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之五 保证公正司法,健全司法体制和机制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下)(答案)
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者:慕平来源:《前线》2014年第11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公正司法的重大意义,就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理解公正司法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也对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保障作用。
首先,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
社会公平正义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经济领域的公平包括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合理等;社会领域的公平包括就业平等、教育平等、社会保障平等;民主政治领域的公平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平等、公民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等。
司法公正是民主政治领域的公平,主要体现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没有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是不完整的。
其次,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亚里士多德曾经把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两种形态。
分配正义主要解决的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问题。
矫正正义则是指当分配正义的规则被违反后,对被侵害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弥补的恢复性正义。
司法所承担的就是实现矫正正义的职能。
司法审判在权力行使上具有独立性,在纠纷解决上具有终局性,在法律实施上具有强制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司法对于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一定意义上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再次,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引领作用。
司法不仅能够在个案中实现矫正正义,而且能够通过案件的处理,发挥价值评判、强制规范、教育引导等功能,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司法公开,裁判结果传播得更加迅速广泛,这使司法裁判蕴含的价值观更容易广为人知,更有利于引导和影响公民的行为方式,从而对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引领作用。
司法体制改革求是文章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着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这是历史发展的选择,更是中国人民的抉择。一是来自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人民的选择和拥戴是党的领导地位形成的历史必然性;二是来自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以及由党的这种先进性所蕴涵的党的纲领、性质、宗旨、任务指导人民所采取的成功的革命行动。党的先进性适应了人民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来自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通过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所体现出来的广泛民主性及其民意基础;四是来自于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党的合宪性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基本政治原则,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和完善司法体制改革
2014年11月05日 10:47:45
来源:《红旗文稿》2014/21 作者: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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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司法领域具体要求是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不公,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的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证。因此,在建设司法公正、保证司法独立行使职权方面,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为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此次改革选定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全面启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法律层面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法律层面解读第一部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提出总目标的同时,指出了支撑总目标实现的五大体系,分别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完全符合法理要求,全面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的方针,使得总目标既高瞻远瞩,又切合实际。
会议着重提出了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公报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的关系: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是一脉相承的,是目标和怎样才能达到目标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一)社会主义法治和党的领导是一致的1.总目标中提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重大任务中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3.两者的关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领导以实现法治国家,这是目标;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这体现在:一是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是本次会议的一个亮点。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党,新的表述说明,党本身也要受到约束,党纪党规也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能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
同时,党的领导要依法进行还体现在本次会议要求“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会议还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甚至国家的军队管理,会议也强调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
我们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京西宾馆胜利召开。
“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
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与四中全会有关的内容。
一、历届四中全会简介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简称,按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
改革开放以来,从十一届四中全会到现在已经召开了八次四中全会。
这8次全会议题以党建或经济为主题的各有3次,以人事为主题的有1次,本次全会研究法治这个主题在历史上还是首次。
出席四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
列席会议的有中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和专家学者。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1、新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历史传承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依法治国是人类改造自然、争取更优异更适合的生活环境和条件的需求,是人类历史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者:游四军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5年第5期游四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方面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或称之为五个子体系。
