaiwong先生签字,改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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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尚未生效,除非载货的船名已被本证开证行以改证的方式通知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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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只有在收到指定运输船名和装运日期的信用证修改书后方能实施。
13.The goods will be shipped upon receipt of shipping advice issued by opener of L/C appointing the name of vessel, which will be issued by way of an amendment to this credit by the issuing bank.
货物只能待收到本证开证人出具的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方可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证行以修改书方式发出。
14.This credit will only become operative upon receipt of import licences by applicant.
本信用证仅在申请人收到进口许可证后方可生效。
15.This credit is not operative unless we have received the tested sample approved by applicant.
本信用证仅在我行收到申请人认可的受试样品后方可生效。
16.According to special instructions mentioned in opening of the L/C the applicant nominates their representative Mr. Devid Deng holding a certificate issued and stamped by their CEO to pick up the documents, once negotiated by yourselves under and in strict compliance with term and conditions of the L/C.
根据开立信用证上所述特别指示,在你行依据本信用证条款并与之相符的情况下已议付后,申请人(进口商)指定其代表Devid Deng先生持有其总经理出具和签章的证明前来拿取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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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向本证申请人免费放单。
请注意向受益人付款仅在收到我行可证实的信函授权你方付款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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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益人依本信用证条款所提交的传真件与开证行的保留件不符,本银行将拒绝接受本单证,同时寻求申请人以决定是否同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