这五个子体系之间,关系协调、内容统一,这五个子体系的建设共同构成了一项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我们应立足国情,协调、有序地整体推进。
一、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法治体系建设提供基本制度依循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
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只有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制度依循。
有效衔接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改进立法体制,健全和拓宽立法渠道和途径。
目前,许多法律草案由政府有关部门起草,部门主导立法的问题普遍存在,其后果是,要么造成各相关部门利益冲突而相互扯皮、推诿塞责,使得该立的法迟迟立不起来,要么由于部门主导而致使部门利益法律化。
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应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使立法工作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也能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应确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项目中的主导作用。
通过人大的规划、统筹安排,既能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又能充分地利用立法资源。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去除立法部门化,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分配的过程,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者:来源:《新天地》2014年第11期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专家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十八届四中全会ppt
【党内法规】
• 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 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 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这次四中全 会公报不仅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首次提出了 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 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 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重大实践。‛ • ‚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了党内法规,在党的历 史上首次发布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公布了两部 党内‘立法法’,可以看出党正在积极进行党内法规系统 化建设。相信今后,党内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配套党内 法规将更加完备,与各项国家法律也将更为协调统一。‛
中共中央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决定内容
【司法公正】
• 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 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 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 专家解读:马怀德说,“公报提出建立领导干 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 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 这一制度应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 “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法院、检察院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只有保证司法 机关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 钱案,才能让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到公平正义。” •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制度评论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 84项改革举动三年内出台政策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84项改革举措三年内出台政策(图)核心提示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自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
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敢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权威解读 84项改革举措三年内要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将四中全会有关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84项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
按照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深度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闭幕,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以下是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要点】※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后,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期待,毕竟,“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只有法制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的顺利运行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言稿四篇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言稿四篇(摘编)发言稿一、以全会精神为引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全会提出了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明确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自身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做好法院工作,实现司法公正,为建设法治赣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认真落实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司法的人为干扰。
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范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推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监督、支持和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进程。
注重以案讲法、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强化司法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把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结合起来,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不断深化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立案制度,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立案服务,实行诉访分离,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让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按要求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改革任务,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完善法院人才招录、法官逐级遴选、人员分类管理、履行法定职责保护等制度机制,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论理解与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特别观察第39卷(总第206期)论理解与践行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几个问题ʏ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ꎬ北京100745)㊀㊀ʌ摘要ɔ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明确要求ꎬ这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ꎬ体现了政法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和与时俱进ꎬ现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的工作目标ꎮ这项要求彰显了公平正义最大的平等性和普遍性ꎬ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和公正性ꎬ司法裁判公不公ꎬ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ꎮ司法人员的公平正义观念ꎬ要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相契合ꎬ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案件处理的期待相契合ꎮ司法人员只有坚持 司法为民㊁公正司法 的工作主线ꎬ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背景㊁丰富内涵㊁实施途径ꎬ并且勇于担当㊁积极践行ꎬ才能保证严格公正司法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ꎮ㊀㊀ʌ关键词ɔ人民群众㊀人民性㊀司法案件㊀公平正义收稿日期:2019-12-11作者简介:胡云腾ꎬ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ꎬ教授ꎬ主要研究刑事法学㊁司法制度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政法工作发表重要讲话ꎬ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ꎮ2012年12月4日ꎬ习近平总书记参加 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 ꎬ当时距他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仅20天ꎮ他在会上发表的讲话中ꎬ第一次提出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明确要求ꎮ在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㊁2013年2月2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㊁2014年9月5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等多个场合ꎬ习近平总书记都反复强调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ꎮ之后ꎬ这项要求被相继写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九大报告ꎬ同时删去了 都能 二字ꎬ定型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经典表述ꎮ现在ꎬ这项要求已经成为我国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ꎬ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众多耳熟能详的 金句 之一ꎮ就执法办案工作而言ꎬ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下简称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ꎬ就是要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ꎬ努力不出现一个冤假错案ꎬ这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ꎮ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指出:我们 要懂得 100-1=0 的道理ꎮ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ꎬ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ꎮ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ꎬ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ꎮ [1]这一重要论述明确指出了冤假错案对司法形象和当事人的严重危害ꎬ要求刑事执法办案要力争做到零差错ꎬ可以说从另一个侧面诠释了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要求ꎮ本文结合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ꎬ谈谈司法人员如何通过正确理解和践行这项要求ꎬ保证公正司法ꎬ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问题ꎮ一㊁深刻理解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㊀㊀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是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目标的科学总结和政法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ꎮ新中国成立70年来ꎬ政法工作走过了艰难曲折的历程ꎬ同时也是波澜壮阔的历程ꎬ政法工作目标和理念也随之不断发展变化ꎮ其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ꎬ虽然一度跌宕起伏ꎬ但是始终初衷不改ꎮ发展到今天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获得感ꎬ具有前所未有的普遍性和平等性ꎮ回顾历史ꎬ1956年之前ꎬ我国政法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镇压和肃清反革命分子和其他敌对分子(简称镇反和肃反)ꎮ当时的政法工作ꎬ基本上是把全体公民分为两类ꎬ一类是极少数的敌对分子和坏分子ꎬ另一类是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ꎮ对敌对分子和坏分子ꎬ采取的主要是镇压㊁严惩和专政的手段ꎬ不会考虑让他们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在1957年 反右派 ㊁1959年 反右倾 和1964年 四清 运动之后ꎬ虽然改变了把公民分为革命和反革命的思维ꎬ但在政法工作中ꎬ仍把全体公民分为好人和坏人ꎬ把违法犯罪行为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ꎮ好人即使犯了罪也可以按照人民内部矛盾处理ꎮ而对坏人ꎬ即使没有犯罪ꎬ也要对他们实行专政并动辄限制㊁剥夺其言论㊁行动自由ꎬ也不存在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ꎬ把各级政权机关变成革命委员会ꎬ把广大干部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ꎬ把广大知识分子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和臭老九ꎬ把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子女打成 黑五类 ꎬ连政法机关也被砸烂或者撤消ꎬ更加极端地把公民分成两个阵营ꎮ 革命群众 可以实施打砸抢乃至各种违法行为ꎬ而对被作为革命对象的群体ꎬ则予以迫害打击ꎬ不存在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问题ꎮ所以ꎬ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近30年时间ꎬ人们感受到的公平正义ꎬ既不是普遍的ꎬ也不是平等的ꎬ在冤错案件中甚至是颠倒的ꎮ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后ꎬ以1979年第一部刑法㊁刑事诉讼法颁布为标志ꎬ取消了把公民分为好人与坏人㊁把犯罪分为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二元思维ꎬ不论一个人是什么成分㊁什么身份ꎬ只有当其行为构成犯罪才会受到处罚ꎬ不犯罪就不会受到处罚ꎬ在犯罪以后对之处罚时ꎬ也适用统一的诉讼程序ꎬ从而首次实现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全体公民的平等适用ꎬ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提供了立法依据ꎮ当然ꎬ由于历史和认识等局限ꎬ1979年刑法在体现公平正义的普遍性和平等性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ꎬ比如ꎬ刑法分则还把犯罪分为反革命罪和普通犯罪ꎬ对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的保护实行区别对待ꎬ在刑法总则以及刑事诉讼法中还存在将公民分为人民和敌人等二元思维痕迹ꎮ后来ꎬ刑事立法中存在的不平等问题ꎬ在处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 严打 斗争中ꎬ对一些犯罪的追究出现了定罪过严㊁量刑过重或程序过简等有悖公平正义的做法ꎬ甚至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ꎬ影响了人们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ꎬ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出ꎬ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把公民分为大多数和极少数㊁绝大多数与一小撮㊁最广大人民和极少数人等的分类ꎮ在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中普遍使用了 中国人民 任何人 所有人 的提法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ꎬ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提出来的ꎬ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脱贫攻坚路上谁也不能少㊁谁也不能拉下 的要求高度一致㊁相辅相成㊁相得益彰ꎮ二㊁深刻理解㊁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体现的人民性要求㊀㊀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引述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的一段名言: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ꎬ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ꎬ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ꎬ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2]ꎮ这段名言对于我国践行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要求ꎬ也很有启发价值ꎮ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要求ꎬ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把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铭刻在机关的墙壁上或者展示在信息屏幕上ꎬ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予以践行ꎮ需要指出的是ꎬ要让这个要求走入干警的内心世界ꎬ还需要作出艰苦的努力ꎮ比如ꎬ每个干警都知道这个要求ꎬ有的人努力践行ꎬ白加黑五加二ꎬ甚至累倒㊁牺牲在工作岗位上ꎬ作出了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ꎻ有的人则视而不见㊁无动于衷ꎬ一如既往地混日子ꎻ还有少数干警ꎬ对着这项要求干着贪赃枉法的勾当ꎮ因此ꎬ只有将这项要求从挂在墙上到刻在干警的 心坎上 ꎬ并化作实际行动ꎬ才是临门一脚的真功夫ꎮ必须把践行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ꎬ与践行 不忘初心㊁牢记使命 的宗旨结合起来ꎬ通过加强党性锤炼ꎬ提升政治觉悟ꎬ提高司法能力水平ꎬ着力在司法实践中深化认识ꎬ勇于践行ꎮ人民性是政法机关的本质属性ꎬ 以人民为中心 是政法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ꎮ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项要求最鲜明的特点ꎬ就是突出了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ꎮ各级人民法院把这句话铭刻在法院的大厅里ꎬ就是把 人民群众 请进了人民法院ꎻ此前ꎬ 人民 二字只是写入牌匾挂在门外ꎬ现在请进法院像明镜一样高悬ꎬ意义十分重大ꎮ回溯历史ꎬ便可发现我国传统司法就很重视文化标识建设ꎬ其显著的标志便是:官府衙门通常要挂两块牌匾ꎬ一块是在审判台的上方ꎬ高挂 明镜高悬 ꎬ目的是让老百姓相信官吏秉公执法㊁公正办案㊁伸张正义ꎬ而在司法官员的视野可及之处高挂的则是 天理国法人情 ꎬ旨在提醒司法官员判案时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ꎬ不得伤天害理㊁渎职枉法㊁背离民情ꎮ新时代的司法是人民司法ꎬ人民法院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ꎬ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和人民法院的政治文化建设标识ꎬ是中华法院文化建设在新时代的创新ꎬ突出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ꎮ司法的人民性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机关就是人民群众自己创设的司法机关ꎬ绝不是忽视群众诉求高高在上的衙门ꎬ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机关与旧社会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ꎮ二是司法机关行使的公权力来自于人民ꎬ属于人民ꎬ不是属于哪个阶层㊁哪个派别或者哪个部门ꎬ公权力的本质是人民主权ꎮ三是司法人员来自于人民ꎬ由代表人民的党组织挑选㊁由人民选出的代议制机关选择和任命ꎬ不像域外的司法官员那样ꎬ由法律精英团体推选或者由政客挑选㊁任命ꎮ四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任务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ꎬ人民群众需要什么ꎬ司法机关就提供什么ꎬ以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而马首是瞻ꎮ五是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ꎬ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ꎬ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ꎮ六是司法机关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ꎬ也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工作部门ꎬ司法机关的工作ꎬ既是专门性很强的法治工作ꎬ也是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ꎮ七是司法人员要树立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最根本职责的理念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职责使命ꎬ敢于同一切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ꎬ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ꎮ八是坚持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是最高的法律价值的理念ꎬ在众说纷纭和形形色色的公平正义观中ꎬ任何群体和个人的公平正义观都不能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之上ꎮ九是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ꎬ认真听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ꎬ坚持案件办的公不公㊁好不好ꎬ由人民群众来评判㊁说了算ꎬ决不能自我感觉良好ꎬ背离群众搞 王婆卖瓜㊁自卖自夸 ꎮ十是对人民群众要怀有深厚的感情和赤诚的情怀ꎬ把人民群众当亲人ꎬ与人民群众心连心ꎬ对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要及时予以满足ꎬ对人民群众的忧愁和焦虑要感同身受ꎬ自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ꎬ自觉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ꎮ三㊁深刻理解㊁全面把握 努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体现的公正性要求㊀㊀从五千年中国法制文明史看ꎬ中华民族是极为崇尚公平正义的民族ꎬ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把公平正义视为人类社会最高的价值理念ꎬ把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作为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ꎮ传统中国只用 天 来比喻两种人ꎬ一种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ꎬ称之为 天子 ꎻ一种人是公正不阿的司法官吏ꎬ称之为 青天 ꎮ前者是先人对权力的敬畏ꎬ后者是先人对公平正义的崇拜ꎬ可能也有对冤假错案的恐惧ꎮ我们还能看到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ꎬ无数先贤为追求公平正义而前仆后继㊁慷慨就义㊁舍生取义ꎬ浩如烟海的典籍中义薄云天的案例不绝于书ꎮ即使是平民百姓ꎬ往往也把公平正义看的比生命㊁财产㊁爱情㊁婚姻和家庭等更为重要ꎬ为此可以义无反顾地舍去ꎮ宋朝官吏包龙图冒着丢掉性命的危险坚持公正办案㊁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故事千古传诵ꎬ清末四大冤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杨乃武的姐姐滚着钉板为弟弟喊冤告状的情节ꎬ其舍生取义的壮举至今仍让人动容ꎮ近年来ꎬ一些蒙冤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上访申诉ꎬ很多人都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ꎬ很多当事人的悲惨故事令人唏嘘ꎮ我们一定要看到ꎬ在人民群众看来ꎬ追求公平正义比什么都重要ꎬ比什么都值得ꎮ在域外ꎬ法官在社会上同样受到普遍尊重ꎬ如我国的邻居日本ꎬ只有两种人是不能非议和侮辱的ꎬ一是天皇ꎬ二是法官ꎮ之所以如此ꎬ因为人们尊重的并不是法官这个职业ꎬ而是法官所坚守的社会公平正义ꎮ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十分重视的价值追求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ꎬ就始终把消除人间不公正和不平等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ꎬ千千万万的中国共产党人抛头颅㊁洒热血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ꎬ就是为了消灭充满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及各种不公正现象的社会制度ꎬ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㊁洋溢着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ꎮ司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ꎬ一定要体察到人民群众和中华传统法文化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和执着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司法不公对人民群众的至深伤害ꎮ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平正义的重要阐述ꎬ他指出: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㊁保护人民权益㊁伸张正义ꎮ [3]进入新时代ꎬ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公平正义的鲜明特点和优越性:第一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ꎬ不是实体和程序相脱节的公平正义ꎮ关于新时代司法公平正义的标准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经作了精准论述: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ꎬ以法律为准绳ꎬ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ꎬ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ꎬ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ꎮ 因此ꎬ我们既要反对重实体轻程序的惯常思维ꎬ严密防范过去不重视程序公正而导致冤假错案的悲剧重演ꎬ也要防止落入西方国家现代司法制度的窠臼 过于追求司法的程序繁琐而牺牲司法的实体正义ꎬ决不把司法活动变成偏离实体正义的程序争斗甚至程序游戏ꎮ第二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公平与正义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ꎬ不是公平与正义相互割裂的公平正义ꎮ就司法活动而言ꎬ公平与正义既是高度契合的ꎬ也是有一定区别的ꎮ公平更强调显性的规则平等ꎬ而正义更强调隐性的价值平等ꎻ公平具有基础性ꎬ正义具有终局性ꎻ公平具有统一性ꎬ而正义具有丰富性ꎮ比如ꎬ在刑事诉讼中ꎬ每个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ꎬ必须予以公平或者平等对待ꎬ但就每个被告人而言ꎬ其诉讼能力是不同的ꎬ且由于其经济条件不同ꎬ有的有能力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ꎬ有的则无能为力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ꎮ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复杂案件和共同犯罪案件中ꎬ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就可能遭受不利的处罚后果ꎮ所以ꎬ为了矫正基于公平原则带来的不公正ꎬ法律规定对共同犯罪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ꎬ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等重刑的被告人ꎬ政法机关要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ꎮ通过在坚持公平原则的前提下ꎬ对不能适应这一规则的人进行必要的帮助或救济ꎬ从而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ꎮ因此ꎬ在诉讼活动中ꎬ既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ꎬ防止厚此薄彼㊁差别对待ꎬ又要根据实现正义的需要ꎬ对于诉讼能力弱无法利用自身能力来争取合法权益的当事人ꎬ依法予以必要的扶持ꎬ从而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ꎮ如第二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ꎬ原告上海欧宝公司诉辽宁特莱维公司欠款8600万元ꎮ在审理过程中ꎬ第三人谢某要求参加诉讼ꎬ并举报称这是原告㊁被告合谋制造的一起虚假借款案ꎬ目的是逃避其与特莱维公司一个合作项目的分红ꎬ要求判决这起诉讼是虚假诉讼ꎮ但是ꎬ谢某无法举证证明这是一起虚假诉讼ꎬ在本案一审和二审中都因此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ꎮ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本案以后ꎬ发现确有虚假诉讼嫌疑ꎬ便没有简单地按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ꎬ而是主动进行调查取证ꎬ并要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调查ꎮ最后发现本案的原告和被告都是由一对夫妻是出资成立ꎬ也就是 夫妻店 ꎮ他们通过多个关联公司相互转款ꎬ虚构了辽宁特莱维公司欠上海欧宝公司8600万元的债务ꎬ然后把特莱维公司与第三人谢某合作建设的一个房地产项目查封保全ꎬ企图坑害第三人谢某和施工方ꎬ导致大量民工没有拿到工钱ꎮ查清这个事实以后ꎬ合议庭敢于担当以虚假诉讼判原告㊁被告败诉并罚款100万元ꎬ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起虚假诉讼案件ꎬ社会影响强烈ꎬ被评为2016年推动法治中国进程十大案例之一ꎬ对于打击一度猖獗的虚假诉讼现象ꎬ发挥了重要作用ꎮ又如民事诉讼的三大基本原则即 不告不理原则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居中裁判原则 ꎬ都是公平原则ꎬ固然要公平适用ꎮ但如果简单㊁机械地适用ꎬ有的当事人可能就无法获得司法正义ꎬ所以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并根据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来适用ꎮ比如ꎬ对于有的案件受害人因故不能告诉或不敢告诉的ꎬ就需要通过检察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帮助其告诉ꎻ对于有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或者受条件所限不能举证的ꎬ政法机关就要按照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主动依职权调查ꎻ对于因故没有能力在诉讼活动中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ꎬ政法干警要主动予以释明或提供帮助ꎮ再如ꎬ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对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另一方当事人设置的诉讼陷阱不能辨识ꎬ因而可能导致该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丧失合法权益且影响司法公正的ꎬ法官对此就不能听之任之ꎬ而要进行必要的释明ꎬ避免司法成为一方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ꎻ还有ꎬ政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ꎬ要依法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ꎬ以增强其平等诉讼的能力ꎬ不得以公平为名ꎬ听任一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技巧获取非法利益ꎬ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ꎬ伤害社会公平正义ꎮ第三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ꎮ刑事法律中的保护人民ꎬ重在强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ꎬ虽然保护人民中包括了保护人权的内容ꎬ但并不是重点ꎮ而刑事法律中的保障人权ꎬ重在强调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ꎮ人民和人权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ꎬ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ꎬ但因为各有侧重ꎬ且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也有所区别ꎬ所以需要在诉讼中通盘考虑㊁统筹实现ꎮ新中国成立后到2012年之前ꎬ我国刑事法律中只有打击犯罪㊁保护人民的规定ꎬ没有保障人权的规定ꎬ以致政法机关和执法司法人员对人权保障重视不够ꎬ在司法实践中忽视人权保障甚至侵犯人权ꎬ有的还酿成冤假错案ꎮ现在ꎬ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ꎬ保护人民与保障人权处于并重位置ꎬ这是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ꎮ在司法实践中ꎬ既要防止只强调保护人民而忽视保障人权ꎬ也要防止片面强调保障人权而疏于保护人民ꎬ必须正确理解二者的辩证关系ꎬ把握好保护人民和保障人权的界限和尺度ꎮ处理任何案件ꎬ都要统筹兼顾ꎮ不得以保护广大人民利益之名ꎬ行侵犯㊁牺牲当事人人权之实ꎬ不择手段地去打击犯罪㊁惩治违法ꎻ也不得以尊重㊁保障少数人人权之名ꎬ对肆无忌惮地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予以放纵ꎬ像许多域外国家和地区经常出现的那样ꎬ追究违法犯罪行为的程序非常繁琐㊁非常缓慢ꎬ费用非常高昂ꎬ败诉的风险很大ꎮ出现了犯罪容易定罪难㊁逃避处罚容易但受到处罚难等奇葩现象ꎮ第四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保护被害人权利和保护被告人权利相统一的公平正义ꎮ被害人是违法犯罪行为后果的直接承受者ꎬ多数属于法律冲突中的弱者ꎬ所以ꎬ司法审判应当坚持实体权利保护优先原则ꎬ要对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实体权利予以优先保护或者重点保护ꎬ防止出现只重视惩罚犯罪分子而忽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偏差ꎬ要重视如何弥补被害人受到的损失ꎬ尽量让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ꎬ抚慰被害人因犯罪而受到的精神损害ꎬ防止因对被告人处罚不到位㊁赔偿不到位而给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ꎬ充分体现国家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尊重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严肃惩治ꎬ从而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ꎬ预防或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ꎮ另外ꎬ政法机关在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时ꎬ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ꎬ不得类推定罪出入人罪ꎻ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ꎬ不得违法严打或过度报复ꎻ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ꎬ证据有疑问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ꎻ要坚持程序保护优先原则ꎬ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ꎬ恪守存疑有利于被告即疑罪从无原则ꎬ体现诉讼程序的正当和公正ꎬ从而在另一个侧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ꎮ第五ꎬ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正义是统筹实现案件当事人获得感和社会公众获得感的公平正义ꎮ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ꎬ包括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两个方面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ꎬ这两个感受是统一的ꎬ只要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ꎬ社会公众也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ꎬ比如ꎬ山东聊城 于欢案 的二审过程和判决结果ꎬ当事人双方都感受了到公平正义ꎬ社会各界也普遍认为二审裁判实现了公平正义ꎮ如果案件当事人感受不到公平正义ꎬ社会公众往往也会纷纷吐槽ꎮ比如ꎬ 于欢案 一审裁判结果被媒体披露后ꎬ社会公众几乎一边倒地对于欢表示同情ꎬ认为一审处理不当ꎮ但是ꎬ在有些情况下ꎬ当事人的感受和社会公众的感受会出现某种疏离乃至背离的情形ꎬ当事人感受和认同的公平正义并非是社会公众认同的公平正义ꎬ比如ꎬ在一些民族地区ꎬ杀人㊁伤害案件盛行 赔命价 和赔血价 的风俗①ꎬ有些农村地区还存在刑事案件私了的做法ꎬ也有极少数政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存在违法调解或被告人花钱买刑的现象等ꎮ也许ꎬ在案件当事人或相关方看来ꎬ他们之间的谅解是自愿的㊁公平合理的ꎬ但在公众看来ꎬ则是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ꎮ必须坚决防止双① 赔命价 是指在发生杀人案件后ꎬ受害人家属向侵害人或其家属索要一定数量的财物或是金钱的赔偿ꎻ侵害人或其家属则以给付相应的财物或金钱ꎬ并就此达成双方的和解ꎮ这种做法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较为普遍ꎬ是一种长期以来形成的解决杀人㊁伤害纠纷事件的习俗㊁习惯方法ꎮ与 赔命价 性质相当的做法还有 赔血价 ꎮ 赔命价 赔血价 的习俗在我国历史上早已存在ꎬ不过ꎬ 赔命价 习惯法表现最为突出㊁影响最为广泛的是藏族习惯法中的 赔命价 ꎮ据有关考证ꎬ藏族 赔命价 习惯法源于松赞干布时期的«法律二十条»ꎮ参见:https://baike.baidu.com/item/%E8%B5%94%E5%。
讲稿马怀德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四中全会讲稿马怀德:从公报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核心提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直面中国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报告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路、新观点、新要求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解读和阐释,使广大受众对全面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今天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公报所涉及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谈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批评指正。
我想谈论三个方面问题,第一,简要的回顾一下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以及重大意义。
第二,重点谈一下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第三,重点谈一下四中全会决定中涉及到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任务。
一、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历程及其重要意义我们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时间并不长,最早可以回溯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写入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这一条写入了宪法中,变成了一项宪法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当然在后来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都有对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表述有一些差别。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关于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但前提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要考虑全面这两个字,因为在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号首都各界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第一次提出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放在一起,把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放在一起,反应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在法治重要性认识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提高。
所以这次四中全会明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党的报告中都有有关法治的内容,十六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七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有关法治的内容有77处之多,算是最多的一次。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依法治国一、关于依法治国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会议认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方向,也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有高度的清醒和自觉,始终旗帜鲜明、理直气壮、保持定力,决不能有任何动摇和含糊。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尊重宪法法律权威。
必须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为前提,坚决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我市的任何法规、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精神。
四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良法和美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依法治市体制机制。
认真分析重庆法治建设实际,找到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主要障碍,摸清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心期待,研究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
二、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注重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风险化解,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及和谐稳定。
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出席人员: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纪委常委及部分十八大代表、专家学者。
一、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五十个要点10月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该决定正式对外发布。
在这份约1.7万字的文件中,许多新的概括、新的提法、新的名词,让人耳目一新。
文件提出了了50个新要点,具体如下。
要点01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要点02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据媒体报道,单独表决制度,是指在整部法规表决之前,先对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委员)提出的“争议条款”进行表决,如果单独表决得以通过,仍然将其列入整部法规中予以表决;如果单独表决不能通过,则应加以修改甚至删除。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解读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山东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xxx今天上午10点做客本网《在线讲坛》栏目,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xx网: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立法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xxx:立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就是立法是实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定依法治国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第二,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作用。
第三,是我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依法执法、公正司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
最后,立法也是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遇到重大事情要于法有据的重大举措。
xx网:我们该怎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xxx:第一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本的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必须与宪法精神相一致,反映人民的意志。
第二点,整个立法过程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在阳光下立法,把公开、公正和公平,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
第三点,要完善立法的规则和规划。
就是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我们立法和法规的机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点,完善立法机制和立法程序,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法律能准确的反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第五点,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制定与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xx网:我们常听一句话,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您给我们解读一下,为什么这样讲?xxx: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而我们有了好的法律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束之高阁,法律就变成了一纸空文,那么依法治国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
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作者:乌洗尘来源:《新长征》 2015年第5期乌洗尘自从2014 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后,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正式升级为“四个全面”。
“四个全面”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做了系统而深入的论述,其中的第五大部分,突出强调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一重要内容。
一、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1.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对这一目标的具体阐释中提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这其中显然有着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清晰定位,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社会这一环节不可或缺。
2.法治社会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重要支撑。
从四中全会《决定》可以看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共同构成了法治中国的核心内容。
其中,法治国家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强调的是依法行政,而法治社会的关键则在“全民守法”。
《韩非子·有度》有云:“一民之轨,莫如法”。
这鲜明地指出了规范民众的方式方法中只有法律是最合适的。
民众如果都能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则建设好法治社会指日可待。
因此,法治社会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法治中国得以实现的社会基础和环境。
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依托和支撑。
如果忽视法治社会建设,则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也将难以实现。
3.法治社会建设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之一。
人民主体地位的最集中体现其实就是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应当学会加以善用。
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 十八届四中全会概述 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新意和亮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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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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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届四中全会概述
二、十八届四中全会概述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
依法治党方面
☼ 亮点三: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 必须长期坚持。 ☼ 亮点四: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 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 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 岗位。
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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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们的影响
立法方面
亮点二: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
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 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 适用法律依据。 亮点三: 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亮点四: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 聚社会共识。 亮点五: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 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加快推进反腐败 国家立法,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大幅度提高 生态违法本,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
司法方面 • 亮点三: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 制。 • 亮点四: 建立生效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 亮点五: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 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盘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内容
盘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内容汇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10月28日发布,《决定》于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实现执法治国总目标要坚持五个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们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个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十二月四日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是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共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明确立法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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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第一部分 ;判断题
1. 客观事实与主观事实的关系式客观事实必须符合主观事 实。
A. 正确 B. 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B
错误 ×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要求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 正确 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 及时纠正机制。
A. 正确 B. 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
3. 如果不依证据来认定,认定的事实就可能具有主观臆断 性,没有客观根据。
A. 正确 B. 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4.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 正确 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A. 正确 B. 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5. 无 正确答案:A
√
只要有助于认定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叫做证据。
A. 正确 B. 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第二部分 ;单选题
1. 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 据规定》规定了( )的证明标准。
A. “主观证据占优势” B. “客观证据占优势” C. “高度盖然性占优势” D. “绝对证据占优势”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C
错误 ×
2.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 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A. 工作职责 B. 工作流程 C. 工作标准 D. 以上都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3. 无 正确答案:D
错误 ×
对法官来说,如何通过审判来还原客观事实?( ) A. 证据 B. 法律 C. 被告人叙述 D. 以上都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4.
根据本讲,证据裁判离不开( )。
A. 事实标准 B. 程序标准 C. 法律标准 D. 证明标准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D
错误 ×
5. ( )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真正 防止冤案错案的必然选择。
A. 疑罪从无 B. 疑案从挂 C. 疑罪从轻 D. 疑罪从有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6.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小 时。
A. 2 B. 8 C. 10 D. 12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7. 无 正确答案:D
错误 ×
我国实行的审级正度是( )。
A. 一审终身制 B. 二审终审制 C. 三级三审制 D. 四级三审制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B
错误 ×
8.
根据本讲,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 )。
A. 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B. 解决事实法律争议 C. 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D. 以上都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9.
我国司法公司的底线是( )。
A. 不发生冤案
正确 √
B. 不影响政府制度 C. 不影响群众生活 D. 以上都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10. 无 正确答案:A
( ),从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A. 1979 年《刑事诉讼法》 B. 1994 年《宪法》 C. 1996 年《刑事诉讼法》 D.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八)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D
错误 ×
第三部分 ;多选题
1.
根据本讲,健全落实( )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A. 罪刑法定 B. 有利被告 C. 疑罪从无 D. 有利原告 E. 非法证据排除 您的答案:ACE 答案分析: 正确答案:ACE
正确 √
2.
以下关于我国审级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我国实行的是三级三审制 B. 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C. 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 D. 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E. 以上都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BCD 答案分析: 正确答案:BCD
正确 √
3. 在刑事诉讼中,我国实行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的内涵包括( ) A.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 B. 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C. 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 理排除 D. 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E. 以上都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ABCDE 答案分析: 4. 以下属于非法收集的证据的是( )。
A. 对疑犯实施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所得的证 据 B. 疲劳询问所得的证据 C. 未出示搜查证,对嫌疑人住所搜查所得的证据 D. 对疑犯进行胁迫所得的证据 E. 以上都是 您的答案:ABCDE 答案分析: 5. 正确答案:ABCDE 正确答案:ABCDE
正确 √
正确 √
根据本讲, 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的优点在于 ( ) 。
错误 A. 有利于满足当事人的要求,集中解决争议 B. 有利于满足社会公众的关注度 C. 有利于节约案件司法资源 D. 有利于维护裁判权威 E. 以上都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ABCDE 答案分析: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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